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伟春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102206)
高校学生在校学习时并没有参与到社会工作当中,如果高校法律专业课堂仅仅停留在书本上,就会造成学生在毕业后参与工作时与社会脱轨的情况,而实践教学能很好地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首先,知识是从日常实践中获取而来的,能力也需要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必要的锻炼和培养,因此实践教学能为学生创造出一个能让学生在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加以运用的条件,对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问题解决能力都有着重要促进作用;其次,因为法学专业不是一个闭门研究的专业,它与社会实践密不可分,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因此法学专业的教学不能仅停留在课本上,必须让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对学习到的知识加以利用进而让学生对专业知识有更深刻的理解;最后,实践教学还能让学生把理论知识运用在真实的案件中,这不仅能提升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力,更能使学生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得到提升。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1]。
我国有句老话叫:“学艺先学德。”意思就是说,如果想要学习一门手艺,那么就要先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这句话放在法学专业中也同样适用。在法律职业中道德修养是维护法律职业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要有法律的道德,才有资格来执行法律。因此,这就要求高校法学专业在对法律专业人才进行培养时要注意法律职业道德的培养。而又因为法律职业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是在大量的法律实践中得以形成。因此,必须有一定的实践基础才能将法律职业道德深深扎根于学生的思想中。在过去传统的高校法学教育中更重视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而甚少进行实践,学生只能在字面上对法律世界进行探索而不能真正融入其中,这就致使法学专业学生缺少一个法律工作者应该具备的法律职业道德,也无法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而实践教学能有效地避免这一状况的发生,在实践中学生能够看到真实的案件,并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体会到法律的真谛以及自己肩膀上所扛着的是社会的正义。从而使学生能够将实践中得到的法律职业道德深深地记在脑海中,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操守和坚定法律信仰,最终使高校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得以提升。
由于我国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开始的时间较短,还没有完全摆脱传统教育模式下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观念的影响,再加上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还比较薄弱,所以我国目前高校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方面还欠缺科学系统的理论基础作为指导。不管是实践教学的内容还是学生培养的标准以及评价体系,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化模式,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没有一个科学全面的理论指导,这是高校法学专业在实践教学中还有一定程度上的欠缺。
目前我国高校法律专业教学中依然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对理论教学关注度较高,而对实践教学较为轻视。在高校法律专业的课程设置中大多以理论课程为主,给实践教学留下的课程安排较少。虽然很多高校在实践教学方面有意识地进行提高,但是除了必要的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其他实践教学课程大多比较零散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比如社会调查以及模拟法庭等,这些实践课程在整体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也较低,以至于法学专业的师生都不能对实践教学有足够的重视,甚至以为这是课堂教学以外的“业余活动”[2]。
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主要是由多个主体之间相互配合进行互动来完成的,注重的是学生的参与度和对理论知识运用的过程性,这些特性就决定了实践教学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在现阶段的高校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中,大多数实践活动的时间都得不到充分保障。举个例子来说,模拟法庭是备受法学专业学生喜欢的实践教学模式,但是模拟法庭实施的难度较高,它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学技能,在此基础上才能使模拟法庭活动顺利展开。但是在具备这些知识和技能的高年级学生中,由于毕业论文和实习占据了学习生活的大量时间而无法开展,而对于低年级学生来说,他们学习时间较短,还没能充分具备这些必要的理论知识和法律技能,进而导致模拟法庭无法顺利开展,更重要的是在模拟法庭中学生能够扮演的角色较少,在有限的时间内并不能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的实践机会,致使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名存实亡。
高校法学专业的设立是为了培养综合型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这样的要求就决定了高校法学专业课程不能只停留在课本表面,而是要给予学生严格的法律职业训练,进而提升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以及专业素养。因此,高校法学专业在设置教学计划时必须抛弃原有的传统教育理念,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体课程中所占的比重,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体系;除此之外,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育应该具备系统科学规范的教学大纲,并且高校应当把实践教学课程纳入高校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当中计算学分,协调好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将课堂理论知识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到一起。这样才能使高校法学专业培养出真正符合当今情势下社会所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3]。
我国各高校法学专业目前所使用的实践教学模式一般以审判观摩、模拟法庭、刑事侦查、物证技术试验、专业学习以及毕业论文这些形式为主。这些传统实践教学模式能够从各个角度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理论结合实际的机会,虽然在加深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对于法律理论知识的理解以及对法律专业技能能力的培养上起到了有效地促进效果,但是在这些传统实践教学模式中依然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基于以上原因,对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和创新工作迫在眉睫。首先,想要对传统的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加以完善,就需要建立一个兼具多元化和立体性的动态实践教学模式。比如,在教学计划的制定中要有意识地加强实践教学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比重,而且在面对不同学年的学生时实践教学要体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做到“量体裁衣”,根据不同学年学生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还要对传统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创新,突破传统实践教学中存在的局限性和有限性,拓宽实践教学的渠道,丰富实践教学的体系,并由此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的培养以及创新能力的提高。这样一来,高校法学专业才能培养出真正符合当今社会需求的应用型法学人才。因此,对传统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和创新是新时代下社会的必然选择,不仅能满足对法学教学的改革,也能使高校法学专业人才质量更高,满足中国法治建设的需求[4]。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对于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以及中国法律事业的建设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要加强对高校法学教育体制的完善,才能加强法治建设。因此,高校法学专业教育中实践教学的作用是传统教学方式所不能替代的,这是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内能得到实践锻炼的唯一途径,必须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