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蓉 邓菊梅 李小婷
福建省晋江市医院内分泌科,福建晋江 362200
2型糖尿病是目前临床最为常见的内分泌系统慢性疾病之一,主要高发于老年人群,这主要与老年人身体机能减退、饮食结构以及糖脂代谢功能减弱有关,而骨质疏松同样是我国老年人群最为常见的代谢性疾病,尤其是患有糖尿病、肾病等疾病时,其骨质疏松患病风险更高,临床治疗难度增大[1-2],为提升老年糖尿病并骨质疏松症的临床治疗效果,需在改善血糖水平、控制血糖变化的同时进行补钙以及促进钙质吸收,采取规范、科学、有效的治疗干预以提升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的临床治疗效果[3],但不同药物配伍应用方案往往在疗效与安全性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组研究通过对120例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进行对照研究,旨在探讨阿法骨化醇联合利拉鲁肽治疗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9年1—6月我院收治的120例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对照组60例中男21例,女39例,年龄65~89岁,平均(72.5±4.8)岁,2型糖尿病病程2~15年,平均(6.4±2.5)年,骨质疏松病程1~7年,平均(3.5±1.2)年,平 均 BMI(22.95±3.46)kg/m2;观察组60例中男20例,女40例,年龄65~91岁,平均(72.8±4.1)岁,2型糖尿病病程1~17年,平均(6.8±2.3)年,骨质疏松病程1~6年,平均(3.3±1.4)年,平均 BMI(23.12±3.45)kg/m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已签署知情同意书;已通过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明确诊断为2型糖尿病,满足第9版《内科学》中诊断标准[4];明确合并骨质疏松,满足中华医学会骨质疏松和骨矿盐疾病分会制定的《原发性骨质疏松症诊疗指南(2017)》[5];年龄≥65周岁;能够积极配合治疗。
排除标准: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精神疾病;合并恶性肿瘤;合并严重糖尿病并发症;药物过敏史。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接受常规血糖控制治疗,并口服碳酸钙D3片(惠氏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50029,规格为 600 mg×60 片 ),每次 1 片,每日1次;对照组患者在常规降糖治疗基础上口服阿法骨化醇[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阿法骨化醇片(立庆),国药准字H10950135,规格为0.25 µg×10 片]治疗,每次2片,每日2次;观察组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皮下注射利拉鲁肽,选用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拉鲁肽注射液(诺和力),国药准字J20160037,规格为3 ml∶ 18 mg,每日皮下注射1次。两组患者连续治疗12个月。
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空腹血糖(FPG)、餐后2 h血糖(2 hPG)、糖化血红蛋白(HbA1c)水平以及骨代谢相关指标骨源性碱性磷酸酶(BALP)、抗酒石酸酸性磷酸酶5b(TRAP-5b)水平;基于患者治疗前后骨密度水平评价两组治疗效果[6],其中显效为治疗后患者骨密度较治疗前上升2%以上,且疼痛症状明显改善,有效为治疗后骨密度上升0~2%,疼痛等临床症状明显减轻,无效则为骨密度无明显变化、症状无缓解或加重,治疗总有效率为显效率与有效率之和;同时观察两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发生情况。
获取两组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治疗相关资料采用SPSS 19.0软件分析,治疗前后血糖、骨代谢指标以()表示,采用t检验;治疗效果评价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FPG、2 hPG、HbA1c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治疗后FPG、2 hPG、HbA1c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治疗前后两组血糖相关指标比较()
表1 治疗前后两组血糖相关指标比较()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 n FPG(mmol/L) 2 hPG(mmol/L) HbA1c(%)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60 9.48±1.29 6.52±1.58*# 13.18±4.69 7.25±4.26*# 8.44±3.85 7.09±2.52*#对照组 60 9.52±1.53 8.27±1.44* 13.75±4.79 10.95±3.21* 8.50±4.32 8.28±2.68 t值 0.383 3.253 0.679 3.819 0.309 3.177 P值 0.427 0.041 0.319 0.031 0.491 0.045
治疗前两组BALP、TRAP-5b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均较治疗前明显降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观察组治疗后BALP、TRAP-5b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治疗前后两组骨代谢相关指标比较(,U/L)
