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胜
道德记忆是向玉乔教授提出的一个颇具原创性的伦理学学术范畴,集中体现了向教授近十几年来在伦理学领域的道德思考和研究心得。目前,《道德记忆》这本专著已经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正式出版,该著作深入、系统地阐释了“道德记忆”的理论内涵、基本观点、主要范式以及展现形式等关键问题。这是一部能够给伦理学研究者带来思想启发和学术思考的经典之作,笔者感受最为深刻的一点是,向玉乔教授以“道德记忆”为视角对人类社会道德生活以及伦理传统进行了生动而形象的诠释。他认为,“道德记忆”指的是“人类记忆思维活动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是人类道德生活经历在脑海里留下的印记或印象”[1](P31-32)。可以说,道德记忆是人类伦理道德生活得以承续的关键精神因素,寄托了人类过一种可能道德生活的精神诉求。笔者拟以儒家伦理传统与儒家道德记忆为题,立足道德记忆这一学术范畴来探讨儒家伦理传统的叙事逻辑及其现代性转化问题。
人们一般将孔子视为儒家创立者或者将儒家起源追溯到以孔子为代表的学派,但儒家思想来源并非全部为孔子“前无古人”的空前独创,亦不是孔子“后无来者”的绝后独学,而是一个慧命赓续、传承发展的文化历史传统。从历史来看,孔子在中国古代文明演进过程中扮演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桥梁作用,他既“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以承继先前的美德政治理念以及礼乐文明制度,又开创了一套致力于君子儒、圣人儒的修齐治平的思想传统。儒家思想传统的一个显明特征就是重伦理、讲道德。蔡元培先生说:“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2](P1),儒家传承发展了一个一以贯之的慧命赓续的伦理传统。
儒家伦理传统得以赓续的手段是道德记忆。儒家构建道德记忆、延续伦理传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构建道统以树立伦理信念。“道统”指的是儒家传道的脉络和系统,这一概念最早由韩愈系统提出,“尧以是传之舜,舜以是传之禹,禹以是传之汤,汤以是传之文、武、周公,文、武、周公传之孔子,孔子传之孟轲,轲之死不得其传焉”[3](P4)。其实,道统意识是儒家一以贯之的精神传统,它是以尧舜之道、周孔之道、孔孟之道为主体的历经后儒不断演绎的慧命相续的动态记忆系统,儒家所说的“道统”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德统”,主要传承和记忆儒家所信奉的伦理信念。二是诠释经典以承载嘉言懿行。经典指的是那些具有典范性、权威性的经久不衰之作,“一个能够传承久远的文化传统必然包含着一个经典内核,具有一套经典的体系,而这套经典体系也决定了这个学派的主要特质和性格……儒家所传承的以‘五经’或者‘六经’为核心的经典体系,不是一家一派的、一个宗教的经典,而是一种文明的经典,即中华文明的经典”[4](P159-162)。儒家通过对儒学经典体系的诠释将嘉言懿行不断传承与发展,以强化儒家的伦理认同与道德记忆,并通过经典学习与传颂来达到“温故而知新”的道德记忆效果。三是知行合一以强化伦理实践。儒家重视历史意识、阐释伦理问题、强化道德记忆不纯粹是为了理论阐释,儒家学者传承“道统”的道德记忆活动最终是要付诸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实践,“人类进行道德记忆活动,不仅是为了通过回忆的方式使自己的道德生活经历在脑海里再现出来,而且是为了通过回忆的方式使自己的道德生活经历为现在和未来的道德生活提供经验与教训”[1](P62)。因此,儒家通过传承道统、诠释经典、知行合一等方式使得这一颇具道德色彩的思想传统不断延续,乃至为整个中国文明史增添了浓重的道德记忆。
