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时代的特征、悖论与历史趋向
——从恩格斯对“文明时代”的分析谈起

2021-11-26 23:55:56阎孟伟
教学与研究 2021年10期
关键词:文明时代发展

阎孟伟

“文明”是一个含义极为广泛的概念。在这里,本文仅从“文明时代”和“文明形态”两个不同意义上来理解文明的内涵及其存在形式。“文明时代”主要是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历史进程上理解文明所标志的社会进步状态,它首先意味着人类的社会生活摆脱了原始蒙昧野蛮的自然发展阶段,走向了以文化创造活动为基本生存方式和发展机制的历史阶段。因此,文明时代的产生总是包含了人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创造的标志性成果,如工具的制造和使用、语言文字的形成、知识的积累和传承,国家或政府组织的建立、法律制度的产生以及宗教、哲学、道德、艺术、教育、教养等文化形式的兴起等等,所有这些东西通常被称之为文明的各种因素,意味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摆脱了生物自然进化的老路而进入文化进化的轨道。“文明形态”这个概念则主要是从全球范围看,由于各种文明因素在不同的民族国家中有着十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因而先后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明存在形态,如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就把目前世界上现有的影响世界格局的文明形态划分为中华文明、日本文明、西方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非洲文明等。在他之前,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则以“文明”为单位,把从古至今相继产生的文明形态划分为21个;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也曾用比较形态学的方法把世界上各种文明形态划分为8种。这些学者在文明形态的划分上,各有所见,对此本文不做评说。

本文主要是从“文明时代”的意义上分析人类文明的昔日今天以及未来的可能走向。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这本书中阐释了他对“文明”“文明时代”和“文明社会”的基本理解。以下,我们就结合恩格斯的观点,对“文明时代”做一概要的分析。

一、恩格斯对“文明时代”的分析

在《起源》一书中,恩格斯把“文明时代”称之为继“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之后的社会发展阶段。他指出,文明社会的产生和发展是与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即“文明时代是社会发展的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分工,由分工而产生的个人之间的交换,以及把这两者结合起来的商品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完全改变了先前的整个社会。”(1)在以往的原始部落社会中,生产在本质上是共同的生产,消费也是在原始共产制共同体内部直接分配产品,尽管生产的这种共同性是在极狭小的范围内进行的,但它表现为生产者对自己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支配。也就是说,产品是他们自己生产的,产品的消费也是他们自己的,产品不离开他们的手。“只要生产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它就不可能越出生产者的支配范围,也不会产生鬼怪般的、对他们来说是异己的力量,像在文明时代经常地和不可避免地发生的那样。”(2)

然而,“分工慢慢地侵入了这种生产过程。它破坏生产和占有的共同性,它使个人占有成为占优势的规则”,(3)这就意味着私有制的产生。伴随着个人生产和产品的私人占有,产生了个人之间的交换,即商品交换。进而,随着分工和商品生产即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为了交换的生产的出现,产品就不再留在自己手中,而是在交换中交出自己的产品,这样,生产者就不再知道产品的结局将会怎样,而当货币以及随货币而来的商人出现在生产者之间的时候,交换过程就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产品的最终命运就变得更加不确定了。商人越来越多,商品交换已经不仅是从一手转到另一手,而且是从一个市场转到另一个市场,这样一来,商品生产者就丧失了对自己生活领域内全部生产的支配权,这种支配权商人也没有得到,产品和生产都凭商品交换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偶然性因素来摆布了。

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以及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文明时代最早的产物奴隶制出现了。从那时起,“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奴隶制是古希腊罗马时代世界所固有的第一个剥削形式;继之而来的是中世纪的农奴制和近代的雇佣劳动制。这就是文明时代的三大时期所特有的三大奴役形式;公开的而近来是隐蔽的奴隶制始终伴随着文明时代”。(4)

