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委副秘书长 杨博
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按照“党管档案”要求和“政事分开”原则,商洛市、县(区)两级将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统一划转同级党委办公室。近年来,商洛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认真履行档案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践行档案工作“三个走向”为根本遵循,以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档案法》为契机,以常态化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积极探索“四度”工作法,一体推进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四个体系”建设,着力营造依法治档、科学管档、高效用档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实现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新修订的《档案法》专门增加了“监督检查”章节,为依法治档提供了坚强的法律武器。对此,我们依托党办系统的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进一步加大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力度,提请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重要论述,始终把牢“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方向。在此基础上,一方面,及时制定了《市级单位档案工作年度执法检查办法》《档案检查工作操作细则(试行)》《档案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事先告知、全程记录、现场反馈、限期整改、定期复检”等程序,确保档案执法活动严格规范。另一方面,坚持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全面推行档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分管领导和科室同志全部取得省级执法资格证,并配备了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确保档案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我们严格遵循法定执法权限和执法要求,紧扣新修订《档案法》列举监督检查的六类事项,围绕“收、管、存、用”四大环节,建立“谁执法、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扎实做好“一单两库”数据录入,认真编制检查事项清单,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档案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各门类档案收集整理情况、档案安全保管情况、是否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等方面的内容,并在检查结束后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商洛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单》,逐一列出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真正把“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到每一次监督检查当中。
针对单位档案意识普遍薄弱这一现实问题,我们对标对表“四好”“两服务”的指向要求,坚持把执法检查作为最生动的普法形式,以检查促规范、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提升,既有力推动了依法管档刚性约束的落地见效,也倒逼了各单位提高科学管档用档工作水平。2019年以来,我们围绕市委中心工作,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推进机构改革、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十四运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档案收集进馆工作,累计开展各类检查13次,跟进开展执法复检5次,下发执法检查反馈清单70余份,落实整改事项200余条,有力助推了“十三五”全市档案事业的圆满收官和“十四五”的良好开局。
开展执法检查是手段,目的是提高档案治理法治化水平。面对档案执法监督对象多为体制内单位、档案违法行为多属轻微违法的现状,我们科学把握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的“时、度、效”,积极倡导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力争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确保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比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讲明利害,讲清楚档案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整改标准和要求是什么,督促被检查单位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再如,在整改跟踪问效上,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个别“推而不动、整而不改”的单位,采取“一把手”亲自提醒督促的方式,确保整改任务不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