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迎春
(南京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南京 210023)
理论的价值在于其源于现实、超越现实,分析历史的意义在于认识现实、预测未来。20世纪以来,世界经历了数次动荡,人类对未来感到困惑迷茫。在康德、黑格尔和马克思之后,福山以对自由民主制是“历史的终结”的阐述为主线,从“历史的方向”视角探讨历史的进程,提出了对现代世界性质的判断,推进了历史发展趋势的讨论。福山“历史的终结”论题是一种普遍历史的观点,这种观点并不是福山首先提出的,而是一个贯穿于启蒙现代思想中的基本认识,福山观点的特点在于结合苏联解体后的国际形势予以重新阐释[1]。
康德是第一个提出普世史的思想家。他于1784年首先提出了普遍历史的观念,即对人类个体而言混乱无序的历史,从整体来看是一个缓慢的进步过程。这种思想为其后普遍历史的撰写奠定了基本框架。康德把历史看作是一项“自然计划”的实现。在康德看来,人既不像动物那样出于本能行动,也不像有理性的世界公民那样出于预定计划行动,但历史进程却呈现出规律性。康德用“自然计划”概念解释历史中的这种规律性。然而,这种“自然计划”并不意味着有一个幕后“计划者”,其存在源于“自然目的”,但这种“自然目的”无法由经验证实仅仅是一种调节性理念。从思想渊源看,康德的这一设想源于牛顿。牛顿认为,大自然不会做徒劳无功的事情,康德承继了这一思想,并将其运用到对历史的思考中。在他看来,人是唯一具有理性的创造物,自然的目的就是要将其赋予人类的所有禀赋尤其是理性充分地显现出来。因此,历史就是人性中所具有的自由禀赋的发展史。
“自然计划”是康德为理解历史进程而提出的设想,作为设想的“自然计划”仅仅指明了历史的发展趋势,必须要找到现实的动力,才能构成现实的历史。康德认为,人的恶就是这种现实的动力。人所具有的各种私欲导致人人互相竞争,通过这种竞争人类的理性能力才能发展。没有这些非社会性的欲望就没有竞争,没有竞争就没有理性的发展,没有理性的发展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基于此种认识,康德相信,历史“是一场由坏到好的进步”,“一场走向完美状态的进步而已”[2]70-71。
“自然计划”的实现需要建立世界公民社会。因为理性的充分发展只能由整个人类而不能由单个人实现,即通过人类群体的世代延续实现。然而,人的欲望会使人类滥用自由,可能形成相互之间的严重对抗,因此,需要建立一种秩序以维系人类群体的存在。这种社会就其内部而言,需要建立“正义的公民宪法”,就其外部而言,需要建立“各民族的联盟”[2]8。
在康德看来,以“自然计划”解释旨在实现公民结合状态的人类历史,既是可能的也是必需的。将历史设想为一个进步过程的意义在于,人类的设想本身就具有践行作用,能推动这一过程的实现[3]。肯定人类在历史进步中的义务是康德历史观的核心,进步的历史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我们有信心且亲自投身于历史的创造。与之相似,尽管波普反对历史决定论,认为历史没有目的,但他主张“我们生活的目的”来自我们的选择,进步取决于人类自己的努力。这实际上是将相信历史进步的态度作为人的道德责任。显然,同康德一样,波普认为,人是历史的主体,自由的历史的实现需要人类承担自己的责任。
康德以自然计划的形式,将历史解释为一个以人的欲望为现实动力、以理性和自由的充分实现为目的的进步过程。这就以一种简明的方式,在肯定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的同时,化解了历史必然性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的矛盾,揭示出历史发展的深层秩序。康德谦逊地声称撰写普世史需要一个新的开普顿或牛顿式的人,他只能提供线索但无法完成。
黑格尔“实现了康德对于普世史撰写所提出的构想”[4]80。黑格尔将世界历史视为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自我实现。他将理性预设为无所不能的创造者,一切自然事物和社会现象都是“理性”的展开,世界历史亦不例外。理性是自在自为的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被视为绝对精神的外化,而“世界精神的本性永远是同一的”[5]9,同一的历史主体决定了世界的统一性。同时,黑格尔赋予“理性”以“现实性”的“可能”与“权力”,“理性”自身就有一种“求实”的“精神”[6]。理性的自我展开和发展就是历史,历史是精神的历史。黑格尔以思辨的形式揭示了对历史主体、历史统一性的思考。
黑格尔从“精神”的对立面物质的特性推理出“精神”的本性。在他看来,“‘物质’的实体是在它的自身之外,‘精神’却是依靠自身的存在,这就是‘自由’”。“精神”的一切都源于“自由”。黑格尔认为,精神依靠自己就是意识到自己,就是自我意识。而精神意识到自己就会认识自己、回到自己、实现自己、产生自己,这种自我意识即为自由意识。世界历史是“精神的自我意识和自由的必然发展”[7],是一个从一个人自由到部分人自由再到所有人自由的过程。
黑格尔认为,自由作为内在的观念,它的实现离不开人。在他看来,“精神”是普遍的、抽象的东西,“精神”作为一种可能性其实现需要借助于人的活动。其中,人的热情追求“个别兴趣和自私欲望的满足”,这是人类所有行动最根本的动力,与法律、道德、习俗等相比对人有更直接的影响。热情在追求私利中推动公共事业的完成,各个人或各民族在追求实现自身目的时,他们又不自觉地成为一种更高目的借以实现自身的工具[5]23。