从伦理学原理的角度来看,儒家的道德记忆与对伦理和道德二者关系的理解密切相关。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密切关联的概念,伦理指的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长期形成的那些约定俗成的伦理关系(伦)及其所应遵循的道理(理),道德则体现了人类通过实践理性把握“‘伦’—‘理’”的自觉程度。道德记忆是人类实践理性把握客观伦理关系的重要方式,行为主体只有自觉认可某种伦理关系,发自内心遵从其中的道理,自觉自愿去记忆这种伦—理,才能真正将其转化为相应的道德行为。儒家尤其强调道德记忆与伦理关系的密切关联,试图通过强化道德记忆来维护人伦关系。比如,父子关系是儒家特别重视的人伦关系,它所蕴含的“理”就是父慈子孝,这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过程中形成并为人们所认同和遵循的伦—理。在儒家看来,父子关系具有赋予生命、传承生命这么重要的意义,人们应该好好地去记忆和善待这一伦理关系。为此,儒家围绕“孝”设置了一系列健全的礼制体系来增强道德记忆。儒家的“孝”包括养、敬、安、卒四个难度逐渐增加的阶段(“养敬安卒次第难”),《礼记·祭义》说:“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养,可能也,敬为难;敬,可能也,安为难;安,可能也,卒为难。”孟子说:“养生者不足以当大事,惟送死可以当大事。”(《孟子·离娄下》)那么,儒家为什么特别强调给父母送终、祭祀是难事、大事呢?这是因为,父母在世尚有来日以当面尽孝,这是天经地义,或许算不上难事、大事;然父母去世后,躬身事亲只剩归途,尽孝之事难以从容应对,而且随着时间流逝很容易被淡忘。基于这种认知,儒家提出“三年之丧”“追养继孝”“慎终追远”等一系列旨在增强孝之道德记忆的理念,试图通过丧祭之礼营造一种“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伦理信念,“孝子通过诚心斋戒全身心投入祭祀仪式之中,借助想象力量与逝者产生超时空的情感互动,以此来祭奠祖先,追思往事,内心铭记祖辈德行与教诲,并努力践行使之成为薪火相传的精神信念”[5],以此达到增强道德记忆的功效。在儒家那里,伦理为道德立法,道德为伦理正名,伦理关系规定道德记忆,道德记忆强化伦理关系。
道德记忆可以分为个体道德记忆与集体道德记忆,“个体道德记忆是关于个体道德生活经历的记忆”[1](P212),“集体道德记忆是关于集体道德生活经历的记忆”[1](P216),这两种道德记忆方式有所区别但又紧密相连。在个体道德层面,儒家道德记忆表现为一种对人性的道德期许与自我道德实现,就是通过行为主体的道德修养让自身达到“人之为人”的应然状态,过一种合乎伦理的生活方式。儒家伦理以人性为基础开辟了两条殊途同归的自我实现路径:第一条就是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的“加法”路径,他认为人的道德实现就是要“推己及人”“扩充善端”,人性的自我实现是一个善行的积累过程;第二种是荀子以“性恶论”为基础的“减法路径”,荀子认为应当通过“化性起伪”“隆礼重法”来制约人性之恶,用礼仪和法则来规约人性。孟子讲性善,荀子言性恶,前者重在正向引导,后者侧重防患未然,最终都是引导人向善,即均充分肯定人向善的能力和趋势,人皆具备自我实现的道德能力。也就是说,在儒家看来,人的道德实现主要依靠人自身的道德努力,即不断学习和领悟先贤修身立德的道德经验以增强自身向善的道德能力,通过不断实践将其转化为自身较为稳固的道德记忆以构成主体向善的精神品质。在集体道德层面,儒家道德记忆表现为对德化社会秩序的不懈追求。作为一种积极入世之学,儒家道德修养不仅是一种独善其身的精神追求,也有兼济天下的社会情怀。比如,儒家在家族内部流传的家训家风、“以成吾里仁之美”的乡规民约、致力于王道理想的政治诉求,这些都是儒家在参与公共生活中表现出来的集体道德记忆,就是对于集体生活和谐有序的道德化追求。
