徐 静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科技社会高速发展极大地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推动经济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破坏和创伤也如影随形。正如巴里·康芒纳指出:“几乎每个现代技术都有严重的过程——不是说达不到设计目的,而是说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1]因此,我们必须克服和抑制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这是人类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在社会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科技突飞猛进以及人类的广泛研发与应用,不仅增强了人类的创新思维和主体意识,深化了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认知,而且极大地影响和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状况,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物质福祉。与此同时,科技日益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甚至危及人类的身心健康发展,最终导致生态危机、伦理问题及其他问题与日俱增,与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背道而驰。
1.引发生态危机
随着科技的蓬勃发展,加快了人类征服和统治自然的步伐,加剧了统治和压迫人自身异己力量的不断产生,逐渐使人成为非“自由人”和科技的附属物,即“人征服了自然,却成为自己所创造的机器的奴隶”[2]。随之而来的是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自然资源的消耗殆尽和生态循环系统的严重失衡。恩格斯曾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3]。人类研发和利用愈来愈先进的科学技术,对科技的需求和获取财富的私欲日益膨胀或畸形发展,片面或一味地掠夺自然界和挥霍自然物的消费价值,并毫无顾忌地向自然界随意排放排泄物、释放有害气体和抛弃废弃物,甚至肆无忌惮地挪用和侵占子孙后代的财富,剥夺后代人生存和繁衍的权利。如果不做出必要改变,自然界将沦为“污水池”,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接踵而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2.带来伦理问题
现代科技的发展,正不断破除人们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更新人们对世界的认知,但也出现社会责任、道德和伦理问题,包括克隆人、器官移植、代孕母亲等,有悖于人类传统的伦理道德。科技在给人们带来经济和科学价值的同时,对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法律以及人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挑战。当能够通过技术手段模拟或介入人的思维和智力活动时,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现实人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损害了人类的平等权。同时,转基因产品是否危害和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是否带来伦理问题等类似争论层出不穷。此外,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复杂性和多样性,面对各种文化和价值观的冲击,如何有效地防止和杜绝个人隐私的泄露,以防成为诈骗钱财的一种方式和手段;如何缩小人与人之间因虚拟世界产生的隔离感以及消除精神萎靡、人性迷失,保护合法的个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国家安全问题等,这些都是科技发展所带来的伦理冲突与问题。
3.出现其它问题
科技的发展确实凭借着巨大的力量促进和推动社会的高度进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为现实生活带来便利,但也引发了其他社会问题。首先,科技不断增强人类的生存能力,同时很大一部分物质财富的增长将被大幅抵消,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红利的逐渐丧失和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加剧,社会经济负担也日益严重。其次,随着人类研发和应用科技的能力不断增强,一些科技发达国家不择手段地谋求自身利益以满足自己的野心,肆无忌惮地滥用和恶用科技成果,打压科技水平较为落后的国家,这也涉及全球军事较量、经济走势、政治格局等多方面。最后,由于科技的发展,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会引发工人结构性大规模失业、劳动力价值降低和“蛋糕”分配不公平问题。另外,由于人类过于依赖和使用科技,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人类在科技面前脑力和体力的退化或被替代等问题的发生。
不可否认,人类社会复杂多变,在一定程度上隐藏、掩盖或延迟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其主要原因在于生态科技意识淡薄、专利保护与技术壁垒、制度建设具有滞后性等因素,致使科技发展的负面影响不断地扩大和深化。
1.生态科技意识淡薄
毋庸置疑,科技的迅猛发展与日益广泛应用在推动社会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中起着功不可没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所带来的创伤和破坏如影随形,它给整个社会造成的是生活上的幸福或者是灾难,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我们自身。正如爱因斯坦所说“科学是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怎样用它,究竟是给人带来幸福还是灾难,完全取决于人自己,而不取决于工具”[4]。
首先,科技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渗透,但由于受到传统的、科技发展观的影响,人们更为关注科技所带来的正效应,常常忽视和淡化其伴随而来的负效应,失去了对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应有的警觉与预见,从而无法做出正确、及时有效地防范和调控。人们认为科技的职能和作用在于为人类主宰、征服和支配自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科技成为人类破坏和榨取自然的工具,导致科技的负面影响不断扩大化和深化。其次,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应用虽然极大地丰富了民众的生活方式以及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但由于科技本身具有潜在反生态性质,在一定程度上诱使和强化了人们功利主义的认识论和价值观。如果人类误用、滥用和恶用科学技术,就会致使社会经济繁荣所衍生的社会问题愈严重。具体来说,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受到任期与政绩的影响,追逐GDP的无限增长和短期、眼前的利益,同时由于环境保护技术“往往投入多、风险大、周期长、利润低,令人望而却步”[5];大多数企业强调最浅近、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自身的私利,往往忽视技术使用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以及对人们健康状况的不良影响;部分科研人员在工作中未贯彻和弘扬科学精神,科研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功利主义;民众由于受到生活的压力以及各种社会压力,注重的是物质财富和收入,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影响和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运行规律,缺乏科技生态化或科技绿色化的社会氛围。此外,尽管当前全社会都普遍关注和深切忧虑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效应,但不同的社会主体对生态科技的认知水平参差不齐,同时“对现代科技的反生态性质缺乏反思性认知”[6],仍然持“先污染,后治理”的治理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治标,但不是根本之策。
