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振东
(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幸福感早在古希腊哲学时期就已经作为一种学说被广泛讨论,在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关于幸福感的思想研究算是比较典型的研究,其中以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哲学思想可作为典型代表,同时伊壁鸠鲁所处哲学时代是处于希腊哲学晚期,这时期的希腊哲学是衰落时期,并且这时期的哲学研究偏向于诉诸伦理幸福,是关于生活本身的幸福归属问题的相关研究。“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1]。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就是晚期希腊哲学追求幸福、追求实用的体现,伊壁鸠鲁关于快乐的描述本身也是具有争议和值得反复琢磨的。尽管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存有未能解释如何处理物质欲望和精神愉悦二者之间的矛盾等问题,但是其相关幸福观念对于新时代国民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大的启示。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不忘初心”,所谓“初心”简言之就是为中国人民谋求幸福,同时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一词出现的频率极高,这就意味着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因此对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的分析研究,对当前新时代国民幸福感的提升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哲学思想离不开其“原子论”思想,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思想是对德谟克利特“原子论”的发展,含有一定的客观物质运动思想,这就说明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哲学思想并不是主观随意捏造的,而是基于一定的实际物质运动所提出的。马克思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一文提到:“但是当德谟克利特把感性世界变成主观假象时,伊壁鸠鲁却把它变成客观现象。”[2]这就说明伊壁鸠鲁在描述世界的时候,是将其作为客观性的活动来论述,因此其“快乐主义”哲学思想根据当时的社会情况是有主客等层次划分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3]。可见中国人民在美好生活的发展方向上已经发生改变,所需求的幸福感也已经出现了新的发展方向,这就说明新时代幸福感存在着由小到大、由低到高等层次的划分。伊壁鸠鲁认为快乐是存有层次划分的,而当前国民幸福感根据主要矛盾的转化,也出现了一定的层次上划分,伊壁鸠鲁对快乐的层次划分与当前新时代国民幸福感所出现的层次划分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对正确把握当前国民幸福感的层次具有重要启示。
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主要是以伦理诉求为主要目的,人生的主要目的在于追求幸福快乐,而幸福快乐作为人生生活的起点和终点,贯穿整个生活的始终;但其所指的快乐并不是平庸而简单的快乐,不单单是身体享受,还有精神上的追求,以及整个追寻快乐幸福的过程中所要面对的事物。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最核心的快乐层次划分就是动态快乐和静态快乐,伊壁鸠鲁认为快乐尽管有“动”和“静”层次之分,但是二者是统一于同一快乐之中的。“我们的最终目的仍是得到快乐,而以感触为标准来判断一切的善”。[4]动态快乐和静态快乐不是两种快乐,是同一快乐的两个层次方面,二者统一于快乐发展的进程中。在党的十九大之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物质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生产力需求的实现在当时社会就是属于动态快乐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取得的发展成果,社会生产力水平已经大幅度提高,原来主要影响动态快乐的因素已经发生改变,虽然我们仍然还是要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但是这一矛盾不再突出,而是要注重平稳发展,成为了含有静态快乐影响因素的层次划分。因此要实现当前国民幸福感的提升,要注意在已有稳定的静态快乐的基础上,去对新的动态快乐进行把握,形成一个完整的幸福感构建体系。