需要注意的是,儒家的个体道德记忆与集体道德记忆紧密相连,个体道德记忆是集体道德记忆的根基,集体道德记忆是个体道德记忆的延伸。在儒家那里,个体道德记忆尝试建构一种合乎伦理道德的心灵秩序,集体道德记忆尝试建构一种合乎伦理道德的社会秩序。心灵秩序就是人类通过意识或者意念形成的一种内在的、和谐的秩序,在儒家看来,心灵秩序与社会秩序是统一的,心灵秩序有条不紊,社会秩序才会井然有序,只有人内心道德上的普遍认同才能形成外在化的一种有序的社会秩序。儒家试图将道德的功能发挥到最大普遍性,就是希望无论从人的内心,还是从外在社会秩序的维持,都能够通过一个统一的标准、理念,将仁义道德从人的思想贯彻到人的行为,进而贯彻到整个社会的秩序。儒家通过道德把整个社会,无论是人心还是社会秩序都能够整合起来,试图以道德来整合社会秩序的意识非常强烈,甚至将仁爱的道德之心尝试推广到自然万物,将自然万物视为命运共同体。这就是天人合一、“民胞物与”、亲亲—仁民—爱物的思维逻辑。
因此,道德记忆是儒家慧命赓续的伦理传统得以延续的精神力量。它不仅使得儒家伦理精神不断历经传承、发展、演绎而形成了体系完备的理论形态,更使得儒家伦理以文化心理的社会形式引导着人们的道德实践活动。
儒家伦理传统得以延续的道德记忆方式是道德教化,儒家通过开展道德教化的形式把儒家伦理价值观念根植和深化于行为者内心,进而转化为行为者自觉的道德行动力量。所谓教化,就是教育、感化,这是儒家尤为推崇的一种教育形式,即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让学习者简单学习记忆文化知识,更重要在于让他们学习记忆伦理道德,让人们在潜移默化的学习过程中通过过去的道德记忆来变化气质、涵养德性。
恪守角色记忆与定位道德责任。儒家阐释伦理道德立足于人生在世的现实社会,以“入世”“在世”的态度审视人的道德生活,儒家认为人在所处的社会中所扮演的各种特定角色以及约定俗成的各种关系样态决定了他们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这就是伦以及“伦”所规定的“理”。这些特定角色又不完全孤立,而是通过社会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角色呈现为关系,进而决定责任,角色、关系与责任在儒家那里一脉相承、融为一体。著名汉学家安乐哲将儒家伦理称之为“角色伦理”,他说:“在儒家思想之中,这些特殊角色不仅仅是我们关系的表述,它们也具有指示性,示意着家庭与社会角色本身含有的规范意义,向我们指明恰当作为的方向。”[6](P1)儒家的道德规范不是理论论证的逻辑结论,而是由于人所扮演社会角色决定的一种社会事实,是对人的存在状态以及社会关系的实践经验的记忆传承与自觉认可。
基于这种对经验事实的认知与认可,儒家开展道德教化的首要目标就是要恪守角色记忆、定位道德责任,并努力将其上升为一种为人们所普遍遵循的社会化诉求。所谓角色记忆就是指行为者对自身扮演角色、所处社会关系的伦理认同与实践传承,这也是儒家一以贯之的道德诉求。身处礼崩乐坏时代的孔子周游列国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正名”,要正名分、明贵贱、别善恶、治纲纪,让人们遵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伦理关系。《论语》中记载了很多孔子批评鲁国大夫孟孙、季孙和叔孙三家僭越的事例。比如,《论语·八佾》中记载,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在孔子看来,三家的所作所为是以大夫身份僭越礼制,不具有伦理合法性,《雍》本是天子祭祀祖先完毕后撤席时所唱的诗篇、八佾本是天子所应享用的舞乐等级,名分混乱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甚至出现臣弑君、子弑父的祸乱现象。孟子也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所以,“教以人伦”是儒家教化的首要目标,人伦不存无异于禽兽肆虐,恪守人伦角色是人之为人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儒家看来,忘记人伦底线与界限最终必将造成角色失位、社会动乱。