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欲物关系新解*

2021-11-21 11:14
中州学刊 2021年10期
关键词:所欲物欲礼义

李 晨 阳

一、导言

荀子对儒家哲学的最主要贡献是他关于礼的理论。《荀子》一书对礼的论述最集中的体现是《礼论》篇。该篇开宗明义,表述荀子对礼的起源的主张: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①

这里,荀子明确地把礼与欲联系起来,人有欲而求,所以必须用礼加以节制。学界通常把荀子“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句解读为从正反两个方面重复表达同一个意思,即所欲之物不得超过现存之物,其主旨是把欲望限制在现有物资的范围之内,省用物资。这种通常的解读既不符合原句的表述,也不符合荀子哲学的宗旨。这种解读的最大困难是它使荀子的哲学无法说明社会的经济发展。②具有超出世上现有财物的欲望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不然,社会就不可能发展。按照通常的解读,荀子的哲学就不能给社会发展留出空间,而荀子恰恰是很重视发展的。本文论证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人的欲望不必受现有物资的限制,欲望的满足不应耗尽物资供应。荀子主张,通过礼的有效节制,欲望的增长可以促进物资的生产,物资的供应可以满足符合礼的欲望,如此,则物与欲互相扶持,即“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为行文方便起见,本文把“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简称“物欲两句”。

在解读《荀子》时,本文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是善意的合理性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即在解读古代文献遇到模棱两可的地方时,要对原作者的意思尽量做出比较合理的解读,尽量把其意思说通。这是现代人文学术界普遍接受的一个原则。第二是统一连贯性原则(Principle of Coherence)。即把作者的话放到其上下文中去理解,把具体观点放到其整个思想系统中去理解。这是当代诠释学使用的一个基本原则。这两个原则合理使用,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地解读荀子物欲两句的意思。

二、对荀子物欲两句的通常解读

对荀子所言“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学界有些常用版本(比如王先谦、王天海、梁启雄等)仅仅或者基本上重复荀子的原句,不做明确的展开和表述。笔者所见的做出明确表述的版本,则都把这两句说成是从正反两个方面表达的同一个意思,即“使人们的欲望不消耗尽财物”。兹举几例。

例一,北大荀子注释组的《荀子新注》:

使人们的欲望不至于因为物资的不足而得不到满足,使物资也不至于为人们的欲望所用尽。③

例二,张觉的《荀子译注》:

使人们的欲望决不会由于物资的原因而不得满足,物资决不会因为人们的欲望而枯竭。④

例三,高长山的《荀子译注》:

让人们的欲望得到了满足又一定不能用尽财物,使财物一定不会因为满足人的欲望消耗尽。⑤

例四,李波的《荀子注评》:

使欲望必定不因财物的缺乏而得不到满足,财物必定不因欲望而耗尽。⑥

这些选段中前一句的意思都是必须有足够的物资满足欲望;后一句则表示物资不能被欲望消耗殆尽。其数量方面的逻辑值,无论表述为“欲<物”(欲必须小于物)或者“物>欲”(物必须大于欲),皆是等值的。⑦

英语学界在翻译《荀子》时也采用了同样的解读。三个比较流行的翻译版本皆是如此。

例五,Burton Watson的HsünTzu:BasicWritings:

Theysawtoitthatdesiresdidnotoverextendthemeansfortheirsatisfaction,andmaterialgoodsdidnotfallshortofwhatwasdesired.⑧

按照Watson的解释,这里荀子第一句说人的欲不要超过(overextend)满足欲望的财物所提供的范围,第二句说满足欲的财物不能少于所欲之财物。

例六,John Knoblock的Xunzi:ATransla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

Desiresshouldnotwantforthethingswhichsatisfythem,andgoodswouldnotbeexhaustedbythedesires.⑨

“Want for”即不能满足。前面加否定词“not”,第一句就是欲不会或者不能得不到满足。第二句说物不会被欲消耗用尽。

例七,Eric Hutton 的Xunzi:TheCompleteText,这是目前英语界最新的《荀子》翻译:

Theycauseddesiresnevertoexhaustmaterialgoods,andmaterialgoodsnevertobedepletedbydesires.⑩

