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娟 尤溪县林业局
当前正逐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革支付方式,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等。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客观上要不断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主观上要积极争取公共财政的支持,发展壮大各项事业,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编制部门决算报告,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会计信息。
财政预算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财政预算是经法定程序审批的、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对于执行政府下达的收支计划具有法定的义务。但只有科学、合理的财政预算,才能保障预算良好执行和决算的准确。在编制决算报表实务中,决算与预算普遍存在差异,要进行调整后填报。决算与预算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一是在预算编制上,因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县级财力有限,受制于全县总规划,部分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无法列入年初预算收支计划或进行追加调整。二是在预算执行上,基层单位未能遵守“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规定,或多或少存在超预算支出情况。如公用经费采取综合定额,但人均预算支出标准偏低,基本支出经费预算不足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存在县财政部门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额度将单位所需资金总量分批次下达各预算单位,而不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对应的指标文件下达,进而导致资金未能真正做到专款专用。三是支出性质划分上,财务核算意识不强,如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既有日常基本支出又有项目支出的,在难以区分基本支出还是专项支出,财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图简单列入基本支出,造成决算与预算的差异。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数的差额,以及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未下达用款额度,在预算会计中计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在财务会计中“财政拨款收入”。这一规定,与《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预算收入一般在实际收到时予以确认,以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相矛盾,并与政府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不符,造成基层财务人员一定程度的困惑。同时,年末时对于未下达的预算指标入账相关附件要求、具体指标在归属直接支付和授权方式的确定上不明确。因此近两年的实践中,相当部分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与县级国库实际额度下达数一致,并不含未下达指标数。导致在财务会计上,未能完全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而少计结转资金。
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的背景下,各级财政对部门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不断提高。但整套决算报表数据量大,以福建省2020年决算报表为例,含财政部统一的基本报表、附表和地方附表,共有三十多张。按要求完成决算报表填报后,还需撰写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主要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分析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等。在短时间内完成报表并审核通过已属不易,对决算报表分析报告一般就按现有的提纲往里填数据内容,停留在报表数据文字化方面,对行业和部门发展分析不够深入、透彻,降低了财务报告的使用价值。
一方面,部门决算报告内容繁多,财政部门归口业务股室在有限时间审核多个单位上报的决算报告,其审核职责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停留在表面的审核,依赖系统设定的审核公式,整套报表全审能通过即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决算报表质量。另一方面,作为预算管理重要环节,当前决算仍然只停留在对各预算单位报表的数据汇总,以及日常偶尔查询和决算批复和决算公开上,利用率较低。
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是《预算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要求。一要加强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各项收支的分析和预测,结合国家、省市政策和项目安排情况,科学预计可用财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可操作性。同时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讲清政策变化情况,摆明本单位面临的实际困难,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二要强化预算执行,增强预算刚性管理。在进行日常财务处理时,要将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严格区分,及时报告和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缩小预算执行偏差。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充分重视,严格按照预算合理安排支出,年度内若政策确实发生重大变化,要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或追加预算。
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是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的重要体现。而《政府会计制度》中规定年末对于当年度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支付实际数的差额计入收入,政府预算会计上不符合“收付实现制”的核算原则,如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以实际收到时间、金额确认收入,则又导致财务会计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因此本文认为准则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实存在矛盾,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能在今后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中予以统一。同时,县级财政部门在入账相关附件要求上要加强对预算单位指导,对年末未下达的预算指标属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方式进行准确区分,并与下一年度实际下达用款额度方式保持一致,使财拨款收入核算更加准确、完整,符合准则制度规定。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的现象,认为决算就是财务人员填报报表的事情。单位负责人和职能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决算编制工作,应与财务人员密切配合,提供的材料要反映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对未完成情况要进行说明。财务人员要注意收集利用有关信息,事先做好撰写决算分析报告材料准备。决算分析报告除文字说明外,还要善于利用表格、柱形图等图表形式,直观表现各项数据变化,还要对数据增减变动背后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分析报告要清晰明了,便于供单位负责人等非财务人员理解。
执行新《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以来,决算报表的数量有所精减,但在有限的时间里,填报繁杂的决算数据,对财务人员而言仍是不小的挑战。为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也减少财务人员在报表填报和分析报告主观人为因素的影响,在日益信息化的时代,财政部门应持续优化决算报表体系,将核算数据与决算数据协调统一,并积极探索构建财务核算云服务平台,将目前使用的预算系统、财务核算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众多财政业务系统进行整合,使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相关数据最多录入一次的目标,决算报表基础数据能自动抓取。如此,可以有效避免预算决算与会计核算脱节,将财务人员从繁杂的数字堆中解脱出来,更有精力去进行深入、全面的财务分析,以提高决算报表的编报水平,并满足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分析利用及监管要求。
在适应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过程中,县级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决算及会计核算等方面有效指导发挥重要作用。要强化财政部门审核职责,不仅作形式上的审核,还要对数据的真实可靠、内容的合规完整、与预算的衔接情况等进行审核。同时,还要强化其监督职责,将决算作为对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有效发挥决算报表的作用。
编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决算报告,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状况、事业成果,对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科学决策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