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韦
[摘 要]有关河南黄河水患的论文近200篇,出版专著与论文集十余部。现就主要论文加以评述。对于专著与论文集不作详细介绍,仅就所见,列举书名,供学者参考。出版的专著与论文集有《黄河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五十年黄河话沧桑》(2)、《历代治河方略述要》(3)、《明代黄河水患发生的非自然原因及其对区域地理环境变迁的影响》(4)、《明代黄河中游地区的屯垦活动与中下游地区自然环境的恶化》(5)、《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6)、《论靳辅对河道管理机构的革新》(7)、《试论清朝初期的黄河治理》(8)、《对宋代黄河水灾原因的分析》(9)、《黄泛区农民思想观念的近代嬗变——以1938~1952年间的扶沟、西华县乡村为中心》(10)、《明代中后期归德府水患治理研究》(11)、《靳辅治河研究》(12)、《清代河南黄河水患中的民间自救》(13)、《明清时期郑州水患及其治理》(14)、《北宋黄河埽所研究》(15)、《北宋黄河中下游治理若干问题研究》(16)《北宋时期汴河的历史作用及其治理》(17)、《论金代河患》(18)、《张鹏翮治河思想与实践研究》(19)。从上述著作和论文可以看出,自二十世纪以来,水利史角度的治理问题研究较长时期地处于主导地位,据此,我将其大致分为两类:一、黄河水灾及其影响研究,即水灾的灾情、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等方面的研究;二、黄河治理问题研究,包括治河体制及具体的治河人物、技术等几个方面的研究。尽管这样的划分难免会有所遗漏,但本文主要着眼于总体把握。下面就按照前述划分对现有研究成果作一评述。
[关键词]河南;黄河;水患;治理;救助
一、黄河水患的原因和影响
“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是黄河历史的真实写照和区别于其他河流的显著特点,明清时期尤其是晚清更是如此。有清一代260余年间,有案可查的决口次数就达170多次,其中水量较大的有三次,即1662、1761、1843,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一)、黄河水患的原因:总体而言,黄河水患的发生既有人为因素,也有自然因素,但是在具体研究中则各有侧重。谭其骧从历史地理学的角度出发,认为黄运变迁的主要原因是整个流域内森林、草原的逐渐破坏,沟渠、支津、湖泊的逐渐淤塞,这对过去把各个时期黄河灾害轻重的原因统归于时世的治乱和防治工程的成败的说法有所纠正与补充,指出乱世未必多灾,治世也会常常有决溢泛滥固。王日根认为明清政府虽然比较重视黄河的治理,但是因治河是为了保运,再加上吏治腐败,所以黄河水灾仍是不断泛滥,这也是苏北水灾在明清时期大增的主要原因。(20)杨运来认为明代水患多发的原因除自然因素外,社会的因素也起了很大的作用。正是这个因素,不仅使得黄河河患更频发、更严重,而且使得河患的治理变得更加困难;而黄河河患治理的不成功,又进一步影响了河南淮北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黄河水患作为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它的发生决不是孤立的。而深受多种非自然因素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主要方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对黄河水患的发生和治理产生影响。如明代治河过程中的保漕和护陵原则。二是通过影响某些水患发生的地理要素来影响水患的发生。如黄河中上游的军屯、民屯、人口迁移、大规模垦荒等对黄河水流量、含沙量、流域内植被覆盖的影响。黄河水患的发生对流域内自然环境和人们的社会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反作用,它们是相互叠加,相互影响的,如明代黄河下游的泛滥对该地区的地貌的影响、地上悬河、地上悬湖的产生和发展等。