其意思也与上面两个翻译相同。

所有这些中、英文的解读的共同点是,荀子的第一句说欲——在所欲的数量和质量上——不能大于物,第二句说物必须大于欲。即两句话的语义等值,都说欲不(可)大于物。

三、通常解读的困难

这种通常的解读有三个困难。第一个困难是它不符合原文讲的“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第二个困难是无法合理地解释荀子接下来说的“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第三个困难是通常的解读与荀子的整个关于物欲互相作用以促进发展的思想不符。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困难。荀子原文说“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为了讨论方便起见,我们把“使”和“必”暂时放在一旁,集中讨论“欲不穷乎物,物不屈于欲”的意思。讨论清楚之后,就可以把“使”和“必”放回去还原荀子的原意。《说文》:“穷,极也。”《荀子》一书中所用的“穷”字,既有贫困的意思,也有穷尽的意思。用作穷尽之意,可见《荀子·修身》“将以穷无穷,逐无极与”。先秦文献中“穷”与“屈”并,可见于《庄子·天运》“目(知)穷乎所欲见,力屈乎所欲逐”。“穷乎”之“乎”是“于”的意思,《荀子·劝学》:“道出乎一;治生乎君子,乱生乎小人。”《史记·礼书》转引此两句时则直接以“于”代“乎”,作为“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可为佐证。同时,“于”表示被动式,如《荀子·修身》“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所以,“不穷乎”表示“不尽于”;“不穷乎物”即“不尽于物”。对“物不屈于欲”一句,杨倞训“屈,竭也”,即“不屈于”等于“不竭于”。“物不屈于欲”也就是说物不被欲消耗殆尽。王先谦即明确把荀子物欲两句读为“欲不尽于物,物不竭于欲”,可参考。

按照上面的分析,“不穷乎”和“不屈于”表达的是一样的意思。荀子在说“欲不穷乎物,物不屈于欲”时,前后将“物”“欲”倒换了位置。如果“不穷乎”和“不屈于”是一个意思,“物”“欲”倒换了位置之后,只有在物欲等值的情况下,转换后的两句话才能逻辑等值,表达同一个意思。鉴于公认的理解,第二句的意思明确表示物要大于欲,这里的物欲不等值。“物不竭于欲”的要求甚至不允许在物满足了欲之后没有剩余(即事实上物欲等值),因为那种情况下实际上还是“物竭于欲”。所以在荀子那里,当“物”“欲”倒换了位置之后,“欲不穷乎物,物不屈于欲”就不可能说同样的意思。因此,通常的解读与原句不符。

有的荀子学者无疑已经意识到通常解读与原句不符的困难。比如,钟泰在《荀子订补》的“礼论”部分中把“欲必不穷乎物”读作“欲不尽物”。他把“乎”字删掉,把被动句改为主动句,把“不穷乎”改为“不尽”,而非“不尽于”,从而把“欲不穷乎物,物不屈于欲”解读为“人之欲不尽物,而物亦足以给人之求,故又曰物必不屈于欲”。请注意,钟泰保留了后一句“不屈于”中的“于”字,保留被动式。经过如此删一字的特别处理,虽然“欲”和“物”在两句中交换了位置,但前一句是主动句,后一句是被动句,还是可以把两句解读成一个意思,从而达到两句逻辑等值的目的。但是,在后面的讨论中,他却又接着说“欲不尽物,物不屈欲”,又把后一句的“于”字也删掉了,与前句里删掉“乎”字一致,也把后一句由被动式变成主动式。如此一来又带来了另外一个麻烦。“物不屈欲”的意思是“物不竭欲”或者“物不尽欲”,即欲大于或者超出物的范围,欲>物。这样,钟泰转了一圈儿又与自己前面说的相矛盾,还是达不到把两句解读成同一个意思的目的。他遇到的困难恰恰说明,如果我们忠于荀子的原句,就不能把两句读成一个意思。

