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恒
(开原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辽宁开原 112300)
食品安全是焦点话题,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但随着自然资源和土壤的破坏、农药的不合理使用,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违规生产操作,导致近些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出现。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进一步加大了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从初级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到最终销售都进行严格管控,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希望以此为基础,优化农产品市场。在当前新形势下,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的积极价值,从实际出发,提升我国农产品监管水平,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及质量。
随着我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的不断创新,一些农产品企业会使用二度包装或虚假宣传推广自家的农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迷惑了消费者,无法对其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正确判断[1]。人们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的关注程度日益提升,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更加容易了解各种信息,许多关于农产品辨别的信息充斥其中,但这些信息多数没有经过专业的评定,容易误导消费者。
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普遍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加工环节,从前期的种植到最终的销售,这些阶段流经不同的部门及人员,同时因为周期性较长,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例如,在种植阶段喷洒农药,有较大的可能导致农作物存在农药残留,在加工阶段也有可能会受到各种消毒剂、添加剂的污染,在产品审查阶段,相关人员审查不严谨,会导致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需要经过多个阶段,导致一些质量安全问题的源头无从查起,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离不开健全完善的质量检测制度。2009年开始,我国对县级以上的质量检测部门和机构,都给予了相应的补贴,到现在各地县级以上基本已经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部门,检测制度也初步建立,有效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但是还有些地区把农产品的检测部门纳入了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内,导致了对农产品生产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缺乏相应技术支持。因为缺少合理的管理体系及有效的沟通,导致人员、装备和技术配置上大打折扣,对农产品的质量控制和监管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无法做到农产品全流程的覆盖监管。因此,必须要完善县级农产品检验体系,从源头开始,提升农产品的监管力度。
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者普遍都缺乏健康安全意识,尤其是在监管工作中,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其社会价值。因为我国陈旧的生产理念,农产品的生产缺乏自我约束意识,普遍只重产量轻质量,严重阻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例如在绿色种植养殖、农药喷洒和市场流通环节上,对其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还有待加强[2]。因此农业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管职能,扩大监管范围,以此降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向,创建绿色健康的农产品市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愈发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我国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但因为监管工作范围较广,同时还缺乏相应的制度及技术,尤其是在乡镇及较为偏远落后的地区,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监管工作的难度,特别是一些县级乡镇没有设立专项监管部门,一些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的体系进行监管落实,很多部门的工作岗位并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导致基层监管工作无法有序地开展。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从源头上把控,通过借助更为科学先进的检测和技术手段,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水平,以此为基础加强农产品的安全性,建设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农产品消费市场。要进一步提升对生产领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督力度,完善县级以上针对生产领域的检验体系。通过加强对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完善检测体系和工作效率[3]。同时需要组织或者参加一些相关技术交流论坛,了解更为先进的技术,以此改善和提升我国的农产品检测能力,另外,要强化风险检测和例行监管力度,从根本上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建立相应的农产品检测数据库,对监管工作中的信息数据进行整理总结,分析农业生产中的危害行为,并对其进行评判,降低农产品安全隐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预防工作。
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的管控工作,不能只局限在其生产阶段,也应该注重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实现全流程监督与管控,同时也需要不断的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其工作实效性。健全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通过与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及市场监督等部门共同联合,进一步明确责任机制,将监管任务细分到各个部门及个人,以此为基础,提升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跟踪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质量安全可以追溯,信息可查询,给予消费者自身监管权利。对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严格惩处,提升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
各地政府需要充分地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积极意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工作,其次需要进一步加大县级以上农产品检测部门和机构资金的投入,确保检测机构和体系健全[4]。另外要求实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工作的评定,利用合理竞争,提高各级政府对检测工作的重视。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通过设立相应的监督员、协管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没有死角,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
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可以有效促进社会发展及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各地政府必须充分领悟“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不能仅停留在形式上[5]。在新形势下,健全与完善相应的制度、技术与组织架构,强化对社会的监管力度,优化农产品消费市场,让人们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