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极端气候险的法治设计

2021-11-24 19:04若饴
检察风云 2021年18期
关键词:商业保险公司保险费率巨灾

若饴

2021年8月9日,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了《气候变化2021:自然科学基础》的报告,提出“因全球变暖,以前每50年才发生一次的极端热浪现在每10年发生一次,未来甚至每7年发生2次,暴雨和干旱也将更频繁”。从今年原本四季如春的美国得州于2月骤降数十摄氏度、6月气温飙升至48摄氏度,到8月欧洲多地遭遇高温极旱、暴风骤雨,再到加拿大出现49.6摄氏度的极端高温……极端气候的频发正考验着2021年的地球生命。

世界气象组织秘书长彼得里·塔拉斯指出,“用体育术语来说,大气层已经受到兴奋剂影响,这意味着我们将会比以往更加频繁地遭遇极端天气”。或许,全球极端气候全面爆发的开端和临界点已经到来。据世界自然基金会和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的统计,截至今年8月,全球因极端气候灾害损失高达数千亿美元。另据瑞士《气候变化经济学:不采取行动不是一种选择》的研究报告所提,“到2050年,因极端气候变化,全球经济或将损失GDP的10%”。在这种背景下,作为市场经济中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保险能够有效分散和转移气候灾害损失、降低和预防極端气候风险对资金的不利影响,俨然成为国际社会应对极端气候风险的重要砝码。

美国:推行“政府主动介入”的极端气候险体系

在西方,保险法的编制往往采取单行法规制,比如美国、英国、德国、瑞士等。就极端气候保险领域而言,美国秉承“政府主动介入”的立法模式予以管理。在美国,极端气候险体系主要由洪水保险制度、地震保险制度和农业巨灾保险制度构成。所有涉及极端气候险的保险业务和品种均由政府决定和把关,商业保险公司不得参与极端气候险的经营管理,只是协助销售。不仅有联邦政府作为直接保险人主导的巨灾保险项目——“国家洪水保险计划”,也有州政府参与的巨灾保险项目——“加州地震局居民财产保险公社”,还有州政府作为再保险人推行的再保险项目——“佛罗里达飓风巨灾基金”。

以“国家洪水保险”为例。美国联邦政府起草了《全国洪水保险法》《洪水灾害防御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并通过《国家洪水保险计划》构建了“国家洪水保险基金”。2021年3月,美国田纳西州突发暴雨,造成4人死亡;7月,夏季风暴席卷美国亚利桑那州,并引发强降雨和洪水,造成多人死亡和失踪。美国的田纳西州与亚利桑那州政府根据《全国洪水保险法》,向国家洪水保险基金申请了索赔,并向受灾群众发放了相应的保险金。如今,该险成为美国仅次于养老保险计划的第二大联邦保险计划,覆盖了全美洪泛区的2万多个社区。

今年5月,英国反常降雪,创自1922年以来最低气温记录(图/视觉中国)

在售险路径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被允许出售洪水保险单,并被要求将出售的保单全部转让给国家专门负责的部门,按照保单数量获得佣金,发生损失后进行赔付。在赔付机制层面,《全国洪水保险法》规定:“一旦赔付费用超过商业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属地政府就需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差额补助。”

此外,美国政府还推动极端气候风险证券化,陆续推出极端气候期权、债券、期货等保险衍生品,促进风险的进一步分散。美国的近邻墨西哥就积极效仿,曾推出过2.9亿美元的巨灾债券,开辟了极端气候险发展的又一路径。

法国:政府充当“再保险人”的巨灾险体系

今年7月14日至15日,法国等西欧国家遭遇暴雨袭击,48小时内降雨量已经达到正常月降雨量的两倍,西欧地区遇难200余人。据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预测,“若不加干预,到2100年,洪水将造成西欧地区每年多达560亿美元的财产损失,35万民众将受灾”。相较于美国的政府主动介入制度,法国更倾向于将政府置于“再保险人”的角色定位,对超出保费收入的部分进行赔付,同时在保费上给予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法国政府在巨灾保险体系中的深度参与。一方面,巨灾险的费率由法国政府来厘定,免赔率由各商业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但须高于政府设定的下限。另一方面,考虑到极端气候保险损失程度高,其保险费率必然较高,这就会影响承保与投保的积极性。因此,《陆上保险法典》《人寿保险事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践行保险分摊原则,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向法国中央信托再保险公司(由国家预算资助的国有再保险公司)进行分保。若再保险公司的赔付超过其收入,则超出部分由国家预算支出。

日本:政企共筑极端气候险的“二级再保险模式”

若论气候险的“老祖宗”,日本当之无愧。千禧年前,气候险最早诞生于日本。发展至今,日本气候险种类繁多、涉及行业广泛。据粗略统计,不下三十种。较知名的气候险,比如“樱花险、梅雨险、台风险、降雨险、足球世界杯气候险、水稻气候险”等。与美国的单行法规制不同,日本将保险列入商法典中。以“樱花险”为例,日本商法典规定,“樱花险先由保险公司对樱花开放的具体日期进行预测,再由旅行社和游客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具体日期安排赏花行程。一旦樱花开放的日期与保险公司提供的日期不一致,投保者就能获得保险赔偿金”。

综观域外主流国家的极端气候险,对于灾后重建和民生恢复而言,简单地依靠政府救助方式来弥补损失并非长久之计,更需要依托保险机制将极端气候风险分摊到资本市场来降低风险。

在气候险发达的基础上,日本确立了地震巨灾保险和农业巨灾保险的极端气候险双擎。《日本地震保险法》明确了政企联手共建的“二级再保险模式”,并延伸构建了“投保地震险”“再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社会救助”“政府直接救助”的日式抗震四道防线。一般而言,地震险以家庭为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再向日本再保险株式会社进行全额的再保险投保,随后再保险公司将所收保费的一部分与原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实际上相当于再保险,剩余保费则形成巨灾保险基金。通过二级再保险模式,日本的极端气候险有效地分摊了参与主体的经济风险,也保护了民众在多灾频灾环境下的经济利益。

英国:“捆绑+市场”主导下的梯度式保险费率

2021年1月,英国部分地区遭暴风雨和洪水侵袭;4月,英国遭遇连续霜冻,创自1960年开始天气记录以来最冷的4月;5月,英国反常降雪,创自1922年以来最低气温记录。正如英国环境署署长詹姆斯·贝文所言,“一些最糟糕情况已经在英国发生,比如较往年更多的洪水、低温”。

根据《英国保险法》《互助社审慎监管暂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居民在购买财产保险产品的同时,也购买了巨灾保险,但民众在购买巨灾保险时有选择承保商业保险公司的权利。与美国的政府介入制、日本的政企联手制不同,英国的极端气候险更侧重于捆绑销售和市场运作。据英国保险协会统计,九成家庭有包含洪水险在内的住宅险,洪水险份额约占财产保险的10%。这有赖于英国在洪水险等极端气候险保险费率上的梯度式厘定。

在费率厘定中,英国的商业保险公司与气象部门进行深度合作,对英国各地的降雨进行精细化分析,绘制了英国全年和每月平均雨量图作为制定保险费率的依据,并且将英国本土划分为2000个不同等级的保险费率区。根据这样的保险费率区,英国专门设置了洪水保险。在制度框架中,政府并不进行直接干预,仅仅需要履行一些公共职能。当然,为了减轻巨灾事故的赔付责任,商业保险公司被允许采用再保险的方式进行风险分散,但是政府不参与其中。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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