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玉芳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 蒙城 233500)
行政事业单位在现有的社会治理体系中发挥着关键的引导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对自然资源的规划能力,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单位管理者必须准确评估现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实际成效,优化资金与组织资源配置格局,提升管理水平,获得更大的管理效益。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容易因内部控制制度运转失灵而遭遇难以解决的问题,管理者必须有意识、有计划地采取合理的内部控制措施与监督方法,建立长效发展机制与部门绩效评估机制,消除行政事业单位在运转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提高内控机制的风险预警能力与风险应对能力。为达成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社会服务能力与抗风险能力的建设目标,必须集中力量建立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实现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活动的持续监管,严格控制资金流动方向以及预算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分拨路径,提升内部控制成效,减少内控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对组织资源的消耗,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提升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盈利能力与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高水平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从制度层面优化管理体系,去除预算编制计划中不具备实用性的开支项目,提高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行政事业单位可基于科学的财务内控机制,规避潜在的各项财务风险与经济风险,保障单位所拥有的资产的安全。
部门管理者应该基于自身工作经验,在财务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标准化的内部控制方案,保证定期提交的财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防范部门管理者私自挪用资金、工作人员自行修改财务档案数据等不法行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在工作中贯彻现代化管理理念,基于分层次的财务管理体系建设全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负责部门具体工作的管理人员进行动态监管,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部门之间的协作方式与基本业务的处理流程,从而间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1]。
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控制机制中并未明确划分各级管理人员的权责与工作范围,内控工作横跨多个部门,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权、规范员工具体行为的监督权分散于不同机构之中,人事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承担了一部分内部控制职能。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的平均素质较低,人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关键岗位上的员工经常被调往其他部门工作,导致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职工无法积累工作经验,对内控机制的实施流程缺乏足够的了解。甚至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参与内部控制工作的经验,是被人事部门临时调剂到内控工作队伍的,这一组织架构模式导致不同岗位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效力明显降低,容易发生违反内部管理纪律与内控条例的集体问题,从而降低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与真实度。此外,还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部门的管理者未能严格遵循主流用人标准,任用不具备相应工作能力与专业素质的员工担任内控职责,并且未能组织系统的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造成工作人员无法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工作纪律开展内控工作,实际工作效果较差[2]。
高水平的内部控制与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在完善、能够持续运作的内控执行机制之上,内部控制机制的执行能力决定了部门管理者对具体财务活动的控制能力。因此,为了提高内部控制机制的运作效能与稳定性,让各项内控制度与调节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必须制定具备较强约束力的内部控制措施。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未能深挖管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并且在协调、组织内部监督工作时并未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节措施,监管标准较为模糊,内部控制体系中授权审批环节的流程缺乏规范性,审批容易受到其他部门管理者与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干预。还有部分管理者无法准确区分内部控制与财务审计工作,不重视建立完善的评价体系与监督机制,导致内控工作趋于表面化,无法形成动态层面的制约与制度性约束[3]。
内控机制只能在全面、完善的管理制度下才能发挥基本的调节作用。然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工作缺乏制度层面的支持,各部门负责人未能意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与社会价值,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过度依赖财政拨款与政策补贴,没有基于财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内控机制无法融入自身的管理体系,处理各类常见问题的速度与效率明显不足。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必须集中力量建立一套完整、全面的内部控制工作管理准则,让各级管理人员与职工了解与内部控制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与管理纪律,突出行政事业单位在组织架构与社会职能层面的特殊性。同时,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公共部门的经营经验,完善现有的评价标准,以制度形式强化针对管理人员与基层职工的纪律约束,追究个别职工所做出的违规、违法行为。管理者应当合理设置不同级别员工的具体内控任务,确保员工所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力能够达成严格对应关系。还要规范与财务管理有关的各项内控业务的实施流程,如会计档案管理、资金分配与筹集、票据管理、内部审计等基本工作。完善的内控制度必须明确划分高层决策人员、预算编制计划执行人员、资产管理人员等各部门职工的具体职责与权限大小,对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范围、执行方式做出限定,让不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相互监督。负责内控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当搜集、整理员工定期汇报的信息,提拔、任用具备较高专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人员,设计配套的职业培训体系,让参与内部控制工作的员工学习更多的新知识、新思想,使之能更好地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
为保证内部控制机制发挥调节作用,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应当合理利用组织资源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加大各项内部控制政策的执行力度,健全授权审批与审计制度,确保绩效考核的实效性与具体测评结果的可靠性。行政事业单位的独立内部控制机构应当定期汇总、整合各部门上报的财务信息,分析、评估各部门取得的内部控制成果,如矫正员工价值观、控制预算支出数额等。同时,为保证各项基本内控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管理层必须主动增强自身的内控意识,加大对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定期举办内部控制研讨会,与各部门领导与基层职工进行互动,了解具体内控政策的执行情况与对员工日常行为所起到的约束作用,为单位内部内控工作指明具体方向,让部门领导主动执行内部控制任务。而部门管理者必须对本单位的内控工作实施情况负全责,向基层员工宣扬集体参与的内部控制理论。
我国现代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结合自身具体特点,站在整体性角度评估现有内控机制的合理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弥补制度漏洞,将分散于不同部门的内部控制权限整合在一起,将部门所享有的独立内部审计权限纳入内控制度之中,从具体管理业务入手,让基层职工群体与管理人员树立成本控制意识。同时,全面细化内部控制机制,为有着不同特点、组织架构差异较大的部门设计较为合理的内控机制建设计划,确定各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扩大内部控制机制的覆盖范围,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分层次的精细化的管控。
为保证公共服务的质量与供应能力,促进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基于财务管理视域分析各项内控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以提升财务管理效能、预防腐败与经济风险为核心目标,主动承担社会服务职能,构建系统的业务培训与职业训练机制,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制定的内部控制规范,从而发挥内部控制机制的督导与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