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曦
(云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云南昆明 650500)
八十年代之前的美育,如1981年的《汉英辞典》都认为美育是艺术教育。而美育最早是由德国诗人、哲学家席勒提出的,他从“人性的观念”和“美的观念”出发,提出以“美育”解决当时德国政治状况和文化问题的设想。建构了较为系统的美育理论批判德国政治状况和现代性弊病。他提出只有通过审美才能成为道德的人,实现感性与理性和谐的完整人性,这些思想对于20世纪以后的中国美学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美育的核心要素在于运用情感培养健全的人,而艺术教育课程的实施需要有情感的支撑,“情感”起到了纽带的作用从而在艺术课程中实施美育也算水到渠成。
高师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课程属于综合性课程,同时需要学生有技巧性的展现不同的艺术形式,而艺术是一种包含美、蕴含美、表达美的形式,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为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学校美育不仅是承担着培根铸魂的责任,同时也需要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所以在艺术课程中融入美育教育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才培养必不可少的专业素质。
高师学前教育专业是为培养有专业能力、有爱心、有道德的幼儿园教师而成立的专业,在诸多毕业要求中艺术表现方面的要求也较高,主要体现对艺术作品内涵理解的表达,实质就是对作品所蕴含的美感、暗藏的艺术意义和教育价值的挖掘,这对于3-6岁儿童艺术启蒙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学前教育专业艺术课程主要为培养学生在弹、唱、画、跳等方面的能力,绝大多数学生没有坚实的艺术基础,同时,艺术课程在此专业课程设置中属于通识教育类课程,在实践中,办学层次高的院校更重视“人”的培养,而办学层次低的院校则更注重技能技巧的培养,体现为偏重工具价值。
学前教育专业的艺术课程在不同院校培养目标和要求部分提道“掌握幼儿音乐、键盘、声乐、舞蹈、美术、语言文学等学前教育技能与教学技巧,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较强的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具备指导儿童开展艺术活动的基本知识。”“掌握音乐、美术、舞蹈等基本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可以发现大部分院校普遍重视艺术素养,对学生艺术素养的要求从“掌握技能”到“审美与创造”,最终到“指导艺术教学”,符合学生的艺术学习规律,并且表现出发展性,与学生的艺术表现、实际运用相关。
学前教育专业的艺术课程除了技法技能的掌握,还加入了艺术基础知识与能力培养类、儿童艺术教育类,但开设的具体课程多数以专业艺术名称命名,比如“琴法、合唱、美术、舞蹈、视唱练耳、声乐”等,这样的课程开设是为保证学生在进入幼儿园工作后能够完成最基础的艺术活动组织要求,为促进3-6岁学前儿童艺术能力的发展,学生没有高阶技能的提升要求,主要目的是针对3-6岁学龄前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有效的艺术活动组织,为幼儿的美育素养奠定基础。
艺术课程指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的美术、音乐、舞蹈及其相关的课程。借鉴《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2017版)》的概念,艺术是“人类运用特定媒介、形式和方法,将思想和情感表现未审美形象的创造性活动”,“综合性课程包含了音乐、舞蹈、美术、设计、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等艺术门类”包含于艺术课程之中。