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在经过一定的快乐层次划分之后,对动态快乐做出了相关解释:“我们认为快乐就是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不受干扰”[5]。对快乐进行层次的划分这一点对幸福感的构建是有益的,但是对快乐层次的定义限定需要有待考量,当然这与伊壁鸠鲁所处的哲学时代是密不可分的,晚期希腊哲学的智慧性并不明显,而是过分的追求伦理化的实用性,这就表明只要是能满足伦理幸福的哲学思想,其思想的智慧性和真理性是容易被忽视的。这就启示我们对快乐及幸福的定义不能够是终极永恒的,十九大报告本身也是出于当前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一重要现实条件,这是基于实现温饱生活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幸福展望,未来还有现代化社会的幸福以及共产主义的宏伟幸福。所以如果在提升国民幸福感的过程中,对“幸福”、“快乐”等相关内涵进行过多的定义上限制,就会容易形成较为单一的幸福感,关于幸福感的内涵特征应该是随着社会发展的状况和人民已有的幸福基础去做出判断,不断在层次上迈向高阶段的幸福感。
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的出发点并不是单一的寻求某种快乐,“身体健康和灵魂平静是个人整个一生的幸福,是人们追寻的一种平衡的状态”[6]。其思想是基于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的统一。正如在新时代中国社会要实现国民幸福感,就是要基于物质满足和精神需求相统一,只有在二者相统一的基础上去构建国民幸福感,才能有效避免幸福感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和“重一边”现象,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相统一也是在幸福感提升过程中的重要标尺,能够衡量是否幸福感出现偏差等问题。
伊壁鸠鲁所基于的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的统一,其论述观点其实含有着一定的矛盾。伊壁鸠鲁实际上对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的统一产生了偏离,“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乐,哪怕是智慧与文化也必须植根于此”[7]。这样就把身体的满足作为快乐的基础,可是伊壁鸠鲁却又认为二者之中以“心灵宁静”最为重要,这就从根本上又背离了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相统一的原则;而且正是因为伊壁鸠鲁无法实现二者的统一,最后企图寻求身体健康和心灵宁静的结合,去弥补由于侧重“心灵宁静”而造成的错误,但是伊壁鸠鲁最终也没能指出如何解决二者出现的矛盾。当前国民幸福感的构建到底基于什么,是幸福感构建的基本因素,要始终遵循物质财富与精神文明的相统一,才能在整个国民幸福感提升过程中定好基调,去真正的提升国民幸福感。
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虽然充实着快乐、幸福等美好的寓意,但是“痛苦”一词也是其论述过程中较为明显的字眼,“所有的快乐从本性上讲都是人的内在的好,并不是都值得选择,就像所有的痛苦都是坏的,但并不都是应当规避的”[8]。幸福快乐本身就是可以实现人的美好愿望的事物,没必要刻意选择什么快乐,同样痛苦本身就是阻碍实现人的美好愿望的事物,追求欲望必将伴随着痛苦,这就意味着在幸福感构建过程中需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和不懈努力才能达到幸福。伊壁鸠鲁对快乐最终的认识是接受快乐中的痛苦,承认痛苦一直存在,真正实现的快乐是伴随着痛苦而实现的。因此国民幸福感的提升去实现幸福快乐不是唯一的目的,所追求的幸福快乐并不是单指某一事物,而是为了实现幸福快乐所要接触到的和需要解决的一切事务,去如何承载痛苦,去如何处理痛苦,认识到实现幸福之路的过程中,就是在不断地处理痛苦,正确对待幸福感形成中遇到的种种困难,才能迎刃而上。
“享乐”是能给人带来满足的一种状态,但是这并不是真正的幸福,“享乐”只是狭隘的快乐,“享乐主义”在社会上已经属于一种不正之风,是和“拜金主义”一并成为全社会共同抵制的不良风气,可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这种不良之风在某种程度上反而愈演愈烈,针对“享乐主义”问题的教育,国家实行的是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是偏向于政治性的,而“享乐”自身的含义是侧重于生活性的,同时要对“享乐主义”从生活上进行分析研究,“享乐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进行治理。伊壁鸠鲁“快乐主义”哲学思想所追求的幸福快乐对于日常生活而言是要达到一种平衡的生活状态,比如从日常的饮食来看,铺张浪费的饮食消费习惯就是“享乐主义”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伊壁鸠鲁对日常生活所追求的平衡状态下的快乐不是某一方面激烈的愉悦,伊壁鸠鲁是反对大吃大喝,主张饮食有节,所追求的是生活平衡的状态,而享乐是无节制的欲望满足。伊壁鸠鲁所认为的幸福快乐是有条件、有限度的,一旦超过一定的条件和限度,享乐就会被永无止境的追求,最终成为“纵欲主义”,完全与幸福感的构建相违背,因此要高度重视幸福快乐的限度。
