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民 胡玥 刘春洲
摘要:回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汲取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中的智慧成果以及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優秀成果,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理论架构。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危机治理中,致力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是一脉相承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危机处理中的人权保障实现了伟大历史性跨越。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危机治理;人权
中图分类号:D621.5;D26
DOI:10.13784/j.cnki.22-1299/d.2021.05.002
一、引言
一个政党的执政能力与其危机处理能力呈正相关关系。中国共产党自1921年成立以来,就面对着国内外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领域的危机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管是常态化国家治理还是危机事件处理,中国共产党均居于主导地位,创造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国家治理的政党中心主义范式。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也在一次次的危机治理中经受住检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不断转化为危机治理能力。[1]
“以民为本”的政治思想是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传统。战国时期的孟子就提出“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西汉开国则以“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成就文景之治,其后的“贞观之治”“康乾盛世”无不践行“民水君舟,载之覆之”的政治理念。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既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集中表达,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创新发展。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创造了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奇迹,创造了中国人民实现和发展人权的根本历史条件,这就是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经历了两次“国共合作”破裂以及蒋介石反动集团五次围剿、严酷的抗日战争等多次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但百折不挠、浴血奋战,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历史成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克服各种困难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任务,面对世界发展的潮流,党又作出了改革开放的关键抉择,领导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路,期间党领导全国人民战胜了“三年自然灾害”“唐山地震”“SARS病毒”“汶川地震”等各种危机挑战。在上述挑战中我们发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在危机处理中始终坚持和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将人民作为危机处理的价值主体、行为主体和评价主体。[2]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并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回顾党的百年奋斗,中国共产党不仅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而且始终胸怀天下,坚定维护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二、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危机治理中的彰显
中国共产党在危机治理中也是以风险社会的主体——“人”为起点,立足保障公民享有的合法权益,即“安全”“自由”等基本人权。回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充分汲取中国优秀政治文化中的智慧成果以及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不断探索、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理论架构。在“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将自己的党性鲜明地表达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新时代鲜明提出“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核心价值理念,可以说“人民”这个核心要义始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治理的力量源泉,其成功应对各种危机挑战的治理成就也印证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始终坚持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时代表达,是立足于长期执政的深刻价值体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成为国家主人,中国共产党躬身实践“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本身”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权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也成为衡量党的事业发展的根本依据和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大危机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重大疫情面前,我们一开始就鲜明提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不惜一切代价。”[3]秉持着这样的理念,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中国国家制度的优势,领导人民成功应对一波又一波的疫情冲击挑战。秉持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在执政实践中始终贯穿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党章。“十三五”期间,中国共产党将切实保障人权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主要目标,切实推进了以人权保障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党和国家又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更高质量的人权发展目标,明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要求。
三、中国共产党不同历史时期危机治理中人权保障的出场逻辑及内涵
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危机治理中,致力于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保障是一脉相承的。通过对诸如土地革命战争、唐山大地震、SARS疫情、新冠疫情等中国共产党危机治理的经典个案进行历史线索梳理,可以更好考察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危机治理中人权保障的不同出场逻辑以及鲜明时代内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1-1949年):危机治理中人权保障的基础地位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权观是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此时的人权观带有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以及反压迫、反剥削的时代特征。1922年,中共中央发表了《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在第一次公开的政治声明中就明确提出了改革司法制度等保障人权的内容。1923年京汉铁路罢工中,党明确提出了“要自由与人权”的口号。1935年,中国共产党发表《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更是发出了“为人权自由而战”的全面号召。[4]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后,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开创了以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革命道路,党创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实行土地革命政策帮助农民获得土地,通过立法保障工人的劳动权,进而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的人权——生存权,[4]在苏区政权建设中,中国共产党也特别重视诸如男女平等、民主选举等权利的实现和保障。长征之后,面对国民党反动集团的“围剿”和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的复杂严峻态势,中国共产党人意识到战略思维对于中国革命最终能够取得胜利的重要性,这也使得中国共产党真正开始独立自主地从战略全局上考虑应对重大危机的战略策略以及方式方法的选择。毛泽东在1936年发表的题为《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的讲演中强调要研究“全局的规律的东西”。[5]而在这种全局性战略思考当中,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以及身处战争环境当中的根据地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始终处于战略核心和基础地位。