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下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困境与纾解

2021-11-03 09:09张望
党政干部学刊 2021年9期
关键词:政治参与优化路径互联网

张望

[摘  要]随着信息时代不断地发展,网络逐渐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之一。实现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对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具有多维度的现实意义,但是,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仍普遍存在困境。对此,分别从政府与公民两个主体层面出发,全面探索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困境的纾解路径,从而形成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态势。

[关键词]互联网;政治参与;有序;优化路径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21)09-0075-0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1]。21世纪以来,随着网络与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交互式沟通的网络工具广泛使用,网络平台日渐崛起。微博、论坛等网络平台在提供多样信息的同时,也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公民可通过网络将相关诉求与意见进行表达,获得群体共识,形成线上有效意见传达、沟通与互动,但与此同时,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对政府治理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提升互联网视域下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已迫在眉睫。

一、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价值向度

公民網络政治参与是指公民借助网络平台,通过参政议政、公民监督等形式参与到现实的政治活动中,行使自身政治权利的过程。现如今,信息技术不断更迭,信息传播方式愈加多样化,而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乱象也层出不穷。因此,整顿网络政治参与的乱象,构建清朗的网络社区环境、充分挖掘互联网视域下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潜力,对于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价值:有效回应网络政治参与乱象

网络因其开放性、多元化等特征,使得公民想法与看法更新较快、层出不穷。网络中除了弘扬主流意识形态的主体,也有唯利主义、博眼球以出位的失真媒体。多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易使错误消息成为主流群体共识,让公众产生不必要的焦虑、愤怒、恐慌等负面情绪。由于网络本身匿名化、自由化的特征,使得网络极易成为不法分子开展非法活动的主要阵地。一些西方国家不断加大网络信息传播力度,肆意宣传西方文化而诋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扩大有序化政治参与不仅是对网络政治参与混乱现状的有效回应和保持良好的网络秩序的有效措施,也是巩固社会主义道路认同感的重要途径。

(二)民主价值:有效拓宽协商民主途径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民主治理过程更多是采取间接政治参与的形式。因此,基层民意难以上达,公民的意见表达与利益需求难以有效满足。随着互联网迅速发展,政治参与方式渠道实现多样化拓展,公民可以直接通过网络平台表达个人意见。因此,形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不仅能够充分利用网络信息传递速度快、实时性和覆盖面广等特征,显著优化传统公民参与的时效性及空间限制等弊端,还能够通过网上投票、线上监督等方式,促使公民更有效、便利地充分表达自身的政治意愿,进行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更好地实现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充分推动政府民主化、现代化的建设,强化对政府组织行为的监督。增加政府政策透明度,让政府政策、政治活动更好地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充分反映民意,提高政府公信力,为政策广泛推行提供有效支撑。

(三)行政价值:有效提高政府办公效率

随着网络成为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我国的政务处理也逐渐迈上了数字化的道路。在此背景下,有序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一方面,能够更充分地发挥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办公、行政事务处理中的价值;另一方面,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目前,我国从地方到中央建立了各类政务公开系统,通过网络会议、网络信息传递等方式,有效地规避了传统纸质文件审阅、发布的局限性,会议形式的灵活性显著增强,政府的办公效率显著提高;网络公文批阅、网络事务办理等方式,拉近了政府组织与公民的关系,缩短了物理地域的距离;政府网站、网络邮箱、网络论坛等信息渠道,不仅能够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且致力于从最广大的基层群众中收集信息,从更合乎民意的决策角度处理公共事务与政治事件。

二、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是新时代背景下所产生的民主参与新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表现出两面性特征,网络政治参与中的网络犯罪、网络参与行为失范等乱象层出不穷,仍存在着许多现实困境。由此,基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序性的基本特征,结合有序化的标准与要求[2],对网络政治参与的现实困境进行综合剖析。

(一)法治困境

1.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立法不够完备。有法可依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前提,亦是保障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基础。有法方可守法,方可营造出良好的网络环境。而现如今,网络参与的法律保障存在显著缺口,条文约束范围笼统、未加细化,惩戒力度也较小,网络参与无序化行为的犯错成本低,难以对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起到有效的规范与引导作用。现有的网络政治参与立法难以满足对现实乱象进行充分制约的制度要求,这也直接使得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时的某些不法行为得以助长,长此以往,网络政治参与形势必将向无序化迈进。

