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陈辉
目前,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多以专业维度为参照,以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通过全面的信息收集和整合加工,形成本专业的教育质量评价。现有的评价方式的评价主体是学校内部要素,评价手段多以总结性评价为主。面对当前人才质量评价的机制壁垒,企业作为生产部门和用人单位,难以直接参与学校的人才质量评价,高校人才质量评价缺乏社会性和市场性的特点,导致培养规格与企业实际需求错位。形成性评价更加重视学生素质的提升和能力的进步,对高职院校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较强的实际价值。因此,在产教深度融合的职业教育发展方向的引领下,探索以专业为起点,以形成性评价为方法保障,高职院校与标杆企业深入互动,高职院校教育提升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的社会性和市场性,切实提高高职院校教育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校企互动评价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应满足校企参与的动力来源、参与评价的政策支持以及基础平台搭建,以解决愿意参与、能参与且易于参与的问题,为校企互动参与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提供可能。
产教融合是职业教育的本质特色,也是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我国高职院校与企业的合作进入产教深度融合阶段,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方向。当前的政策环境为高职院校与企业加强互动关系、拓展合作领域,提高合作水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产教深度融合切实提高了高职院校学生适应企业岗位的能力,从培养目标到过程质量管控,再到人才落地成形,极大地缩短了高技能人才的成长周期。为此,校企互动参与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应成为产教深度融合背景下校企合作的新常规领域[2]。
从外部环境看,高职院校当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挑战,生源减少、产业结构调整导致人才规格需求的变化、外部同质化竞争的压力等。这些挑战要求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增强高职院校自身的吸引力。立德树人,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高职院校的根本职责和时代赋予的重大使命。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既是应对外部危机的核心措施,也是高职院校的根本职责和历史使命。校企互动评价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高职院校的根本职责和历史使命,为教育教学质量的保障和提高提供新的维度和思路,以高职院校的内生动力驱动为基础,符合高职院校的根本利益诉求。
高校与企业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模式在我国经历了试点、推广应用和再深化的三个阶段。初期阶段,校企双方合作培养教师和企业骨干技术人员,促进校企合作课程开发,联合建立校内外教育教学实训基地等合作方式,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动搭建了基础的平台、构建了校企合作的基本互动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为校企深入互动、加深专门化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校企互动评价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是涉及学校与企业多个部门、多套运行系统的复杂专项合作项目,校企合作平台也为该项目的对接提供了基础的交流系统和事务处理程序,为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3]。目前,进入校企深化合作、产业深度融合的再发展阶段。
适应企业发展现状、融合企业文化特点、突出企业特色的高素质人才,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成为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因素。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具备先进的人才培养理念和较为完整的人才梯队培养计划,将人才选拔的环节前置到人才培养的阶段,不仅参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而且监控和参与人才培养质量的过程评价,切实保障人才培养的规格和素质符合企业发展的要求,完善企业人才梯队的建设,满足企业未来发展的人才储备。因此,高素质的人才需求是企业参与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的根本动力。
形成性评价强调针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发展程度的评价,更加注重评价多方间的有效互动。从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角度来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落实好形成性评价,做到以评促教,以评促学却并非易事。校企双方互动,首先应具备三个核心要素:一是信息流的充分交换;二是信息分析机制;三是分析结果的行动机制。在此基础上,要落实形成性评价的互动,还应满足信息流动、分析、反馈的及时性和教学质量评价的专业性。基于形成性评价的特点和实施方法,以及校企合作的基础,校企互动的教育质量评价模式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校企互动,首先要做到信息互通,但仅通过实现互通对提高校企互动评价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还是远远不够的。形成性评价要求课堂现象、评价意见在学校、企业和学生之间能够及时得到传递,而且这种传递要求较高程度的信息有效性和传递内容的真实性,即要做到保证信息互通的及时、有效和专业。
在此基础上,借助学校校企合作平台,建立专项的校企互动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信息互动机制是保证信息互通及时、有效和专业的重要抓手。首先,要明确教学质量评价信息互通的方向和频率。明确教学实施的主体向意见征求方输出信息,而后意见征求方反馈信息。由于在校企合作平台上,教学实施主体可能是学校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因此要落实谁在教学现场谁发布教学评价信息,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评价意见。在信息互通机制的建设中,信息互动的频率则意味着信息输出的时间节点和出现的次数,频率的确定要依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的进度,兼顾内容与效率,不影响教学评价的及时性。其次,要明确教学质量评价信息传递的内容。形成性评价尤其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和发展空间的说明,校企互动的教学质量评价信息要着眼于课堂现象、学生的个体反应及进步方向的收集和传递。再次,应明确信息互动的路径。即时性信息互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基于课程内容,构建新媒体社区群,应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输优势。最后,还要建立定期的面对面会晤机制,当面交流评价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发挥形成性评价的优势,落实以评促学、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校企互动参与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必须要建立科学有序合力共融的组织体系,置身于高校与企业的组织生态的较大差异和现实的管理机制的冲突中,校企双方要切实兼顾双方利益,特别是要保障好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的专业队伍的利益。在此基础上,建设一支稳定、专业的校企联合的教育质量评价队伍。
1.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在企业中选择什么样的人参与高职院校教育质量评价的标准要明确。既能深刻洞悉行业发展方向、熟悉企业用人要求,又精于专业技术的技术总监是最佳人选。考虑到技术总监本身的时间安排,其副手或者是分管技术或生产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均可以成为其有效替代。在科学安排的基础上,形成以企业为主导的校企联合的教师评价团队,进行集体评价会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教育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和拓展改进空间。
2.实施联合薪酬制度。校企互动评价高职院校教育质量,意味着学校占用部分企业资源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学校应为此支付薪酬。针对评价团队中的企业成员实施联合薪酬制度,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用人成本,可以较好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能增强校企互动的效率和企业成员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的积极性,为校企互动评价教育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3.制定综合考评制度。针对评价团队引入综合考评机制,不仅要考察评价团队自身的工作状态,还要评价校企互动的运行机制是否科学,并以此确定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优化的程度。基于联合薪酬制度的考评机制是有效的,但不能局限于物质本身的奖惩,考评制度应更加注重对团队成员的凝聚力的培养,以服务于教育质量评价为根本。
校企互动的企业应派出懂技术、懂管理的、符合校企互动教育质量评价要求的合格的专业人员,并从企业内部机制建设上为他们创造条件和激励机制。学校也应从制度建设上以科学合理的方式保障优秀学生的定向流动。在产教深度融合的大背景下,为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人才质量评价搭建平台,为高校立德树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抓手,同时也是产教进一步融合、校企深入互动的良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