应该指出,通常的解读把“欲必不穷乎物”解释为,使人们的欲望不至于因为物资的不足而得不到满足,属于不当地使用了善意的合理性原则(Principle of Charity)。这些学者们坚信荀子不会认为欲望可以超过物,所以宁肯强行篡改荀子的原句,也要把荀子解释成他们自认为合理的立场。本文论证,他们自认为合理的立场与荀子的意思不符。

通常解读的第二个困难,是它无法合理地解释荀子接下来的两句话,“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学界对“长”字的解读有所不同。有人读作“zhǎng”,也有人读作“cháng”。较早把“长”读为“长久”的如杨倞,“欲与物相扶持,故能长久”。后人有诸多效仿的。比如,北大荀子注释组曰,“物资和欲望能相互制约而长久地保持协调”;高长山曰,“使财物、欲望互相制约而保持长久不变”。这种解读与对前两句的解读有不一致的地方。通常的解读把荀子两句说成一边倒的一个意思,即物要一直大于或者多于欲。若此,则不能说明欲与物如何能够“互相制约”“互相扶持”。

同样的困难也见于海外的有关解读。比如艾文贺(P.J. Ivanhoe)认为,荀子要在欲和物之间达到一种“令人满意的对称性”(a happy symmetry)。艾文贺说,"The ancient sages devised the rites by bringing human needs and Nature′s bounty into a harmonious balance, by achieving a happy symmetry"(古代圣人们制作礼义,从而达到人的需要和自然的限制之间的和谐平衡,实现一种令人满意的对称性)。艾文贺使用“对称性”的表述,而不是只由一方限制另一方,似乎也在说欲望和物资能够相互制约而保持协调。但是他引用Watson的翻译,其实不能支持他的解读。其引文加括号注解如下:

They(theancientsagekings)sawtoitthathumandesiresneverranoutofthings(tosatisfythem)andthatthesethingswerenotdepletedby(thedemandsof)humandesires.Thusbothdesiresandthingssupportedotherandflourished(adaptedfromWatson89).

Watson的翻译把荀子两句读作一个意思,都是要保持物大于欲,不能从中得出欲望和物资能够相互制约而保持协调的结论。

钟泰则主张:“长读丁丈反,亦非长久之意。”“丁”此处读音是zhēng。长读音丁丈反,即zhǎng。可是他主张“两者相持而长”的“两者”不是指欲和物两者,而是指“欲不尽物,物不屈欲”两句。问题在于,即使“欲不尽物,物不屈欲”这样的“两者”可以“相持而长”,归根结底,那也只能是因为“欲”与“物”两者能“相持而长”。所以,钟泰的说法并无补益。他把“长”读成“增长”的“长”则是正确的,有助于我们合理地解读荀子物欲两句。作为“增长”的长,与“消”相对。荀子物欲两句的上下文是:

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如果我们把上下文中的“养”与“长”联系起来看,“长”应为“增长”的“长”。约同时代的孟子云:“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荀子在《王制》《富国》《王霸》诸篇里多次把“养”与“长”连用(详见下面“王制”引文例子),也说明他讲的“养”与“增长”的“长”有联系。荀子物欲两句的上文讲“养欲”,下文讲到的“长”应该是“增长”的“长”,而非“长久”的“长”。

与此相符,梁启雄在《荀子简释》中说:

“持”,借为“待”。《说文》:待,竢也。“两者相持而长”,乃谓“欲”与“物”相俟而增。

董治安与郑杰文的《荀子汇校汇注》则对梁氏的解读提出异议:

梁氏《简释》谓“持”乃“待”字之假。“两者相持而长”,乃谓“欲”与“物”相俟而增,甚谬。

董郑二氏此看法也不难理解。如果按照通常的解读,把物欲两句读为同一个意思,皆曰欲不可以超过物,那么,说欲与物相俟而增,似乎真的说不通。然而,梁启雄的解释在司马迁那里可以找到佐证。《史记·礼书》转述《荀子·礼论》曰:“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如此看来,梁氏说“持”乃“待”字之假,并非没有根据。