2.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执法难度较大。互联网本身的去中心化、跨地区、匿名化的特征,为公民拓宽了意见表达渠道,也对机关部门的信息监管与追责工作提出了挑战。一是不良信息难审查。网络时代的信息广度与传播渠道多样化程度已不可与纸质传媒时代同日而语。在网络政治参与中,仍有许多别有用心的信息发布者,假称自身为权威人士,向大众传播不良信息,违背核心价值观,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更有甚者,借助网络论坛平台,发布恐怖或反动言论,集群结社。二是失真信息难辨明。现如今,信息数量爆炸式上升,主流媒体已不是唯一的信息传播渠道。部分媒体平台哗众取宠的心态、唯流量化的市场追求,都直接导致网络社区中充斥着各种失真新闻,信息良莠不齐。而信息的多向性传播也增大了政府的监管难度,证伪与追查成本远大于造谣成本,网络信息生态状况严峻。三是失范行为难追责。在各大网络平台中,尽管很多网络政治参与平台嵌有实名认证机制,但信息发布人员仍旧难以追踪。且追责范围往往只局限于产生重大影响的失范行为,无法从网络全域进行广泛制约。惩戒与追责未到位,网络社会风气便难以有效纠正,极易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损害。

(二)管理困境

1.网络社群缺乏科学管理。《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3]空前的网民规模,直接造成网络政治参与的公民数量井喷式上涨。在此背景下,公民易因相同的思想追求与利益偏好形成网络社群,借由社群组织来实现表达利益诉求与政治参与的目的。组织化的行为、集体式的利益主张更易对政府内部机构产生压迫力,也更易形成规模化的舆论来趋近利益目标,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逐步趋于有序化。但也并非所有的网络社群组织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散养式”“非结构化”的自发性社群组织仍存有许多弊病。一是离散化的网络组织成员分布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与约束,组织内部流动性较强,难以形成组织合力。二是并非所有社群组织的组建出发点与利益需求皆以社会公共价值为行为准绳。在未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与制约的前提下,为实现组织目标与个人利益,社群组织的负外部性往往难以控制,极易“因私损公”,难以实现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帕累托最优。

2.聚合民意难以全程监督,监督效益大打折扣。网络时代的新闻呈现出反应快、针对性强的特性,一个政治热点出现,公民的群体性意见会在短时间内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促使政府进行积极回应。网络信息的即时性与更迭速度使公民甄别信息意识减弱,集聚性的民意在新闻议题中难以发挥长效作用,对其映射出的社会问题鲜有进行全程监督。长此以往,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的实际监督效果将会逐渐式微,不利于形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态势与环境。

(三)机制困境

1.网络平台互动机制起效甚微。现今,我国政府已逐步拓宽了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渠道,但政府的回应度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有序的公民政治参与,应包括行为输入与结果产出,而政府的回应度缺乏,致使政民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互动机制。一般性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皆源于公民自身的利益表达,无论是利益冲突还是利益失衡,都体现着公民迫切的心理诉求。而现有回应机制低效,政务平台的处理速度都难以支撑公民的殷切期望,加深了公民对于政府机关“懒政”的刻板印象,加重了社会公众对于各级政府与各单位机构的不信任感,扑灭了公众的网络政治参与激情,更容易滋生公众不法或过激行为,与政府的服务型宗旨相违背。

2.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不高。新时代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基本前提之一是公民知情权的实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除了依靠民主监督与媒体监督之外,更主要仍是政府的信息公开,而现有的网络政治参与中,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低,信息更新缓慢,信息精度欠缺,透明化建設的意识不足。政府信息不公开或选择性公开都会使公民行使自身监督权利受到一定阻碍,形成无序化趋势,给公民网络民主参与造成严重危害。

(四)群体困境

1.参与主体广泛但结构失衡。随着5G技术的发展,我国已在世界网络建设中处于领先地位,网络辐射区域也越来越广。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城镇网民规模占比68.7%,40岁及以上的网民比例为45.1%,专科及以上学历占比19.8%。[3]从网民结构来看,整体分布呈现出城镇化、年轻化、高学历者占比略低的特征。在网络社区中,社会群体城乡、年龄、学历主体分布失衡,势必对议题结构与范围产生影响,议题内容不够充分与广泛,网络政治参与中的弱势群体也会囿于表达失衡的困境而易被忽视。譬如基层、农村及边远地区等少数群体利益难以形成集聚民意,民主权益极易受损。另外,公民网络参与的不平衡还会导致视角狭窄、观点片面、意见偏执等弊病,网络民主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难以保障。

