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
摘要:“南洋华侨机工回国服务团”通称“南侨机工”,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南洋华侨支援中国抗战的主要群体之一,由于其多为华侨青年,因此学界常将其视为青年群体。然而,青年机工(约为16岁—30岁)之所以占据群体总数相当庞大的部分,并非由机工招募的年龄要求决定,其本质上是受青年的年龄、品格特性以及机工成长经历的深刻影响。青年机工具有感性高于理性的年龄特点,强烈的责任意识是其品格特性,他们受到华侨爱国主义及新式教育的启蒙及影响,加之具有驾驶、机修等一技之长,报名回国成为他们为国效力的不悔抉择。
关键词:“南侨机工”;“南侨总会”;青年;牺牲
中图分类号:K33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1)19-0060-05
“南侨机工”是抗日战争时期南洋华侨支持祖国抗战的重要群体,作为爱国青年的杰出代表,他们年青且技术精湛,为中国抗战的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南侨总会”主席陈嘉庚在与首批归国机工的训话中曾大赞青年的牺牲精神:“诸君竟多数能放弃在海外之职业,愿回国服务,不但利益减少,工作亦必较劳苦,然以青年有志具此牺牲精神实足为全马来亚之模范。”[1]事实上,学界并没有对将机工群体归属为青年群体有过明确的探讨与研究,因为归国机工大多处在二三十岁的年龄阶段,部分招募机工的公告中曾出现“青年”的字眼,所以学界对将“南侨机工”视为青年群体更多秉持默认态度,唯有夏玉清在分析该群体构成时提出了明确的观点。夏玉清认为,1939年由槟城返国的88名机工符合国民政府“西南运输处”招募机工的年龄要求,即应征者的年龄应在40岁以下20岁以上,并认为“南侨机工”是一个籍贯以闽粤为主、技术精湛的华侨青年群体[2]。夏玉清将“西南运输处”招募机工的年龄要求默认为界定青年年龄的上下限,这在无形中认同机工招募的仅是青年群体。20岁至40岁的年龄要求是否为机工招募的重要标准,成为评判将招募机工的年龄要求等同于界定青年年龄上下限观点是否准确的突破口,也是对“南侨机工”青年群体含义进行研究的起点。
一、青年:并非机工招募的唯一对象
(一)自發招募时期年龄的未明确要求(1937年7月—1939年2月)
1938年12月9日,根据国民政府行政院的安排,侨务委员会颁布《非常时期专门人员服务条例》,该条例“目的主要是在海外开展人才调查,以备需要之时为中国政府抗战服务”[3]101。1939年1月20日,侨务委员会告知南洋领事馆及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要求开展技术人员调查,其中包括“曾受机械、电气、土木、化学等工程,医药、救护、驾驶或其他特殊技术之训练者”[4]。因此,尽管国民政府没有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归国,但在此前后,部分南洋华侨社团已经自发组织机工队归国服务,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英属马来亚柔佛士乃机工队、柔佛峇株巴辖机工队等。
1938年9月10日,柔佛士乃华侨青年“鉴于祖国受害深入,抗战加剧,运输辎重之司机人才,当必极其需要,发起组织回国服务团”[3]101,同年9月26日,该团在团长彭世馨的带领下出发归国。因为该团属于自发性质的组织,所以对机工招募未有明确的要求,参加报名的多为有驾驶技术的华侨青年。“1938年9月19日,‘峇株巴辖资助机工回国服务团正式成立,当地华侨青年踊跃参加,经过严格考核,该团共遴选出48名华侨青年。”[3]110为了机工招募工作的有序展开与严格管理,“峇株巴辖资助机工委员会”制定了《峇株巴辖机械回国服务团简章》,对队伍的名称、宗旨、参加资格、组织机构、职责等内容作了详细说明。其中,该章程第三条对招募机工的资格条件进行了规定:“体格健全,无不良嗜好,能驾驶汽车及修理各种机件为合格。”[5]5该队招募机工的要求相比柔佛士乃机工队更为具体,但对年龄仍无明确要求或限制。
从英属马来亚柔佛士乃机工队、柔佛峇株巴辖机工队两队的招募情况来看,由于此时南洋各地华社组织机工回国大都为自发性质,所以他们对当时国内需要的技术人才的理解还局限在会驾驶、机修,至多体格健壮且品行端正的侨胞即可,并未对招募机工年龄有过高的要求,最终选拔出的人员是拥有驾驶、修理技术,品行端正且自愿归国服务的华侨青年。
(二)统一招募时期的要求:体“壮”,而非年“青”(1939年2月—1939年10月)
1939年2月8日,“南侨总会”称“昨日接祖国来电,委托征募汽车司机及修理人员回国服务”[6],因此其根据“西南运输处”的要求,发布了《南侨筹赈总会通告(第六号)》(以下简称第六号《通告》)。同年4月,“南侨总会”再次发布《南侨筹赈总会通告(第十四号)》(以下简称第十四号《通告》),对各筹赈分会为中国招募机工的注意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第六号《通告》的第一条强调了机工报名的基本条件:“熟悉驾驶技术,有当地政府准证,粗识文字,体魄健全,无不良嗜好(尤其不嗜酒者),年龄在四十以下二十以上者”[6],第四条“凡应征者须有该地妥人或商店介绍,知其确具有爱国志愿方合”[6],则要求应征者须确具爱国之心。显然,该《通告》对招募机工的资质有着较为严苛的要求,技术、语言、体格、品行、年龄、政治意识均为合格才符合选拔的标准。20岁—40岁的年龄要求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应征者年富力强,毕竟这一年龄阶段的人正值一生精力充沛的主要时期,所以这一年龄阶段的侨胞自然成为招募的理想人选。与此相比,第十四号《通告》的要求则显得较为精炼,该《通告》第一条规定:“南洋华侨,不拘何属,凡有驶修技能,热心爱国,自愿回国服务者,请向当地筹赈会或慈善会报名,以待征募”[7];第二条强调“各处筹赈会或慈善会,对于机工报名须详查其人是否合格,若语言但知番话,华语完全不通,切不可接受”[7]。相比第六号《通告》,该《通告》明显略去了20岁—40岁的年龄要求,重点指出各筹赈分会招募机工时应对报名人员的语言水平严格把关,避免输送归国的机工因语言不通而无法适应在中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