2.专利保护与技术壁垒
当前,世界正处于自由竞争和全面开放的贸易、金融、技术市场的时代背景下,各国科技产品的研发和应用毫无疑问将会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和较量,对缺乏竞争优势、技术创新能力和情报信息系统较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产生较大的冲击和压力。
首先,一些科技发达国家偏爱和追求技术霸权,在制定国际标准时利用在世界市场的垄断地位和科学技术优势,制定不合理的市场准入和技术标准,很大程度上制约、干预和控制着发展中国家。具体来说,以知识产权、低碳名义、国家安全和社会责任标准给发展中国家设置高门槛、高标准和严法规,进行专利、贸易保护,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贸易壁垒。采取和实施各种政策或措施,歧视和限制进口贸易产品,迫使受限国的企业或某些产业领域让步,甚至退出发达国家市场。同时,它们不会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发展中国家进行自主研发。相反,他们会让发展中国家独自承担巨大的科技研发风险和成本,迫使它们引进西方的技术和进口产品,进一步加剧了国际双边贸易不公平竞争、摩擦等冲突,恶化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加深了国家之间的竞争力、社会贫富差距悬殊。其次,一些科技发达国家、国外企业以及跨国公司利用各种就业优势和丰厚的薪酬,挖掘、吸引和掠夺国内优秀的科技人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人才逐渐流失。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现有的科技水平都有待提高,很难明确预料和分析科技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和不确定性风险,必然导致科技发展带来的负效应时常出现,始料未及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3.制度建设具有滞后性
随着科技革命的方兴未艾和社会的进步,这就导致科技管理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还存在“真空地带”、供给不足和冲突缺陷等问题。现行的科技法律和制度多是以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作为指导,侧重于激励和推进各部门科技的开发和应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对科技发展的生态后果缺乏全面评估,科技发展可能潜在地破坏自然环境,威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科技管理体制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与监督,存在管理不到位、工作缺失和效率低下等问题。在制定、执行和评估科技发展战略和规划上,缺乏系统性、前瞻性、生态性和动态化,这就导致了科技与生态环境管理相脱节,科技资源、经费很大程度地分散和浪费,无法有效地应对和解决突发新型的环境和生态问题。同时,在进行科技成果和科技进步贡献率评估上,往往局限于经济维度和层面,忽视和脱离生态维度,这将会导致生态科技成为空谈。另外,在科技项目的研发与应用的决策过程中,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大多是政府主导决策和执行,在相关的个人隐私保护、基因编辑等领域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这阻碍了生态科技的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
人们已经深刻感受到了科技发展具有双重影响性,它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也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促使人们对科技与发展进行反思和审视。因为“技术正变成全球性的力量,它开始染指人类历史的根基,而且向人类历史注入极不稳定的因素。”[7]因此,这就要求人们深刻反思传统科技发展模式,寻求科技与发展之间的动态平衡,探求可持续发展道路,使其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增强和优化其正效应。
1.发挥教育的基础作用
恩格斯指出,“只要你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不管你想或不想,你都必须担负责任”[8]。在科技应用的过程中,人们要构建和强化以生态科技为导向的科技发展与应用理念,须以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为最高准则,引导、规范和约束人类运用科技的认知和行为。
首先,高校需加速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和加快学科领域、专业结构的调整与变革,消除门户之见和打破学科之间的壁垒,构建和强化人才评价和管理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学术视野、判断力的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储备梯级合理的高水平骨干队伍。更为重要的是,高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和激发科技人才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情怀,自觉遵守和践行科研规范。其次,“企业是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的主体,民众认知是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的群众基础”[9]。通过生态教育,让企业在观念、制度和技术上创新,自主和积极地由传统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转向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工业生产和经营模式。在企业生产系统的各个阶段中要引入和渗透新型的生态观念和创新理念,加强资源的综合、重复和循环利用,形成绿色产业链,进一步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走向绿色型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加快企业实现“双赢”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另外,让公众自觉地了解和接受科技知识,增强其认识和掌握自然、经济和生态经济规律,提高生态意识和价值观念,便于更好地掌握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技能,从而有助于缩小科技与民众、科技人员与民众之间的距离,更好地促进和保障人类参与科技发展事业和正确地应用科技。同时,社会组织要发挥专门咨询研究机构和网络平台的优势,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信息化推广。各类社团、学校、宣传单位要利用新闻传播媒体、科研实践模拟等活动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大力向社会宣传、教育和普及生态科技知识,“把责任伦理思想作为依托”[10],有效提升和强化全社会的责任伦理理念,牢固树立科技绿色发展和绿色消费意识,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发展的积极作用,推进绿色地球家园的建设。