因此,儒家自始至终的一个伦理信念就是要守护那些约定俗成的伦理角色及其伦理关系,儒家道德教化很大程度上就是强化人们对于各自所应扮演伦理角色的道德记忆,以此定位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塑造榜样记忆与开展教化示范。儒家开展道德教化活动的一个关键因素是道德榜样,其为个体道德修养以及整个社会移风易俗起到了示范与引领作用。道德示范是儒家伦理的一大特色,“儒家伦理看重的,不是去制定这样那样的规则、规范,而是强调在道德生活中树立榜样”[7](P89),“更多倾向于‘示范’而非‘规范’,‘教化’而非‘命令’,‘引导’而非‘强制’”[7](P79),“道德基于人心,成于示范教育与自我修养”[7](P80)。从这个意义上讲,儒家伦理可称之为一种示范伦理学,示范的前提是塑造可以起到垂身示范作用的道德榜样。道德榜样不是为行为者确立道德规则,其更多地属于美德伦理学的范畴。道德榜样让人们将一定的美德观念熔铸到思想行为当中转化为较为稳固的道德记忆,使之成为人们自觉向善的精神力量。
一是君子修身之道与自我道德修养。儒家所说的道德榜样主要指的是圣人和君子,但圣人“生而知之”“安而行之”的境界一般人很难达到,君子成为儒家伦理中实操性较强的人格范型。“儒家以圣人为目标设置了基于人性本善的道德本体,以君子锻造了修身养性的成德之路”[8](P51),儒家的圣人主要提供方向性引导,君子则是有据可循、有方可达的道德榜样。此外,儒家还推崇具有某些具体道德品行的贤人、仁者、智者等道德榜样,认为这些道德榜样在自我修养方面都起到了“师者”的表率作用,引调他们的嘉言懿行是人们提高自我道德修养不可或缺的道德经验,值得我们不断去记忆和践行。
二是开展场域教化与群体道德示范。儒家道德教化的示范性还表现在一些集体性活动,通过在一定场域内让人们集体参与教化活动实现教化目的。中国古代有着名目繁多的教化活动,有国家层面的圣谕、圣言,有社会层面的乡约、社规、社学,家族层面的族规、族约、家训。场域教化的目的主要有两个:其一,彰善,对一些值得赞扬的善举进行公开表彰,将其确立为一定社群或者地域范围内的道德榜样以供人们效法;其二,惩恶,对违反约定俗成伦理道德的恶行进行公开谴责,通过批评这些反面典型达到引以为戒的效果。当然,儒家道德教化奖罚的依据不是律法,而是借助社会舆论来扬善抑恶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儒家这些具有教化意义的集体活动就是以共同体的名义来见证和记忆道德,以道德记忆来引领社会风俗。道德记忆记录和储存了人类历史上的优良传统,并使之不断反复、实践和更新,推动类人道德生活的进步。
通过实践道德记忆达到知行合一。道德记忆是关于道德实践和道德行为的记忆,“人类道德生活最后总要通过一定的道德实践和道德行为表现出来,这不仅折射出人类的道德实践和道德行为能力,而且反映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理性而存在的根本特征”[1](P34)。从这个意义上说,道德记忆绝不是纯粹的理论表达,它承载的是人类过去最值得记忆的道德实践和道德行为,并蕴含着要求人们将其传承发展的实践诉求,“人类在漫长道德生活中留下的道德记忆为我们在当下向往、追求和践行道德提供了历史合法性和合理性资源”[1](P35)。但无论道德记忆多么美好,只有将其付诸实践行动,转化为当下人们的实际道德行动,才是真正发挥了道德记忆的桥梁作用。
道德记忆的实践特质在儒家表现得尤为明显。儒家不刻意追求道德规则的完美设计,更多考察行为者的道德品性养成,强调在道德实践中做到知行合一。王阳明对知行合一关系有过经典表述:“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若行而不能精察明觉,便是冥行,便是‘学而不思则罔’,所以必须说个知;知而不能真切笃实,便是妄想,便是‘思而不学则殆’,所以必须说个行;元来只是一个工夫。凡古人说知行,皆是就一个工夫上补偏救弊说,不似今人截然分作两件事做。某今说知行合一,虽亦是就今时补偏救弊说,然知行体段亦本来如是。吾契但着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今却只从言语文义上窥测,所以牵制支离,转说转糊涂,正是不能知行合一之弊耳。”