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分析与路径调适

2021-10-16 06:15许悦
职教论坛 2021年9期
关键词:共生职业院校主体

□许悦

实施现代学徒制是我国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1],也是当今世界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趋势。作为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创新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运行的基础和重点在于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我国自2015年实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以来,全国562 家试点单位中,多数为院校牵头的试点单位,企业牵头的试点单位仅占3%,企业参与不足问题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企业职业教育责任的缺失。本文从共生理论视角分析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困境及其调适策略,为进一步推动现代学徒制实施积极探索。

一、困境:为何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缺失

企业不仅是现代学徒制的参与者、受益者和直接利益相关者,还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输送地和目的地。企业承担现代学徒制育人责任是由其根本利益所决定的,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所在。然而,从现实角度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程度不深、责任缺位,“学校热、企业冷”的人才培养“壁炉效应”时常出现,人才培养质量容易偏离企业的预期需求,进而影响现代学徒制的成效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缺失,既有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认知层面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目前,企业缺乏承担和培养现代学徒制技术人才的主体责任意识,并未完全将参与现代学徒制作为企业履行教育责任的重要内容。部分企业认为人才培养应以职业院校为主体,与企业关联不多,在参与人才培养上仍是重使用、轻培养,企业更多是出于慈善目的或政府指标压力去提供学徒培养所需的岗位及设备资源,在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设置、共建师资队伍、开展质量评价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与发达国家承担教育责任较多的企业相比,我国企业承担的教育责任还不够多,企业往往从经济利益与自身发展角度出发,缺乏承担教育责任的考量。如何在认知层面增强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履行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自觉性和主动性是解决目前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困境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现实要求。

(二)从利益层面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内在驱动不足

企业作为利益化的经济主体,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努力寻求符合企业利益最大化的行动策略。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能获得较高收益时,会主动履行相关责任以获得“利益最大化”;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收益较低或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矛盾时,其参与动力明显下降。现代学徒制倡导的联合培养、工学结合的方式,意味着企业必然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短期来讲,学徒不仅不能为企业带来经营利润,还要消耗企业的物力和财力成本,影响企业的短期收益率;长期来讲,企业无法保证学徒学成后,长期留在工作岗位为企业效力,其长远经济利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出于利益考量,企业自身内在驱动不足就会出现规避教育责任的趋向。

(三)从制度层面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融合程度不深

制度上的不完善是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缺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突出表现为校企融合程度不深。一是政府出台的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优惠政策力度不够,贯彻落实也不够,尚不能对企业履行育人责任形成法律层面的约束;二是职业院校尚未建立与企业密切沟通联系的体制机制[2],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成本较高;三是企业自身也没有制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专门规章制度,对参与方式及途径、经费保障、业绩考核等方面内容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多数企业将参与人才培养作为人力资源开发中的边缘事业。因此,在各方面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不清晰,校企合作呈浅层、松散的状态,未能实现稳定合作,更谈不上互惠双赢的深度融合。

二、剖析:共生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分析

共生理论是由生物学中的“共生”概念演化而来。这一概念最早由德国生物学家德贝里提出,用来形容两种生物之间的关系。经过不断发展完善,共生理论成为阐释不同物质间相互依存、协同进化、互惠互利关系的方法论,并逐渐应用于政治学、语言学、教育学等领域。共生理论的本质是通过合作互补、优势共享、协同共进的思路和途径,实现一体化共生和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模式和状态[3]。因此,用共生理论指导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具有较高的契合性。

(一)共生理论与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契合性分析

1.共生理论为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提供了独特的理论视角。共生理论所强调的共生关系包含三个基本元素,即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三者相互作用、有机融合共同构成共生系统,进而形成共生理论的分析框架[4]。从构成要素来看,政府、企业、职业院校等是现代学徒制的参与主体,也是其最基本的共生单元,各参与主体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存在目标和利益上的耦合,他们密切关联、利益互补,这与共生体系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从发展模式来看,现代学制采取的是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无论是“三明治”教学,还是工学交替、订单式培养,企业和职业院校都由传统的各自竞争到现在的融合共生,这与共生理论所强调的多元互融互促互进具有相通性;从演进机制来看,企业、职业院校、地方政府通过现代学徒制,共同推动知识、技术、资源等在共生单元间流动,产生共生能量并不断循环、演化发展成共生共荣的动态关系,这与共生理论所遵循的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演化原则具有较强的类比性。因此,共生理论作为研究主体间相互作用关系、相互优化发展的理论工具,为企业这一重要主体全面参与现代学徒制,进一步承担职业教育责任,实现融合发展、共生共赢提供了独特的分析视角和理论启迪(见图1)。

