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艳丽
中图分类号:G84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1)07-034-01
摘 要 对于高校篮球教学来说,主要目的在于可以让学生不断提高运动技能。但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存在的不足是不能让学生自主的进行学习,也不能从多个方面使学生具备更加优质的篮球学习技能,这对学生的篮球技巧发展必定存在一定的阻碍作用,因此教师应该设计多元化的教学方案,提升学生的篮球技巧学习水平。
关键词 分层教学法 高校篮球教学 应用
分层教学法在我国高校教育中应用得较为广泛,主要原因在于教师在教授过程中可以按照学生的不同需要以及学生的能力水平,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使每个学生都可以获得进步。通过多项研究发现,在高校的篮球教学中应用该教学方法可以获得较好的学习效果,并且能逐渐提升学生对篮球学习的兴趣。
一、按照学生个性,进行合理分层
为了确保分层的过程中可以更加科学、有效,在开展相应的课程教学之前,教师需要通过多种手段对学生的实际情况以及学习水平进行摸查,其中包括问卷以及访谈的方式等。在对学生有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教师按照多元化的方法根据学生特征进行适当分层和分组。在设计教学方案时需要将学生之间的差异考虑在内,设计出具有差异化的教学方案,其中包括采取不同的训练计划,让学生可以选择更加符合自己的训练活动,确保分层教学的开展具有作用以及意义[1]。例如,首先可以按照学生对于篮球技术知识掌握的不同程度进行分层,掌握程度较好的可以将其分为第1层,掌握程度一般的可以分在第2层,掌握程度较差的可以放在最后一层。这种分层方式对于学生来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后期会根据学生表现出来的差异性对分层结果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跨度也要根据不同学生之间的差异进行区分。这种层次之间互相竞争的方式,可以激发分层低的学生不断的进行训练和提升,适合积极学习气氛的营造。
二、根据因材施教,进行目标分层
初步分层完成之后,对于教师来说接下来的任务就是要通过对教学大纲进行深入解读,制定层次较为分明的教学目标和方式。例如,教师应该根据每个层次中学生不同的学习水平对教学目标进行细化和区分。实际的教学过程中选择的教学方法应该更加多元化,让学生按照自身的发展特征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最终可以使教学效果达到最优。例如,教师在完成教学任务时,可以将教学目标设置为三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基础目标部分,主要对于学生的要求是需要学生对理论知识具有扎实的掌握程度,并且锻炼相应的基础的投篮以及运球技巧;第2部分是对目标进行巩固和提升,可以通过竞赛和小组锻炼的方式不断的对学生进行高标准和严要求,这种五五对决或者三步上篮的练习方式都会使学生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第3个部分是对掌握的目标进行强化和优化。例如,对学生的篮球运动要求应该更加严格,使其不断与正规的比赛进行对接。例如,在上课的过程中,教师应该根据教学目标以及教学大纲,将相应的知识内容通过课件的方式展现在学生面前,课件包含的内容应该更加具体和全面集中,需要包括比赛的相应规则等,这可让学生以更加直观的方式感受篮球教学过程中的技能和知识,这对于教师更好的完成教学任务来说也大有裨益。
三、差别对待,高效训练
分层教学的主要目的是根据学生个体之间存在的差异,具有针对性的选择教学方法和教学目标。因此,教师只有按照学生分层之后的区别对学生进行适当引导,让每个学生都可以在分层教学的教学方式下得到锻炼和进步。对于篮球基础知识掌握较为扎实的这一层学生来说,教师在日常设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是可以为其布置难度较高的一些任务,如连续的进行投球操作等。对于处于第2层次的学生来说,教师需要不断的对难度进行调整,以一般难度的训练任务作为第2层学生的主要任务内容,如在训练过程中将传球作为主要的训练[2]。处于第3层篮球基础知识掌握较差的这类学生,教师设计的任务应该相对于简简单一些,如怎样可以更好地投篮等。通過多项实践研究发现,不同层次的学生通过采用分层教学的方式,不仅可以为学生匹配合适的训练内容,也让学生在训练中具有强烈的自我认同感,逐渐增加学生的自信心。这种可以逐渐克服困难并且进行自我挑战的训练方式,为学生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以及成长空间。
分层教学方法在应用过程中需要教师付出更多的精力和细心,特别是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能力和水平上的区分,以此确保在分层过程中不会出现分层偏差的情况。
四、结语
目前,在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类教学方法是分层教学法,其优势在于可以针对学生的不同设计有效的教学手段以及教学目标。分层教学法可促进学生的多元化发展,并且确保每个学生都可以得到相应锻炼。在高校篮球教学中,这种教学方法使学生的篮球运动水平呈现逐年升高的趋势,并且也使高校篮球教学得到进一步优化。
参考文献:
[1]李琳.分层教学法在高校篮球教学中的运用与发展前景[J].中国教育学刊,2020(03):41-42.
[2]张杰.分层教学法在高校篮球教学中的运用[J].篮球教师,2019(02):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