“相待”有互相凭借的意思。如此解读“两者相持而长”一句,当代学界大多接受梁氏之说。比如张觉的《荀子译注》,“使物资和欲望两者在互相制约中增长”;李波的《荀子注评》,“二者互相制约而增长”;熊公哲的《荀子今注今译》,“两者相须而增长”。把“长”读作“增长”的“长”,与荀子讲的“养欲”的思想一致。但是,无论是两者“相持”还是“相待”而长,都要求两个方面的互相作用。一方面欲待于物,另一方面物待于欲。接受这种解读,在逻辑上要求我们不能按照之前通常的解读,把荀子物欲两句解读成只是一个意思,即仅仅读成欲不可超出物,而是要解读为两者可以互相超出,同时两者的关系受礼的节制。我们会在后面具体讨论这是如何可能的。

通常解读的第三个困难,在于它违背荀子关于发展生产、扩大财源的整体哲学思想。荀子哲学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在于它主张要“制天命而用之”,而绝不仅仅是坐守着大自然奉献的财物,通过省用节流达到细水长流的目的。《天论》曰: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侍(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

为了实现“有物之所以成”的目的,荀子对人类可以掌握自然、发展自然、扩大财源持积极而乐观的态度。《富国》曰:

若是则万物得其宜,事变得应,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天下何患乎不足也?

在荀子的时代,能够喊出“何患乎不足”如此响亮的口号,需要有何等的气魄与前瞻能力!按照这个道理,《王制》强调按照礼义,促进“养长”的具体措施,曰:

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故养长时,则六畜育……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遵循此“养长”之道,则世上万物丰盛。施之以礼,则社会在分配财物方面可以实现和谐有序。《富国》曰:

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节用以礼,裕民以政。彼裕民,故多余。裕民则民富,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礼节用之,余若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夫君子奚患乎无余?故知节用裕民,则必有仁圣贤良之名,而且有富厚丘山之积矣。

《富国》篇有一段为荀子的发展哲学做了很好的总结:

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

在这个方面,荀子省用与开源并举,这跟墨家单方面的节用哲学形成很大的反差。荀子曰:

故儒术诚行,则天下大而富,使而功,撞钟击鼓而和。《诗》曰:“钟鼓喤喤,管磬瑲瑲,降福穰穰,降福简简,威仪反反。既醉既饱,福禄来反。”此之谓也。故墨术诚行,则天下尚俭而弥贫,非斗而日争,劳苦顿萃,而愈无功,愀然忧戚非乐,而日不和。

在荀子看来,墨家的尚俭节用是一种没有前途的哲学。儒家则节流、开源并重。如果实行儒家的办法,根本不用担心财物不足,反而是消费不了生产出来的“暴暴如丘山”的大量财物。由于这个原因,荀子所关心的不是如何把欲望限制在世上已经存在的财物范围之内,而是要在礼义的作用下“养欲”,即“养人之欲”,使其与物相持而增长。《礼论》曰:

故礼者养也。刍豢稻梁,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

“养”不仅仅是满足的意思,也有积极调教、培植的意思。通过礼的培养,使人们知道什么是可欲的,什么是不可欲的,从而产生并维持对社会发展有益的欲,有利于实现儒家的富裕社会的理想。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通常对荀子物欲两句的解读,强调欲不可超出世上之物的局限,不符合荀子积极发展生产、扩大财源的思想。荀子所言“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汸如河海,暴暴如丘山”,明显不是在陈述现实中存在着的物资,而只是他对美好社会的憧憬。这无疑是一种欲望,此欲望明显超出了现实。对荀子而言,只要有礼的指引,欲望就可以超出现有财物的范围。也只有如此,才能充分发展生产,创造财物,以到达“不时焚烧,无所臧之”的高度发达的程度。应该说,在这方面荀子比孟子更有雄心大志。《孟子·梁惠王上》勾勒出来的前景是:“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在孟子的时代,能实现平民不饥不寒,已经实属不易。荀子描绘的前景远远超出温饱的水平。荀子这里所描述的极大丰富的“物”无疑尚未存在,他所有的只是一种欲,一种毫无疑问的“不穷乎物”的欲!