[9](P222)即是说,王阳明的良知之教“肯定了良知是每个人成圣的内在根据,同时也突出了人的道德的主体性和道德主体的内在完满性”[10](P21-22),但知行合一是阳明心学的精髓所在。随着阳明学的广泛传播,阳明后学逐渐偏离了王阳明的心学宗旨,“其人多能以赤手缚龙蛇”(《明儒学案·泰州学派》),王艮甚至提出“满大街都是圣人”这一论断。阳明后学对王阳明致良知学说传播影响力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道德能动作用,但也因过度强调成圣的现成性而忽视了功夫修养,沦落为只知圣人之名却不践行圣人之实,这也是阳明后学逐渐衰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儒家那里,知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9](P14)。因此,虽然儒家充分肯认古代先贤的道德经验应该并且可以被记忆,但明确指出这些道德经验并非仅靠理论记忆就能发挥作用,道德记忆最终是为了道德践行,记忆道德最终是为了践行道德,道德记忆在儒家看来不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躬身实践。
总的来看,道德教化是儒家伦理传统的道德记忆方式,儒家通过道德教化来守护角色记忆与定位道德责任、塑造榜样记忆与开展教化示范,通过实践道德记忆达到知行合一。
作为一个拥有两千多年历史、以伦理道德为特色的思想文化传统,儒家给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中国人的思想行为烙上了深刻的道德记忆,现在依然深刻影响着当代人的道德生活。珍惜儒家道德记忆、传承发展儒家优秀伦理传统是一个富有时代意义的重要话题。
儒家伦理传统的现代性遭遇。儒家自诞生以来就不乏批评与非议,先秦道家、墨家、法家对儒家尤其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均有不同程度的批评,而后一直到明清之际都有对其质疑与批判,但儒家作为主流文化形态的地位未曾动摇。对儒家造成致命打击的是,近代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社会性质的根本转变,儒家自此丧失了以往辉煌,甚至沦落为无处安放的“游魂”。儒家文化的现代转化是当今中国必须解决的时代命题。现代性社会至少给儒家提出如下两个挑战:
第一,现代理性祛魅对儒家美德伦理的解构。现代社会的精神内核是对神圣性事物与事件的祛魅,它是以启蒙理性和工具理性来衡量传统价值的现代意义,在伦理道德领域表现为“规范伦理”优于“美德伦理”,甚至“底线伦理”优于“美德伦理”。人们的道德观念更多时候停留于遵守基本的道德规则,不愿意付出更多的道德热情去追求美德而成为一个道德榜样。加之现代社会生活复杂性造成诸多“好人不得好报”的道德现象,美德伦理在现代社会的生存危机更加突出。但塑造人格与追求美德恰是儒家伦理的关注焦点,儒家在“先立乎其大”处着眼,认为只要道德人格确立起来,人们自然不会违法乱纪,自然符合社会的道德规则。如此,就会造成人们感觉儒家道德要求过高,无力为之而不愿去承受这些道德记忆。
第二,大数据时代对儒家道德教化的挑战。大数据已成为人们道德生活不可回避的时代潮流,人们获得道德信息与形成道德记忆的途径更加快捷便利,数字化与图像化、影视化相结合构成的道德信息因其具体、形象、生动而更具吸引力,“在大数据时代,人类刻写道德记忆的大量工作可以通过数据处理的方式来进行,道德记忆也能够借助有效的数据处理方式而得到长久保存”[1](P272)。较之那些形成于传统社会的儒家道德记忆,大数据形成的道德记忆更容易被人们接受,也就更容易参与到人们实际的道德活动当中,甚至人们很大程度上会依据这些数据道德作为评判社会道德现象的标准。如此,就会容易造成儒家道德记忆在现代社会逐渐被边缘化的倾向,如果不能找到适合现代社会的有效教化形式,这些历经千年的道德记忆极易被淡忘。
