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冰
在中国历史上,黄河水患曾给生活在两岸的人们带来了无数次的沉重灾难,因而水文化和黄河治理的研究一直是史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但目前学界尚无专文系统全面地探讨古代黄河治理思想的演变。因而本文试图对中国历史上治河思想的历史演进进行梳理,以辨析其源流,分析其利弊。
疏导思想和实践源于传说中的大禹时代。大禹认识到水的运行规律,提出“因水之性”①、“高高下下,疏川导滞”②、“决九川,距四海,浚畎浍距川”③的治水方法,即利用水自高处流往低处的自然属性,顺地形疏通壅塞的川流,把洪水引入到河道、湖泊及洼地,然后流向大海。大禹治水的疏导之法就是集中力量把主干河道疏浚通畅,可加速洪水的排泄,然后再在两岸加开若干排水渠道,使漫溢出河床的洪水和积涝迅速回归到河槽中来,④收到“水由地中行”“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的成效。⑤
西汉后期,黄河下游水灾日益严重。汉哀帝初年曾“博求能浚川治河者”⑥,王莽时“征求治河者以百数”⑦,这些人竞相贡献治河方略,提出不同的治河主张。时任清河郡都尉的冯逡提出的分疏思想,即继承了大禹疏导之法的核心要义。他说:上古时期,大“禹非不爱民力,以地形有势,故穿九河”,以分洪水。近世“郡承河下流,与兖州东郡分水为界,城郭所居尤卑下,土壤轻脆易伤。顷所以阔无大害者,以屯氏河通,两川分流也。今屯氏河塞,灵鸣犊口又益不利,独一川兼受数河之任,虽高增堤防,终不能泄。如有霖雨,旬日不霁,必盈溢”。⑧鉴于此,他主张采用分疏的方法防治河。当时清河郡境内能够分减大河水势的,一是鸣犊河,一是屯氏河。冯逡主张利用屯氏河分减黄河水势。他说:“灵鸣犊口在清河东界,所在处下,虽令通利,犹不能为魏郡(治今河北临漳西南)、清河(治今河北清河东南)减损水害。”“屯氏河不利行七十余年,新绝未久,其处易浚。又其口所居高,于以分(流)杀水力,道里便宜,可复浚以助大河泄暴水,备非常。”⑨但是冯逡的建议未被采纳,三年后黄河发生两处决口,淹没四郡三十二县,说明他的建议是正确的。
冯逡之后汉哀帝时的待诏贾让继承了冯逡的分流思想,即“多穿漕渠于冀州地,使民得以灌田,分杀水怒”⑩,具体做法为,“从淇口以东为石堤,多张水门”,因为淇口“水适至堤半,计出地上五尺所”,水势适宜引水。而且“治渠非穿地也,但为东方一堤,北行三百余里,入漳水中,其西因山足高地,诸渠皆往往股引取之,旱则开东方水门溉冀州,水则开西方水门分河流”。贾让的治河主导思想就是要在冀州多开渠道,如此一可灌溉田地,二可有利于舟船漕运,三可分削主河道水势,减少决溢。新莽政权时的御史韩枚也主张分流。他说:“可略于《禹贡》九河处穿之,纵不能为九,但为四五,宜有益。”其穿凿九曲的想法未必可行,但分疏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
元明清时期贯通南北的京杭大运河与黄河形成交叉状态,黄河溃决严重影响到运河的畅通,治河者几乎都主张分流黄河水势。如宋濂认为分流是治理黄河水患的良方,他分析了历史上用分流之策治河取得的成就,认为:“自禹之后无水患者七百七十余年,此无他,河之流分而其势自平也。”他又分析了历史上不用分流之策导致的河患危害,他说:“孝武时,决瓠子,东南注巨野,通于淮、泗,泛郡十六,害及梁、楚,此无他,河之流不分,而其势益横也。”因此,他力主分流,主张“莫若浚入旧淮河,使其水南流复于故道。然后导入新济河,分其半水,使之北流以杀其力,则河之患可平矣。”宋濂的分流思想得到了大多治河者的继承,并将其付诸实践。正统年间的徐有贞是分流思想的继承者和践行者,他主张开挖以分河水,他说:“水势大者宜分,小者宜合。分以去其害,合以取其利。今黄河之势大,故恒冲决;运河之势小,故恒干浅。