私有制的发展所带来的阶级分化,使国家这种社会共同体取代了原始氏族社会的模式。“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毫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4、174、175、176、176页。与国家的产生同时发展起来的还有各种以维护统治阶级基本利益、维护社会生活基本秩序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它们与在人们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习俗、习惯、道德、礼仪等结合在一起使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关系规范化制度化,这是社会文明的一个基本特征。

人类文明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在于,随着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脑力劳动阶层即知识分子阶层的产生,使社会的精神生活逐渐摆脱了原始蒙昧的“畜群意识”或自然宗教观念,带来了宗教、哲学、艺术、科学等精神文化生活的发展,使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领域,更重要的是使人类文明的发展成果得以积累、传承和发展。精神生活的发展在古代就曾带来的科学和哲学的兴盛和艺术的高度繁荣。如果说,在古代社会精神文化生活还主要的是少数有闲阶级的一种事业追求和生活情趣,那么自近代以来,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自然科学的发展及其在工业和商业技术中的广泛应用,从根本上改变了社会进步的传统模式。在这个过程中,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的发展更是突飞猛进,各种思想理论层出不穷,文化教育得到广泛普及并带来了文化生活日益多样化和大众化,社会成员的文化素质和个人的文化教养不断提高。这一切成为现代文明最重要的标志。

然而,在恩格斯看来,文明时代所有这些特征都是从文明时代的一个核心原则衍生出来的,这就是伴随商品生产而产生的对财富的狂热追求。这种文明“是用激起人们的最卑劣的冲动和情欲,并且以损害人们的其他一切秉赋为代价而使之变本加厉的办法来完成这些事情的。鄙俗的贪欲是文明时代从它存在的第一日起直至今日的起推动作用的灵魂;财富,财富,第三还是财富,——不是社会的财富,而是这个微不足道的单个的个人的财富,这就是文明时代唯一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目的。如果说在文明时代的怀抱中科学曾经日益发展,艺术高度繁荣的时期一再出现,那也不过是因为在积累财富方面的现代的一切积聚财富的成就不这样就不可能获得罢了”。(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7页。这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文明时代的本质特征。从传统文明到现代文明的发展所产生的巨量成就和所衍生的一系列矛盾和冲突都是与这个本质特征密切相关的。

二、市场经济与现代文明

如前所述,文明时代是在分工和商品生产的推动下开启的,因而迄今为止文明程度的提高也是与分工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商品经济的发展经历了从简单商品经济到发达商品经济的演进过程,这也可以说是从文明的传统时期向现代文明的过渡。因为,简单商品经济,笼统地说,就是一种以满足需要为目的的商品交换活动,其公式是“W—G—W”,即用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商品(W)换取货币(G),再用货币购买具有另一种使用价值的商品(W),一旦达到了满足需要的目的,商品所有者就会退出交换过程。这样的商品交换,不论规模有多大,都是有限的,不能主导社会的经济结构,而只能是自然经济的补充形式。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经济、自由贸易和世界市场的开拓,简单商品经济逐步过渡到发达商品经济。发达商品经济是以资本的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商品交换活动,其公式是“G—W—G′”,即商品交换的目的不是满足需要而是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这个过程的起点是货币,终点还是货币,因而是没有止境的。交换手段的充分发展使发达的商品经济成为财富增长的基本方式,很快就主导了社会的经济结构,这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遵循着“资本逻辑”。马克思对之做出了一个经典表述:“生产的扩大或缩小,不是取决于生产和社会需要即社会地发展了的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而是取决于无酬劳动的占有以及这个无酬劳动和对象化劳动之比,或者按照资本主义的说法,取决于利润以及这个利润和所使用的资本之比,即一定水平的利润率。……资本主义生产不是在需要的满足要求停顿时停顿,而是在利润的生产和实现要求停顿时停顿。”(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7-288页。也就是说,在资本逻辑的统治下,生产什么,不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等等一系列问题在资本所有者那里不是取决于社会需要,而是取决于能否实现价值增值。而且,由于文明时代的核心原则表现为对财富的狂热追求,因而资本逻辑的不断泛化并渗透到社会的政治交往活动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日常生活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用哈贝马斯的话说,构成了对“生活世界的殖民化”。这可以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特征。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也体现在人的发展上。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人的生命活动即劳动的特征上确认人的本质是人的有意识的自由活动。不过人的自由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个随着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拓展的历史过程,也就是人的本质的现实化过程。马克思在《资本论》手稿中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提出的关于社会发展的“三形态”理论,即“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8)这三个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显然包含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体现农业文明的传统社会,其基本特征是“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9)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直接的依赖关系,如原始社会中,氏族成员的共同生活以及个人对群体的直接依赖;奴隶社会中奴隶对主人的人身依附关系;封建社会中农奴对领主、陪衬对君主的人身依附等等。在这种社会形态中,个人没有或严重缺乏自主性、独立性和自由性。“这里,在一定范围内可能有很大的发展。个人可能表现为伟大的人物。但是,在这里,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不能想象会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因为这样的发展是同[个人和社会之间的]原始关系相矛盾的。”(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104、485、486页。尤其是在封建社会——这可以说是传统社会的最高发展阶段——中,人的依赖性突出地表现为在等级制、宗法制和君主专制中建立起来的统治和奴役的关系。这是传统文明时期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

