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南 张仲元 袁广达
【摘要】如果从“价值创造”的角度来界定商业模式这一概念,那么用于规范各項指导价值创造过程的具体会计准则的理论体系,即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就有必要考虑商业模式的影响。2018年3月29日,IASB发布了新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新概念框架较之以前进行了最全面的修订,但仍未对商业模式带来的影响予以重视。文章从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定义与分类、会计确认与计量、会计信息列报与披露五个方面分析商业模式对概念框架各主要层次产生的影响,以期为未来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持续改进提供思路。
【关键词】 商业模式;财务报告概念框架;IASB; 持续改进
【中图分类号】F275
★ 基金项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会计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
一、引言
自2009年开始IASB在具体会计准则的结论基础部分,经常用商业模式来解释支持或反对资产和负债不同分类、确认、计量和列报的理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明确指出需要考虑客观事实,判断企业管理某项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进而决定该资产的分类和计量。商业模式这一概念引入会计准则的具体应用,在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上体现得淋漓尽致。由此IASB于2013年7月发布了一份重要的讨论稿(DP)《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之审视》(A Review of the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Financial Reporting)。该讨论稿提出商业模式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并广泛征求各界的意见。对此,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FRAG)专门发布了一份研究报告和一个公报,极力主张和建议IASB在修订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时明确商业模式的角色地位。遗憾的是IASB认为,“商业模式”这一术语没有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使用“商业模式”会降低财务信息的可比性,故IASB在之后的2015年概念框架的征求意见稿和2018年概念框架的最终稿中一直对该术语进行回避,而用“业务活动”(business activities)取而代之。在IASB 2018年版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新概念框架》)“结论基础”部分,IASB指出(黄世忠,2018),尽管商业模式对分类、确认、计量和列报产生重大影响,但它并不认为商业模式是一个“影响一切的概念”(overarching concept),对财务报告所有方面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不具有普遍性,因而更倾向于在准则层面拓展对商业模式的运用,并以IFRS 9中对商业模式的讨论为例来解释如何运用此概念。
由此可见,IASB认为商业模式不需要在财务概念框架层面予以明确,但商业模式在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却日益呈现常态化的趋势,如金融工具准则、收入准则、分部报告准则、租赁准则等。《新概念框架》在商业模式这一概念尚未明确界定的情况下,IASB虽然采取的是一种保守的态度,但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作为一个“连贯的、协调的、内在一致的理论体系,为制定以原则为基础的会计准则指引方向”(葛家澍,2000),在未来的持续改进中应将对商业模式的概念界定及其对框架各层次的理论影响清楚地表达出来。
二、商业模式影响财务报告概念框架的机理分析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互联网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全方位渗透,新行业、新服务、新产品不断涌现,在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商业模式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Slywotsky(1996)首先对商业模式予以定义,认为商业模式是被概念化为获取利润的所有决策,其后学者们基于自己的相关研究领域,从不同角度提出不同的概念,可以归纳为两个视角:一是战略视角,该视角下,商业模式被定义为企业获取利润、实现价值的战略、方式,如Hamel(2000)认为,商业模式是已付诸实践的商业概念,包括核心战略、战略资源、客户界面和价值网络四个构成要素。二是价值创造视角,该视角下,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的基本逻辑”(Timmers,1998),揭示了企业商业运作的本质,是“描述一个组织如何创造价值、传递价值、获取价值的逻辑方式”(Osterwalder 2010)。