必分黄河水合运河,则可去其害而取其利。请相黄河地形水势,于可分之处开成广济河一道,下穿濮阳、博陵二泊及旧沙河二十余里,上连东西影塘及小岭等地又数十里余,其内则有古大金堤可倚以为固,其外则有八百里梁山泊可恃以为泄。至于新置二闸亦坚牢,可以宣节之,使黄河水大不至泛滥为害,小亦不至干浅以阻漕运。”景泰四年(1453)十月,朝廷决定任命徐有贞为佥都御史,专治沙湾。徐有贞开挖一条连接卫水和黄河的分水渠,把黄河水分到卫河,这条分水渠既能助理漕运,又减缓了山东的河患,“河水北出济漕,而阿、鄄、曹、郓间田出沮洳者,百数十万顷”,山东河患少息,漕运也得到了恢复。继徐有贞之后,弘治年间(1488—1505年)的白昂和刘大夏以及嘉靖年间(1522—1566年)的刘天和、胡世宁等都是分流思想的主张者和践行者,他们把分流思想运用到治河实践中,使黄河水患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南粮北运得以进行。但是分流思想在治河实践中存在的弊端逐渐被后来的治河者认识到,明代后期合流思想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明代前中期的治河者大都采用分流以杀水势,在取得一定治河成效的同时,也暴露一定的弊端。因为黄河多泥沙的特点,水分则流势减弱,必然导致泥沙淤积,仍然很容易决溢成灾。明代后期的治河者鉴于此,提出了合流的主张。合流思想的核心要义是“以水排沙”,以水排沙的思想产生于黄河水患严重的西汉末年。西汉末年,大司马长史张戎认为黄河下游的决溢主要是大量泥沙淤积造成,他指出:“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儿六斗泥。今西方诸郡,以至京师东行,民皆引河、渭、山川水溉田。春夏干燥少水时也,故使河流迟,贮淤而稍浅;雨多,水暴至,则溢决。而国家数堤塞之,稍益高于平地,犹筑垣而居水也。”为此,张戎提出了以水排沙的主张,他说:“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他认识到依靠较高的河水流速产生的冲刷力来排沙刷槽,河槽变深,可以减少或消除河患。
以水排沙的思想虽然形成于西汉末年,但直到明代后期才被用来指导治河实践。合流思想以隆庆时的万恭和万历时的潘季驯为代表。万恭在治河实践中,认识到治理多沙的黄河应该合流,不宜分流,因为“水之为性也,专则急,分则缓;而河之为势也,急则通,缓则淤”。只有合流,才能使水“势急如奔马”,把泥沙冲入大海。如此,“淤不得停则河深,河深则水不溢,水不舍其下而趋其高,河乃不决,故曰黄河合流,国家之福也”。他的合流思想不仅在当时是一个创新,对后人也有一定的影响。万历时的治河专家潘季驯正是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治河方略,在具体实践中,首先是“筑堤束水”。他创造性地修筑了遥堤、缕堤、格堤和月堤,这四种堤相互配合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维护着河流的安全。万恭、潘季驯的“筑堤束水,以水攻沙”受到后人的高度评价。清代著名治河专家陈潢说:“潘印川‘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说,真乃自然之理,初非娇柔之论。故曰后之论河者,必当奉为金科也。”近代水利科学家李仪祉说:“潘氏之治堤,不但以之防决,兼以之束水刷沙,是深明乎治导原理者也。”当然,万恭、潘季驯的“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思想也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其治理的区域仅限于水患严重的黄河下游,而对于黄河泥沙产生源头的黄土高原地区未给予关注。