“享乐主义”在整个国民幸福感提升过程中,是片面追求幸福快乐和虚伪构建幸福快乐的表现,因为它代表的只是社会小部分群体获得某些利益的过度表现,“享乐主义”所代表的是一部分人的主观体验,并不是真正的幸福感。国民幸福感不是单个人欲望的满足,它是伴随着整个社会发展进程而进行的,幸福观如果做不到对宏观的把握,那么就不会存在幸福感的构建及提升。伊壁鸠鲁所认为的快乐是伴随痛苦的,这就说明实现快乐需要去创造条件解决不利因素,而条件的创造是建立于社会关系之上的,脱离了社会关系而形成的幸福快乐就不是一定意义上的幸福快乐,那么幸福快乐的实现必然与整个社会是互相呼应的,国民幸福感就是要在立足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去实现关于全社会幸福的价值理念,而不是去用“享乐”幸福的个别例子代替整个国民幸福感。
首先,要明确当前我国国民幸福感提升的大趋势,自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国民幸福感成为了考察全社会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指标,特别是在全国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后,当前我国国民幸福感的提升成为了重要发展方向。国民幸福感是一个统筹社会全局的范畴,并不是单单自我的快乐满足,而是去实现社会整体发展的大方向,是追求真正幸福快乐的源泉。要注意不同的群体对于幸福感的判断及需求是不同的,应该依据群体的需求对幸福感进行层次方面的划分,以此来衔接具体的国民幸福感提升路径。做到因地区发展状况不同,而制定不同层次的幸福感模式;做到因现实需求需要不同,而制定不同层次的幸福感样式;做到因满意度与评价的不同,而制定不同认定及评判幸福感的方式。
其次,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性作用,在马克思看来“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现如今阶级对立这种情况在社会不再呈现,如何构建一个理想的联合体,去向实现共产主义社会迈进,这就需要实现全社会人民的共同诉求,国民幸福感就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所要形成的全社会人民的快乐幸福的生活状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指导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解决国民幸福感提升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问题,推进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整体发展进程。重视其他思想家的理论,马克思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对伊壁鸠鲁、德谟克利特、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的观点都要做相应的分析,经过不同思想的比较研究,发现新的理论研究视角,从而不断完善自身的理论。当前社会发展进程中,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基础,其他理论思想的研究也是占有一席之地,可以利用及借鉴其他思想家的观点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发展,如在“幸福”、“快乐”等方面对提升国民幸福感进行启示性探索等。
最后,正确识别当前国民幸福感的出发点与归宿点,以及如何面对享乐主义等情况做到正确分析。第一,国民幸福感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是一个国家集体的概念,要从国家发展大计落实,不能偏离国家发展主流轨迹。第二,身心统一的健康是真正构成幸福感的出发点与归宿点,即要做到物质与精神的统一,切不可只谈物质不谈精神,或者只谈精神不谈物质。第三,国民幸福感的提升必然会伴随着不幸福或痛苦等对立面的影响,学会承认及这些不幸福或痛苦,是提升国民幸福感过程中的必然阶段。第四,面临依旧存在的享乐主义问题,既要注意思想理论上的引领,也要注意政治管理上的约束,更要注意生活方式的调整。应当把思想、政治、生活构成总体力量来应对享乐主义问题。第五,譬如享乐主义这样的局部“幸福”并不代表整体幸福,国民幸福感是关乎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大事,是不断推进的总体发展过程,局部所谓的“幸福”结论完全不是国民幸福感本身,故提升国民幸福感要顾全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