我们把荀子物欲两句放到他关于物与欲“两者相持而长”的整句中解读,再进一步放到他的整个哲学中理解,符合解读文献的统一连贯性原则(Principle of Coherence)。

四、新解与总结

在以上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再回头看看荀子《礼论》开篇一段:

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

首先,荀子对“欲”和“求”做了区分。荀子在这里说得很严谨。他说“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争,争则乱,乱则穷,而没有直接说“欲”而无度量分界则争,争则乱,乱则穷。这跟荀子在《富国》里说的有所不同:“欲恶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矣。”但是严格说来,“求”的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欲而无求则亦无争。欲只是内心的意念,而“求”则是表现出来的行为。荀子认识到人自然有欲这样的事实,看到人不受约束时就会循欲而“求”,所以“求”必须有节制,从而得出人类社会需要礼的结论。

荀子明确主张,人的欲的多寡并不能决定是否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正名》曰:

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

按照韦政通先生的解读,主张去欲的是道家,主张寡欲的是墨家。荀子对两者皆持批评态度。荀子认为,人之有欲无欲,欲之多寡,跟社会的治乱是不同范畴的事情。社会之治不取决于人是否有欲以及欲之多寡,而是取决于社会是否能正确而有效地引导欲望(“道欲”),即是否能够以礼导欲。荀子说,这是因为:

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所受乎心也。

这里的“可得”与《正名》接下来讲的“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中之“可得”一致,与《礼论》中“欲而不得”相对应,指的是可得之物。这句话是说,人之所欲并不受现实中可得之物的限制。当人们在“求”所欲之物的时候,则应该服从可得之物的限制。承认人的欲望并不需要等到能得到所欲之物才产生,也就是承认欲会大于现有的物。荀子主张,人们如何“求”其所欲,则由心来定夺。当然,心是可以由礼义节制的。所以,“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

荀子主张礼的作用是“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人生来可以有很多可“欲”的东西。礼告诉我们什么是该求的,什么是不该求的。实施礼义甚至可以培养和调节人的欲望,以除掉去求不该求之行为的根源,即“使目非是无欲见也,使耳非是无欲闻也,使口非是无欲言也,使心非是无欲虑也”。但是荀子并没有说只能“欲”世上已经有的东西。按照荀子的这种想法,假如世上的苹果只够一人一个,这并不意味着你只能“欲”一个苹果,亦即“欲不待可得”。你可以“欲”更多更好的苹果,但是,你如何去“求”,即如何去满足这个欲,则需要礼义的节制。你去抢本来属于别人的苹果,当然不行。但是,如果你通过发展生产提高产量和质量以达到欲的目的,则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要大大提倡的。这也是《富国》篇的宗旨。

其次,理解了荀子关于大力发展生产的基本思想,我们就可以按照字面来解读“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句。荀子这两句是说,我们的欲不必受世上现有财物的限制。不仅如此,为了扩大生产,为了社会的发展,我们的欲望必须不能受现有之物的限制。同时,我们又绝不能让欲望消耗掉存在的资源。欲与物必须“两者相持而长(zhǎng)”。一方面,按照礼义用已有之物来“养欲”,使人们知道什么样的东西是值得“欲”的,使欲向有益的方向发展和增长。这种理解并不意味着荀子主张铺张浪费、滥用自然资源。荀子主张以礼节欲、以礼节用,并非所有的欲都值得提倡。当时荀子还并不能预料到人类欲望的增长有一天会危及大自然,危及人类本身的存在,所以,他并不能明确地提出这方面的预警。但是他有关“节用以礼”的原则无疑很有当代意义。另一方面,欲则为扩展财物提供了动力和可能性。在荀子那里,“物”主要指自然产物,主要是农业产物,而非工商业产品。那个时代的思想家所关心的主要是粮食是否够吃、棉麻是否够用。其实,人之所欲不仅仅限于自然的产物。在现代社会,正是人们对尚未存在之物的欲望推动了社会的物质生产,以至于我们今天有飞机、电脑、手机,等等。在物质方面,现代社会的每一步发展都是由于欲超过了现有之物而引起的,欲望对于物质的超前性是社会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荀子的哲学反映了这个基本的真理。我们当今可以把他的有关思想放到现代物质发展的情境中考量,可以使荀子古代的思想进一步发挥其现实作用。

