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夏孝瑾 王 方
《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要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做强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等海洋经济优势产业链。天津市海洋经济具有良好基础,驻津海洋科研院所更是优势所在,发挥海洋驻津院所龙头作用,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引领天津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是重要的战略选择。
2018年,天津海洋经济总量达到5028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26.7%,是天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天津市海洋经济总量约占全国海洋经济总量的6.02%,位居全国第7。天津是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之一,滨海新区是首批“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天津临港是全国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12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之一。
聚集了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12家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其中整建制机构10家,分支机构2家,涉及海洋高端装备、海洋信息、海水淡化、海洋工程设计、海洋环境安全、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众多海洋前沿科技领域。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多项技术水平全国领先,天津市海水淡化能力居全国首位,多项海水淡化技术实现自主可控;谱系化水下滑翔器促进了我国海洋水下观测和数据获取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天津是我国军民两用海洋技术装备研发、检测评价与标准管理的发源地,军民品导航和操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海洋科技产业化,天津市海洋油气生产井数量位居全国首位,在海洋油气领域的总承包、核心装备制造和服务领域位居全国前列。中海油在天津港保税区建设的天津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基地是国内首个海洋油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了一批海洋领域重大设施,临港海水淡化示范基地全国领先,10万吨级的海水淡化实验厂已取得国家发改委的重大专项立项;天津“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正构建天津市“智慧海洋”框架,推动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军民兼用的海洋传感器等设备在我国军事海洋环境保障体系、业务化观测网建设以及海洋调查中得到广泛应用。
驻津院所带动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力不够强,在海水淡化关键设备、海洋可再生资源利用、海上风电等核心技术上还有待进一步突破,海洋高端技术装备试验平台还较少;以驻津院所为引领的海洋科技产业上下游聚集度还不高,驻津院所与天津本地机构合作不够紧密,成果、人才以及海洋国家质量基础设施(ONQI)不能有效地支撑天津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天津市还没有海洋科技产业优势力量的聚集区,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分散在各区;海洋科研经费不足,支持海洋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体系还不完善。
全面整合京津冀海洋优势资源,大力推进津唐秦海洋科技创新带建设,打造国家级的综合性海洋研发技术平台和孵化平台,带动环渤海海洋产业成为具有显著竞争优势的蓝色经济区。加强天津市与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央企等驻津院所上级单位的对接合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设“天津海洋特区”,承担一批重点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改革任务。
强化与自然资源部等对接,整合海洋领域驻津院所资源,建设与国际接轨、世界一流水平的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打造海洋科研“航空母舰”。建设京津冀海洋科技协同中心,编制京津冀海洋科技资源分布地图,重点吸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等海洋部门和相关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园区设立研发机构、建立海洋学院或科技研发基地。推动海水淡化所打造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等。加大海洋科技创新核心技术攻关,开展海洋油气开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勘查、海港装卸等装备技术研发。支持临港海水淡化示范基地发展,将其打造成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托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建设天津智慧海洋大数据中心,加强海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涉海数据资源库,建设海洋超算和大数据平台,发展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渔业、远洋运输、智慧港口、智慧滨海旅游等领域大数据产品,为天津市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经济、资源保护与开发、海洋公共服务提供支撑。依托亚太区域海洋仪器检测评价中心、国家海洋仪器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建立世界领先的海洋高端装备质量标准与计量检测平台。
将海洋产业培育成天津未来的支柱产业,依托天津塘沽海洋高新区、南开区、保税区等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发挥海洋领域的驻津院所龙头引领作用,加强央企、上下游企业、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产学研用机构入驻,打造天津市海洋科技产业聚集的品牌性、战略性园区。建立天津海洋科技孵化创业中心,重点针对京津冀乃至环渤海地区的海洋科技创新开展创业孵化。发挥海水淡化所的作用,加快临港海水淡化示范基地建设,以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应用为切入点,构建集材料、设备、药剂生产、污水处理、废水资源化利用等于一体的海水资源利用创新型产业集群(天津水谷);推动天津市海洋仪器设备企业集聚发展,建设海洋仪器产业创新集群;推动海洋产业数字化转型,围绕海洋油气、海水淡化、海上风电、重型船舶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打造海洋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基地。
1.建设海洋服务贸易示范区
依托驻津院所,大力发展海洋检验检测服务业、海洋信息服务业、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科学考察服务业等海洋科技服务业。利用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海洋服务贸易示范区,推动天津海洋工程设计、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油气开发等工程设计服务业走向国际市场。
2.建设京津冀海洋经济交易所
以驻津院所为主要依托力量,联合京津冀地区海洋领域科研院所、央企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采取共同出资、市场化运作方式,整合京津冀地区的现有海洋经济交易平台,建设京津冀海洋经济交易所,为海洋经济交易各方提供交易服务、金融服务、信用服务。
1.推动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形成涵盖全创新链的创新生态系统
构建集科研、教育、产业、资本、会展为一体的“海洋创新生态系统”,协同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孵化。推动驻津院所成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研究院等引领型新型研发机构。
2.设立天津市海洋产业发展基金
加强与自然资源部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对接合作,设立天津市海洋产业发展基金,为天津市海洋科技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天津市海洋基础设施建设,使海洋科研成为天津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
3.打造海洋经济全国会展品牌
支持海洋领域驻津院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聚集全国海洋人才、学术成果、产业资源,打造谋划海洋经济领域的学术交流和会展、展览活动,为海洋科技领域企业合作提供常态化信息交流平台,提升天津市海洋科技产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