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警示

2021-11-22 07:14陈晓燕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关键词:学校德育犯罪德育

陈晓燕

(吉林省监狱管理局监狱工作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00)

本文以某未管所在押70 名未成年犯为研究对象,在对其受教育程度、犯罪类型、犯罪手段等方面进行问卷调查、背景抽样、个别访谈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环境下不良网络内容、暴力倾向等诱因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提出学校德育是防止成年人犯罪的一道防线,从中寻找未成年人犯罪对学校德育的警示意义,力求从学校层面尽可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做一次结果导向下的探索性尝试。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的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设置25个问题,针对未成年犯在“学校德育教育情况”和“网络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调研。于某未管所向在押未成年犯随机发放70份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68份。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受教育程度

未成年犯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初中以下学历占绝大多数。其实际学习能力也普遍偏低。

1.年龄与受教育情况

本次被调查人员犯罪前都处在18岁以下,处于初、高中(职高)的学龄期,未成年人犯罪时的年龄与其学龄状况大体一致。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56 人,比例高达83%;高中(职高)毕业的只有1人。可以看出,这一群体犯罪时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其父母小学文化水平占比达到42%,平均受教育程度低于未成年犯平均

图1 未成年犯受教育情况

图2 其父母受教育情况

2.辍学、失学情况

被调查的68 人中,有42 人未能从初、高中毕业,也就是有62%的人是中途辍学或因犯罪离开学校。这部分学生是在与学校关联最为密切的时候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辍学、失学对学校德育工作是一种警示。

3.实际学力水平

他们的实际文化水平与受教育学龄有较大差距。学龄状态和学力水平是不成正比的。在调查问卷中,绝大多数初中甚至高中(职高)未成年人在书写方面稚嫩生硬,错别字较多,词语匮乏。如问卷中写学校中难忘的一件事,一位只写了三个字:汽老师。“气”与“汽”不分;表述超过一行字的只寥寥十几人,而且不会断句,鲜少使用标点符号,文字表达有明显的网络语言特点。未成年犯在校期间学习水平处于及格及以下的占75%,反映出对学差生的教育和引导还需要加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

网络环境下,移动支付已成为生活日常,以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大多以盗窃、寻衅滋事、抢劫等侵财型为主,但从本次调查来看,当前因盗窃直接侵财类的犯罪已经很少,仅占总数的4%;与性有关的犯罪大量出现:介绍容留他人卖淫、性侵的犯罪人数最多,占比高到48%;排在第二位的是抢劫类犯罪,占28%;杀人、打架斗殴紧随其后(见图3)。

图3 犯罪类型

在此次调查中,参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犯罪的案例数均为0,并未呈现预想中犯罪类型过于复杂化的倾向,而是色情、性犯罪与暴力行为特征比较明显。明晰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的最新动态,可以使学校德育工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更有针对性和侧重点。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从调查问卷来看,所占比例较高的是“哥儿们义气”“金钱的需要”和“厌学”,分别达到40%、17%和15%(见图4)。

图4 犯罪原因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手段

1.智能化、暴力性增强

受网络、影视影响,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由简单、原始的作案手段向智能化、成人化趋近。据公安机关反映,利用网络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增多,如未成年人诱骗网友见面,然后实施抢劫、性侵的案件上升。

有6%的未成年犯坦承其作案手段是在网上学到的。他们作案前大都在网上做大量浏览,精心策划,充分准备;犯罪过程中有分工、有协同,注意使用从影视网络资源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作案时不留下指纹、脚印、发丝等痕迹;作案后及时销毁作案工具等物证,伪装、破坏现场,扰乱警方办案视线与方向;一些未成年犯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制裁,通过网络了解相关法律法条,试图钻法律的空子,给司法打击增加了难度。

无论是侵财型、暴力型、性侵型还是其他类型犯罪,其作案手段都暴力性明显。在此次调查中发现,杀人等严重刑事暴力性犯罪增长明显,达到总数的10.3%。“未成年人的暴力行为倾向被各种网络信息催化、被网络的超时空特点膨胀、被网络的虚拟性伪装,这样的暴力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其破坏力、残忍性和隐蔽性,都具有网络时代的特性,对社会安全和秩序的危害更大”。[1]