Johnson(2008)认为,商业模式是“如何创造、传递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的系统”。原磊(2007)将伙伴价值融入顾客价值、企业价值之中,认为价值必须通过顾客、伙伴和企业来合作创造,体现了商业模式的“共创和共享”理念。国际整合报告委员会(IIRC)则将商业模式视为组织价值创造过程的核心,信息要不要披露最重要的判断标准是价值创造。IIRC 2013年12月发布的《国际综合报告框架》(IIR框架)提出了基于价值创造的整合报告,并且对商业模式进行了明确定义:“商业模式是组织通过其商业活动将投入转化为产出和结果的系统,旨在实现组织的战略目标并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创造价值”。受国外研究进展的影响,我国从“价值创造”角度对商业模式进行定义的趋势越来越明显。钱志新(2008)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市场价值的实现模式,企业如同一个黑箱子,箱子一侧输入的是经济资源,另一侧输出的是市场价值,中间实现这种价值转换的就是商业模式。这一观点与IIRC的看法基本一致。
本文倾向从价值创造的视角来界定商业模式的内涵,因为商业模式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并且本文赞同IIRC的主张,即作为主体的综合企业存在的理由是创造价值,报告应描述并解释商业模式的关键特征。为此,企业应披露商业模式,以供信息使用者评判现有的商业模式会不会随着商业模式创新被颠覆。可见,商业模式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是普遍存在的。商业模式作用于指导财务报告列报规则的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体系的理论机制,可以会计的本质为起点来进行分析。已有研究的学者们对会计本质提出过多种认识,如认为会计是核算技术或管理工具,以及会计本质上是一个信息系统或是一份社会契约等,但会计本质契约论认为会计本质是会计信息交流所达成的一种社会契约安排,在表现形式上,将会计视为由书面约定文件、约定俗成的规则及被法律法规固定下来的文件所组成的契约集合体,并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及其组成部分视为相关各方所达成的社会契约。进一步分析后,作者还认为,会计目标是人们对会计活动各种要求进行博弈竞争后所达成的契约型共识,会计假设是会计工作者为简化判断而对其工作环境所作的基本约定,会计报告是会计信息供求方进行博弈均衡所达成的格式化契约。而商业模式本质上是企业经济学的一种表述,表明企业自身或所处环境的关键变化将如何影响其经营成果。因此,商业模式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这样的社会契约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以商业模式为纽带对财务概念框架进行持续改进,应该可以更好地诠释企业作出不同的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分类、计量属性选择及财务信息列报背后的逻辑基础。
三、商业模式对《新概念框架》持续改进的影响
(一)商业模式对财务报告目标的影响
2010年,IASB对1989年概念框架进行修订时,提出通用财务报告(不再使用“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有关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这些信息的提供应让当前和潜在投资者、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在做决策(即是否提供资源给报告主体)时觉得有用。2010年概念框架隐去了“管理当局受托责任”情况的说明,而是模糊地认为主体的财务报告应有助于使用者“评估未来现金流入主体的前景”等。2018年的《新概念框架》重新强调主体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应有助于使用者评估管理当局对主体资源的受托责任。笔者认为,这种强调有必要。事实上,如果财务报告能够提供有关管理当局管理和运用主体资源情况的信息(主要涉及概念运营效率和效果信息),必然有助于当前和潜在投资者、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评估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预测主体未来现金净流入的时间、数额和不确定性。但是《新概念框架》仍只能对通用财务报告目标予以明确,而不能顾及特殊群体对主体财务信息提出的特殊需求。比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可能依法提出特定的财务信息需求,而这不是通用财务报告应予满足的。换言之,通用财务报告目标体现“通用”特点,提供对象限于当前和潜在的投资者、贷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即主体资源当前或潜在提供者)。如前所述,本文基于“價值创造”的角度来界定商业模式,商业模式不仅为使用者提供了企业通过何种方式管理和使用资产以创造价值的信息,而且反映了过去商业模式有效应用的效果,这些都是评估未来和受托责任的主要依据,与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观和受托责任观相契合。因此,通用财务报告目标的通用性要考虑基于不同价值创造商业模式下客户的需求。
(二)商业模式对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影响