在社会生活中,对本地区的耕作品种和耕作制度以及社会民俗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二)、黄河水患影响研究:水患的影响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二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首先是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李文海先生从灾害史的角度较为详细地考察了鸦片战争时期连续三年的黄河大决口,再现了黄河水灾与战争交织的复杂关系(21)。邹逸麟对这一问题曾经做过概略性的分析论述,为后人研究明确了方向。他指出:黄河下游的河道变迁曾经严重影响了下游平原地区的地理面貌,淤塞了河流,填平了湖泊,毁灭了城市,阻塞了交通;使良田变为沙荒,洼地沦为湖沼,沃土化为盐碱,生产遭到破坏,社会经济凋敝。(22)的特点。王质彬认为尽管自明至清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治理黄河泥沙淤积问题,但是运河最终还是难以逃脱淤塞的命运。谢永刚分析了历史时期运河受黄河水沙的影响及其防御工程的特点,认为明清时期采用的避黄通漕和处理清口泥沙等项措施,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运河受黄河泥沙影响的问题。黄河水患对豫东平原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黄河泛滥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方面。黄以柱指出:黄河的泛滥与改道导致开封附近地理环境恶化,进而使开封城失去了宋代经济中心的地位,明清时期衰落之势不可逆转(23)。李东坡通过分析黄河下游河道在商丘的历史变迁,认为黄河长期在商丘的迁徙给商丘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土壤的沙化、盐碱化,原有水系遭到了破坏,地势也有所抬高(24)。有些成果则较为笼统地探讨了这方面的问题。方建春对清代黄河水患的大致情况、水患造成的社会影响及水患频繁的原因作了分析。
二、黄河水患的治理
本节将分三个方面,中央朝廷的河政问题研究,治河的技术以及治河人物,虽说这么划分比较笼统,但是也能粗略的反映出对黄河水患的治理在当时的情况。
(一)河政问题:河政问题在历朝历代都处于国家事务的重心位置,河政管理体制也经历了一个发展、完善及瓦解的新陈代谢过程,所以,河政的好坏及治河的实际绩效被很多学者作为衡量政府行政效能甚至是国家命运兴衰存亡的一项重要指标。周珍在《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中认为在进入北宋以后,河患频发,治河亦成为一时之重于是,先后设立三司河渠司及都水监等专门从事河务的官署机构,这些专职机构在治理河患方面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延续了北宋初年将治河的压力分摊至地方的惯例,进一步强调地方官员监管河务以及协助修河官治河的重要职责。任贵松在他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写到,北宋时期在沿黄河中下游诸州县设置众多埽所,组成了北宋防治黄河的基层水利机构。治理黄河的“埽”,在北宋时期已经成为专门的水利工程术语,广泛地应用于护理河堤,堵塞决口。埽的制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有专业的技术人员,需要大量的物料,各种的器具,并选择适合的场地进行制作。埽所的分布是根据黄河的走向,河堤的情况设置,时有废置。埽所长期驻有埽兵,备有埽料,设有监埽官吏,其上有河埽司主管埽料、制埽与埽岸,以加固河堤或堵塞决口,并巡视河堤、记工采料、合调役夫等。北宋政府对埽所有一套成熟的管理制度,如官员的派遣,埽所兵员的配置,治河物料的管理,以及责任的追究,都规章制度可循。北宋治河机构庞大而完备,在黄河下游形成了专职河官与地方河官相结合的河防体系,在黄河河患的防治与河堤的维护上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对于康、雍、乾盛世时期的河政问题及治河的实际绩效,学者多持肯定态度。王英华对这一时期的研究较为系统、深入。她在《清前中期(1644—1855)治河活动研究:清口一带黄淮运的治理》中重点对清代前中期政府在清口一带的治河活动进行了分析探讨。孙琰认为康熙初年对河防问题的高度重视标志着以军事为重心向以经济为重心的治国方略的转移,这也直接促使了靳辅治河的出现,靳辅治河不但体现了清初以经济为重心的治国思想,其所完成的工程又为国家保证了南粮北运,便利了人民交通和贸易往来。(25)