从“人的依赖关系”的社会形态过渡到“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社会形态无疑是人的存在方式的根本性变化。这个根本性变化同样是由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的。因为“在古代人那里,财富不表现为生产的目的”,生产“是以私人享受等等为目的”,而“在现代世界,生产表现为人的目的,而财富则表现为生产的目的”。(11)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85-486页。在古代世界,以财富为目的的生产只存在于少数商业民族中,而在现代世界中,财富成为生产的普遍目的,而且这个财富集中地表现为积累起来的并在交换中不断增殖的货币即资本。

这个根本性的变化同时也就是文明程度的提高。这首先是因为从人的发展角度上看,以财富为目的的生产正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充分发挥。马克思认为,财富在普遍交换中造成个人的需要、才能、享用、生产力等等的普遍性,是人对自然力统治的充分发展,也是人的创造性天赋的绝对发挥。“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104、485、486页。这种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不仅带来了物质财富的迅猛增长,而且造就了人的需求的全面性和人的社会关系体系与能力体系的全面性。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中,“一切产品和活动转化为交换价值”,这就意味着,个人对他人或对社会的依赖转变为一种对“物”即商品和货币的依赖。这样,个人摆脱了人的“固定的依赖关系”,亦即传统社会中的那种人身依附关系,而获得了一定意义上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由性。个人是一个有着私人利益并为私人利益而活动的个人,他的活动服从他的特殊目的,他个人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亦即个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方式取决于他对物的占有状况,因而他是独立的;作为私有者,他可以自主地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或者自主地决定把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哪一个资本所有者,因而他是自由的个体;他与他人的关系不是不同等级之间的依附关系,而是平等的契约关系,他不依附于任何人,至少在人格的意义上他与任何他人都是平等的。只要他所占有的物足够丰裕,他就可以同任何个人进行任何意义上的交往,而不受家族、地位和等级的先天限制。所以,在货币关系中,或者说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10页。

在现代社会中,人的这种独立性、自主性、自由性、平等性,自然也带来了政治文明的进步。普遍的贸易自由、产业自由、就业自由等以及资本对自由劳动力的需求和对专制君主任意聚敛财富的愤怒都不可避免地同封建等级制、宗法制和君主专制制度发生尖锐的冲突,最终导致资产阶级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以普选制和议会制为基本特征的代议制民主政治。这种民主政治以确认公民在人格上的平等为基础,并以确认和维护公民平等拥有的各种个人自由权利特别是其中的私有财产权利为其合法性的根据。

如果说,人的自由本质的现实化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那么,商品生产发展所带来的第二种社会形态,无疑就是人的自由本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阶段,是人的解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阶段。

三、文明时代中的“文明悖论”