2.公民信息鉴别力弱且易被煽动。从我国网民分布结构来看,截至2020年12月,40岁以下的网民占比54.9%,高中学历及以下的网民占比80.2%。[3]这类网民群体对繁杂信息的识别能力较弱,视野较为狭窄,信息辨别力较差,易轻信网络不良、不实信息,被舆论裹挟。且年轻群体普遍情绪化、焦躁冲动,在负面舆论煽动之下容易产生愤懑与不满,制造出各种事端,形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3.公民非理性行为普遍存在。互联网的迅速崛起与普及很大程度上便利了公民政治参与,也保障了公民的民主决策与民主监督等权利。但拓宽政治参与主体的同时,也暴露出公民许多非理性参与的意识偏差。一是社会意识固化,政治参与消极观念难转变。传统社会中,公民权利意识处于初级阶段,“上书难”“立案难”“诉讼难”现象普遍存在,造成社会公民对政治权利的自我认同感低,认为自身在政治参与中如蚍蜉撼树,难以发挥作用。遂在政治参与中消极对待,对政治活动漠不关心,形成了在政治参与中自主意愿低的社会现象。而政治参与的消极观念很难短时间内转变,理性网络政治参与深受阻碍。二是形成思维定式,对政府持有偏见。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官僚主义现象普遍存在,官本位价值观盛行,特权主义等社会现象使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官员产生较重的信任危机。现如今,也偶有暴力执法等事件出现,以致政府与民众隔阂难以彻底消弭。长此以往,逐渐构成了不客观看待政府行为的网络舆论场,而身处于此网络舆论环境下的公民群体,难以开展有序、理性的政治活动并形成良性的网络政治参与结果。三是界限意识淡薄,视法律为无物。一直以来,因执法机关对网络环境下的问题执法不严、违法未究,直接造成多数公民对于网络政治参与法律意识的淡薄,未深刻意识到很多行为的严重性,只追求情绪的表达与情感的宣泄,非理性政治参与行为也因此泛滥,网络参与治理障碍重重。

三、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纾解路径

在新发展阶段,应以高质量要求来约束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发展。基于上述现实的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困境,可从政府引导与公民自我提升两个主体视角出发,针对“乱序”现象进行一一攻破,从而促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走向和谐、有序的新阶段。

(一)政府层面:从“无序”到“有序”

1.加强网络法规建设,贯彻理性价值理念。网络社会同现实社会一样,须在道德准则的基础上,建立法律准绳。对于危害性强、破坏性大的网络参与行为有针对性地设立法规来及时制约,约束好公民网络参与的行为。从立法原则来看,可参照国外相关立法的经验,以惩治违法行为为出发点,为司法部门打击网络社区中不良行为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同时,把握好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尺度,避免对公民的政治权利进行不合理的约束与要求,在公民网络参与自由与规范网络秩序二者之间取得合理的协调与平衡。从立法内容来看,应对网络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进行详细的条款化规定,建设一套完整的有关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实现有法可依,依法治网,严格治网,有效保障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民主权利,实现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此外,政府应多注重对公民思想与行为进行积极引导,传递科学的网络参与观念,最终内化为社会风气与习惯。提高公民对网络行为影响广泛性的认识,培养公民对建设和谐网络社区的社会责任感,将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从顶层设计中落到实处。

2.加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信息资源配置。只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满足,公民才会有政治參与的意愿,只有保障好弱势群体在网络社区的发声权益,才能全面了解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与政策偏好。因此,缩小地区间的信息鸿沟,提升网络社会公民的政治参与率,是实现网络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此,党中央应发挥统领全局的协调作用,合理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重视地区间的经济与信息化差异,优化信息资源配置,提升信息资源利用率。相关政府应加强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对偏远地区与信息覆盖率低下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精准扶贫、招商引资、打造特色产业等有效措施,为欠发达地区提供经济保障,为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创造充足条件。提高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率、网络接通率,实现全民网络参与,为不同群体提供平等的参与机会。

3.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政务透明公开。数字政府是网络时代政民间互动、有效沟通的重要桥梁。加快建设数字政府,实现政务透明公开,不仅有益于政府行政效率的提升,也能够促进公民行使监督权,保障有序参与。一是转变政府执政观念,创新线上业务办理。目前,各级政府中仍普遍习惯于纸质化办公、线下会议等政务处理方法,执政形式观念陈旧,难以适应公民的现代化政治参与需求。因此,政府须积极转变思维,加强有关网络办公的技能培训,建设好高效的网络政务队伍。从政府内部实现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运行,开创数字化政府治理的新局面。二是应全面提升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通过政务信息的公开,不仅能有效提高各层级政府间的沟通效率,为实现上传下达创造制度条件,更能降低公民网络参与的信息准入门槛,减少政务信息的获取成本,提升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对社会敏感性政务信息,更要进行透明化、公开化处理,助力数字政府的建设,实现政民间的信息共享。三是应及时处理网络舆论热点事件,重塑政府网络话语权。现今,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网络舆论焦点事件频发,为了规避“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政府应针对各类突发舆情事件做好行动预案,第一时间获取事件的客观真相,并及时、准确地发布,不让虚假与不良信息有可乘之机。有效避免舆情发酵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集体无序化的乱象,营造和谐、稳定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