2018年的《新概念框架》秉持了2010年概念框架财务报告质量特征的两个层次:一是基本的质量特征,二是提高有用性的质量特征。基本的质量特征包括:相关性和如实反映(亦有人译作忠实反映、忠实表述等);提高有用性的质量特征包括:可比性、可验证性、及时性和可理解性。澄清了稳健性和实质重于形式等概念。基于本文主张的商业模式是一个“价值创造”体系,那么企业用于计量价值的会计处理方法必然与商业模式密切相关,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必须考虑商业模式的影响。以下着重分析商业模式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质量特征产生的影响。
1.商业模式对如实反映的影响
“如实反映”最早出现在1980年美国FASB所发布的SFACNO.2中,在1989年IASC概念框架中,也强调了如实反映作为可靠性次级特征的要求。2010年概念框架以“如实反映”替代了1989年概念框架中的“可靠性”,同时未将“实质重于形式”作为“如实反映”原则之下单独的质量特征。IASB当时之所以这么处理,是因为其认为将实质重于形式进行单独列示显得多余。实质重于形式作为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实践中长期遵循的原则,如不予着重强调,必然引发争议。这也促使2018年IASB的《新概念框架》重新审视2010年概念框架的处理,清楚地阐明“如实反映”的财务信息应反映主体相关经济交易或事项的本质,而非仅是其法律形式。
《新概念框架》特别强调“如实反映”是指财务信息在反映经济现象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反映相关经济现象的法律形式而非其经济实质并不构成如实反映。可以看出,“实质重于形式”是“如实反映”的实质、核心和重要衡量标准,这使得“如实反映”的含义更具体、全面和清晰,更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基于商业模式所反映的财务信息可以增强对企业经济业务的如实反映。企业最重要的经济实质,就是其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而商业模式在价值创造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对企业组合运用资产和负债所形成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在财务报告中必须说明或解释企业是基于何种商业模式下从事经济业务,使得信息使用者了解这些交易对企业产生的真实的财务影响。
2.商业模式对相关性的影响
会计信息相关性,是指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有关,相关性包括具有预测价值、可验证价值或两者兼有。在传统的价值创造领域,不同行业甚至是同一行业的不同企业选择的商业模式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同样的资产和负债按不同的方式交易或使用,产生不同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不仅如此,商业模式随着信息技术进步带来的创新颠覆了传统企业的价值创造过程,企业的盈利要素正悄然改变,然而现有财务报告的信息提供方向却仍未有较大的改变。商业模式的创新,使得企业的盈利不再依赖简单地生产和销售产品,而是通过产品实现某种价值主张,或是通过客户的细分挖掘长尾市场,提供贴近特定群体需求的产品或服务。换言之,企业经营的关键点在于商业模式画布的客户界面及产品或服务界面,而这些界面所包含的要素,往往难以在财务报表上以合适的科目列报或难以用货币价值衡量实际的经济价值。毋庸置疑,在新经济新技术态势影响下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有效途径之一在会计处理、财务报告列报中体现商业模式特点及创新带来的价值变化和驱动因素,从而为使用者的经济决策提供更有用的信息。
(三)商业模式对财务报表要素定义及分类的影响
财务报表要素系构建财务报表的基本构件,在任何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中,财务报表要素都占据重要地位。1989年和2010年国际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定义了5个财务报表要素,包括反映主体财务状况的3个要素,资产、负债和权益,以及反映经营业绩的2个要素,收益和费用。2018年《新概念框架》保持了之前概念框架中的财务报表要素的数量,在要素的定义上采用了彻底的资产负债观,先定义资产和负债从而更好定义收益与费用,并且收益与费用的定义从资产与负债的变动角度来理解。
1.商业模式对财务报表要素定义的影响
在财务报表要素定义上,以最重要 《新概念框架》对资产的定义作了重大修改:资产是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经济资源指有潜力产生经济利益的权利。修改内容主要可归纳为:第一,资产定义更清晰地聚焦主体所控制的“资源”,只不过为了与负债定义对称,增加了修饰词“现时的”(present),同时增加了修饰词“经济”。第二,资产定义舍去了原定义中的关键词“预期”,明确资源不是必然地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其中, “有潜力”意味着权利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不需要是确定的,甚至不需要是可能(概率小于50%)的,即使产生经济利益的可能性较低,一项权利如果满足经济资源的定义,就可视为资产。由此可见新的资产定义不像过去那样强调经济利益的确定性,有利于企业将经济利益不确定的权利确认为资产,这是一大进步。然而新的资产定义依然保留了“控制”,这无疑限制了当下信息技术时代采用各种创新商业模式的企业资产的确认。例如,自1999年成立以来,阿里巴巴从一开始它就有了明确的商业模式——建立全球最大最活跃的网上贸易市场。