迄今为止,我们所经历的文明时代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带来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但它同时也带来一系列悖论性的矛盾。正如恩格斯所说:“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生产的每一进步,同时也就是被压迫阶级即大多数人的生活状况的一个退步。对一些人是好事的,对另一些人必然是坏事,一个阶级的任何新的解放,必然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7-178页。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程度的提高所带来的悖论性的矛盾表现在很多方面。这些悖论性的矛盾都根源于资本逻辑的统治,并且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前提的资本主义社会中表现得最为集中也最为突出。

1.文明时代的悖论:自由平等的形式化和表面化。

尽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彻底结束了封建等级制和封建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公民的人格平等和自由权利,并在广泛的意义上用产业自由、贸易自由、就业自由、思想自由等诠释了现代文明的基本内涵,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是以资本和劳动的相互分离为前提的。在这个前提下,所谓自由与平等在现实中不过是交换价值基础上的自由与平等。现实中的自由归根到底是竞争的自由,是资本的自由,只要深入到自由竞争的内在机制中,自由与平等的表面性就消失了。看上去,资本所有者和工人都是独立的、自主的个人,他们之间是以人格平等为前提的契约关系,但由于资本和劳动的分离,这种契约关系以雇佣劳动的方式使资本所有者拥有了支配他人劳动的权力,并通过无偿地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的价值增殖,从而使财富通过竞争越来越多地集中在少数资本所有者手中,由此造成事实上的或实质上的不平等和不自由。这样一来,资本的统治在任何一个地方都重新建立起统治与奴役的关系,只不过这种关系被掩盖在物与物的关系之下。

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虽然肯定公民在人格上的平等与自由,但这种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它以法律的形式维护以雇佣劳动制为核心的经济关系,也就把资产者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事实上的、实质上的不平等和不自由合法化,本质上不过是在执行“集体资本家”的功能。这不仅使贫富分化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顽疾,而且使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本身所强调的平等自由成为“幻影”。当代美国政治学家达尔也不能不承认,“市场资本主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平等,它引发了政治资源分配中的不平等,从而限制了多元民主的潜力”。(15)参见[美]罗伯特·A·达尔:《论民主》,李风华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48-149页。政治资源分配中的不平等使一些公民对政府政策、决定和行动的影响比另一些公民大得多,这就使民主的道德基础和公民的政治平等遭到严重的破坏。

更为深刻的是,马克思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以物与物的关系掩盖的统治与奴役的关系、剥削与压迫的关系,而且还指出,在社会关系、社会权利和地位全面物化的条件下,个人虽然摆脱了对他人或共同体的直接依附,但却陷入了对自己的创造物的直接依赖,并被这些创造物所支配。个人能否建立同他人的社会联系以及建立怎样的社会联系,他能否获得自己的生存条件和他所期望的社会地位,不取决于他个人的意图和目的,而是取决于他的活动和结果能否成为商品同他人进行交换。这样,个人之间的全面的依赖性使物化了的社会关系成为外在于每一个个人的异己力量。马克思指出:“这一运动的整体虽然表现为社会过程,这一运动的各个因素虽然产生于个人的自觉意志和特殊目的,然而过程的总体表现为一种自发的客观联系;这种联系尽管来自自觉个人的相互作用,但既不存在于他们的意识之中,作为总体也不受他们支配。他们本身的相互冲突为他们创造了一种凌驾于他们之上的他人的社会权力;……个人相互间的社会联系作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独立权力,不论被想象为自然的权力,偶然现象,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东西,都是下述状况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这里的出发点不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人。”(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45页。

2.文明时代的悖论:商品拜物教与“抽象的统治”。

现代文明的悖论更为突出地表现为从对物的依赖性中自发地产生出的“商品拜物教”这样一种自我异化的精神统治现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商品这个东西看上去十分简单、十分平凡,但是劳动产品一旦采取了商品形式就具有了“谜一般的性质”,成为“一种很古怪的东西,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17)这种“谜一般的性质”来自于商品形式本身,其奥秘就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似乎这些物本身就天然地具有社会属性。“由于这种转换,劳动产品成了商品,成了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或社会的物。”(18)也就是说,商品之间的关系,“这只是人们自己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但它在人们面前采取了物与物的关系的虚幻形式。因此,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劳动产品一旦作为商品来生产,就带上拜物教性质,因此拜物教是同商品生产分不开的”。(1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8、89、89页。

