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的问题和措施研究

2021-11-25 01:32马红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17期
关键词:审计工作国有企业责任

马红

(临汾市经济责任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山西 临汾 041000)

党的领导是强化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根本保证,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是国有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的重要手段。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就需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解决内部审计监督问题的措施和实现途径,保证内部审计监督顺利实施,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经济体检作用,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一、内部审计机构职责权限日益清晰

(一)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一是制定和完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流程和内部审计实施办法;二是根据管理需要,制定国有企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资金管理和使用、基建工程管理、物资采购管理、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对外投资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四是向国有企业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五是对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建议书,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六是代表国有企业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重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司权益;七是其他职责。

(二)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一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发展规划、经营目标、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证审计活动的实施;二是参加国有企业有关经营、财务管理决策、对外投资、重大合同等有关会议;三是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度并督促落实;四是审核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凭证、账簿、报表、文件,现场盘点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会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等;五是对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六是发现被审计单位转移、隐匿、篡改、毁损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有关资料的,有权予以制止,并报集团董事会责令其交出;七是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报表和有关资料的,有权向集团提出追究其责任建议;八是提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就是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建议。

二、国有企业经责审计整改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1.整改责任不明确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问题,可能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但企业没有对问题予以分析,将整改责任进行分工或明确,造成整改责任不明确,易出现整改中推诿扯皮的现象。

2.责任考核机制不健全

个别国有企业未建立相关责任考核或评价机制,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没有具体的评价及考核举措,造成改与不改一个样,或是审计整改考核没有触及被考核者的痛点,都会降低审计的公信力和权威。

(二)整改措施推进不到位

1.过程遇阻致整改难推动

被审计单位或负责人提出问题后,审计整改中发现的一些历史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以推进、畏难、半途而废。

2.因环境变化难以实施的整改

从审计发现问题到整改期间,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例如,由于公司重组或其他原因,原有业务流程发生变化,业务职能转移到其他部门或单位,或者问题更加复杂、难以解决,整改难度加大。

3.整改不符合要求

首先,报告的表述不准确,问题方向不明确,导致受审核方对审计报告的理解存在偏差,未进行整改。其次,被审计单位整改力度不够,整改后缺乏跟踪反馈,导致整改后问题反复出现,或整改刚结束时出现其他问题。最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具有争议性。沟通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受审核方未进行整改。

(三)体制建设不足

整改主体或监督机构存在缺陷。一是部分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机构不健全,部分三级以下企业往往缺乏专职审计机构和专职审计人员。有的审计人员是兼职党务或纪检干部,没有财务或审计专业的学习和培训,审计效果和质量缺乏保证,为审计整改埋下隐患。二是审计独立性缺乏保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薪酬或编制在被审计单位,在制度和组织管理上的独立性不强;受审核方和审核员的一些人员是熟人或老同事,有保全面子的心态;一些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自己的工作由自己审核,难以起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审计整改也无从谈起。三是审计地位不高。有的企业不重视审计工作,只重视业务部门,审计部门和人员被边缘化,导致忽视审计提出的问题,难以真正推动审计整改;同级审计难以监督,如自上而下审计问题的实施和整改能够及时到位等常见问题,在企业内部审计的整改效果却大打折扣。

三、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领导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全面协调和监督重大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董事会负责审查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决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加强对内部审计重要事项的管理。董事长负责内部审计,是内部审计的第一责任人。加快建立审计长制度,协助党组织和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层接受并积极配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内部审计机构向党委(党组)和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

(二)要向联合多专业协同发力转变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其个人和单位多维度、多专业工作,这就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大监督”作用,积极参与巡视巡察工作,发现审计线索,经济责任审计做好支撑。通过与纪检监督部门一同研究选题,各有侧重开展监督项目,从审计角度揭示问题,为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提供参考意见。做深内控独立评价,除了测试制度合理性、执行有效性,更关注领导人员工作开展质量。参与安全环保管理审计工作,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合同签署、现场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等方面揭示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统筹用好内部审计兼职专家和外部审计机构,发挥其各自特长,加快审计资源融合利用。

(三)构建新型审计模式,提升审计信息库建设

各级审计机关应加快摒弃传统的“现场审计模式”和简单的“大数据审计”模式的进程,构建新时代下新型的审计模式:“政策法规研学、大数据审计、现场审计三合一”的审计模式。

坚持数据先行,集中分析,将有效的大数据作为基础,再结合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搭建与之相适应的大数据分析模型,发现疑点、分散核查,多维发力、重点突破,不断提升信息库的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做好审计队伍的分工、资源配置,及时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现场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建立审计发现问题信息库是实施问题导向审计的基本前提,更是开展审计过程中寻求可能发现问题的目标导向。由于问题导向审计是“提出问题到发现问题”的审计模式,因此审计发现问题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至关重要,甚至决定整个项目的成败。审计发现问题信息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充实、完善和验证。

(四)不断完善集团统一管控的内部审计管理体制

加强集团总部对内部审计的统一控制,制定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标准,配置审计资源,加快形成“上审下审”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推动二级子公司及二级以下重要子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无内部审计机构子公司的内部审计由上一级审计机构承担。子公司多、分布广、人员力量薄弱的企业,需要建立审计中心或区域审计中心,以规范集中审计或区域集中审计。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同时向党委(党组)和董事会报告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转移情况,并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审计中发现的重大损失、重大事件和重大风险,应及时向集团总部报告。

(五)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按照国有企业集团批准的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日常内部审计,每年内部审计覆盖率不低于30%,每个子公司至少每三年审计一次。在审计过程中,从组织机构到岗位设置,从一般员工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从内控制度建设到执行落实,从经营目标下达到实际业绩达成,从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党八项纪律到廉洁自律等等,凡是涉及资金往来、经营活动的行为,都要进行内部审计,且要从深、从严审计。重点加大主责主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混合所有制改革、大额资金管控、对赌投资、“三重一大”、类金融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发现重点项目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防范经营风险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四、结束语

总之,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实践中,企业还应将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建设引向深入。进一步整合和发挥部门监督资源,加强对企业经营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依托信息化,引入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理念和企业风险防控经验,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机制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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