人工改道是相对于自然改道而言的。历史上黄河最早的一次自然大改道是在周定王五年(前602),发生在今河南浚县宿胥口的决徙,主流由北流改由偏东北流,经今濮阳、大名、冠县、临清、平原、沧州等地于黄晔入海。史念海先生认为这次决口改道的规模不大,商、周和秦代是黄河的“第一个长期相对安流期”。黄河这次自然改道对后世人工改道思想的产生、形成乃至延续产生了深远影响。
黄河人为改道思想产生于黄河水患严重的西汉武帝时代。汉武帝时延年上书提出人工改道的好处,他说:“可案图书,观地形,令水工准高下,开大河上领,出之胡中,东注之海。如此,关东长无水灾,北边不忧匈奴。”从中可以看出他建议开凿的新河流路,使黄河自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口镇径直向东流入大海,既可消除黄河下游水患,又可成为分隔匈奴和汉人的天堑,真可谓一举两得。但是这种人为改道思想在当时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是难以办到的。继延年之后,提出比较切实可行的改道主张的是丞相史孙禁及待诏贾让。鸿嘉四年(前17),渤海(治今河北)、清河、信郡(治今河北冀县)三郡河水涌溢,河堤都尉许商与丞相史孙禁前往查看,寻求治河方略。史孙禁认为:“今可决平原金堤间,开通大河,令入故笃马河。至海五百余里,水道浚利,又干三郡水地,得美田且二十余万顷,足以偿所开伤民田庐处,又省吏卒治堤救水,岁三万人以上。”故笃马河的流路略同当今山东省平原境内的马颊河,入海里程较短,水流较为顺畅,清河、信郡、渤海三郡的泛水落淤干涸后变成的肥美田地,足够补偿因改河造成的损失。史孙禁这种借助黄河故道使黄河改道的思想还是可行的,但是却因许商的反对而被拒绝。汉成帝绥和二年(前7)待诏贾让提出的“治河三策”中的上策是“徙冀州之民当水冲者,决黎阳(今河南浚县)遮害亭,放河使北入海”,他主张在今河南滑县古大河的河口掘堤,使黄河水北流入海,重归故河道。这实际是主张黄河通过人工改道北流。王莽时的大司空掾琅琊(今山东诸城)人王横,继承贾让改道北流的主张,认为:“宜却徙完平处,更开空,使缘西山足乘高地而东北入海,乃无水灾。”他们都主张把河道改到太行山东麓的高地上来。当然,对于多泥沙的黄河而言,即使走高地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盛行于西汉后期的黄河人工改道思想被东汉王景治河所践行,但是王景并未把河道改到太行山东麓的高地上。程有为先生推断王景治理后的黄河流经西汉大河故道与泰山北麓之间的低洼地带,距海较近,地势低下,行水较为顺畅。从王景治河后,黄河出现了千年相对安流的局面,可以说王景开挖了一条条件最好的新河道。
北宋庆历八年(1048)黄河在澶州商胡埽(今河南濮阳县东)决口改道北流,为消除黄河水患,朝廷试图用人力使黄河恢复故道东流,分别于至和二年(1055)、熙宁二年(1069)、元祐元年(1086)三次人工改道回河。正如时人任伯雨所说:“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若本朝。而徇众人偏见,欲屈大河之势以从人者,莫甚于近世。”但是北宋的三次人工改道回河东流都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三点:一没有采用“因水所趋,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纵使入海”的方略,二是只看到北流出现的灾害,忽略北流地势较低的优点,执意逆水之性,使河水回到已经淤高的故道中,失败是自然之事。更为重要的是回河东流时没有对故道进行全面的疏浚,所开凿的河道又过于浅狭,不能容纳洪水,造成不断决溢,回河东流不久就又改道北流。