2.团伙化、组织性趋势

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人们在同不同类型人的交往过程中彼此影响,犯罪方法就是在这种交往中传播的,犯罪行为的学习主要发生在与个人关系密切的群体中。”[2]未成年人喜欢模仿影视中的黑社会组织,聚集成立帮派或团伙实施犯罪。团伙作案是未成年人的主要犯罪形式,在调查中,有共犯的团伙犯罪占比为68%。尤其是在暴力犯罪案件中,团伙犯罪现象非常严重,呈现出在一定活动地点有核心、有组织、有纪律作案的雏形。但受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影响,83%的团伙犯罪规模在5人以内,10人以上的团伙仅占3%。

二、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分析

以往的研究表明,网络已成为当下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因或相关因素。调查发现,未成年犯喜欢上网者占大多数。

(一)网络环境与犯罪原因的相关性分析

相对而言,网络环境带给未成年人的冲击更为巨大。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的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判断力与价值观尚未形成,网络的虚拟性使未成年人能以虚拟身份出现,不易受到限制或监管,特别是一些有情绪问题和个体差异的未成年人,会在网络空间的诱惑与沉迷中丧失自我甚至犯罪。

调查发现,大部分未成年犯所处地区的学校都能在小学阶段开设信息技术课,在小学3-6 年级开设的占61%,在小学1-3 年级开设的占18%。学校开设的信息技术课,对于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规范使用网络,扩展知识、形成技能、释放压力等是有好处的。在学校接触网络早,可以使未成年人获得积极的网络判断力,对网络的开放性认识更好,在网络中收获的正向能量也越多。

图5 对网游的态度

图6 学校开设信息技术课时间

“父母、监护人和教师应该学会如何监督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信息,保障他们上网时获得恰当的信息,应该了解孩子上网有哪些风险”。[3]来自偏远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于其父母为生计奔波而无暇监管他们,他们留恋在网上的时间较长,对网络的沉迷程度最大。造成学习时间和精力大为减少,成绩下降,兴趣丧失,最后发展成厌学、辍学,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值得关注的是,与其他同龄人相比,越是沉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学习能力越不佳,自信心与成就感也越不足,面对升学和就业,总是处于弱势地位。这些意识、行为、能力的薄弱,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导致其失去控制走上犯罪。

(二)网络传播中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腐蚀作用

网上色情内容和暴力污染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诱因。网络以便捷的获取渠道带给未成年人海量信息,远远超过学校传统教学的信息量,在各种形式包装下的网络内容良莠不齐,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暴力、色情”为主,未成年人喜欢模仿、易受暗示,在火爆刺激的游戏中模糊了道德认知,忘却了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别和转换。

正如尼尔·波兹曼所说:“毁掉我们的,不是我们所憎恨的东西,恰恰是我们热爱的东西!”[4]新鲜刺激的网络不良内容以其碎片化的表现形式,逐渐渗透、腐蚀着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并以极大的冲击性摧毁着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网络游戏中的暴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效应

法国犯罪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曾提出过“模仿论”,他认为“犯罪特别是少年犯罪,都是通过学习产生的,犯罪学习的具体形式和机制就是模仿”。[5]

调查发现,在暴力犯罪的未成年犯中,喜欢“格斗类”“枪械类”网络游戏的占68%,他们在屠杀与射击中模仿各种暴力行径,发泄不良情绪。“不可否认这些负面影响对于不同的当事人,面对特定的问题、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可能膨胀、可能异化、可能失去控制,成为当事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相关因素,甚至催化剂”。[1]

在游戏中死亡可以再次满血复活,但在现实中死亡是不可再生的,沉迷于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可能在现实世界的纷争里,不自觉地复制了他经常流连的血腥场面,从某种程度上被网游中的暴力催化了犯罪。