图1 现代学徒制共生体系示意图

2.共生理论为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缺失表现在责任意识不强、内在驱动不足、参与程度不深等方面,共生理论在共生单元相互作用、共生模式演进、共生环境优化等方面具有相对成熟的实施建议,可以提供具体的操作路径与方法论借鉴。比如,在参与主体方面,要增强企业的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与其他参与主体间有机融合、协同互促,就要在内生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促进企业与其他主体形成密切联系、互促发展的共生体系;在发展动力方面,要增强企业的内在驱动,促进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并开展人员、设备、技术的交换、流动,催生共生能量,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就要建设组织平台、优化资源分配投入,促进创新协同,深化共生模式;在实施保障方面,要提升企业责任效能,落实育人责任的可持续发展,就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政策制度并贯彻落实,消除企业履责障碍,营造正向发展的共生环境。这些均为强化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解决途径。

(二)共生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分析

从政策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提出“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社会责任报告”,从法律和政策层面规定了企业职业教育责任。从共生理论角度来说,企业作为现代学徒制的重要利益主体和共生单元,通过创新合作、主动融合,参与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各个环节并承担协同育人的责任,实现激烈竞争中互惠共生、持续发展的状态,既是现代学徒制本质属性的回归,也是企业发展的价值趋向。在共生视角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引导责任。企业引导责任主要包括需求引导和标准引导。一方面,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必须紧密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开展。当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将动态变化的生产服务需求及时传导至现代学徒制体系,引导其面向企业需求调整培养目标与要求,实现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契合性,服务于企业发展。另一方面,企业的技术标准是现代学徒制课程设置的基本依据和关键内容,企业有责任将其前沿的技术标准引导成各项具体的课程和专业所要达到的核心技术能力,协助学校修订课程体系、丰富教学内容,促进学徒职业能力的形成、发展和更新,为企业保持创新力和竞争力奠定基础。

2.培养责任。企业应当履行承担现代学徒制育人主体的责任,从被动参与转为主动融合,将人才培养列入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之中,通过不间断投入岗位、技术、设备、人员、资源等多种方式,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从人才培养方案调研到课程内容选择,从组织实践教学到人才质量反馈,企业深度全面地嵌入到现代学徒制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共建、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中,与职业院校共同培养具有较高职业水准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构建利益与共、文化交融、人才共育、成果共享的共生格局,最终达到学校教学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生产目标的统一,实现企业与职业院校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共赢。

3.评价责任。企业既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责任,又有质量评价与考核的责任,从提升学徒职业能力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匹配度来说,由企业对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质量开展评价是较为客观真实的,也是责无旁贷的。这既是对学徒学习和实践成果的鉴定,也是对校企双方教育教学成效的检验。一般来说,企业在学徒培养的各个阶段,就学徒能力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匹配度以及学徒所具备的职业技能潜能、职业道德和素养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回应,联合职业院校进行调整修正,有利于降低人才质量不达标的风险。

三、反思:共生理论视角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调适

(一)强化共生理念,加强企业责任意识,形成共生合力

一是政府及职业院校通过政策宣讲、学术会议、舆论引导等多种途径向企业传输互惠共建的共生理念,从理论层面启发并强化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共生思维。资源整合、跨界创新、交叉融合既是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历史趋势,也是新时代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要充分意识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共建共促、共赢发展的重要性及其蕴含的社会经济效益,与其他参与主体在人才培养的机制、实践及应用等方面达成一致,不断强化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意识。二是构建现代学徒制发展的共生体系,形成共生合力。国家根据关于发展现代学徒制的相关要求,不仅要让企业与其他主体在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实现目标的认知上达成共识,还要在实施路径、联动举措、协同机制、利益共享上制定各方认可并行之有效的创新协作方案,形成相互关联、互补互促、能量互转的现代学徒制命运共同体,激发融合发展的共生合力,以进一步增强企业协同育人的履责动力。