2.加强生态科技研发创新
科技创新是解决其自身所带来负面影响的重要途径,是“实现经济持续增长与生态和谐统一的核心要素”[11]。科技人才“是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决定性因素”[12],“被视为战略资源和提升竞争力的核心因素”[13]。因此,需大力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创新型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集聚到生态科技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以适应和符合科技发展的特点、方向和需求。
党和国家需要从理论和战略高度上充分意识到科技发展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到科技发展与生态之间的紧迫性,加大对生态科技和环境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及时更新和替换科研试验设备和设施,构建和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发展投入体系。具体来说,激励和推动如高校、科研院所、广大科技人员和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生态科技创新活动,“以‘可持续科技创新’价值准则为依据”[14],加强科技基础研究和克服关键技术瓶颈,加快前瞻性、先导性的绿色科技研发,有助于提高产业链的附加值,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满足人们对科技的向往、需要和呼唤。国家和各级政府要制定相关绿色技术发展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理所应当支持和鼓励环境技术、绿色技术的推广应用与自主研发,在资金和政策上对中小科研企业给予扶持和倾斜,加快企业利用绿色技术转型步伐。大力开发科技发展的生态功能,发展、创新和应用节能、环保、综合利用技术等,改善当前全球性生态问题和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的现状,提高生态系统自身的生产、自净能力,推进生态效益和经济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同时,要抓紧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和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和强化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在科技管理、科技项目和科技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和导向作用,给予科研主体适当的专利费用和经费补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促使尽快形成和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核心技术竞争力。此外,也需重视和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发展交流与合作,研究、吸收和借鉴科技发达国家的科研成果。同时,需要利用优越的就业条件和丰厚的薪酬,吸引和稳住在国外学习的高级科技人才回国创业,有针对性地聘用和引进国外优秀科技人才。
3.完善相应的生态科技体制机制
“调控科技的发展与应用就必须首先调控人类的行为和指导其行为的观念、意识”[15],制度作为正确引导、约束、规范、控制人们观念和行为的规则,生态科技的发展也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作用。因此,需要不断完善相应的生态科技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发展制度化和法制化。
首先,要健全和完善科技发展管理机制,在科技项目的组织和研究中需要确定和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具有生态导向的科技发展评价指标在内的体系,要以生态指标和生态影响为参考,区别和分类对待生态科技、非生态科技、反生态科技,对属于生态科技项目的研究、应用和开发,应通过制定和构建生态科技发展的国家激励制度给予鼓励和支持,增强科研主体的自主性、积极性和能动性。在进行科技成果评估时,要积极推行和借助第三方力量评估,建立并完善科技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充分考虑科技本身理论的正确性及手段的合法性,强调其技术、经济和生态价值,充分论证、预测科技后果,并在此综合评估的基础上,有效制定和实施具有现实意义的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应对科技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在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工业园等要大力推广和倡导清洁生产、清洁排污的产业加工过程,及时发现示范与推广生态技术成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出适当的调整,尽可能地把负效应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加速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其次,制定、开发和执行注入生态化理念的生态科技法,及时更新科技法律内容和增强其实施效力,设立论证、预警和预后机制。从而,有效、规范、引导和限制人们的科研活动和行为,控制科技经济发展与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充分估计和客观评价科技对人类社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以便更好地发挥科学技术的积极作用。最后,建立和完善科技研发与应用的公众参与制度。让公众享有和使用决策权和监督权,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科技项目的研发和应用,可以有效地弥补政府在决策中无法获得足够真实信息的局限性,推进和保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降低科技应用的风险和挑战。
科技发展的负面影响提醒和告诫我们,要把人类自身放在恰当的位置,辩证地对待科学技术,重新审视和把握科学技术的本质和规律,用科技理性正确、清晰地认识和把握人类合理的需要,勇于承担起维护地球家园的共同责任。具体而言,高校要加速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和强化专业结构、学科领域的调整与变革,企业要形成绿色产业链和推动绿色技术的研发,公众要提高生态意识和价值观念,社会组织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党和国家要加大对生态和环境科技投入力度,重视和参与国际科技发展交流与合作,健全和完善相应的科技制度及生态科技法等有效举措,提升和强化全社会的责任伦理理念,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努力克服科技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