尽管北宋三次改道回河东流都失败了,但明清时期还是有人寄希望通过改道来治理黄河水患。嘉靖六年(1527)光禄少卿黄绾针对当时黄河在归德(治今河南商丘南)、徐州之间乱流入运河的状况,提出在黄河下游实行人工改道北流的主张,他说:“今黄河只金龙口至安平镇一支时或北流,其余不入漕河,则入汴河,皆合淮入海矣。今则跨中条而南,乃在山阜之上,河下为河南、山东、两直隶交界处,地势西南高、东北下,水性趋下,河下之地皆易垫没。故自昔溃决必在东北而不在西南也。”“今欲治之,非顺其性不可。川渎有常流,地形在定体,非得其自然不足以顺其性。必于兖、冀之间,寻自然两高中低之形,即中条、北条交合之处,于此浚导使返北流,至直沽入海,而水由地中行,如此治河,则可永免河下诸路生民垫没之患。”隆庆时的治河总督万恭提议实行黄河支流改道以减少黄河水量,进而消除黄河水患。他说:“河以南,水之大者莫如淮;河之北,水之大者莫如卫。若使伊、洛、瀍、涧”“导之悉南归于淮”,“丹、汾、沁河”“导之悉北归于卫”,“黄河得全经由秦、晋本来之面目,何患哉?”从中可以看出,黄绾、万恭对人工改道期望值太高,忽略了黄河是一条多泥沙河流,改道后的河床仍然会逐渐淤高,不能解决黄河水患的根本问题,况且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当时是很难实现的。
到清代,有志之士依然对人工改道抱有幻想。如赵翼提出南北两河轮换行水以防溃决,赵翼认为黄河多泥沙,靠两岸大堤束水,对日益抬高的河床来说,遇到大洪水盛涨,极易决堤为患。最好实行南北两河轮流行水。对于当时正在流淌着的南河(即是明清故道),应“大加疏浚,别开新路出海”;北河就是要“寻求古来曹(曹州,今山东菏泽)、濮(濮州,今河南范县东南)、开(开州,今河南濮阳县)、滑(今河南滑县)、大名、东平北流故道,合漳、沁之水入会通河,由清(青州,治今山东益州)、沧(沧州)出海”。每隔五十年轮换一次,“及南河将五十年,亦欲先浚北河”,放南河,走北河。这样就可以“使汹涌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则无溃决之患”。再如魏源提出河势利北不利于南,主张实行人工改道北流。魏源认识到黄河地势“北岸下而南岸高,河流北趋顺而南趋逆”,主张实行有计划的人工改道,并指出人工改道北流的好处,“自有天然归海之壑”。总之,魏源已经认识到当时的河道已经难以救治,不如实行有计划的人工改道,否则黄河会自然改道北流。但是他的建议未被采纳,他和林则徐预言的黄河自然改道在咸丰五年(1855)变成现实,当年黄河在河南兰阳(今河南兰考)铜瓦厢决口改道由山东大清河入海,其行经路线与林则徐的设想完全相同。
全流域治理思想产生于明代后期。明代后期治河者对黄河的水沙特性和规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认识到治理黄河要着眼于中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以嘉靖年间总理河道周用提出的沟洫治河说和万历年间工科给事中徐贞明提出的治水先治源说为代表,他们主张先治理黄河中上游水土流失的黄土高原地区,从源头上控制黄河的洪水泥沙,以达到根治黄河水患的目的。
嘉靖二十年(1541),总理河道周用在其《理河事宜疏》中首次提出在黄河流域遍修沟洫的作用,他指出:“黄河所以有徙决之变者无他,特以未入于海之时,霖涝无所容之也。”“故自沟洫至于海,其为容水一也。夫天下之水莫大于河,天下有沟洫,天下皆容水之地,黄河何所不容。天下皆修沟洫,天下皆治水之人,黄河何所不治。水无不治,则荒田何所不垦。一举而兴天下之大利,平天下之大患!”周用的全流域实施水土保持的治黄观念是正本清源之良策,是治河观念的一大进步。同时代的徐贞明、徐光启等有识之士继承并发展了周用沟洫治河说的理念,使沟洫治河的理论更加充实、丰富。