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佳惠(天津财经大学)
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商业银行中的信用风险不仅容易引发金融危机并且会对国家宏观经济决策和经济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地方为了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融资,这些融资方式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提高了地方的信用扩张,带来了很大的信用风险。在这种情况下,信用风险在商业银行中大量积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也不断加剧,为了守住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们需要找到能够有效预警和防范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方法,发挥银行稳定金融体系的职能。
一是经济环境波动。在商业银行的日常经营过程中会受到外部经济环境波动的影响,主要包括政策变化和经济周期性波动,国家政策的变化和经济周期性波动都会增加商业银行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一方面,政府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情况和未来经济目标制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会影响银行的发展前景和银行整体的信用风险评估。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在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周期性波动。当经济上行时,市场资金需求量大,各行各业发展良好,借款人能够按照约定日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信用风险有所降低;当经济下行时,市场资金需求萎缩,各行各业经营状况恶化,借款人无力按照约定日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信用风险增大。
二是外部监管体系不完善。随着20 世纪70 年代初金融创新的兴起,金融衍生品不断发展,种类日渐丰富,金融衍生品高度杠杆性和风险难衡量的特点加大了监管难度。目前,商业银行的监管方式和监管范围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商业银行监管机制的更新落后于金融衍生品的发展,增大了金融风险。监管部门如果不及时完善监管体系,在风险进一步扩大之前,加强对商业银行经营相关信息的日常监管和审查,那么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严峻的信用风险。
一是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商业银行自身面临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信贷等相关业务的办理过程中,银行降低信用风险需要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然而,银行内部组织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形式化程度高等问题使得商业银行执行力和控制力不足、效率低。除此之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众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缺乏内部风险管理控制的统一机制,这些都会增加银行的信用风险。
二是交易活动中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中主要表现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借款人相比于银行更加清楚自身的财务状况,而银行却因为信息相对匮乏而无法真正了解贷款项目的风险。银行为了保护自身利益,会提高贷款利率,从而降低风险。一方面,一些风险较低的项目可能因为较高的贷款利率而放弃签订贷款合约;另一方面,愿意支付较高贷款利率的项目往往风险很大,这就导致了“逆向选择”。当借款人和商业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后,借款人可能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或故意隐瞒项目实际发展情况,从而造成“道德风险”,增加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在银行的日常运营过程中,银行的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都会发生信用风险,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银行采取了诸多方式,建立了大量的流程和风控体系来管理贷款、担保、承兑等业务中的信用风险。但是,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与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的科学性息息相关。目前,银行业的一些信用风险管理方法比较落后。一方面,目前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如KMV 模型,由于缺乏充足的违约数据,很多的概率研究只能采用预期违约概率来计算。但是违约事件存在有偏分布,通过这种方法得出的结果缺乏准确性,无法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提供客观参考,导致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不高;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壮大,商业银行的竞争不断增强,面临的风险关联程度也不断上升、隐秘性增加。现有的一些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却没有随着信用风险的深化而进行技术性进化。这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没有抓住金融科技发展的契机,抓紧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所导致。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不仅可以增强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还能够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效率,技术迭代更新的停止将导致信用风险管理方法落后。
商业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需要从业人员按照管理层规定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认真地执行。这就要求商业银行的从业人员不仅要有完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还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但是,目前许多银行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业务操作出现问题,增大信用风险。除此之外,信贷业务流程的规范性要求从业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免导致违规操作等问题的出现,使得银行信用风险增加。
针对以上提出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了加强我国银行业信用风险的管理,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信用体系的发展依赖于信用基础设施的完善。目前,信用管理发展所需要的信用评级体系并不完善;信用风险的监测也需在指标研究和系统应用方面继续加强;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研究仍需不断推进。因此,我们必须学习并运用国际上先进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加强信用管理体系、数据统计体系、监测评估体系和征信体系等基础性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征信体系覆盖的范围,形成专业且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完备的信用体系有助于银行对贷款企业的预先调查,不仅有利于减少资金错配情况的发生,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从而降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随着金融创新带来的金融风险的增大和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新兴业态的改变,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和监管体系。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新兴业态有关的法律法规,为监管提供法律基础。银行自身要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及时性,通过提高对银行的监管要求来提高其应对严重金融危机的能力,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以满足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的发展需求。除此之外,应该建立权威的监管机构,完善外部监管体系。监管机构要逐步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的全面性。监管机构还应随着金融产品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不断创新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从而为商业银行的经营创造一个规范、透明的金融环境。
我国的银行业体系和信用管理体系发展较晚,违约数据库的建设比较落后。国外拥有许多知名的违约回收数据库,包 括Moody’s KMV CRD、Standard &Poor’s Loss Stats Database 等。国内只有东方中和数据咨询有限公司建立的LossMetrics 违约数据库是大型跨行及规模的LGD 研究数据库。相比之下国内违约数据库的数量、衡量数据的时间跨度和涵盖的违约债务工具都与国外的违约数据库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重视对违约事件信息的收集和整理,逐渐丰富和完善我国的违约数据库。完备的违约数据库不仅可以提高违约概率测量的准确性,还有利于信用风险预测和评估,能够有效地预防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
目前,我国实际的人才资源无法满足发展信用风险管理的需求,为了促进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应当加大信用风险管理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银行可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风险管理人才培训,培养适应信用风险管理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政府应当鼓励一些高等专业学校专门开设信用风险管理的课程,并组织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机构、信用风险管理监管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共同搭建实践平台,集中开展对信用风险管理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除了有针对性地提升专业信用风险管理人才的技能之外,还应当向人民大众传播信用知识,同时在考虑不同地区金融知识的差异程度的情况下,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提升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