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商品拜物教现象的产生并非仅仅是出于认识上的模糊不清,而是源自于人们的商品交换活动中的“真正抽象”。所谓“真正抽象”不是发生在思维活动中,而是发生在现实的商品交换活动中。商品交换活动使劳动产品采取了商品的形式,这个形式使所有劳动产品的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质的规定性都消失了,成为一种只具有“交换价值”的同质性抽象实体,其惟一功能就是实现价值增殖。正是这种“真正抽象”使商品,特别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成为网络化社会关系的化身,成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尽管货币就其可感知的物质形态不过是一块金属或纸片,甚至是一个数字,但它作为社会关系网络的化身或物化又是“超感觉”的,不会因磨损而丧失其价值。这就使它在人们的商品交换活动中被体验为一种凌驾于一切存在物之上的“神圣物”,它君临一切财富、权力、情感、道德之上,成为人们疯狂追逐的对象。正是由于这一点,人们的经济活动乃至其他一切领域的活动都被货币所具有的“超感觉”的幻象所支配、所控制、所引导。正如马克思所说:“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9页。如果说,社会的经济结构是由人们现实的经济活动所构成的,那么支配着人们的经济活动的拜物教幻觉的确就是在解构着社会现实,使社会现实中所发生的一切离开了拜物教幻觉就无法得到确切的解释。

不独商品是如此,人也是如此。“在货币关系中,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而这种表面现象使民主主义受到迷惑),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破了,被粉碎了(一切人身纽带至少都表现为人的关系);各个人看起来似乎独立地(这种独立一般只不过是幻想,确切地说,可叫作——在彼此关系冷漠的意义上——彼此漠不关心)自由地互相接触并在这种自由中互相交换;但是,只有在那些不考虑个人互相接触的条件即不考虑生存条件的人看来(而这些条件又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它们尽管由社会产生出来,却表现为自然条件,即不受个人控制的条件),各个人才显得是这样的。”(21)因此,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一切个性特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都消失了或者说变得无关紧要了,他们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彼此发生关系。也就是说,他们只是作为商品所有者才具有独立性和自由性,而他们的活动就是受这种独立性和自由性的“幻想”所支配。这样,在商品交换活动中,个人也成为“抽象实体”。

3.文明时代的悖论:欲望的生产与消费的异化。

如果说商品拜物教是一种在商品交换活动中自发地形成的一种意识,它是一种被普遍化的、同样具有抽象性的欲望,这种欲望的对象就是作为商品和货币表现出来的。因为“没有货币,就不可能有致富的欲望本身;其他一切积累和积累欲望,表现为原始的、有限的、一方面受需求、另一方面受产品的有限性制约的东西(万恶的求金欲)。”(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10、109-110页。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以这种拜物教性质的欲望为推动力的。

市场经济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经济形态,因而必然要贯彻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逻辑。而要扩大资本利润,就需要有庞大的消费市场。但仅仅满足生活基本需要的消费市场是非常有限的,因此,资本的运作还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刺激消费欲望的增长,如通过广告、媒体、互联网等不断发布新的商品信息和消费理念,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刺激消费不断向着所谓高档化、高端化、奢侈化方向发展。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贯彻资本逻辑的生产不仅是生产产品,而且也在生产欲望,因为欲望直接决定了消费市场。