个人行动不仅是特殊的而且包含普遍的因素。黑格尔以一个人为复仇火烧另一个人的房屋却牵连其他事物为例,说明人类行动不仅会产生他们期望的结果,通常还会产生另外的结果。因此,任何个别行动实际上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结合。个人追求利益的活动也是如此,人生活在社会中,个人利益的实现不可避免与他人以及社会利益相联系,这些利益可能相互矛盾、相互冲突。在他看来,个体行动及其相互之间的斗争不仅具有特殊性而且蕴含着普遍性。特殊事物在相互间的争斗中消亡,而普遍的理念“始终待在后方,不受侵犯,不受损害,却驱使热情的特殊的东西去斗争,相互摩擦”。黑格尔称之为“理性的狡计”[5]25。显然,黑格尔继承了康德“非社会的社会性”是理性的驱动力的思想。
认为在历史中理性通过热情实现,蕴含着深刻的理论寓意。其一,这种观点继承了自维科以来“历史是人创造的”观点,肯定了人的历史主体性。在黑格尔看来,正是人类的热情和活动构成了历史的全部内容,历史展现为实现其自由理念的现实过程。柯林伍德曾就此指出,理性对黑格尔来说就是人的理性,因此,理性和热情之间的关系就是人类的理性和人类的热情之间的关系。就此而言,批评黑格尔过分强调概念运动却忽视了人的行动,显然是一种误解[8]。其二,肯定了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合理性。黑格尔认为个人全神贯注于实现自己的利益,但他相信个人利益“有被满足的无限权利”。这种观点受康德的恶是历史的动力的观点的影响,同时又启发了马克思对个人利益的肯定,列宁认为这一思想十分接近唯物史观[9]。其三,揭示了历史必然性与人的主体性之间的关系。在他看来,历史的最终动力是理性而不是热情。因此,不同于法国唯物主义者,他没有将利益视为决定性因素,而是将利益作为个人行动的动力与理性作为历史的动因区分开来。这样,黑格尔借助个人主观意志与历史客观规律的不一致性,揭示了必然是在自由中实现的。恩格斯指出,黑格尔“提出了这个任务”,试图探究人类行动动机背后的动力,但他没有解决这个任务,因为他“不在历史本身中寻找这种动力,反而从外面,从哲学的意识形态把这种动力输入历史”。究其根源,是不理解历史“不是‘自我意识’宇宙精神或者某个形而上学怪影的某种抽象行为”,社会生产方式才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10]。
国家是自由在历史中的现实化。黑格尔将国家视为绝对精神实现自身的最高环节,这意味着“精神”的本质存在的具体化,只有在国家中自由才成为现实的自由。基于对国家本质的这种理解,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上,黑格尔提出“国家乃是‘自由’的实现”[5]36,法律是国家据以保障个人自由的工具。在他看来,法并非个别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普遍意志的显现[5]36。不难发现,这里的法并非行为规范意义上的法,实际上是指自由权利及根源于此的社会秩序与交往关系[11]78。因此,法限制任性是为了规范社会秩序从而保障普遍自由。可见,法律其实是自己的意志,服从法律其实是服从自己,这就是自由,就此而言,“自由”与“必然”是统一的。从黑格尔有关国家与个人关系的阐述看,一方面,黑格尔对国家推崇备至,确实存在强调国家高于个人、整体高于部分的倾向。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黑格尔讨论的并不是现实中某种特殊类型国家或具体制度,而是国家的理念。这样理解,黑格尔此处所说的国家其实是指一种具有理想性的实体性伦理精神。另一方面,黑格尔在此没有完全否定个人存在的权利及意义。如果概括其思想精髓,而非局限于字面表达,可以发现这里黑格尔所要表达的意思是:“个人存在的社会性,个人不可避免地必定以社会性的方式存在;个人总是作为特定社会共同体的一员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个人只有作为共同体中的一员才能获得自由。”[11]507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思想显然受其启发。
与黑格尔一样,马克思也认为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但是,在黑格尔勾画的历史中,人是被动的,仅仅是理性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而已,马克思则认为,历史是人追求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为了能够“创造历史”,人们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唯物史观坚持从物质生产出发阐述历史,从物质生产中凝练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概念。物质需要的增长推动生产力发展,而生产力发展水平或状况决定了生产关系要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历史形式,因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必然会被适应生产力的新生产关系取代,随着生产关系变化,社会的政治关系和思想文化关系也会相应变化,并由此形成社会形态的变迁。人类历史就是一个物质生产方式不断更新、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过程。生产力及其发展所决定的社会交往形式的变化,构成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