阿里巴巴的网上交易市场并不是照搬美国的商业模式,它主要针对中国的情况制定自己的发展战略,集中力量做好信息流来构筑网上贸易市场,避开了资金流、物流这些当时国内电子商务现实状况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是一种平台型的商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有很多无形资源(如知识产权、客户忠诚度),但无形资源会计上无法得到确认和计量,这也与资产的定义过分强调“控制”有关。黄世忠(2020)认为IASB最新资产定义中的“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如果改为“主体由于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经济资源”,会更加符合新经济企业整合资源的实际情况。因此,未来概念框架的修订在财务报表要素定义上势必要考虑在新经济环境下商业模式创新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2.商业模式对财务报表要素分类的影响
本文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创造价值的方式,决定了企业盈利的实现方式和现金流量的创造方式。基于不同的商业模式,企业采用不同的方式管理类似的资产、负债、收益、费用,从而决定财务报表要素及其子类别的具体分类。
同样一项资产,不同的企业由于本身不同的商业模式,被分类为不同类别的资产项目。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上,这一点体现得尤为突出。借鉴IFRS 9(金融工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是我国最早明确提出“商业模式”这一术语的具体会计准则。CAS 22第16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对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有赖于持有这些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的分析和判断,即企业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在初始确认后,CAS22要求,当且仅当企业变更管理相关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须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可见,商業模式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与重分类的判断至关重要。
对于利润表要素而言,企业运用不同商业模式会影响当期及未来各期的财务业绩。遵从全面收益观计量主体的财务业绩,财务业绩的界定既受到损益的影响,也受到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其他综合收益是一个比较特殊、颇具争议的项目。全面收益表里面设置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净利润”项目的后面,是为了向利益相关者披露这个潜在收益,虽然并不参与当期损益的确定。然而一些财务业绩有时直接计入损益,有时则绕过净利润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何理解管理层意图,唯有从商业模式的角度分析,才能理解不同会计处理背后的商业逻辑。
(四)商业模式对会计确认与计量的影响
商业模式是企业为了为客户和股东创造价值而选择并执行业务的方式,这些业务的执行将为企业带来一定的财务影响,这些财务影响需要通过会计确认和计量来体现。因此,商业模式的选择决定会计确认和计量。
1.商业模式对会计确认的影响
《新概念框架》按照原则导向修改了财务报表要素的确认标准,明确要求参照有用信息的质量特征,将有用财务信息应具有的两个基本特征“相关性”和“如实反映”直接引入确认标准,而不再强调应予确认的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须“很可能”流入或流出主体,也未对这些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提出要求。基于前面的分析,有用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必须考虑商业模式的影响,那么《新概念框架》提出的新确认标准也随之要考虑商业模式的影响。这一点在收入确认中体现的尤为明显。我国2006版的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两个标准“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可以可靠计量”,在实务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给予管理层极大的自由认定空间,即使管理层没有主观去操纵收入的认定,也很难自实际中做到收入确认的可比性。2017版的新收入准则下将分散的多个准则归入同一模型,各类型收入有了统一的确认标准,采用五步法模型对所有收入进行依次衡量,收入核算的可比性增强。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满足了更多商业模式下新型业务个性化核算要求。
2.商业模式对会计计量的影响
