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冬冬 李小芬
天津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大学科技园建设谋篇布局,明确了大学科技园总体布局、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将按照国家级、市级和培育级三个梯次,布局建设“9+N”个大学科技园。截至目前,天津已有8所大学科技园陆续揭牌,依托10所院校启动建设。天津科技大学科技园、天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南开园、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先后揭牌,天津师范大学科技园、天津工业大学科技园和天软信创大学科技园同时揭牌,均采取“一校一园”模式。西青区与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城建大学、天津农学院共同建设了西青区大学科技园,开创了“多校一园”的建设模式。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科技园是天津第一所职业院校大学科技园。
各高校均与所在区签署了合作共建大学科技园的框架协议,共同谋划大学科技园建设,高校与所在区“双主体”向大学科技园注入资源,提升大学科技园创新服务能力、产业支撑能力。以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为例,东丽区与中国民航大学签署了十年共建协议,确立了“聚创新、强转化、孵优企、兴产业”的总体思路,东丽区为科技园提供场地、办公用房等全方位支持;中国民航大学在大学科技园揭牌的同时,举办了论坛、项目对接会等活动,邀请两院院士等专家学者为大学科技园建设把握方向,邀请校友返校创业注入项目、金融资源。截至目前,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已入库物流运输、技术服务、科技研发、生产销售四类企业546家,拥有机场应用、机务维修等创新成果504项,引入天使投资基金2家。
市级层面,《天津市大学科技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强化大学科技园运营管理团队建设、优化空间载体供给、完善创业投资服务等方面明确相应支持政策。除此之外,出台了《天津市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释放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意见》等科技成果转化突破性政策,将自主权下放至高校,细化保障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兼职创新创业、绩效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的规定,营造高校成果转化良好的政策环境。区级层面,西青区出台了大学科技园“科创10条”专项政策,对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给予经费支持,鼓励入驻企业开展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对接支持所在区重点产业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增强创业投资金融支持,持续优化大学科技园发展政策环境。
天津科教资源丰富,拥有各类高等院校56家,其中普通本科院校19家。数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纺织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中药学等12个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7位,具备较强的创新策源能力。为推动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高校内建有50家众创空间、21家技术转移机构和16家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大学科技园建设提供有力的运营支撑。天津高等院校师生创新创业意愿强烈、氛围浓厚、水平持续提升,近三年天津创新创业大赛共有来自本市3000余家单位积极报名参赛,200余家单位获地方奖项,40家单位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目前,天津仅有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即天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与北京(15个)、上海(13个)相比差距较大。截至2019年,天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机构从业人员数量仅为6人,在孵企业32家,当年新孵企业6家,累计毕业企业21家,毕业企业工业总产值1.75亿元,各项指标均远低于北京、上海平均水平。与天津高水平大学建设、科技发展水平不相符,高校的创新策源能力、成果转化活力、创新创业动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高校、区存在协同创新意识不足、合作共建效果不显著的问题。高校对大学科技园的定位认识尚不清晰,绩效评价指标偏向于科研和教学;区域对大学科技园建设的精准支持力度不够。部分高校优势学科和所在区产业衔接不够紧密,区域产业发展与高校学科、人才、科研缺乏良性互动,学科布局对产业发展支撑不足,区校尚未形成融合发展、联动发展、共赢发展的局面。
主要表现在空间载体、资金、专业化运营人才等方面。部分高校反映空间载体不足,尚不能支撑从成果孵化到产业化的完整科技成果转化需求。大学科技园运营公司初期获利能力较差,虽有房租、运营资金等政策支持,但仍面临较大资金压力。相对于北京、上海等地,天津创新创业金融资源较少,根据《2021年中国城市科技金融发展指数》报告测算结果,北京、上海、天津科技金融发展指数分别位列第1、2、10,天津创新创业资源服务指数未进入前10,不能有效支撑创新创业孵化。大学科技园运营缺乏园区开发、管理、项目遴选、孵化服务等专业化人才。