4.建立有效互动机制,畅通网络参与渠道。政府应不断提升与公民互动效率,满足公民合理的网络政治需求,积极推动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实现政民间有效互动,一是建立政民间有效的互动机制,制定政务回应奖惩标准。各级政府应将网络平台的回应工作进行标准化、责任化处理,并设计绩效考核方案,从而有效保障网络平台的政府回应度,提升政民间网络互动效率。二是充分利用网络窗口平台,提升网络政治参与积极性。真正将政务平台建设为政民间有效沟通与协商的枢纽,畅通好公民网络参与渠道,借由网络平台这一窗口工具,为公民解决切实需求与问题,实现网络社会常态化、有序化管理。

5.强化有序参与引导,保证网络参与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内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构建舆论引导新格局。”[4]这既对网络舆论引导提出了新方向,也对现有网络参与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要营造和谐的公民网络参与风气,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在网络信息良莠不齐的背景下,一方面,政府需要积极引导公民的网络价值取向,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的方式,提升公民网络理性,强化其政治认同感,维护好网络社区的公共秩序。另一方面,须针对衍生的舆论,不断提升政府自身对舆情的应对与处理能力,强化舆情中政府对公民网络参与的引导能力,把握好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开创新时代网络化治国理政的新格局。二是提升网络公民素质,推动网络公民政治参与理性化。对公民的网络素质培养,可以分为辨别信息的素质、理解并思考信息的素质与理性表达观点的素质。此外,官方媒体也应多做积极有效的宣传与引导,从长远意义上阻断网络环境下政治谣言、政治参与危机、政治斗争的产生。三是积极倾听网络公众发声,疏导消极与不良情绪。政府应做好对网络社区平台更迭信息的监控工作,善于去听取群众内心真实的声音。充分了解各表达主体的核心利益并给予尊重,在协商与沟通过程中,积极疏导公民在网络参与中的负面、消极情绪。真正在网络社区中,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落到实处。培养公民健康的网络政治参与心理,形成参与理性化、有序化的局面,发挥出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最大效能。

(二)公民层面:从“他律”到“自律”

1.提升信息素养,培养政治理性。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形成,不仅取决于政府的管控与引导,更取决于公民自身形成良好的网络政治参与意识。这就要求公民要重视并主动提升自身的信息素养,培养政治参与的理性价值取向。通过参与相关教学课程与讲座,培育自身信息化的能力,着重提升自身对信息的获取、内化与传播的能力,为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坚实的知识与技术基础,提高自身参与的水平。此外,以自由、平等、文明、和谐、爱国、法治、协商等价值观作为自身政治参与的追求与行为准则,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恪守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信念。规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时的盲从与暴动现象发生,避免对网络秩序产生恶劣影响。积极参与,理性发声,最大化行使自身的民主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添砖加瓦。

2.筛选网络信息,助力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众多舆论事件都是因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中的信息不对称与被失实信息所引导而产生。除了政府针对信息进行排查与控制之外,公民个人也应加强自身对于网络繁杂信息的辨别与筛选能力,对网络信息有警惕意识,不轻信谣言,不随波逐流。对于网络中的失实与不良信息,做到及时进行披露,不隔岸观火,更不推波助澜。自觉规范自身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增强网络政治责任感,不滥用自身权利,谨记应尽义务,助力形成和谐、有序的网络政治参与环境。

综上所述,网络作为新型的公民政治参与渠道,推进其有序化建设是推进现代化进程、数字政府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而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尚在建设的初级阶段,暴露出许多参与乱象与建设困境,这也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若想有效推进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化,构建清朗的网络社区,须发挥政府与公民两者的合力。政府要转变治理理念,不断加大数字政府的建设力度,积极鼓励并有效引导公民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同时,公民也应培养自身信息辨别能力与理性信息素养。多主体齐心,发挥协同作用,方能共同构建公民网络有序政治参与的新格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党建,2017,(11):15-34.

[2]朱贵平.论政治文明视域中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有序性要求[J].理论探讨,2005,(3):18-20.

[3]2021—2026年中国互联网行业投资分析及发展战略研究咨询报告[EB/OL].https://zhuanlan.zhihu.com/p/371013268.

[4]习近平: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2/19/c_1118102868.htm.

责任编辑  王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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