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玮
(赣南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民商经济法教研室,江西 赣州 341000)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鉴于此,在加强赣州市法治文化建设时,必须要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入手,对我市发展现状采取针对性策略和措施,以切实发挥法治文化的作用,不仅要做好内容、形式方面的创新,还要在其中精准地注入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文化建设的感染力、说服力。
法治文化落脚点在于贯彻依法治国理念,这就需要关注国家持续健康发展方向。只有坚持符合我国长远发展、实际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克服前进路上面临的困难。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赣州市应把握好这一理论前提,加强地区法治文化建设,为法治文化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方向。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有赖于全面普法,让人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至上的理念。这一思想理念为赣州市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方向,促进社会法治建设迈入新阶段。在新形势下落实依法治国,必须结合社会发展实际,从法治制度、司法程序、法治理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构建,形成科学化、公正化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在赣州法治文化建设中,需要从长远眼光出发,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驱动力,促进我国基层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为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在社会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背景下,首先,具有健全法治体系可以提高地区治理能力,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稳定发展的重要一环。若法治文化和社会文化不健全,就容易影响经济、科技等方面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建设特色化的法治文化,旨在让人民群众从思想上树立法治观念,真正在行动中形成法治习惯。在全面建设法治文化的社会氛围下,能够促使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更加公平、健康,为多方面发展提供保障。由此,落实依法治国能够促进国家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让人民群众幸福、和谐地参与生活和生产。
其次,通过法治文化建设,能够促使健康社会环境氛围的营造,让人民从根本上认识法律权威,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依法办事,为其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提供精神支持。此外,法治文化建设是展现政府各个部门职能的有效路径,能够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使相关人员始终坚持“廉政为民”的理念,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1]。
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行法治文化建设的过程中,需要明确从法治精神文明入手,重点加强弘扬、普及工作。若不能将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融入法治文化建设中,也就难以完全展现法治文化建设价值,更无法让人民群众产生信任。在社会生产、生活中,除了满足生活方面的需求,人们还在理性地追求精神层面的满足,精神层面能够使人产生排除万难的意志力和自信心。因此,要将法治精神文明作为法治文化构建的核心,为法治文化构建注入内涵,使得更多人民群众能够从中感受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建设,是出于促进和谐稳定法治社会建设、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其中,法治文化建设需要人民参与、实践,只有人人心中树立起法治精神的鲜明旗帜,才能将法治理念自觉转化为法治习惯,尊重法治,更好地享受法治社会的服务。因此,政府应进一步构建以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机制,要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法规的作用,自觉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除了宪法日进行法治文化宣传,还应将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法治文化不应仅停留于宣传类活动,还应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在思想和行为上加以重视,使其坚信法治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2]。
进行法治文化建设不能停留于表面,更应形成长期、长效的法治文化机制,使得法治转化为社会文化习惯,真正在促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其价值。在面向全民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时,要大力建设基于社会主义的法治文化阵地,为法治教育、宣传等活动提供支持,以文化渗透形式进行创新,形成集互动性、教育性、观赏性和实效性于一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机制,为全民法治教育提供保障。在具体操作层面,法治文化建设需要预先划分不同年龄、需求的社会人群,以分领域、分层次的形式展开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这就需要明确科学化、合理化的宣传目标。为了构建宣传体系,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对人民群众法制关注度、日常需求进行了解。同时,法治文化不仅要面向政府、企业,还应覆盖学校、社区和整个社会,让中老年人、青少年、儿童都能认识到有法可依,使其将有法必依践行到生活中。
在以往的法治宣传工作中,更多是依靠电视栏目、报纸等媒介开展工作。这样的普法形式下,难以保证信息覆盖的有效性、全面性,难以辐射我国十多亿人口的法治文化需求。在网络技术、新媒体相互交融发展的环境下,多元、丰富的宣传媒介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在获得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介支持的同时,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网站、APP等平台为法治文化提供了互动性、开放性的渠道,能够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互动的热情,为形成法治文化舆论提供了场所。在网络技术条件的支持下,大量信息能够得到及时传播。但是,对于参与网络互动的人群而言,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往往存在差异,容易出现被误导的情况,影响了法治文化建设效果。鉴于此,要依托互联网平台和载体,构建健康全面的网络法治文化体系。鉴于使用微博、QQ、微信等软件工具的人群较多,应围绕上述媒介进行法治文化、信息的建设,打造具有吸引力的法治文化内容,以网络视频、文字等创新法治文化形式。
在长期的法治文化建设中,需要紧跟社会变化、大众需求进行完善,不断地探索和尝试新路径。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法治文化与人们距离较近,但对其认知、体验和感受存在不足。关于网上重大法治案件的讨论活动,诸多参与讨论的群众,更多是从围观者角色出发,未能意识到法治建设的重要性。鉴于此,在法治文化进社区、进校园,以及网络法治文化层面,要注重法治文化的体验性,让参与的人民群众产生接近真实的感受。比如,专门开发模拟法庭案件审理软件,引导和组织网民以参与者、体验者的身份,了解法律中的标准司法程序,也可以让人民群众以旁听者身份观看实际庭审活动,让更多人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严格性。同时,依托网络直播技术、短视频等形式,可以为群众提供庭审直播通道,让人民群众以观看直播的形式树立法治意识。此外,还可以专门围绕微信开发法治文化的相关小程序,将真实的案件信息、诉讼程序、相关法律知识加以整合,让人民群众利用碎片化时间快速学习和了解多种法律知识。
综上所述,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国家持续稳定发展、满足大众法治需求的重要渠道,对人民群众法律素养、文化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将法治与文化进行融合可以达到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具有极强的实践价值。在赣州法治文化建设中,应紧跟时代发展潮流,通过明确导向、筑牢法治文化阵地、创新法治文化形式和探索新路径等方式,促使法治文化实现全面覆盖,增强人民的法律素养、法治意识,更好地促进地区经济、文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