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丽萍(东南大学)
近年来,我国逐步转变了产业政策的重心,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学术界对于产业政策“是否有效”这一关键问题存在争议。一方面,林毅夫(2011)从新选择经济学角度出发,倡导政府应发挥“有形之手”的职能,利用有效产业政策的出台和“两轨六步法”的并举将产业的发展引入至“正轨”,进而削弱市场失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方面,张维迎(2016)以其新自由主义经济观点,批判产业政策是陈旧的计划经济,提议应充分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职能,认为选择性产业政策必定会失败。学者们的分歧聚焦于选择性产业政策,而忽略了功能性产业政策。同时,近些年政府对“质量”问题愈发重视,强调高质量发展,其中出口产品质量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将选择性产业政策、功能性产业政策、出口产品质量三者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的文献存在空白。
选择性产业政策的政策效果的研究,结论并不一致。一方面,部分学者研究认为选择性产业政策有其积极的一面。曹平和王桂军(2018)通过对2001-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分析,研究认为选择性产业政策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市场准入机制等途径,从而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一方面,部分学者研究发现选择性产业政策有其消极的一面。杨继东和罗路宝(2018)利用2007-2014年工业土地出让微观数据分析得出重点产业政策容易导致资源空间配置的扭曲,并且发生扭曲的重要原因是地区竞争。
功能性产业政策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以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积极弥补“市场失灵”为主要角色,市场与政府之间互补协同的政策(王江涛、李晓燕,2018)。一方面结构性产业政策有其自身的弊端,黄先海和陈勇(2003)研究认为功能性产业政策具有非贸易扭曲性质,产业政策以“前期支持”(主要指科技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育等)来激发企业创新。一方面功能性产业政策有其自身的优势,王国平(2017)研究建议我国应扩大功能性产业政策比例,对不同行业、产业部门进行横向鼓励,从而实现提升整体创新和竞争能力。
研究发现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因素众多,具体有:贸易便利化程度、危机冲击、中间品供给、收入差距、产能过剩、研发水平和物质资本存量、信贷约束、融资约束、劳动力集聚、政府补贴、FDI等。部分因素对出口产品质量表现为促进影响,部分表现为抑制影响,也有的表现为双重影响。
本文参考Khandelwal等(2013)和Fan等(2015)的质量度量模式。具体估算公式如下:
φp、φct分别代表商品和国家—时间水平的固定效应。上式由OLS估算,残值取。该残差是在扣除价格因素后,衡量同一商品类别的销售差异。
在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只基于产品质量和价格的前提下,这种差异只能来自产品质量。因此,可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指标。
根据回归结果表1的全样本数据的实证结果可以看出,前的该系数为正,在1%的水平上具有很高的显著性。这表明,考虑到其他因素不变,出口产品单价对销售信息是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的。因此有理由相信残差项是度量出口产品质量的有效指标。
表1 出口产品质量测算的实证检验结果
本文所使用2000-2007年间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以及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贸易数据库的合并数据库。并参考田巍等(2013)匹配合并思路,得到了大量的有效样本。
(1)选择性产业政策。本文在对“十五”计划和“十一五”计划认真研究与分析之后,将“振兴”“鼓励”等相关的行业视为受选择性产业政策扶持的行业。设定选择性产业政策虚拟变量SelPolicyit。
(2)功能性产业政策。本文拟采用国家资本金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替代功能性产业政策的政策效应,国家资本金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由于国家资本金具有“普惠性”,所以有理由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替代关系。设定功能性产业政策变量FuncPolicyit。
(3)出口产品质量。参考本文第三部分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测度,设定出口产品质量变量Qualityit。
(4)控制变量。本文控制了一系列影响出口产品质量的特征变量,其中包括:应付工资总额Wageit,考虑到不同变量水平值的差异,在实际估计过程中,工资总额Wageit取了自然对数;企业规模Sizeit,取自然对数表示;企业创新能力Innovit,用新产品产业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表示,并取自然对数。并且,本文还对年度固定效应(Year)进行了控制。
建立模型量化分析不同类型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以推断何种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带来更为积极的影响。基准回归方程设定如下:
其中,下标i、t分别表示行业和时间,Qualityit为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指标,SelPolicyit为选择性产业政策衡量指标,FuncPolicyit为功能性产业政策衡量指标;Cit表示控制变量,主要包括工资总额Wageit、企业员工人数Sizeit、企业创新能力Innovit。α1、α2、β1、β2、φ1、φ2是待估参数,εit是随机扰动项。
其中(1)式探究选择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效应,(2)式探究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效应。
1.总样本回归