计量系将有关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的信息以货币金额进行量化的过程。这是最具挑战和争议的会计议题之一。2018年之前的国际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只是列示了四种不同的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同时指出“主体编制财务报表最为常用的计量基础是历史成本,应用历史成本时常常结合其他计量基础”,没有对如何选择不同的计量基础、选择不同计量基础时应当考虑哪些因素做出任何规范和明确。2018年《新概念框架》对计量问题的讨论相对以往已进了一大步,主要涉及:一是计量基础及其提供的信息。计量基础可分为两类,即历史成本和现行价值。以历史成本得出的计量结果,是基于形成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交易或事项的信息确定的这些要素的货币信息;而以现行价值得出的结果,是基于计量日更新了的信息确定的资产、负债、收益和费用的货币信息。现行价值计量基础包括四小类:公允价值、(对资产而言的)在用价值(value in use,也称使用价值)、(对负债而言的)履约价值(fulfillment value)和现行成本。二是选择某种计量基础时需考虑的因素。建议从两大方面考虑:“计量基础必须具有相关性且其必须忠实表达了意在表达的对象”。就相关性而言,主体在选择资产、负债,以及相关的收益、费用的计量基础时,应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即资产对未来现金流量贡献方式或负债消耗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式、资产或负债的特征、计量不确定性程度。除此之外,选择计量基础时还应考虑提升的信息质量特征,即可比性、可验证性和可理解性。
同时《新概念框架》也指出,资产或负债如何产生未来现金流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主体经营活动的性质。例如,同一项资产可能主体作为存货出售、出租给另一主体,或者持有以获得价格变动的收益。如果采用同一计量方法计量不同方式下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或负债,会使不同的事项看起来相同,从而降低可比性。商业模式作为一种价值创造方式,会直接影响其经营活动的性质,进而影响其创造未来现金流量的方式,及其在记录某个交易或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时的会计计量,包括计量属性的选择,以及报表项目的具体计量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概念框架的进一步修订要引入商业模式概念,考虑计量属性的合理选择问题。
(五)商业模式对列报与披露的影响
列报和披露表面上是信息表达的形式,实际上涉及实质内容。1989年和2010年概念框架未对列报和披露议题进行论述。2018年《新概念框架》围绕这个议题从三个方面开展论述:一是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目标和范围。财务报表目标决定了其范围。财务报表的目标在于提供有关主体资产、负债、权益、收益和费用的有用信息,以便使用者评估未来现金净流入主体的前景及主体管理层的受托责任。这些信息从财务状况表、财务业绩表和附注等途径提供。二是作为沟通工具的列报和披露,要实现与使用者良好沟通,财务信息需要通过分类以结构化的方式呈现,需要适当地归集而不琐碎,遵循列报和披露的目标来提供。三是有关财务业绩的信息。为使有关财务业绩的信息沟通更具效率和效果,在财务业绩表中,收益和费用分类列入利润表或其他综合收益中。正如前面的分析,商业模式阐述企业如何创造价值,它会影响财务报告目标的定位、财务报表要素的具体分类,那么会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方式必然受到商业模式的影响。
以企業的投资者为例,尤其是长期投资者,非常重视企业的商业模式,他们会借助财务报告了解企业的商业模式,如果以结构化方式对影响企业创造价值和维持竞争力的驱动因素进行披露,显然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所创造的价值需要借助利润表的列报来反映,如果按商业模式有效地对收入和费用进行区分、排序和组合,可以帮助投资者恰当识别和评价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企业在特定会计时点用于创造价值的各项资源状况如何需要借助资产负债表的列报来反映,同样,如果按商业模式有效地对资产和负债进行区分、排序和组合,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估企业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
四、总结
较之1989年版和2010年版财务报告概念框架,2018年《新概念框架》是IASB应对近二三十年来金融创新、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以及使用者信息需求变化等的需要,而做出的一次财务会计基本概念领域的变革。商业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报告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及分类、会计确认与计量、会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作为财务会计理论基石的概念框架体系,随着经济社会的万象变迁,其持续改进有必要正视商业模式带来的影响,明确商业模式在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各部分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政策的选择也随之将商业模式作为一个重要的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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