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开坚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
借款费用合理地资本化对于企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其可扩大企业资本化范围,对于项目周期较长的项目,能有效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实现企业资产范围的持续扩大,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成本。借款费用的合理资本化既能影响企业经营利润,又能增强企业偿还债务能力,减少企业相关利息费用。对于企业来说,如何确保资本化处理最佳化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通常来说,企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费用计入到资产成本当中,算作专门借款。另一种是将借款费用化,计入到企业的当期损益当中。在此过程中,由于企业的借款目的呈现多元化特点,因此较为复杂,并且企业的专门借款也包含了一般化的借款,这就需要进行综合分析处理[1],从而确定费用比例。当前,传统的会计准则已经不适用于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虽然已经提出了关于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但在进行实践的过程中却还存在诸多问题,由此也影响了企业财务状况的有效表达与合理披露。
对于只有一项的一般借款、专项借款,费用合理地资本化较为简单,而在企业实际的会计实务中多对应多项专项借款、多项一般借款,也涉及到多项工程,这也说明费用资本化处理更加复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也更加繁琐。在应用新会计准则后,虽然资本化处理范围有所扩大,但也使得借款费用分配压力越来越大[2],借款费用合理地资本化实践更为棘手。就专项借款而言,此部分的费用不能与累加资产联系起来,必须将其分配到不同的资产中,而如何确定分配比例,并将分配执行到位,是借款费用合理地资本化中需要重点探讨的问题。
借款费用可以作为当期利润递减项目计入到财务费用当中,但在某些情况下,借款费用也可以直接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中,这就意味着借款费用金额、借款范围等可能会受到企业人员的主观影响,借款金额大小、资本化处理方式很多时候反而成为企业利润操作的手段,影响了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对企业整体利润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对于企业借款的资本化处理仍旧存在诸多模糊之处,无论费用是否能够满足资本化的条件,都需要会计人员进行反复核对确认,最终确定。即使新会计准则做了相关规定,但多项资产分配借款费用时受会计人员主观判断影响较大,这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准确的判断与认知能力,但从本质上说,这三项费用来源又有本质性的差别,资本来源划分差异较大,对于会计人员来说是不小的挑战,也引发了借款费用资本化可靠性的相关担忧。
新会计准则对于企业的账务处理具有显著的指导作用,但其也存在与税法方面的相关冲突[3],对于其与税法之间的衔接未有明确的说明,由此导致企业在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时容易与税法出现冲突风险。在《税法》中,以房地产企业为例,其作为开发房地产的主体,工程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应当在工程竣工前计入到开发成本当中。如果从专项借款角度来看,这是符合借款资本化处理标准的,但税法中否定了相关的约束条件,由此使得两者的矛盾凸显。通常认为在房地产项目中产生的长期借款是为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但如果此项借款的应用目的与工程项目建设不对应,则无法确定这是否属于专项借款。可见,目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规则与《税法》规定达成共识,从而解决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
企业会计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进行比例确定。对于借款费是同一时期的借款费用,应当先进行累计加权得出平均数再进行计算,然后将多余的资本化金额确定下来,以便于进行计算。如果开始和结束的时间不相同,借款费用应该分开结算,并且分开进行加权结算,并累计得出最合理的资本化金额。如果是同一时期开始的,但是不同时期到期的费用资本化处理时,应当分别计算加权平均数。企业也应当设置相关的管理制度,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行为的监管,通过让会计人员相互审核计算的费用,及时发现问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查找原因加以调整,最大限度确保借款费用金额的准确性。
应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处理[4],以对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确定其是否会在一般借款或者符合资本化处理的资产上面出现操作利润的情况。尤其是在企业提升业绩的关键发展时期,应当针对企业的一般借款、专门借款进行全面的审核与评估,而对于企业进行计算资本化利息的行为,其对应的计算依据和方法也要有所了解和分析,评估其合理性。对于利息资本化情况的分析要结合企业的整体情况,基于其对应的支出成本及产品结构进行相应分析,从而评估费用资本化处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免出现误进行资本化处理的情况。同时也应当对固定资产作为工程核算资产情况进行重点关注。总结来说,规范借款费用利润操作行为的对策主要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和计量方法应统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固定资产、房地产等,不管是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还是自有资金,都必须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要进一步确认借款资金支出和占用的顺序。按照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自有资金顺序,根据准则规定进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一旦出现借入款项利率不相同时,基于先进先出法确认利率,防止企业利用借款利息费用操作利润。要加大对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合理性的研究,加权平均数的计算应根据先入先出原则。如果时间相同,则按照期限短优先的原则进行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应重点关注,借款资金与企业各种资产支出相挂钩,实现借款在各种资本成本中的分配。同时要加强贷款管理,银行只给企业贷款指标,而不是一次性拨划到企业账户中,企业需要用到该笔款项是再直接支付。
资金对于企业运营发展来说是根本性的保障,企业的生产活动经营活动都需要成本,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所有者的资本,以及通过借款而拥有的资金。就一般借款来说,如果其超出了专门的借款资金范围,应及时确认专门借款资金是否来源于一般借款。同时,要加大对其经营期间现金流量的监测,若现金流是正值,则要进一步确定资本化费用的项目费用来源于是否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只有超出专门费用借款费用余额才能达到资本化处理的门槛。如果现金流量是负值,一般认为资本化的金额主要来源于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应受到当期借款利息的限制,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累计加权计算,并且要对专门借款所产生的资本费用和支出进行严格的区分和计算,若前一项借款没有完全支出,后一笔借款也不得支出,前者借款支出始终是后者借款支出的必要条件。
当务之急是探讨两者的有效衔接点,同样以房地产企业为例,按照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专项借款规范进入项目成本的要求,与按照税法规定不直接进入成本的要求有既定矛盾,必须让两者协调和解,达成借款费用资本化管理的共识[5],针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超过12 个月的借款费用进行分析,并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其在法律规范中的优先级情况[6]。通常情况下,《税法》中相关规定可以在确保税收不流失的情况下,适当地向会计准则倾斜,促使两者达成共识,以对企业进行合理指导,科学地进行费用资本化处理,帮助企业提升利润调节能力,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7-8]。
企业常常借助来扩大规模,以指导自己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但借款费用发生后计入资产成本还是纳入当期损益往往存在问题,其对企业资产成本、费用、利润等都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借款费用合理地资本化是企业费用管理的有效举措。而优化管理的前提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合理分配、资本化金额的明确以及其与税法矛盾的解决,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开展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处理工作,保证核算过程中数据的有效性,使得企业更有资金方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