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丹 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管道项目管理中心
合同属于民事协议,合同的签订、更改和终止均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或当事法人的同意,并由当事人或当事法人亲自执行。在法治社会的当下,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其法律效力便会生效,该合同会处于法律的保护之下。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的存在有效保障了经济活动双方的合法权益。作为油田企业,为了确保自身的经济权益,做好合同管理是极为重要的工作。但是合同管理是较为复杂的工作,在管理过程中容易遭遇各种风险问题。为此,油田企业要切实做好合同管理中对各种风险的应对措施,将合同管理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油田企业大多属于国有企业,在长期管理和实践中已经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他们在开展各项业务和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都存在法制意识方面的缺失,并不注重防范各种风险,很多工作人员法制观念较为薄弱,普遍存在风险防范意识缺失等问题,尽管随着油田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壮大,业务内容的不断繁杂,为最大限度保证油田企业的利益,都开始积极推动合同管理。而且在目前,很多管理规范的油田企业也已经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重要的管理活动来开展,但由于企业普遍存在着法治观念不足的问题,导致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并不能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得到有效贯彻落实。虽然当前我国的民众普遍拥有良好的法治观念,但是合同诈骗等的社会恶劣问题依然时有发生。面对潜在的合同诈骗风险,有的油田企业的法制观念却异常薄弱,对合同诈骗风险的危害认知不充分,没有提起足够的防范意识,从而导致其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很多不合理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有的油田企业没有在合同签订前进行必要的调查工作,对签订合同的另一方的营业执照、合同授权委托书、企业信用值以及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等内容缺乏必要的调查,导致油田企业对另一方缺乏足够的认知,在这种前提之下,企业依然敢于和这些单位签订业务合同,这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旦发生合同违约问题,如果签订合同的人员和单位全部是虚假的,相关人员在问题出现之后全部消失,油田企业想要维权就会面临着很大难度,甚至有可能因此而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有的油田企业对于企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企业内部所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并不完善。企业在进行合同管理工作时,常常会因此出现重大的工作失误,给企业带来一些不确定的风险问题。例如,没有有效地保存好各种合同的原件,导致企业在进行合法维权时,容易因合同原件的丢失而造成维权的失败,致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油田市场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特殊市场,为了确保整个油田市场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油田市场实行了相关的资格管理制度,只有符合准入资质的企业才能允许进入油田市场。此举的实施有力地对维护了油田市场的稳定和整体利益。尽管国家对于行业的准入门槛有着非常高的要求,也在不断加强监管力度,但是在具体生产经营过程中,依然存在着很多违规问题,这导致乱象丛生,对行业的健康稳健发展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也极易导致合同管理风险问题的出现。例如在油田企业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个别企业在获得准入资格后,自己并不展开生产活动,却出于谋取更多利益的目的,将自身的资质出借。而租借他方资质的企业往往不具备相关资质,无论是技术条件还是经济实力,都难以履行相关业务合同,这就导致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矛盾纠纷,就会导致油田企业被起诉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一行为扰乱了油田市场的稳定,导致一些合同纠纷因无法确定合同签订方,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纠纷的复杂性,使得一些油田企业的合法权益迟迟得不到维护。这些问题在目前行业发展进程中表现得较为普遍,如果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市场准入资格管理混乱的问题将会对行业发展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规范的合同条款,对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够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在目前很多油田企业对于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并不重视。多数企业的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并没有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做好设计,而且部分企业所使用的业务合同,在内容和格式上也没有经过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很容易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这些问题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表现得非常充分,会体现在很多细节问题上。有的油田企业对于规范化的合同格式和内容条款缺乏了解,导致企业所签订的合同中出现了诸多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导致合同中存在很多漏洞,如合同条款过于简单、合同内容模糊不清等。在命名合同时,有的油田企业只是以“协议书”或“意向书”简单地命名了合同。在我国法律面前,命名方式不同,合同的意义存在较大的差异,相应的法律效力也会有所不同。
另外,需要警惕的是,有的企业会在合同文件中玩“文字游戏”。例如,在一些的具体条款中,条款内容过于简单,且文字描述较为模糊,没有给出准确的定义。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很多企业自身在管理上就不规范,所以很难借助合同来规范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对于维权也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这种情况直接导致合同文件的条款规定变得不明确、不具体,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油田企业无法根据条款规定进行相应的维权。此外,不明确的合同条款还会导致一些企业的误解,给企业的合同管理和经营工作埋下巨大的隐患问题,从而增加了油田企业所面临的合同风险。
合同管理需要贯穿在相关业务开展的始终,只有对合同实施的情况进行有效追踪才能保证合同的履行。一些油田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常常发生的问题就是对正在履行的合同难以做到有效的跟踪控制,这会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失控的问题,充分体现出很多传统油田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着重大漏洞,这些问题也会极大地影响油田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很多油田企业往往对于合同的准备和签订阶段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当合同一经签署后,企业对于合同的管理便不再重视,尤其是对于合同的履行过程不予以必要的跟踪和监督。这一情况造成很多合同虽然经双方共同签署,但是后期的履阶段理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履行,因而最终引发一系列的合同纠纷问题。例如,需要变更的合同没有及时地变更;变更合同时没有采取合法的变更程序;合同履行方在履行合同条款时,未尽到合同所规定的相关义务。这些合同管理问题的存在容易造成合同失去法律效力,使油田企业难以有效地控制合同的服务质量,这些问题是需要有点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或人员高度重视的,如果这一问题无法得到有效改变,将会给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且伴随着目前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只有企业不断加大对合同执行情况的追踪,才能改变目前的状况,使合同管理发挥出更大价值。