(四)网络渠道复杂多样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隐蔽作用

我们所了解的网络仅仅是广泛而深入的网络生活的冰山一角,调查发现,当前未成年犯利用网络联系沟通的渠道比较多样,除常见的微信或QQ外,“探探”“陌陌”“YY”“TT”等也是他们熟知的社交网络平台。

为了躲避公安机关侦查,他们通常采取更为复杂隐蔽的渠道和方式联系,比如在网络游戏中使用暗语约定、商议;利用一些小众通联软件实时沟通等等。他们在网络的灰色地带躲避隐遁,不但给公安机关增加了侦破难度,更使未成年人犯罪有恃无恐。

三、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犯罪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警示

未成年犯罪的一种预防手段是具有“先在性”的道德手段,学校德育工作是道德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具有其他预防措施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价值引导、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倡导德行向善,塑造崇高的道德品质,形成内心自我约束力量,自觉遵守道德的习惯,不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6]

(一)学校德育是防止成年人犯罪的一道防线

在调查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所处地区和学校对德育普遍重视不够。调查发现,只有22%的未成年犯认为能在学校课堂上受到德育教育,37%的人认为学校德育只是老师在说教,学校开展德育活动普遍比较少,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学校德育工作与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某种关联性。

不管是犯罪已遂还是未遂,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原因是其道德品质的低下。法是道德的底线,突破道德底线就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提高未成年人道德修养是预防其犯罪的有效形式。而德育工作者在育人过程中不断塑造未成年人品格、夯实其道德基础,在提高其道德修养之时,也能使未成年人筑起道德防线,逐步懂得坚守道德底线,进而避免犯罪。

(二)学校全员德育能有效阻止未成年人走向犯罪

良好的学校德育教育工作,来自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通力合作,整体施教。教育部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中明确指出:“广大中小学要建立实现全员育人的具体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员工的育人责任,规范教职工言行,提高全员育人的自觉性。”[7]

全体参与是有效前提,学校要形成全员德育制度与奖惩机制,鼓励每位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到全员德育工作中,营造积极有效的育人氛围;全过程关注是有效保障,教育过程中充满了教育契机,要善于抓住未成年人在学校中的闪光点,助力其优秀品质的升华,形成内在道德驱动力。同时不回避、遮掩各种问题,把问题视为德育工作的契机,在第一时间伸出援手对出现问题的未成年人施教,而不是将其“踢”出校园,努力将未成年犯罪阻止在萌芽或雏形状态。

(三)学校德育要加强非考试学科的育人功能

非考试学科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成长意义重大,但实际状况是非考试学科在课表上存在,但课堂里少有。特别是初、高中,在中高考升学压力下,担负不同育人功能的非考试学科配置弱化,走过场、形式化,重智育轻德育现象普遍存在。

表1 非考试学科开设情况

1.加强未成年人的性教育

调查发现,与性有关的犯罪占比高达48%,除不良网络色情内容和未成年人青春期性懵懂等因素外,学校性教育的缺失也是一大原因。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体现在不同学科里相关主题的教学内容中,由于这些内容与性教育没有直接关系,是立足于其本身学科体系的,有明显的学科特点和侧重,对性教育的落实并不深入。例如,在品德与科学、体育、生物等与性教育关联度较高的课程中,涉及“新生命的诞生”“生殖”“艾滋病”“青春期”等教学内容,由于缺乏系统性、连续性,都只是蜻蜓点水地涉猎。

设置独立的性教育课程是学校德育教育工作的思考方向。当前情况下,学校可引导学科教师持续深入挖掘教材中与性教育有关的内容,在教学中让未成年人不断了解性,尊重性教育,促进未成年人性健康与性发展,减少其对性的懵懂,杜绝其因性冲动而犯罪的内在诱因。

2.加强信息技术的教育与引导

调查显示,有接近20%的未成年犯是在初中之后才在学校接触到信息技术教育,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偏远地区,设备缺失、落后,师资力量薄弱。网络时代下缺少学校信息技术教育的正向引导,会使部分未成年人因没有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而落伍,也更容易被粗俗的网络不良内容诱惑。