自古以来,哲学家们就很重视对欲望的分析,并给我们留下了既脍炙人口又发人深思的道德箴言。柏拉图就曾把人的欲望区分为三种:必要的欲望、不必要的欲望和邪恶的欲望。其中,必要的欲望是必须得到满足的,不必要的欲望会给人带来贪婪和困惑,而邪恶的欲望则必然会给自己带来毁灭,给社会带来灾难。然而,现代社会中的生产为了实现资本利润的最大化,就把人们的非必要的欲望乃至邪恶的欲望激发出来,甚至“激起人们的最卑鄙的冲动和情欲”,并且给满足欲望的产品附加上具有多方面意义的符号,以至于这个产品本身的真实的使用价值完全被淡化、被忽视,反而使附加在产品上的各种文化符号本身成了使用价值。由此导致消费的畸形化或异化,使大量的资源(物质资源、人力资源)浪费在奢侈性的符号消费中。正如美国学者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所说的那样,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工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可利用资源的增长,使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起来。这种物质的丰盛为消费主义的盛行提供了温床,整个社会进入到消费社会。在这种消费社会中,消费不再被理解为使用价值向交换价值的转化,而是被视为交换价值向符号价值的转化。消费也不再是物的消费,而是符号的消费,消费者对符号的追求超过了对物的功能的需求。这是没有止境的无限扩张过程,甚至达到了无法控制的程度。消费欲望的疯狂扩张刺激了利己主义动机和行为使现实生活日益失去道德约束力。这就是商品拜物教带给我们的“现代文明”的景观:它创造出光怪陆离的消费世界,使人目不暇接,甚至全身心地臣服于金钱万能的幻象;它使多少人为了金钱背信弃义、坑蒙拐骗,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它使多少政府官员成为金钱的俘虏,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4.文明时代的悖论:世界体系中的竞争博弈。

文明的悖论暴露出来的现代文明本身所固有的内在矛盾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给整个世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格局造成了深刻的影响。从“美洲新大陆”的发现算起,400多年的全球化过程把对财富的攫取和追求价值增殖的资本逻辑贯彻到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如果说经济全球化就是市场经济体系打破民族国家的界限向全球的拓展,那么率先进入现代社会的西方发达国家显然在这个世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它们凭借自身的经济—技术优势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商品与资本的输出,掠夺资源、占领市场,从而使资本创造的经济剩余不断地从落后国家向发达国家流动,导致落后国家不断地为发达国家的发达付出代价。当然,第三世界中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不甘于这种被动受制的境地,而是必然会竭力抵制发达国家的掠夺和剥削,力求抓住机遇和条件改变自身贫困落后的境地,并试图通过充分吸收现代世界经济—技术的发展成果实现对发达国家的快速赶超。

世界体系中这种难以协调的矛盾使对财富的攫取不再仅仅是私人利己主义行为,而是演变为国家间的竞争博弈,并且不可避免地延伸到世界的政治格局和文化格局中,使这个文明时代的世界体系被国与国之间的剧烈对抗与冲突所困扰,充满了内在的对抗性。即便饱尝了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人类的沉痛教训,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个文明时代的内在逻辑,反而使自古以来人们就企盼的“永久和平”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地破灭。面对世界体系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的并且日益复杂化、尖锐化的对抗性特征,人们要么公开地、要么默默地接受了一个所谓的“通则”:世界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这个“通则”毋宁说是我们这个文明时代的一个可怕的咒语,它可以为任何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做出辩护,甚至使国际正义、国际道义、国际关系的民主化、“永久和平”的呼声不是变成赤裸裸的谎言,就是变成难以实现的泡影。