幼儿园教师的艺术素养不是停留于知识层面,也不止于技能层面,更不是所谓的高水平的艺术技巧、艺术表演和竞赛。“知识”的内涵程度,应当是“进行审美活动所需要的美学知识和艺术知识”包括一般的艺术常识、审美规律知识,以及特定艺术门类的知识。相对于掌握技能技巧而言,知识积累的要求更高。所以,在学前教育专业艺术课程中更多的集中于内涵式的艺术素养培养,技能技巧是推动组织一个孩子喜欢、促进孩子成长、提升孩子审美素养的艺术活动,通过积累的美学知识在每一个艺术教学活动中促进孩子的美学素养,故而艺术课程设计的基础是美学知识的提炼和内化,在艺术课程中实施美育教育也是顺其自然。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艺术是无国界、无距离、无障碍的交流,只有站立在本民族的基石上,才能创造出经得起时间、经得起考验、经得起对比的艺术作品。
“取外来之观念,与固有之材料互相印证”,把欧洲美育思想引入我国,重新发现并确立中国美育传统。学习技巧技法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艺术课程基础,学习相关的美学知识才是专业上升为素养的要求,美育课程内容离不开艺术和审美课程,审美知识是提升审美能力的基石,审美能力是实现审美人格的途径,也是实现艺术创造力的助推力,纳入西方优秀的艺术作品,不仅能提升学生的艺术视野,也能扩充学生的艺术知识储备,更重要的是在未来教学中,使得自己的课堂有包容、有温暖、有深度、有广度,在儿童启蒙阶段浸润美的种子,生长为有美娇润的大树。
哈佛大学通识课程的核心目标中也提出美育教育最终落实于生活实践活动,将生活美和自然美联系在一起,通过艺术课程打开学生发现生活中美的存在,通过美育教育发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潜藏着带给人类美好生活向往的存在。
艺术课程的内容来自生活,不仅能加强学生的熟悉感,还能使得学生有参与感,带动学生主动感受、主动想象、主动理解、主动表达,这就是我们美育教育渗透艺术课程最本质的目的。只有人本身体会了生活的美,才能创造和实现人类对于精神世界更高的追求。
1988年,培养创新性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已是我国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要一环,美育对学生的高尚情操、学习活力、智力开发、创新能力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也被列入政府报告的“指导思想”。这些都既顺应世界潮流,也符合美育规律。
创造力发展的关键在儿童,学前教育专业主要为培养幼儿园教师,在系统学习儿童身心发展的同时,也需要明确儿童的创造力发展是可以通过艺术活动而提升的,儿童可以在成人平静如水的世界中发现无穷的乐趣,创造新奇的意义,就犹如有第三只眼睛,能够看到成人所不能看到,创造出成人所无法想象的作品。就如阿恩海姆所说:“我想不出有什么艺术与艺术创造中的基本因素是在儿童作品中看不到其萌芽的”。
故而在高校艺术课程中,课程设计需有创造力培养的目标,通过艺术作品让学生能够鉴赏艺术,也能理解艺术,最终能够实现创造艺术。更重要的是,在学校课程学习的过程中让学生能够“学会”有创造力,进而实现真正的自主创造力,使得在今后的幼儿园工作,形成“儿童创造力培养”教育习惯。
在席勒的美育概念当中,美的概念和人性的概念是一致的,“从人性的概念中一般地推导出美的普遍概念”也可以说,艺术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人类有精神世界的高需求和强烈的表达欲望,故而遵循人类内心最“真挚、幸福、快乐”的表达,其实就是艺术作品原始表达的声音。艺术可以表达人类内心本质,是人类感性的需求。
艺术课程的目标制定时常停留于表面,“认识某某乐器、认识什么拍子、认识乐曲的曲式……”那么认识乐器的本质目的是需要“听明白”乐器的音色情感,明白音色和音乐的关系;乐曲的曲式是要为表达艺术情感的流动,表达起伏的“故事”,提供充足的“想象”,让倾听者和艺术作品形成情感共鸣,这一切都是艺术美传递出的感性。若以“唯智主义”的理性去让学生发现“深刻的、抽象的”道理,那美育的最初目的就很难实现。
美育的归宿是追求润物细无声,情意盎然,生动活泼本身,是动之以情本身。学龄前儿童体会艺术的过程就是通过感知、联想、想象、理解、表达、创造,所以孩子的特点决定了在幼儿园艺术课程中感性教育是融入其中或者本身就已经包含于其中,美育教育是一个支撑教师组织活动的意识理念,融入艺术课程也是两者协同的结果。作为连接学生与社会的重要通道,必须加快高度重视“育人”的步伐,引导师生一起投入到美育实践中创造积极的环境,既要培养学生具有高水平专业知识,也需培养学生有审美素质和完整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