表2 治疗前后两组骨代谢相关指标比较(,U/L)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 n BALP TRAP-5b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观察组 60 3.28±0.25 1.75±0.26*#12.85±4.42 7.59±3.82*#对照组 60 3.30±0.31 2.45±0.37* 13.03±4.28 9.68±4.20*t值 0.574 3.149 1.241 3.549 P值 0.382 0.045 0.125 0.038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总有效率比较[n(%)]
两组治疗期间均未发生任何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及并发症,治疗前后肝肾功能无明显变化。对照组出现10例(16.67%)不良反应,其中恶心呕吐4例,胃部不适2例,腹泻1例,便秘1例,头晕头痛2例,观察组出现11例(18.33%)不良反应,其中恶心呕吐5例,胃部不适1例,腹泻1例,便秘1例,头晕头痛3例。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0.058,P> 0.05)。
老年骨质疏松临床最为直接、有效的治疗方法为口服钙剂进行补钙治疗,但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老年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不理想,长期高血糖状态导致机体成骨细胞功能减低,进而影响骨质代谢状态,因此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单纯补钙治疗效果欠佳,对骨密度的提升效果并不理想[7]。而本研究中观察组采取阿法骨化醇联合利拉鲁肽疗法,结果显示其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单纯钙剂补充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并且观察组骨代谢水平与血糖水平改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且两组不良反应或并发症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表明阿法骨化醇联合利拉鲁肽治疗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疗效显著且安全可靠,能够有效改善老年患者骨代谢及血糖水平[8]。
进一步分析可知,阿法骨化醇是一种临床应用治疗骨质疏松的常用药物之一,其作为骨化三醇类似物可直接促进机体小肠与肾小管对钙离子的重吸收,并能够有效抑制甲状旁腺的增生从而抑制甲状旁腺激素的合成与释放,进而达到抑制骨吸收、增加TGF-B与1GF-1的合成、促进胶原与骨基质蛋白合成、调节肌肉钙代谢的目的[9-10]。本研究认为,在常规糖尿病控糖治疗方法的基础上应用治疗骨质疏松的药物阿法骨化醇疗效并不十分理想,而利拉鲁肽作为GLP-1类似物是近年来临床应用治疗2型糖尿病的常用药物,其可有效促进胰岛β细胞的再生与修复,并在抑制细胞凋亡、修复细胞对血糖敏感性方面具有一定作用[11],大量临床研究均显示皮下注射利拉鲁肽能够有效降低患者FPG、2 hPG、HbA1c[12-14],这与本组研究结果一致。在对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病理生理机制的分析认为,长期高血糖状态引起的成骨细胞功能降低导致体内钙质大量流失以及维生素D缺乏是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病情进展的主要原因[15],因此老年糖尿病患者持续高血糖状态与骨质疏松病情进展状态是互为因果关系的,而通过利拉鲁肽联合阿法骨化醇的治疗方案可有效、稳定控制患者血糖水平,改善患者持续高血糖状态,利拉鲁肽的联合应用能够进一步提升老年糖尿病患者的降糖效果,弥补常规降糖治疗对老年糖尿病患者因病程长、复杂,导致血糖控制不佳的缺点,在结果中观察组治疗后FPG、2hPG、HbA1c改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也直接表明利拉鲁肽在老年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中的应用效果,其对预防老年糖尿病患者病情进展以及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均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应用阿法骨化醇可在有效降糖的基础上促进钙质的吸收,有效避免因血糖控制不佳而影响阿法骨化醇的实际治疗效果,对遏制患者骨质疏松病情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而达到提升骨密度以及恢复正常的机体骨代谢状态,提升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治疗效果[16],同时基于本组研究结果认为采用利拉鲁肽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并不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风险,两组均未发生任何严重不良反应及并发症,间接表明利拉鲁肽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方案的安全性与可靠性较高。
综上所述,采用利拉鲁肽联合阿法骨化醇治疗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疗效显著且可以有效改善患者血糖、骨密度及骨质代谢状态,同时治疗安全性较高,具有应用及推广价值,但本组研究仍存在一定缺点与不足,如纳入的老年2型糖尿病并骨质疏松患者样本量相对较少,可能对结果结论的客观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并且本组研究并未结合利拉鲁肽与阿法骨化醇进行剂量疗效方面的深度研究,这有待于进一步临床试验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