在波普看来,唯物史观是典型的历史决定论。他从两个方面对唯物史观予以指责:一方面,历史决定论是一种“不可抗拒地以一定方向把我们带到未来”的宿命论;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思想中“能动论”与宿命论相互冲突[12]。
事实上,马克思既没有主张宿命论,其观点也不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波普曾慎重地指出“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并指责历史决定论存在“把趋势与规律混为一谈的习惯”。然而,真正将二者混为一谈的是他自己。历史规律是经理论抽象的必然的“不变模式”,存在于理论世界,既定的存在条件不变,历史规律就不会改变。历史趋势是历史规律在现实世界的呈现,趋势作为一种可能性可以表现为各种具体形式,这是人们可以改变的领域。马克思指出:“一般的规律作为一种趋势来发生作用,即成为这样一种规律,它的绝对的实现被起反作用的各种情况所阻碍、延缓和减弱。”[13]据此理解,马克思明确地区分了趋势与规律,因此,波普所谓“宿命论”、“把趋势与规律混为一谈的习惯”等指责,对马克思而言显然是不公正的[14]。
人的生存方式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由于生活世界中诸多形式的社会交往关系相互作用,现实历史过程并非呈现为线性因果链条,而是存在多种可能的演化趋势。历史发展不是某种可能的必然实现或完全实现,由于诸多历史因素的相互作用,某种历史趋势能否实现及其实现程度往往取决于人的选择。人的自由本性是影响人作出选择的根本原因。不同于动物直接依赖自然生存,人必须通过物质生产活动满足自己的需要。物质生产活动是体现人本质的存在方式,是人类历史的现实基础。一方面,每一时代的物质生产方式是既定的,已有的生产条件和自然属性始终制约着人的活动,这种物质制约性体现着历史的客观性和规律性。另一方面,人会不断超越既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人的存在方式决定了人不是纯粹“被规定和被完成的‘现成存在者’”[15],物质生产活动离不开人的自我决定、自我选择。这既意味着人具有自由禀性,也意味着人不得不自由。物质生产活动使人超越既有的物质制约性,人正是在这种创造性活动中不断推动历史趋向自由。
历史是人类追求自由的社会关系的历史。物的再生产和人自身的再生产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社会关系与物质生产密切联系,物质生产的历史性决定了社会关系的历史性,进而决定了人的存在的历史性。马克思认为,人在其现实性上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一个人的自由和解放程度与其具体社会关系的合乎人性的程度内在地关联在一起”。合乎人性的社会关系成为自由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历史就是一个人类不断变革社会关系、构建适应人的自由禀赋的社会关系的过程[16]。从人的社会关系出发理解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历史就呈现为社会关系从不自由向自由、从较低程度的自由向较高程度自由的演化历程。
“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类社会关系发展的最高阶段。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将他们所要实现的共产主义社会界定为“自由人的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理想社会的基本设想,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关系的必然形式,体现着历史发展的客观趋势,具有合规律性,同时,也蕴含着人类的价值追求和社会理想,具有合目的性。“自由人联合体”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其价值归宿。人的自由只有在民主中才能实现,据此理解,只有在人民当家做主的民主政治中自由才能真正实现。