(二)治河人物:马红丽在《在靳辅治河研究》中,从靳辅治河入手,探寻中国水利史与当时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因素的关系。并运用历史比较研究法,对靳辅治河与明代中后期著名治河专家潘季驯、康熙朝张鹏翮、雍正朝齐苏勒、嵇曾筠、乾隆朝前期高斌等河道总督进行综合比较,肯定靳辅治河的功绩以及在中国水利史上的历史地位,分析有清一代河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人为因素,从四个部分对靳辅治河进行论述。综合全文肯定靳辅治河的功绩,靳辅不仅是康熙朝的优秀官吏,而且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水利专家。通过对靳辅治河得失的认识,对当今黄河的治理提出了一些不成熟的建议:治理黄河应从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不能基于个人或集团的利益而治河;治理黄河应防洪与利用并举;治理黄河应全河立论,综合治理;生态平衡对黄河水患的抑制作用十分重要。丁建军在《论靳辅对河道管理机构的革新》中认为,靳辅从制度入手,简化了河官系统,提高其行政效率;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河官与地方官的河工职责;又对江南等地的基层河官做了重大调整。靳辅还创建了河营,河营作为军事化的专职施工、管理队伍,在治河当中发挥重要作用,也解决了治河人力动员不足的问题。河营还完备了河道管理机构的组成系统,形成了文、武河官共同承担河工的局面;河营也对河夫产生了巨大影响。靳辅对河道管理机构的革新不仅有力地保障了其治河的功效,而且为以后的河道管理机构继续发展明确了方向。韩征在《张鹏翮治河思想与实践研究》中认为,张鹏翮治河总方针是让合流并力束水入海;以河治河,以水攻沙,以淮刷黄;强调堤防的重要性,大力筑堤导流;改善河槽以应对洪水;维持已有河道,反对支河分流;同时指出不可一味就下游治河,还应从泥沙来源处着力等方针。他试图利用水沙关系的自然规律,利用水流本身的力量和刷深河槽,减少淤积,增大河床的容蓄能力,从而达到防洪保运,维持漕运通畅的目的。对治河人物的研究极大的丰富了水患方面的资料,对水患的防御和治理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三)治河技术:有关这方面的文章不是很多,因他们各自关注点的不同,没有形成一定的脉络,也没有相互辩争的观点出现。马红丽在《在靳辅治河研究》中写到靳辅的治河方法体现了他的治水兴农意识,兴建的一批水利工程,促进了淮扬地区农业的发展。由于治河受到了来自不同方面的阻力,靳辅与清政府产生了一系列的治河争议,通过对治河争议的论述,本文得出:河工方案的制定权必须集中于既有才学又有德行的河臣手中;河务与政治必须脱离;治河需要同心协力。同时治理黄河应防洪与利用并举;治理黄河应全河立论,综合治理;生态平衡对黄河水患的抑制作用十分重要。比较详细的讨论治河措施的是《张鹏翮治河思想与实践研究》,张鹏翮治河总方针是让合流并力束水入海;以河治河,以水攻沙,以淮刷黄;蓄清刷浑,淤滩固堤。这就是强调堤防的重要性,大力筑堤导流;改善河槽以应对洪水;维持已有河道,反对支河分流;同时指出不可一味就下游治河,还应从泥沙来源处着力等方针。他试图利用水沙关系的自然规律,利用水流本身的力量和刷深河槽,减少淤积,增大河床的容蓄能力,从而达到防洪保运,维持漕运通畅的目的。而为了实现这些目的则主要通过坚筑堤防、固定河槽的措施。在治河实践上,张鹏翮维持黄河走“南道”的方针,肯定了豫东及鲁苏北堤防的重要性,将江苏境内的黄河治理作为治理黄河的重点。而为了漕运的通畅,束河水东注于海,建东西束水坝御黄束清。在强调以水冲沙的同时,辅以人工挑浚并开挖引河,引清刷黄。他认为在海口积沙的问题上,应让水流自行冲刷,加强对黄河入海口的治理。姚汉源用了近两万字的篇幅对晚明至清道光年问治河过程中的惯用技术“固堤放淤”作了概括与分析,堪称“明清两代固堤放淤的一篇简史”(26)。
三、水患灾害之后的救助