为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制定实施保障根据地人民群众基本人权的政策法规,例如,1941年颁布实施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晋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等等。由于处于革命战争的特殊危机环境,中国共产党提出并实施对人民群众基本人权的保障,虽然由于条件限制只能做到程度较低的基础性保障,但从总体上惠及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通过对中国社会的革命性改造提供了中国人民进一步实现自身权利的根本历史条件,这是中国社会人权保障的历史性跨越,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留下了宝贵财富。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8年):危机治理中人权保障实现的制度优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面临着频繁的气象、地质、农作物病虫害等自然灾害。此时的中国危机治理是在以党为核心和中轴的国家政权结构下开展的应急管理,在面对公共重大危机事件时,形成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危机治理理念,发挥着举国体制下统筹全局、高效协同以及快速组织动员、资源集中调动的制度优势。[6]1956年,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彻底完成了“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社会发展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的人权保障也获得了根本制度保障。特别是在应对诸如南方地区血吸虫病肆虐、河北邢台地震、唐山大地震等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的危机治理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为出发点,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在当时生产力有限的条件下能够实现快速和有效的危机治理,彰显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重大自然灾害等危机事件的治理应对,开创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危机治理中人权保障的有效途径,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彰显了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绩,在整个人权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改革开放时期(1978-2012年):危机处理中人权保障实现的法制化体系保障
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危机治理中的人权保障集中体现在生存和发展权上。[7]伴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此时的危机治理历经了从控制性放权向综合性协调、赋能性协调的发展转变。1991年,《中国的人权状况》对外发布。2004年,“人权”一词首次写进宪法,发表《2003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成功应对了2003年非典、2004年禽流感、2009年H1N1等公共卫生领域的突发事件,在危机治理实践中党和政府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提出“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染人群”的科学有效应对措施。[8]与此同时,在应对复杂的国际政治突发事件等危机时,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人权保障放在危机治理的核心地位。从社会治理的视角审视上述指导方针,不难发现,保障人的生命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和危机治理的首要价值选择,这在危机应对的具体举措中都能找到相应佐证。中国仅用7天7夜就建成了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传染病医院——小汤山医院,用以专门收治SARS病毒感染者,切实保障了易感人群的生命安全和未感人群的身体健康权。抗击非典疫情的胜利,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不仅仅是在人权事业探索中的重要进步,还是其危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转折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击非典疫情的危机治理经验,助推了中国公共卫生应急治理体系的发展完善,应急治理手段开始由行政命令向法制化方向转变,政府角色开始由资源的分配者向社会力量的动员者转换,这标志着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开始迈入法制化阶段。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危机治理的人权保障及治理体系现代化构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危机处理中的人权保障实现了伟大历史性跨越。新时代的危机治理体系建设从根本上坚持和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在应急管理体系及各项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推进了应急管理体制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呈现出赋能型和功能型相结合的集成化特点。在应对新冠疫情防控的危机治理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核心理念通过强大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切实践行。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党中央决定对武汉这个千万级别人口的城市实施“封城”,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对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国范围调集最优秀的医生、最先进的设备、最急需的资源,全力以赴投入疫病救治,救治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这也充分显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不论老、弱、病、残,必须无差别、不计代价抢救每一位患者的生命,保障其应享有的生命健康权。武汉最终成功化解疫情危机,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的保障人权的制度体系优势和能力。
安全与自由是风险社会治理中的两个基本价值旨向,而对二者的权衡则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核心议题。在常态社会下,安全顺理成章,自由便成为社会治理的中心工作。但在危机状态下,安全则是自由前提条件,只有人民的安全得到保障,自由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标志着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在20个有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民生福祉的议题涉及7个,旨在通过从教育、就业、女性权益维护、住房等方面的保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物资管理建设、整合应急平台系统、强化信息及舆情引导、做好社会组织参与减灾救灾的引导、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等工作,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中国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的制定工作也已启动,中国成为世界上屈指可数的连续制定人权行动计划的国家。
五、结论
中国共产党在危机治理中的人权保障实践,不仅创造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人权保障之路,更丰富和发展了世界人权保障的理论和实践,打造了中国样板。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促进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人权保障事业发展的根本经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国人民的人权事业必将得到更充分的发展,也必将深刻影响世界人权发展的格局。
参考文献
[1]唐皇凤,黄小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彰显政党能力[J]. 探索与争鸣, 2020,(4).
[2]宋志浩.疫情防控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优势[J].北京教育(德育),2020,(12).
[3]习近平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坚持人民至上不断造福人民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項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EB/OL].http://www.qstheory.cn/yaowen/2020-05/22/c_1126021411.htm,2020-05-22.
[4]丁兆增,关今华.中国共产党的人权思想与中国人权现状[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05.
[5]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75.
[6]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J].人权,2019,(6).
[7]石小娟,张雪.从中西人权观比较看中国人权的特殊性[J].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
[8]焦佩.国外批判视野下的新冠肺炎疫情与资本主义[J].马克思主义研究,2020,(10).
作者简介
李继民,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胡玥,吉林警察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博士,吉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员,研究方向:经济、公共管理;
刘春洲,吉林大学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责任编辑 张忠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