四、文明时代的可能走向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

总之,现代文明就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现代社会中,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文明时代的种种悖论,也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历史效应。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方面历史地肯定了现代文明所产生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又指出,迄今为止的现代文明并不是人的发展的最高阶段。马克思确信,人的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社会形态)为第三个阶段——“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3)——创造条件。在这个阶段上,“全面发展的个人——他们的社会关系作为他们自己的共同的关系,也是服从于他们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108页。这也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或者说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它意味着彻底结束私有制的统治,扬弃劳动异化,摆脱物与物的关系所掩盖的统治与奴役关系,把人从对物的依赖性中解放出来,真正实现每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尽管我们目前还很难对这个阶段的文明的具体样态做出准确的描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共产主义这个社会形态的产生意味着人类文明将走向新的历史形态。恩格斯在《起源》一书中,意味深长地引用摩尔根对文明时代的评断作为全书的结语。这段话的最后几句是这样写的:“自从文明时代开始以来所经过的时间,只是人类已经经历过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只是人类将要经历的生存时间的一小部分。社会的瓦解,即将成为以财富为唯一的最终目的的那个历程的终结,因为这一历程包含着自我消灭的因素。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在不断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古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级形式上的复活。”(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9页。恩格斯未必是完全赞同摩尔根的这个说法,但他暗示,这个以单个人的个人的财富为唯一起决定作用的文明,或用马克思的用语,这个以“物的依赖性”为根本特征的社会阶段必然会历史地终结而被新的文明历史形态所取代。

当然,眼下距离人类文明的这个可能的历史形态还是比较遥远的。当今世界仍处在由商品生产所开创的文明时代,而且资本主义依然在这个文明时代占据主导地位。但是在这个世界中,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而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却为这个文明时代注入了新的发展因素。我国改革开放实践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是现代经济形态发展的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也是现代文明的基础。正是通过市场化改革,我们比较充分地吸收了现代文明发展的积极成果,使我国用40余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300余年的历程,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足以和发达国家比肩的成就。这证明,只有充分发展市场经济我们才能真正把文明提高到现代社会的发展高度,从而为更新的文明形态创造条件。否则,很难走出传统文明低水平循环的状况,同时也会使马克思恩格斯所设想的更高的文明历史形态成为一纸空文。

不过,我们也应当看到,市场经济本身作为交换手段是充分发达的经济形态,客观上不可避免地要贯彻以追求价值增殖为目的资本逻辑。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文明悖论的现象。例如,由于我国经济结构中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同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资本与劳动相互分离的状况,从而意味着雇佣劳动及其所包含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同时也意味着存在形式上的自由平等与实质上的自由平等的矛盾。此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换活动普遍化,社会成员也会在经济活动中自发地产生商品拜物教幻觉,由此产生不择手段地疯狂追逐金钱的行为和消费的符号化倾向,并导致各种违法、违纪、违反道德的不良现象的频繁发生。

但中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毕竟与以私有制经济为前提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它有能力凭借自身的制度优势自觉地驾驭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和规律,为逐步消解文明悖论创造出充分的社会条件并提供制度保障。首先,公有制的主导地位有助于增强社会成员之间实质性的平等关系,同时,公有制经济归根到底着眼于社会的公共利益和能够为社会成员共享的公共福利。它能够引导和推动社会生产从单纯的以追求资本利润的增殖为目的转向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因而能够合理地限制资本逻辑起作用的范围,遏制商品拜物教幻觉的滋生和泛滥,防止资本逻辑浸染国家的政治与行政过程,及其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新闻媒体等公共生活领域中的渗透,从而在广泛的意义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其次,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是自发地形成的,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自觉地建构起来的。这种自觉性一方面表现为充分认识、把握和利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发展国民经济,另一方面又能充分认识市场自发倾向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加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和调节利益分配的能力,合理地限制贫富差别,不断扩大公民的财产性收入,使广大社会成员能够分享社会发展的利益,从而不断扩大和深化公民的实质性的自由与平等。最后,从世界格局上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面对当今经济全球化过程导致的波云诡谲的世界格局,提出并实施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战略,谋求用“合作共赢”的模式取代现有的“竞争博弈”模式,倡导国际公平正义,追求国际关系民主化,追求持久和平,打破国强必霸的逻辑等等,为合理解决世界体系的内在矛盾发挥积极的作用。

总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和目标不是片面地追求资本的价值增殖,而是谋求人的解放,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在其基本价值取向上必然是指向人类文明的更高历史形态。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及其实践成就为现代文明的历史发展进程提供了新的前景,并为向文明的新的历史形态过渡创造必要的社会历史条件。正如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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