首先要努力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加大对偏远地区信息技术设备和师资力量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设备、教师不足问题。其次,实现网络环境下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最大化,通过“师带徒”“校带校”等模式,实现跨校、跨地区协同发展。

在专业教师严重不足地区,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以“云”课堂形式与优质信息技术课堂连线,设分课堂。教师线上与线下教学同时进行,既可使偏远地区未成年人享受优质信息技术教育,又能使不同地区的未成年人相互交流,借助信息技术促进合作,提高教育效果。

3.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质与量

调查发现,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非常重要的心理健康课,严重开设不足。有57%的未成年人在学期间没有上过心理教育课;有5%的心理健康课是由班主任代上,学校有专职心理教师的仅占15%;还有24%的学校是偶尔上心理课。未成年人不能在有效指导下认识到各种心理问题的存在,找不到解决心理问题的办法,难以寻求到心理的帮助和慰籍。

学校首先要保障按课表上好心理教育课,不占用心理健康教育课堂,同时规范配备心理教师,并加强对心理教师的培训和督导,确保高质量的心理教育课堂;其次,要定期组织心理咨询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心理卫生习惯,培养良好的社会心理品质,避免被不良倾向影响;再次,要及时发现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倾向,及时干预、引导;最后,对于有明显或严重心理情绪问题的未成年人,学校要格外警视,因为这一部分人是最容易在各种诱因下产生严重不良倾向的群体。加强单独辅导或寻求心理方面专业人士进行诊治,发挥心理教育的育人功能,及时将问题消除于初级阶段,使学生内心舒展,远离犯罪。

(四)学校德育工作要重点关怀后进生

调查中,有75%的未成年犯表述其在学期间成绩为及格及以下,未成年犯中后进生的大量占必,对学校德育工作中对后进生的关注与转化提出警示。

网络环境下,优秀的未成年人在“内卷”,而后进生大多在“内耗”。学校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格外优待,他们可以因为成绩好而免责。而后进生则被老师视为“问题户”,甚至成为问题发生的背锅者。在这种差别对待、缺乏关爱的情况下,后进生深感被嫌弃、被忽视,进而产生负面情绪,在悲观、厌学中混日子。未成年犯中有6%是被学校劝退或直接开除的。部分初、高中(职高)阶段的学校将问题严重的后进生逐出校园,推向更为复杂的社会,使这些学生在社会中饥不择食地寻找伙伴,加入团伙组织,受不良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学校加强对后进生的道德培养是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德育要改变奖惩方式,充分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正视未成年人之间的差异,结合个体不同兴趣爱好给予引导和鼓励,避免标签化。尤其要注意慎用劝退、开除等简单粗暴方式,以耐心和爱心细致沟通、反复引导,最大化地发挥学校德育的育人作用。对问题严重的学生,建议采用留校察看等方法,给未成年人改进的机会、时间与空间,切实进行德育转化工作,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五)学校德育活动要扎实有效地开展

1.提倡学校进行“沉浸式”体验德育活动

创设“沉浸式”德育活动,置身其中才能达到润物无声的德育功效。如在五一劳动节前夕组织学生学农游学,让学生在参观农耕用具、小组合作犁地、田间采摘草莓等一系列环节中,切实感受劳动的艰辛和成果的甜蜜。以多感官参与的“沉浸式”德育活动,获得直接而真实的情感体验。

2.提倡教室内多进行“情景式”德育活动

提倡教师在教室内、课堂上进行情景剧、课本剧等表演和竞赛,让学生在搜集整理资料、理解感受人物,在表演、汇报中加深理解、升华情感。这种灵活而日常的德育活动不受外在因素影响,可因课程内容随时开展,是在“积小流”中内化道德向美向善,逐渐厚重德育效果。

3.提倡学校积极组织、参加公益活动

提倡学校与社区或公益服务部门紧密联系,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责任感和道德意识。通过在社区劳动、环境保护、安全教育等为主题的公益活动中,提高未成年人参与改善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培养其公益行为,提高其公益能力,使其以良好的社会参与度建立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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