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梅 冯 璐/吉林大学信访工作办公室
目前高校的信访工作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化的加强,涉及到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信访问题的解决难度逐渐增加。这就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认清高校信访工作现状,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充分了解面临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对症下药,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地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让信访工作的成果真正普惠于民,为人民服务。
随着国家经济、政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渐被唤醒,信访人员更倾向于运用网络或者某些途径查到的知言片语来对照、衡量自身的问题,造成信访人员感到自身权益没有得到维护与保障,进而造成信访人员重复访、群体访,甚至闹访的局面。他们大多认为通过上访程度升级可以引发管理机构重视,逼迫行政管理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协调、司法部门采取进一步的干预,但由于信访人的出发点仅仅基于个人自身利益,而非法律法规的合理解析,并不能实现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由此,信访人员与司法系统和行政管理部门形成了三个矛盾主体,对信访问题的顺利解决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在信访工作中,以团体、集体的形式上访的信访人员不断增多,如同单位的同事、社会关系较为密切的亲友、涉及共同利益的短期利益共同群体等等。出于壮大声势、给信访单位施加压力等目的,加之来访人员层次不一,自身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在沟通过程中来访人员越多就越是增加了信访工作人员的沟通难度,结果适得其反,反而延长了处理案例的时间。
信访过程中会有偶发事件干扰案件的解决,这种偶发事件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特殊时期或较为敏感的时间节点。这时的信访人员更倾向于抓住这样的“关键时期”进行高频率或较大规模的信访活动,甚至是出现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另一类是信访人员自身采取极端行为,如威逼、恐吓等,但这种行为并不能加速信访案件的合理解决,反而增加社会成本,于来访人员和信访工作单位都非解决问题的良方。
信访制度从“群众路线”的理念出发,作为收集民意、鞭策基层的工具,原初制度设计上具有四项功能,包括强化政权合法性、对官僚体制的监控、化解社会矛盾及实现社会动员。而在实际运作下,中国现行信访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所具有的安全阀功能,主要有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两个类别,其中权利救济成为主流,民意传达反成为末枝。据于建嵘、姜明安等人调研显示,信访制度的负面效应,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信访体制不顺,管理机构庞杂,缺乏整体系统性;(2)信访功能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3)信访立案不规范,维权机制不完善。
以上可以看出,信访工作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是信访工作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信访工作形式是影响信访渠道畅通的主要因素之一,信访工作要尝试开拓多种形式,广泛开通信访渠道,确保信访渠道始终保持畅通,这是做好信访工作的有效保障。高校信访工作形式相对简单,是导致高校信访工作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高校信访工作大多是线下服务,一方面,人民来信。虽说如今网络信息高度发展,但是写信上访的形式还是大有人在。写信来访的时效性不强,信访人员的工作效率不明显。另一方面,人民来访。来访人员到信访工作办公室进行上访,经常一起信访事件一接待即是半个工作日,导致后续来访人员需要等待。信访工作人员有限,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了信访工作效率。因此,高校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办公,如开通高校信访微信公众号,安排专门负责人员更新检查日志,及时查看、收集这种回复与留言,着力提高线上服务水平等。
在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具有时代性的价值和意义。高校信访工作方法主要是信访接待室、领导接待日、来访专线电话等,这些方法应用于处理和解决信访问题,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高校信访工作需要“提升超前预测能力,重点在于重心下移、畅通渠道、完善制度,通过不同视角、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措施,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和学校发展的新动向”。
作为社会稳定的“降压剂”,信访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信访部门作为高校内职工、学生等矛盾疏导的关键渠道,是高校管理建设不得不重视的一环。近年来,信访法制化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受到高校信访工作者的关注。高校信访部门加强研读《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的意见》,为加强校内人员依法信访的观念,引导校内人员利用正常途径反映诉求、依法维权,应该健全高校信访工作机制,加紧推进信访规范化、法治化、有序化,明确高校信访法制化的建设路径。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让群众信访权利得到依法保护,收到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如信访人有违反相关的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在信访工作中,高校通过组织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并学习《治安处罚法》《刑法》中与违法信访的行为相关的条款及司法解释,提升信访干部的证据意识和信访工作操作规范意识,对违反《条例》者,用公文形式对信访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和教育,仍无效者及时转送公安机关处理。在法律框架内保证信访工作最大了如指限度的法制化。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办公信息化”在工作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信息化”不仅服务于“高效”办公,更是“信访法制化”的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例如依托网络实现信息平台、流动程序和资源的整合,高效地整合信访信息,不仅能争取第一时间回应群众的诉求,更能全方位完善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凭证。在信访工作的公众参与上,我们要加快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工作的便捷化与协作化,使信访程序更加简洁明了,有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发挥信访的正向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在人才的选择上,要注重培养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积极完善干部队伍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信访制度体现政治参与、民意表达、权力监督,是化解社会纠纷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国家回应社会需求、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种方式,为此更要强调干部的综合素质,必须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访工作队伍。
充分利用高校法律顾问或相关法律部门的法治咨询作用,和信访部门合力,形成桥梁纽带作用,实施“法制+信访”改革,将法制与信访的职能整合起来,借助高校法学学科优势,着力运用法制手段来破解信访难题。可组建一个由信访部门、职能部门、法律顾问等组成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小组,采取共同接访、现场协调、法律咨询同步实施,加速对上访问题的办结时效。
按照“安全、实用、便民、融合、互通”原则,致力于“互联网+数字信访”信息化建设,创新探索数字信访服务平台,主要针对群众可能上访的事项进行网上咨询、答复和劝导,着力减少信件上访、当事人走访。完善“访信电网”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箱作用,建立健全学校领导、职能部门领导、院系领导与师生员工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工会等作用,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切实维护信访对象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解决师生员工问题,杜绝和预防信访事项的发生。”高校信访部门可以建立“信访管理”数据平台,对外——上访人可利用电脑网页与手机客户端同步登陆反映诉求、提交申请、获知办理进度,实现足不出户便可反映诉求的功能,也更适用于现实要求;对内——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运用数据平台进行信访问题的协调、管理和统计。通过拓宽信息平台的服务,既提高了办事效率、直接降低了服务成本,又实现了信访案件的网络办理和法制的网络宣传,又极大的推进了信访工作信息化管理的进程。
通过以上信访法制化途径,高校信访部门可以更好地为来访群众服务,节省人力、物力资源,信访工作者和来访群众也可以减少矛盾,使高校信访工作更加有效。
综上所述,高校的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对于信访工作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切实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高校信访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将会更进一步,在为民分忧解难的路上越走越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