水患灾害之后,政府就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救助抚恤灾民,不然很有可能就会激发民变,关于灾后救助方面的论文也有不少。周珍在《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中认为,北宋政府在灾后专门派遣体量安抚使实地勘察受灾地区,勘查了解当地受灾情况,及时制定与颁布赈恤措施,稳定灾区社会秩序。以上这些措施与制度的设置,对仁宗时期的黄河水患灾后应急机制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仁宗时期对于灾害应对的措置制度,直到今天看来仍旧是相当积极的。灾难发生后,政府利用其庞大的官僚体系及由此延伸出的多种体制既确保了应对措施的及时制定及颁布,也在一定程度上尽可能地保证了措施的贯彻落实。从粮食赈济、减免赋税、灾民安置以及灾后重建,多种赈济方式的运用,以及民间救恤工作的有序开展,这一切都起到了降低灾害影响、稳定社会、保护民众的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灾后赈救中,不仅仅有官方的身影,民间雄厚的财力也扮演了重要角色。当然,由于宋代官僚体系本身仍旧无法摆脱的固有的时代局限,以及其他参杂在河患应对措施中的主观因素,使得初衷良好的部分措施浮于人事,无形之中影响了整个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除了官方的救助,民间自救也非常重要,吴小伦在《清代河南黄河水患中的民间自救》中认为,清代河南黄河水患频繁发生,以地方士绅为主导之民间自救通过多种方式蓬勃开展,究其原因,主要与地方士绅自身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实力、政府的劝谕褒奖及黄河水患时的社会形势相关。其特点表现为地方士绅之桥梁作用、乡里亲族为主之救济范围。民间自救虽仅为政府救灾之补充,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黄河水患来临时灾区的社会秩序,同时也成为清代河南地方绅权日增的重要推动力之一。
四、小结
总体而言,现有的关于黄河水患的研究成果特别是专题研究成果还显得分散、不成体系,也没有形成研究者互相争论、辩难的局面。追究其因主要是这项研究跨越了自然与社会两大学科领域,多数学者研究时基本还是从自身的学科背景出发,难以跨越学科界限。具体而言,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研究地域来看,现有研究成果多是放在了黄河下游,对中上游的关注则远远不够。其次、从时间上面来说,研究对象多集中于明清时期,明以前由于文献史料较少,研究相对困难,很少有人涉足。第三、学科交叉的研究成果还显少见。黄河史研究具有边缘学科的特点,使得一些问题必须进行跨学科研究才能搞清楚。第四、对资料挖掘还远远不够,有些研究资料使用也过于单一。这是我对当前研究现状的一点看法,这就要求学者多下一点苦功夫,不仅要钻书堆,更要下田野,以求多角度来看待问题。
注释:
(1)《黄河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王质彬,黄河史志资料,河南,1988
(2)《五十年黄河话沧桑》:张含英,黄河水利月刊,1934
(3)《历代治河方略述要》:张含英,商务印书馆,北京,1945
(4)《明代黄河水患发生的非自然原因及其对区域地理环境变迁的影响》:杨运来,史学月刊,2006
(5)《明代黄河中游地区的屯垦活动与中下游地区自然环境的恶化》:张洪玲,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
(6)《北宋仁宗时期黄河水患应对措施研究》:周珍,历史文献,2008
(7)《论靳辅对河道管理机构的革新》:丁建军,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
(8)《试论清朝初期的黄河治理》:李光泉,学位论文,2005
(9)《对宋代黄河水灾原因的分析》:袁冬梅,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4
(10)《黄泛区农民思想观念的近代嬗变——以1938~1952年间的扶沟、西华县乡村为中心》:张喜顺,防灾科技学院学报,2007
(11《明代中后期归德府水患治理研究》:许涛,安徽大学学报,2012
(12)—(26)引自有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