徐贞明在《西北水利议》中指出:“今河自关中以入中原,合泾、渭、漆、沮、汾、沁、伊、洛、瀍、涧及丹、沁诸川数千里之水,当夏秋霖涝之时,诸川所经,无一沟一浍可以停注,旷野洪流尽入诸川,其势既盛,而诸川又会入于河流,则河流安得不盛?流盛则其性自悍急,性悍则迁徙自不常,固势所必至也。今诚自沿河诸郡邑,访求古人故渠废堰,师其意不泥其迹,疏为沟浍,引纳支流,使霖涝不致泛滥于诸川,则并河居民,得利水成田,而河流渐杀,河患可弥矣。”徐光启也论述在全流域遍修沟洫的好处,他指出:“欲治田以治河,则于上源水多之处,访古遗迹,度今形势,大者为湖漅,小者为塘泺,奠者为陂,引者为渠,以为储偫。而其上下四周,多通沟洫,灌溉田亩,更立斗门闸堰,以时蓄泄,达于川焉。”其中徐光启谈及的“于上源水多之处”治沟洫,是对徐贞明提出的治水先治源说的继承和发展。“治水先治源”就是主张先治理上游水土流失严重的高原地区,从源头上控制黄河的洪水泥沙,以达到根治黄河水患的目的。尽管在当时难以付诸实施,但不失为一种理论创新,有着重要的意义。
全流域治理的思想得到清代不少有识之士的赞同和认可。如陈潢、许承宣、沈梦兰等人,他们主张治河不但要重视下游,也要重视中上游。如陈潢认为虽然黄河之患多发生在下游,但造成灾患的原因却在中上游。他指出:“中国诸水,惟河源为独远;源远则流长,流长则入河之水遂多;入河之水既多,其势安得不汹涌而湍急,况西北土性松浮。湍急之水即遂波而行,于是河水遂黄也。”他还说,黄河“伏秋之涨,尤非尽自塞外来。类皆秦陇冀豫深山幽谷,层冰积雪,一经暑雨,融消骤集,无不奔注于河。所以每当伏秋之候,有一日水暴涨数丈者,一时不能泄泻,遂有溃决之事。从来致患,大都出此”。与陈潢同时代的许承宣,在其《西北水利议》中指出:“水之流盛于东南,而其源皆在西北。用其流者,利害常兼,用其源者,有利无害。”乾隆时的举人沈梦兰指出治理黄河的重点是在黄河中上游开渠兴利,他说:“河自孟津以上,禹迹未改,土厚水深,穿渠引河,有利无害。诚使山、陕一带,遍开支渠,既溉田亩,兼杀河势,洵数省之利也。”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全流域治理的思想没有付诸实施,但对后世治河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中国古代的治黄思想虽然在明中期以前以分流治河为主,明后期以合流治河为主,但人工改道思想长期与之并存,并在各种治河思想碰撞与融合最为突出的明清时期,出现了全流域治河的新思想,从而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现代的黄河治理。此外,宽河行洪思想也曾经在指导黄河治理的实践中取得了成功。宽河行洪思想是西汉后期待诏贾让提出的,他分析黄河水患形成原因时说:“古者立国治民,疆理土地,必遗川泽之分,度水势所不及。大川无防,小水得入,陂障卑下,以为汙泽,使秋水多,得有所休息,左右游波,宽缓而不迫。”贾让在肯定大禹疏导之法的同时,认为宽河有利于行洪,对战国时的齐、赵、魏三国所修之堤各去河二十五公里、两堤之间宽五十公里给予高度评价,“虽非其正,水尚有所游荡”。贾让这种宽河行洪思想被东汉王景继承并付诸治河实践,当时王景选择了地势最低的天然洼地作为新河道的走向,采用具有广阔滩地的宽河道,实行宽河行洪,取得了治河成功。此外,新莽时的长水校尉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关並提出的滞洪思想;清代乾隆年间御史胡定提出的“沟涧筑坝汰沙澄源”思想、嘉庆年间河督康基田提出的“小水走湾,大水走滩”思想,等等,对后世治河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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