珍惜儒家道德记忆。儒家所倡导的这些看似要求过高的理想主义道德记忆在现代社会是否真的毫无价值可言?一般来说,道德记忆承载了人类值得保存的道德智慧,“道德记忆如同一间储物仓库,存放已经发生的善恶事实,后人则根据时代的需要,有选择地从仓库拾取素材来建构新时代的善恶价值体系”[1](P268)。道德记忆的大部分内容是人类对于美好道德生活实践和向往的精神结晶,它的理想特质自然不可避免。儒家道德记忆也不例外。我们认为,为儒家道德理想主义进行辩护和守护是非常必要的,很多时候不是道德标准过高或者过于理想,而是人们的心态决定了不愿意去身体力行,只想追求符合基本规则的安逸,不想过多付出赢得美德。
儒家的道德记忆是成就人之道德品性的美德记忆,它内在蕴含的向善信念和从善决心的道德要求,对于我们如今应对现代性社会存在的道德无力、道德冷漠等现象有重要意义,儒家道德记忆值得我们去捍卫和坚守,因为“道德记忆是人类应该世代传承的珍贵财富,更是推动人类不断向善、求善和行善的强大动力。珍惜道德记忆,追求崇高道德,这是人之为人所应有的道德修为、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1](P273)。比如,上文提到的大数据时代造成对儒家道德记忆的挑战正好可以证明,“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如果我们不想成为道德谴责的对象,那么唯一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服从道德的要求,过合乎道德的生活”[1](P273)。儒家道德记忆能够为我们与现代性道德困境进行抗争提供有益借鉴,值得我们去珍惜。
传承发展儒家优秀伦理传统。珍惜儒家道德记忆,就要传承发展儒家优秀伦理传统,将那些对人们现代社会生活依然有借鉴价值的伦理传统传承发展下去。实际上,道德记忆在伦理传统中扮演着“连接人类道德生活的过去和现在的桥梁或纽带”[1](P35)的角色,道德记忆的存在使得伦理传统得以存在和延续。“道德记忆不仅使人类坚持不懈地过道德生活的努力具有历史合法性和合理性基础,而且使道德规范能够在人类社会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因为有道德记忆,人类才拥有了源远流长的道德文化传统,并且形成了尊重和继承优秀道德文化传统的美德。”[1](P117)儒家为现代社会留下了许多优良道德记忆,值得我们去继承和发展。比如,在家庭领域,“重视家训家风建设是古代中国家庭的优良传统,因而我们就拥有了很多珍贵的家庭道德记忆。基于家训家风而建构的家庭道德记忆是每一个家庭的历史根基”[1](P151)。中国传统家训的内容主要是儒家伦理道德,其对当代家风家教建设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比如,在当代中国乡村社会,一些地区就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道德失忆症”——它“是指乡村在其现代化过程中,由于对在过去的历史空间中所经历与拥有的道德生活经历和道德文化传统的‘遗忘’而形成的一种负面社会道德现象。就我国而言,乡村道德失忆症主要表现为乡民们对传统孝道等优秀乡村道德文化传统的‘遗忘’”[1](P191)。我国实行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推进乡风民风建设,中国传统乡村地区那些淳朴的道德文化传统是可以利用的重要的思想资源。当然,传承发展儒家优秀伦理传统并不是简单把过去的伦理道德原封不动地照搬出来,而是将它留传的道德记忆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实现其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总的来看,道德记忆是一个立意高远、形象生动、涉面甚广、兼具理论与现实关怀的创造性学术范畴。基于这一学术范畴,我们可以从一个崭新视角考察儒家伦理传统。不仅如此,这一范畴对于我们当今如何开展伦理学研究也启发了深刻的学术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