部分高校周边公共交通线路较少,尚不能满足大规模人员的出行需求。部分高校缺乏人才公寓配套,创新创业人员居住环境难以改善。部分高校周边的生活娱乐、商旅资源等配套服务品质不高,难以吸引、留住高端创新创业人才。
按照将大学科技园建设成为“高校成果转化‘首站’、区域创新创业‘核心孵化园’和新兴产业的‘策源地’”的建设要求,应当从体制机制建设着手,充分激发“大学、所在区”双主体作用,加快大学科技园资源要素导入,促进区域产业资源与高校教学资源深度融合,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持续提升区域政策支持力度,推进大学科技园高水平建设。
一是高校、区共同研究优化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及支持政策。围绕大学科技园功能定位、目标任务,加强规划、空间载体、政策需求、人员配置、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协商对接,推动各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持续优化,加强落地可操作性。二是建立重大问题决策机制,由高校、区高层领导共同组建联席会议,对大学科技园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三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建设由大学科技创新管理等职能部门、专业学院,区相关部门,从事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相关产业领域中的企业代表广泛参与到大学科技园建设咨询委员会,共同开展调研、讨论,形成战略建议。四是建立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成立联动发展办公室,强化重点难点问题的会商解决,切实解决大学科技园建设过程中的空间载体、运营主体设立等具体问题。五是建立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推动大学、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丰富干部工作经历,同时增进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六是共同出资设立运营公司,鼓励双方共同深度参与建设。
一是发挥高校作用,积极引聚师生、校友资源。加快面向在校师生的项目征集,引导校内科技成果优先在大学科技园内转移转化。借助校庆、校友会等渠道,开展正式、非正式交流,引导推动校友回大学科技园创业,拓展大学科技园项目、资金来源,强化校友对大学科技园企业的发展支持。二是发挥所在区作用,协助引聚产业、人才、资金资源。所在区要引导能够发挥大学优势学科作用,契合大学科技园产业定位的龙头企业、潜力企业、平台企业等在大学科技园内或周边布局。联合社会资本集团建设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大学科技园企业培育提供资金支持。三是发挥大学科技园运营主体作用,引聚专业化运营服务团队。建立贯穿研究开发、中试熟化、工程化试生产等环节的完整服务链条,探索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等新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完善“财务+税务+法务”中介代理服务体系,提升园区投融资服务能力。
一是高校依据所在区域的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调整优化学科布局,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或调整专业结构,推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大学科技园通过设立分园、品牌共享和服务模式输出等方式多点布局,在多个区域建设分园或分支机构,充分发挥高校科技创新的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推进大学科技园与区域产业集群的互动。搭建大学科技园与产业集群内企业互动的渠道、平台,支持大学科技园企业为产业集群提供配套,鼓励在大学科技园内孵化成熟的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完善大学创新创业培育体系。强化创新创业通识教育,将创新创业意识、精神的培养和引导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校外企业家、银行家、风险投资家主讲创新讲座,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学生创新创业综合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建立创新创业社团,组织创业论坛、沙龙,推动学生参加各类创业竞赛,联合大学科技园内企业举办实践活动,在大学营造创新创业的火热氛围。二是发挥大学科技园作为高校实践基地的功能。建立开放的实践教学体系,使课内实践教学与学生课外研究有效结合;搭建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强化市场开发、财税、法律等创业辅导,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一是扩大空间载体供给。积极满足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需求,优先安排大学科技园新建、改建项目用地指标。二是打造高品质配套环境。提升大学科技园周边的生活、居住、交通、医疗、教育、商务等配套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工作人员提供人才公寓等支持。三是建设大学科技园“营商微环境”。在大学科技园内设置综合窗口,受理企业注册、人才服务、科技服务、成果交易等公共服务业务申请,设置服务“绿色通道”,提升服务质量、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