合同管理必须做到贯彻始终,即使在双方完全按规定履行合约后,油田企业也要做好合同终止阶段的管理工作,避免这一阶段出现合同风险。而且还需要认真做好对合同的档案管理,要特别注意做好合同履约完成之后的手续办理,将相关材料及时收集完整并做好归档,才能有效规避风险。例如,当合同履行完毕并需要终止时,要及时按正规流程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但一些企业由于不重视或者疏忽,导致合同终止手续没有办理,有的合同仍然可以发挥法律效力;有的油田企业在双方没有符合合同终止条件时,却直接办理合同终止手续,一旦合同出现问题,企业需要维权时则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有的油田企业没有做好合同原件的存放管理,导致企业无法拿出合同原件。当面对各种合同纠纷时,由于无法拿出合同原件,企业通常难以依法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给企业自身发展带来一定的损失。
油田企业要强化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从高层到具体责任人,都要主动培养与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制观念。首先,相关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我国的《合同法》,要对其中重点内容有一定的了解。其次,油田企业要根据合同管理业务,对合同管理人员展开科学的业务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与管理责任心,从而使合同原件得到妥善地保管,避免文件的丢失或损坏。第三,在合同管理的实施阶段,对准备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和分析,必要时还可以对合同调查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以提升其调查能力和分析能力,从而为合同的签订提供科学的建议。只有不断强化油田企业自身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使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都能重视这一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现状,使风险管控意识融入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工作之中,实现预期的合同管理目标,规避风险问题的发生。
对于油田市场的准入资格,相关机构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准入资格管理制度,该制度应当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不得对油田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较大的阻碍。首先,准入资格管理制度要做好对油田准入资格的监管,发放准入资格的对象必须完全符合进入油田市场的各方面资质的要求。其次,油田项目进行招标时,竞标企业出具的各种相关证明和手续文件必须确保其真实有效。第三,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单位,一旦在油田市场准入资格监管方面明确出现了违法乱纪行为,对于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如果违法乱纪行为涉及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要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相关监管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破坏油田市场准入资格管理的人员和行为,以有效地保护油田市场的稳定。要坚决杜绝违规出租资质的问题,油田企业自身对于这一问题的危害性也要有充分的认识,要不断加大内部管理力度,借助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不断规范合同管理,来规避问题的产生。
合同条款是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双方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做好合同文件的鉴别工作,要逐字逐句地斟酌和推敲,以防止合同条款中存在不易发觉的漏洞。合同中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义务和权益要明确地进行标注。合同条款的用词不得出现模糊或者歧义,如涉及到具体的时间、数量和规格等信息的条款。在初步拟定合同条款后,要对初步拟定的合同草稿进行反复的推敲,在推敲无误后,方可生成正式的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是交由另一方单独拟定的,油田企业必须将其交给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合法,以尽可能地排除发生合同纠纷的隐患。在拟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中,油田企业要积极发挥出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使他们能够充分介入到企业各项合同的拟定与签订工作中,强化对各个环节的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只有做好了这些细节工作才能提升管理的有效性。
在合同签订后,油田企业不能放松对合同的监管,尤其是要做好合同履行阶段的相关跟踪和控制工作。合同的跟踪和控制工作要由油田企业安排专人负责,以确保企业对合同的履行程度进行把控,以便于企业方面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及时地对合同进行变更。此项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必须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合同履约全程的跟踪,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都要做好记录。除了签订合同外,油田企业还应当要求合同的另一方签约者提供必要的责任承担保证。承担保证要明确规定,签约方若存在违约现象,或者未能如约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者夺取合同中不属于己方的利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签约方存在违约或不履行合约的行为动机,另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及时降低自身的损失。在合同中必须注明违约条款,以便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维权,这一问题是目前油田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的,如果对这一问题重视,力度不足,在合同中没有清晰地注明违约条款,企业一旦遇到问题将很难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合同即将到期时,当双方确定所签订的合同已经满足了可以终止的各项条件,可以办理相关的终止手续。此时,合同管理人员要及时地按流程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对于已完成的合同,油田企业不能弃之不管,要根据合同保管机制,妥善地为已完成的合同建档并保存。此外,管理人员还应当定期检查已经归档保存的合同,防止保存的合同出现丢失、泄密等问题。
合同是油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能够享受法律保护的一种重要保障。一旦合同管理工作出现较大问题,油田企业的经营活动势必遭受影响,甚至给企业的经济利益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油田企业必须做好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对合同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和隐患问题有一定的掌握,以便于在合同管理中采取更具针对性的防控对策,从而合同管理时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