表2 1-3列报告模拟了(1)的回归结果。第(1)列是选择性产业政策是否影响整个样本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选择性产业政策并未显著提高被扶持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本文接着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了分组回归,估计结果如第(2)、(3)列所示,结果表明选择性产业政策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都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但两组估计值中系数β1,国有企业的系数值明显小于民营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在于,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和政府控股,因此政府直接干预对其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政策导向对其发展方向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但长期的过度管理容易滋生腐败与产能过剩,由此选择性产业政策可能较利于民营企业发展。但总而言之,选择性产业政策确实显著地降低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
表2 产业政策与出口产品质量的回归结果
表2 4-6列报告模拟了(2)的回归结果。第(4)列是功能性产业政策是否影响整个样本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回归结果,结果表明功能性产业政策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本文接着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进行了分组回归,估计结果如第(5)、(6)列所示,结果表明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都具有明显的激励作用。但两组估计值中系数β2,国有企业的系数值明显大于民营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在于,由于政府长期的过度管理,国有企业已经形成腐败与产能过剩,因此对于功能性产业政策敏感度更高,因此导致出口产品质量升级高于民营企业。但总而言之,功能性产业政策确实显著提高了企业出口产品质量。
2.稳健性检验
分析回归结果,SelPolicy的系数β1明显低于FunPolicy的系数β2(-0.19<0.00),且 均 在1%的水平上高度显著,表明功能性产业政策效应显著优于选择性产业政策。进一步,探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功能性产业政策的敏感程度, SelPolicy的系数β1明显低于FunPolicy的系数β2(-1.74<0.00),且均在1%的水平上高度显著,表明针对国有企业,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激励作用要显著优于选择性产业政策。再探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选择性产业政策的敏感程度,SelPolicy的系数β1明显低于FunPolicy的系数β2(-0.12<0.00),表明针对民营企业,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激励作用要显著优于选择性产业政策。替换核心被解释变量后的估计结果仍然与基准结果较为接近,因此支持了本文结果的稳健性。
本文基于2000-2008年中国海关数据库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合并数据库,对我国出口产品质量进行了测度,同时分析了不同类型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研究发现,选择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具有负向影响,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升级具有正向影响,该结论通过了稳健性检验。
通过OLS回归表明,选择性产业政策无论是对于国有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还是对于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均为负向影响,功能性产业政策无论对于国有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还是民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均为正向影响。
从长远看,必须有效引导产业政策由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产业政策过渡。在新工业革命和新常态经济背景下,迫切需要把产业政策的重心转移到“为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提高竞争力创造良好的市场体系和市场环境”上来。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时期,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市场体系,增强企业竞争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公平竞争则是市场环境的关键。并且本文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分析下,得出功能性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效应要显著优于选择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效应。由此,有必要有效引导产业政策由选择性产业政策向功能性产业政策过渡。
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来看,有必要对产业政策的实施进行一定的调整。近年来强调国有企业改革的行为已经显现出国有企业发展的各种弊端,其弊端部分归咎于我国政府的过度管理。过度管理导致的腐败、产能过剩有必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因此适当将国有企业交由市场管理成为应对发展弊端的关键;同时,民营企业的发展需要更为适宜的发展环境,即需求功能性产业政策。并且本文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结合下,得出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功能性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效应要显著优于选择性产业政策对出口产品质量的影响效应。由此,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来看,有必要对产业政策的实施进行一定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