总而言之,根据以上各方面的理由,荀子所言“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是说先王制作礼的目的是让人的欲望不受现有物资的限制,同时欲望的满足不应耗尽物资供应,物欲两者互相扶持,双双增长。在《礼论》开篇的整个段落中,荀子按照自己的理解陈述先王制作礼义的缘由,解释礼义的目的。在荀子看来,先王制作礼义的这种作用绝不仅仅是历史的,它也有永恒的现实的指导意义。按照荀子的主张,通过礼的有效节制,欲望的增长可以促进物资的生产,物资的供应可以满足符合礼的欲望。这就是物欲的合理关系。

本论文初稿曾演讲于2019年5月西北师范大学“哲学和宗教经典翻译与诠释”国际研讨会上,并通过2020年12月复旦大学卿云讲座宣讲,也在南洋理工大学2021春季学期的HY7005研究生研读课上做过分享。在此感谢与会学者、听众朋友和参加HY7005课的各位研究生的提问、评论和讨论,也感谢李记芬博士对初稿的评论和建议。

注释

①本文所引用文本及观点,除注释注明的以外,还参考了王天海:《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湾商务印书馆,1992年。②社会政治、文化等其他方面的发展也是如此。人们想改变现状的愿望是社会发展的必要原因之一。这种愿望属于欲的范畴,即“欲”现状所缺乏的事物。此文仅论及经济方面的发展。③北大荀子注释组:《荀子新注》,中华书局,1979年,第308页。④张觉:《荀子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第394页。⑤高长山:《荀子译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60、361页。⑥李波:《荀子注评》,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281页。⑦中文学界的解读还有一些语焉不详。例如,耿芸标校的《荀子》遵循杨倞《荀子注》说:“故欲不尽于物,物不竭于欲。”参见耿芸标校:《荀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28页。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译》说,“使欲必不至穷于物之不贍,物必不至屈于欲之无厌”。参见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369页。王忠林的《新译荀子读本》则没有明确说明这两句的意思。参见王忠林:《新译荀子读本》,台湾三民书局,1989年。⑧Burton, Watson.HsünTzu:BasicWritings.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3, p.89.⑨John. Knoblock.Xunzi:ATranslationandStudyoftheCompleteWorks.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55.⑩Eric. Hutton.Xunzi:TheCompleteText.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14, p.201.英文翻译唯一与以上三个不同的是Homer Dubs由Arthur Probsthain出版社于1928年出版的TheWorksofHsuntze。译文为:“in order that desire should never be extinguished by things, nor should things be used up by desire; that these two should support each other and should continue to exist.” 参见Homer Dubs.TheWorksofHsuntze. Arthur Probsthain Press, 1928, p.213.该译文的前两句比较接近荀子原意。前句说欲不被物所穷尽,可以理解为欲大于物所涵盖的范围;后句说物不被欲所耗光,可以理解为物持续地大于欲。可惜该书年代久远,被后来的三个译本所取代。虽然由台北的Cheng-Wen Publisher于1973重印,但还是流传不广。另外,结尾的“should continue to exist”明显是把“相持而长”的“长”读作“长久”,不妥。我们下面会讨论。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第346页。P.J. Ivanhoe. A Happy Symmetry: Xunzi’s Ethical Thought.JournaloftheAmericanAcademyofReligion, 1991, Vol.59, No.2, pp.309-322. 其修订版为:P.J. Ivanhoe. A Happy Symmetry: Xunzi’s Ecological Ethic, T. C. Kline III, Justin Tiwald. eds.Ritual&ReligionintheXunzi, SUNY Press, 2014, pp.43-60.在2014年发表的修改版中,艾氏引用Hutton的译文,还是把荀子两句解读为一个意思。参见注释15。《孟子·告子上》。梁启雄:《荀子简释》,中华书局,1983年,第253页。董治安、郑杰文:《荀子汇校汇注》,齐鲁书社,1997年,第616页。熊公哲:《荀子今注今译》,台湾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369页。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湾商务印书馆 ,1997年,第82页。《荀子·正名》。《荀子·劝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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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之所欲 慎施于人
悫:在礼义中涵养性情的君子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