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 青岛 266580)
《合同法》是当前我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有关债权人的撤销权构建已经成为该法发展下的重要产物,但它在制度体系建设进程中表现相对落后,在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稳定性方面未能表现出重要的价值意义。因此必须对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客观条件与主观要件内容进行分析,以追求对权限的完善优化。
在市场经济发展大潮中,债务纠纷问题是相当常见的,因此必须依托司法程序、债权人诉讼来争取合理判决结果,为保证债权人能够顺利收回债务,需要考虑债务人是否具有债务偿还能力。如果从司法实践层面看,许多债务人会通过财产转移的方式来在逃避债务责任,这一现象成为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焦点问题。由于在市场发展进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资本借贷融资行为,所以如果从本质层面讲这种逃避就可归结为信用缺失,它对市场经济的稳定会产生巨大威胁,甚至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产生不良影响。由于债权本身属于典型的请求范畴,所以为保障债权人权利就必须分析债权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例如债权人的撤销权,借此保护债权人本身。
债权人的撤销权,它指代债务人存在明显减少自身所致财产的行为,由于自身偿债能力处于持续下降状态中,所以它可能会对债务人的利益产生危害。在如此过程中,债权人有必要面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撤销债权,这就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在我国《合同法》中,针对法律制度的固定相当明确,它在当前发展进程中实现了不断的补充完善,对于债权人的保护作用非常之大,值得深入研究[1]。
债权人的撤销权并非独立权利,因为它附属于合同关系中,属于债权人的从属权利,其存在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完好无损。《合同法》的第七十四条就明确指出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属于法定权利,权利的使用应该结合诉讼方式展开,如此可保证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完整,行使效果有效。在债权人的撤销权中,就涵盖了多种学说内容,例如请求权说、责任说等等。在本文看来,债权人的撤销权其基本性质表现在以下两点上:
第一,它从返还原状效果层面上客观反映形成权性质,所以它并非全部赔偿,但它承认了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其返还原则中分析了其中的法律认定关系,这是一种溯及既往的法律效力表现。在认定债权人撤销权过程中,需要分析债务人的结果无效行为,避免债权人撤销权处于无据的状态。
第二,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具有一定的请求权性质的,它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会产生合同生效诉讼成果,而债务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也会处于一种权利产生规范中。在债权人撤销权分析过程中,需要对其权限本质——形成权进行分析,了解权利创设起点内容,了解第三人之间的交易行为与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进行分析,了解债权人中的行使撤销权危害行为,确保债务人行为被有效证实。从结果看来,债权人的撤销权结果是不会占据主导地位的,这也是它的基本性质表现之一[2]。
债权人的撤销权使用需要结合一定的成立客观条件展开分析。
首先,债权的产生应该在诈害行为之前,对所持有的回收资本权利进行分析,结合第三方合作对实施损害债权人利益行为进行分析,对债务人与第三方达成协议进行分析,并对债务人的资产处理情况进行调整,建立诚信基本法则。在撤销权的主张下,需要对其中的债权关系进行分析,了解债务人所产生的各种诈害行为,对撤销权主张内容进行调整。大体来讲,其债务撤销权的建立必须明确固定,主要对司法实践探索内容进行分析,对债务人立刻归还过程分析其成立客观条件。
其次,必须对债权进行客观衡量,保证债权人撤销权中的金钱属性有效优化。在实施金钱衡量过程中,需要结合主张撤销权对债权关系进行分析,了解其产生抗辩权问题,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进行合理衡量。
再次,要对债务人实施财产处分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构建成立客观条件,如此可分析撤销权内容。大体来讲,其中就包含了以下两点内容:首先,要通过债务人对责任财产内容进行加工,优化改造机制,分析债务标的变化内容进行分析,主张撤销权改良内容,保证撤销权恢复原有状态;其次,针对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与第三方建立法律关系,对撤销权立法要件进行分析,分析债权人的主张观点,如此可构成撤销权要件,形成撤销权行使标的。
最后,要对债务人处分财产过程中所存在的诈害行为,了解诈害行为的撤销权主张内容进行分析,形成客观条件,如此可实现撤销权主张。如果债务人获得责任财产,则需要参考合同规定内容分析财产内容,保证处理债务人的不合理行为,分析了解其减值要求,有效触发撤销权要件问题[3]。
遵照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需要明确第三条规定,了解债务人的明显不合理手段并进行分析,对财产的不当处理行为进行分析,了解债权人利益受侵害过程,如此可主张债权人的撤销权。换言之,它要求债权人在主张撤销权过程中了解受益方,合理行使撤销权,决定撤销权设施,看其是否具备客观要件,同时提出主观构成要件。
从债务人的财产处置行为进行分析,了解其无偿行为价值作用。从第三方获益者角度来讲,了解相应财产内容形成支付等价财务,优化债权人的主张撤销权,对第三方获益者的利益产生内容与侵害内容进行分析。在这里,债务人与第三方建立有偿交易体系,确保债权人都能获得相应利益,同时也要确保债务人获得资产,对债权人的债权资产进行调整,保证实现对财产的合理处置。当然,也必须对债务人的主观意识进行合理辨认,看债务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了解满足债权人撤销权的主观要件,确保债权被司法支持[4]。
最后谈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制度的有效完善过程。首先,必须明确债权人的撤销权诉讼主体地位;其次,要对诉讼权中所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大体来讲要从三个方面展开分析与完善。
要明确撤销权诉讼的被告内容,对《合同法》中的规定内容进行分析,调整撤销权的诉讼主体——债务人,从司法实践层面上对不同案件、不同地区的不同观点进行阐述,了解被告主体地位加以确定。如果从另一方面来讲,则需要根据撤销权法律制度问题进行分析,结合不同的情况设置被告确定制度,确保司法实践整个过程都有法可依[5]。
要适当拓展债权人的撤销权适用范围,对司法实践情况进行分析,结合离婚行为来体现债务逃避,避免出现债务逃避行为。同时也要允许债权人具备撤销权起诉资格,并维护债权人的自身合法权益。在针对债券的单独清偿行为过程中,需要对合同法中的债务人个别债权人清偿行为进行分析,明确撤销权内容。在债权人清偿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应撤销权请求,了解债权人利益行为,并依照《合同法》合理规范债务人个别债权清偿行为,合理使用撤销权相关内容[6]。
要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撤销权构建主观要件,明确要件主观性内容,了解债权人法律规定中的“谁主张、谁举证”要求,彰显法律公正性,同时对我国合同法中的竞争责任进行分析与完善。
综上所述,我国《合同法》希望在立法完善角度来对债权人的撤销权进行分析,这对稳定市场经济发展是具有现实价值意义的。与此同时,在法律机制建设方面也具有促进作用,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