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的协同治理思考

2021-11-19 07:46
科技视界 2021年31期
关键词:校院双高协同

陈 洁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常州,213164)

0 引言

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深化教育改革,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有序引导社会参与学校治理。科学的内部治理,对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职业院校管理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同时也对推进高职教育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1 校院两级与协同治理

1.1 校院两级

校院两级管理改革解决了高校办学规模膨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校推进协同管理内部治理,学校统筹作用放权给院系,推进各主体间协同治理,营造良好环境,旨在校院协同发展。

1.2 协同治理

高质量发展作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较高阶段,以协同治理为指导理念,重构校院两级之间的关系。 “协同”强调为实现同一个目标通力协作,形成整体联动,攻坚克难,增强工作合力;“管理”强调自上而下;“治理”强调多元主体间协同合作,强调过程的民主性与科学性。

协同治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这就为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的治理指明了方向。高职校院两级管理转变为校院两级协同治理,是围绕各职能部门、学院等各纵横向主体为实现协同效应倍增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基础上而共同开展实现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所自发形成的相互协作、有序互动的关系及功能的总和,将大大提升管理效能,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2 高校校院两级协同治理中的现状

2.1 协同意识淡薄

校院两级管理后,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工作量增加,而学校对其岗位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行政人员缺乏足够的处理问题经验,导致在工作中或多或少遇到困难,缺乏执行能力,萌生不做不错的消极想法,大大影响其工作热情和主动性。

2.2 缺乏统筹沟通

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固有的本位主义思想,部门业务仍以职权划分为主,协同合作机制不健全,行政干预过多,对于一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推进办法较指令化,办事流程复杂,加大基层行政人员工作负担,校院双方缺乏充分沟通交流。

2.3 制度有待完善

就目前高职院校的校院两级现状来看,类似印章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办法等,不少学院不顾本学院实际具体情况,脱离实际一切照搬校级规章制度,存在较大问题,影响学院管理效能。

3 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的协同治理思考

3.1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协同治理指导

在上海交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改革中,变校院对立为院校协同。

正如上海交通大学姜斯宪书记的动车组模式描述中所提道的,在过去的办学模式中,指挥棒在学校手里,学院围着学校转,学校是火车头,学校带着学院跑,学院为实体改革的本质是发展动力动能的转型,要逐步实现学校发展的动车组驱动模式,在同一轨道上,每个学院都应当也可以主动发力。

上海交通大学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意味着学校与学院的关系不再是行政隶属关系。学院不仅是学校战略和主要职能的承担者和组织者,面对学校整体的战略目标,学院与学校高度认同一致并组成战略同盟,共同开展建设任务。

3.2 推进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的协同治理

传统的学校带着学院运行,学院被动牵引,上述的动车组模式改变了传统运行模式,学院作为每节车厢同时发力,整个动车的速度和效率得到质的飞跃。

校院两级管理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已基本建立,项目驱动是协同治理的重要策略,但还需进一步完善。以“协同治理”为指导理念,学校与学院作为紧密型战略同盟,学院以相对独立的方式进行管理,同时又融入整个学校的管理之中。学校建立完善、可持续化的制度和措施,激发校院两级活力,为学校和学院架起沟通的桥梁,实现协同互促。

4 推进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协同治理的对策

4.1 充分调动和发挥主体的协同参与

协同治理需处理多方主体的利益问题,往往较复杂,矛盾点、痛点难点问题比较突出。学校应主动承担战略目标的顶层设计和规划,积极谋划学校发展。各职能部门应加强与各学院的互动联系,增进与学院的沟通效率,在做好相关制度解读基础上,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与需求,掌握尽可能多的声音和诉求。通过制度解读会、座谈会、调研活动或者其他形式,召集学院各主体一起,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优化改进业务流程,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增加学院基层的融入感和主人翁感,缓解基层矛盾和对于制度和政策的一些抵触情绪,发挥各方协同治理的智慧和积极性,形成校院同治的局面,全面保障和促进学校管理运行。

4.2 加强学院行政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协同治理对各主体的素养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学校应加强对学院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和服务意识,确保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具备大局观和全局观,激发各行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进校院协同互促。

4.3 充分发挥学校引领作用

学校担负着教育发展的主要责任,学校应强化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引领地位,提升主体间的协同创新能力。学校应构建协同治理的体系机制,从人、物、财等方面统筹规划配套,合理分配到学院,切实掌握学院实施情况,提高行政指导的有效性,加强对学院的统筹和调研。在学院面临困难,学校要进行适当干预,结合学院运行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和培育。

4.4 运用制度保障协同治理

对管理工作而言,管理提升,制度先行。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对于校院双方治理提供有力保障。各学院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校级的制度和政策无法适用于所有学院,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校级制度为参考,在学院制度的制定中更加考虑学院工作重点难点,制定具有本学院特色和特点的合理的适用性制度。

建立规范、全面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在学校学院中具备可操作性。学校对学院实施的各项制度进行监管,各部门、各学院需要结合上层文件及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梳理、修订、优化内部各项制度。学校要加快制度的配套建设,强化制度政策助力协同治理作用。

4.5 信息化助力协同治理

利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校院两级协同治理,整合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间的资源优化和推进行政服务流程,行政审批及办事流程信息化,改善传统两级管理出现的问题,增进校院沟通效率,加快行政服务效能提升,实现内部治理的协同、高效,从而推动制度的执行力。

5 结语

校院两级协同治理的研究是应对教育发展趋势、提升内涵建设、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协同治理,特别是职业教育的校院两级协同治理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下一步将结合学科发展、资源分配等具体问题深入研究双高建设背景下校院两级的协同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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