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秀琴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企业的主要经营特点就是集团公司分部多,地域涉及面广,项目所需耗费的工期一般较长,因此在税务管理方面通常都是使用传统的税务管理模式,将责任主体设定为公司本部、分子公司以及项目部进行三级管,并且每一个项目都会配备专门的项目部,由项目部的财务管理人员对本工程的财税工作进行负责。但是由于项目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风险意识水平也不能达成一致,因此项目的财税风险难以进行均衡控制。所以传统的财税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税务管理工作主要是帮助建筑企业对项目的涉税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依据税法管控税务风险,从而达到企业价值最大化。但是现如今建筑企业的事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也不具备较高的管理意识,因此使得税务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这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项目负责人主要将精力投入在项目上,而没有关注到纳税管理的重要性,所以在实践当中只有财务部门对财税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负责,缺乏项目负责人的参与,并且其他部门对财税管理的配合度不够,以上种种原因导致税务管理很难发挥其实际效果。
营改增政策落实后,按照建筑行业惯例,子公司往往是通过母公司治理来实现项目中标,再由子公司来具体执行工程项目施工。这种招标主体资格不一致的情况,会对企业形成整体的税收工作问题。这是因为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政策一直在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不断的调整,企业总部财务也会随着政策的变化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方案,但是由于招标主体资格并不一致,所以可能会导致子公司在实施工程项目过程中不能准确执行总部的工作指令,那么相关的基层单位也无法准确落实税收政策,从而会产生较高的税务风险。
建筑企业的税务工作主要是由内部财务人员进行全权负责,但是由于建筑企业的涉税事项较为简单,使得财务人员在长期的简单工作中很难得到提升,并且受制于简单工作的影响容易产生惰性,导致在提升专业能力上缺乏主动性,长此以往,就会导致建筑企业的整体涉税专业水平停滞不前,从而无法进一步优化税务管理工作,同时也无法应对逐渐复杂的工作内容。这是因为在营改增之后,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将会更加复杂化,工作的难度将会进一步提升,以往简单的工作流程将会转变为机构计算申报缴纳与异地预缴相结合的模式,因此在营改增之后的税务管理工作需要专业水平更高的财务人员,如果财务人员依旧是保持从前的工作水平,是无法满足当前税务管理工作需要的。
为了应对营改增政策的落实以及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传统的建筑企业都开始进行财务转型,主要是建立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中心的建立不仅可以有效地提升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力,使得税务管理运营更为流畅,而且财务共享模式还能有效规避相应的纳税风险,高度提升税务管理效益,进而顺利帮助企业完成财务转型。因此税务管理通过财务共享模式可以发挥出更多的作用,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在以往的税务管理工作当中,税务人员既需要管控又需要管理,因此导致整体工作质量下降。但是通过财务共享模式,大部分的重复性、简单的税务管理工作可以直接交由信息化系统处理,帮助税务人员从繁重的工作中解脱出来,进而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风险管控工作上,并且信息共享可以为风险管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进而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管控水平。利用财务共享模式之后,税务管理工作开始逐渐转为独立运行模式。在独立运行模式当中,事务管理工作就不会由于项目财务集权式运营而受到束缚,并且还可以加大对其的细化力度和管控力度,使得建筑企业从而获得更多的经营业务和项目单元,使得项目经营管理获得更高的效益。
通过财务共享中心,税务管理工作效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与此同时,内部运作也逐渐成熟。除此以外,通过财务共享中心税务管理可以和其他经营项目进行有效联结,并且还可以同企业以外的税务专业服务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合作,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并逐步规范现有管理工作,从而为企业推出质量更好的税务服务产品。因此税务管理工作不仅提升了企业整体的运作能力,还能够通过税务服务产品实现额外的盈利,从而在完善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能够提升企业的盈利水平。
利用财务共享模式,税务管理可以通过提高管理工作效率的方式,进一步减少建筑企业的成本投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当前企业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张,因此相应的税务信息也越来越繁杂,以往以人力为主的税务管理工作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的工作需要,而通过财务共享中心采取信息化手段可以充分解决这一问题。信息技术可以代替人力处理税务信息,并且比人力操作更为迅速快捷,同时还能够有效挖掘出税务工作中所隐藏的信息,然后利用系统的分析逻辑整合信息内容,进而为企业提供解决税务问题的有力对策,和传统的人力核算的数据简单分析相比,信息技术提供的方案所涵盖的范围更广,能够处理更多的问题。因此建筑企业可以利用财务共享模式,运用智能化手段帮助税务管理工作解决更多的难题。
通过财务共享模式,建筑企业极大的提升了税务管理的工作水平,因此建筑企业应当顺势而为,通过财务共享模式建立起税务共享中心,形成财税一体平台。税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税务共享中心不仅要满足建筑企业总部的工作需要,还要充分满足下属公司和项目组的使用需求。这是因为建筑公司的项目组和下属公司众多,因此也存在着众多的差异,所以需要采用税务共享中心协调项目组和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模式,推动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流程全面化,从而使得税务工作在税务共享中心的指引下完成统一规范管理。这就需要成立调研小组进行相关的数据调研工作,进而为税务共享中心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具体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对下属公司和项目组的实际剩余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统计,然后将数据进一步的整合分析,进而总结出税务操作流程。其次,在调查过程当中,需要所有管理部门进行积极的配合,主动将部门的税务清单交由调研小组处理,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进而推进税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工作更为科学合理的完成。最后,调研小组根据所收集的信息设计操作流程,并且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设计出不同的税务管理流程,以便于企业在面对不同情况时选择最为合适的税务管理流程。
除了要通过调研建立起税务管理流程框架,建筑企业还需要设计好自身的组织结构配合税务共享中心的构建。拥有科学的组织结构可以帮助税务共享中心更为迅速的成型,并且可以有效提升税务共享中心的服务质量,同时还可以更为顺利地完成下属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当税务管理流程框架建立起来之后,下属公司和项目组就可以直接按照流程进行工作,进而提升税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因此在规范的管理流程基础之上,合理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并对组织结构进行重新设计。在设计中主要注意两个方面:首先,要明确税务共享中心的实施地理位置,尽可能让税务共享中心服务范围囊括更多的管理点,将更多的管理点集中进行处理,提高税务共享中心的利用效率;其次,由于具体施工项目会导致地理位置过于分散,所以要建立企业税务管理分点对分散的业务进行控制管理。
完善的税务共享中心系统,离不开健全的中心评价机制。中心评价机制可以对当前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能够及时探寻出税务共享中心运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保证税务共享中心运行的规范性,真正发挥税务管理工作的实效。
在具体操作上,应当避免直接在企业的总部试运行税务共享中心,因为在总部一旦发生问题,所产生的影响在企业当中会十分巨大,所以应当在比较成熟的下属企业先行对税务共享中心进行试点,这样不仅可以有效节约企业的成本,还能够在实践中检验税务管理的效力。除此以外,在进行试点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成立专门的评价小组,对税务共享中心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收集,然后将这些问题交由总部的运营维护小组,由总部制定出相应的优化方案,从而逐步完善税务共享中心,利用共享模式帮助建筑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
建筑企业实施财务共享模式之后,不仅有效提升了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水平,同时还根据财务共享模式搭建起税务共享中心,进而将建筑企业的业务流程、财务流程和税务流程这三者进行有机联合,形成财税一体化信息处理平台,通过财税一体化信息处理平台,突破了以往业务和财务之间信息孤岛的问题,大大提升了信息的交流速度,提高了企业的工作效率。与此同时,构建税务共享中心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税务管理水平,通过对财务工作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加强企业对于财税风险的管控,提高企业在市场当中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