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尽管对工业文明的可能前景存在不同的评论,总的来说,进步史观在19世纪占主流地位。然而,两次世界大战动摇了科学技术是进步之基础的主张,类似的创伤性政治事件导致西方出现思想危机,19世纪的进步史观被动摇。20世纪上半叶史学的代表性著作如《西方的没落》《历史研究》等,都带有悲观色彩。20世纪50年代,进步史观以现代化理论的形式再次兴起。从各国的发展看,虽然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形不同,但拉美、南欧和南非相继实现民主转型。福山想知道,这种趋势是一时的辉煌、周期性现象,还是一种长期的发展模式?该问题仅靠经验观察难以解答,对历史发展趋势的主张需要规范性论证。就此而言,主张自由民主制是“历史的终结”的福山,其实是在复兴普遍历史的观念,即相信历史有客观的意义和最终的目的,并呈现为一种朝着目标前进的趋势,自从20世纪50年代受到波普猛烈批评后,这种历史主义已经长期不受欢迎。
福山认为,“自由民主制是‘历史的终结’”其意是指自由民主是历史的方向。福山反复声明,用“终结”翻译the end of history中的end不能准确完整地表达他的原意,他的原意指的是历史的“目标”[17]。在汉语中,终结意味着结束、终止,目标意味着趋势、方向。比较而言,终结取消未来,目标指向未来。而在英语中,end既有终止、结束之意,也有目标、目的之意,终结蕴含目的之完成。福山声称他所说的历史是“大写的历史”,是一个进化的、连续的过程,因此,“历史的终结”就不应看作是现实层面上的历史停滞不前,而应理解为历史哲学层面的一种比喻[18]。所谓“历史的终结”也就不是时间上的完成或终止,而是历史目的的实现。它是人类自由精神达到的一种新境界,人类在此种新境界中开始新生活新追求,历史进入新过程新阶段。因此,历史的“终结”包含并呈现出历史的方向性。
福山认为,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机制有两种,一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二是“寻求承认的斗争”。在他看来,历史将趋向自由民主。尽管他相信科学技术以促进经济增长与保障国家安全等方式推动历史前进,但他也承认,经济增长未必会导向自由民主[4]92。实际上,民主与国家安全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国家间的军备竞赛长期存在,但无论是从历史或是现实看,都没有催生相关国家的民主化进程,部分国家甚至以保障国家安全为借口肆意侵犯公民权利。同时,福山未能意识到科技进步有可能导致“技术的支配关系”。在现代社会,科技进步与社会需要相结合,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人类控制科学技术并据此满足自身需要,实际上科技进步又催生新的需要,并因此而制约着人类的生存发展。科学技术使生活方式合理化,它对人的统治与压抑也因之合理化。掌握科学技术的统治者因其满足人的需要而得到人民的支持,科学技术为政治统治提供了合法性。可见,科学技术可以为不同社会制度服务,未必会推进民主化。
福山主张人类历史因“寻求承认的斗争”而趋向自由民主制。黑格尔认为,“寻求承认的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福山试图为“承认”意识寻找理论基础和心理渊源。在古希腊哲学中,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是由理性、激情和欲望组成的,其中,激情被福山解释为寻求他人对自我价值或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物的承认。激情因欲求自我价值而寻求被他人承认,并“为承认而斗争”。激情在寻求“承认”的斗争中推动人类创造了各种社会组织形式和政治制度,提供了程度各异的“承认”。在这种意义上,可以将历史理解为人类欲求“承认”的过程。自由民主制确立了法治和民主原则,国家通过民主形式制定法律,公民之间的人格和尊严得到相互承认,它们又被国家以赋予权利的方式承认。每个人的“承认”欲求获得满足,自由民主制是满足“承认”欲望的最佳政体。显然,人性概念是福山理解历史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人性概念的合理性无法确定,那么历史是否“终结”就难以判断,而欲求“承认”的人性是福山以思想实验的方式提出的,其合理性无法证实。不难发现,“历史的终结”假说其实是一种半实证的命题,如果事实不支持其论点,它就被视为先验的。由此可见,福山的推理不确定,论点难以令人信服。
综上所述,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和福山都认为历史是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历史呈现出从自然状态到自由状态的发展趋势,这种历史趋势与人之为人的自由本性相关,与人类发展的最终目标一致。如福山所言,“从一开始,那些撰写普世史最为认真、最为系统的尝试者,都把自由的发展看作历史中的核心问题。”[4]152不同的是,思想家们为自由设定了不同的实现方式和理想形式。康德认为,“非社会的社会性”推动历史趋向于自由意志的完全实现;黑格尔则将绝对精神视为世界历史的主宰,自由成为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马克思以体现自由本性的物质生产实践为人的存在方式,自由随着人类生产实践的发展最终实现;福山主张“争取承认的斗争”推动自由实现。尽管思想家们思考历史的出发点不同,对自由的内涵理解不同,但他们都主张自由是历史的方向,是理想社会秩序最重要的内容,历史无非是自由的实现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