(二)优化共生模式,强化企业责任驱动,打造共生动力

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共生模式决定了共生单元间融合驱动的方式和驱动强度,也影响其技术、信息、资源的生成和分配关系。共生模式有共生组织模式和共生行为模式两种类型[5]。

从组织程度上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可以分为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一体化共生四种共生组织模式(见图2),这四种模式依次向更大的共生面、更广的共生领域、更深的共生层面方向发展。点共生模式主要指企业与职业院校或政府间合作初期的一次性合作。随着合作的深入,这一模式就会转化成关系稳定、多次合作的间歇共生模式,也会形成要素互补、长期合作、关系稳固的连续共生模式。企业与现代学徒制其他共生单元间点共生合作模式、间歇共生合作模式和连续共生合作模式已相对成熟,在育人实践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共生单元间资源能量顺畅流动、高度融合的一体化共生模式尚未真正形成。通过构建现代学徒制各参与主体共建共享的组织平台载体,如信息共享的市场化服务平台、产业学院、产学研协同中心等,开展形式多样、密切合作的政产学研合作项目,推动资金、人员、信息、技术等要素的组织共享,降低人才培养成本,促进企业与其他主体资源融合、成果共享,朝向长期互惠稳固合作的一体化共生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和优化方向发展,增强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内生驱动力和主体间的共生合力。

从行为方式上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可以分为寄生共生、偏利共生、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和对称性互惠共生四种共生行为模式(见图2),这四种模式依次向共生互促增加和共生效果增强方向发展[6]。寄生共生模式下,企业与其他主体并未产生连接关系,缺乏资源及信息的投入和传递。偏利共生模式中,企业与现代学徒制其他主体形成联系,但投入与回馈尚处于单向阶段,如企业的人员设备投入于学校的教学,而未获得相应的利益补偿。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在实践中最为常见,职业院校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助推企业生产发展,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与职业院校合作,提高人才培养实效,但双方在能量、信息、资源上的投入、传递和收益等方面并未达到对称状态。企业加大履行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力度,在人力、经费、资源上持续投入,及时将前沿工艺技术、新标准规范融入现代学徒制课程,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及考核评价,与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共同推动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以此破解共生单元的合作瓶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企业与其他共生单元朝着资源和能量闭环循环发展的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发展,并在该模式下完成企业物质和能量的高效交换,实现主体间优势互补、利益耦合。

图2 现代学徒制共生模式示意图

(三)营造共生环境,提升企业履责效能,推动共生发展

共生环境主要指企业及其他共生单元相互作用的外部条件,共生环境的状态及变化影响着共生单元的效率及共生模式的演化。只有营造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正向共生环境,降低逆向环境的不利因素,才能激发企业效能,推动共生模式向更为高效融合的方向演化。因此,完善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外部环境,打破制度壁垒,促进企业育人责任的持续担当尤为必要。

从政府角度来说,要为提升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履责效能优化外部制度环境。在顶层设计层面,完善、细化和修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清晰界定企业权责,落实企业重要育人主体地位,使企业人才培养行为拥有必要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规范。在中观层面,落实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政策保障,在税收金融、土地用房、平台建设、利益分配等方面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清除制度障碍,保障企业利益,激发企业责任。在实施层面,建立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履责的激励机制、沟通协调机制和评价反馈机制,降低共生环境的逆向阻力,有效减少企业育人成本,并将其履行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结果作为企业贷款及获取专项扶持或资助的重要依据,以利于充分发挥企业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

从职业院校角度来说,要为提升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履责效能优化外部合作环境。职业院校要与企业主动对接,建立共建共促的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深度融合机制。一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与企业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的育人机制,通过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共建三方共赢的人才培养模式;二是根据企业岗位设置,与企业共同制定、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体系,共建契合企业需求的课程体系;三是根据产业需求,定期组织培训进修,与企业共同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导师的教学水平、专业建设水平、顶岗实践水平和技术研发水平,共建加强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师资队伍[7]。基于此,职业院校成为企业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和重要利益相关者,主动将更适合企业承担的现代学徒制部分育人权利让渡给企业,企业在获得外部权利保障的同时,才能积极有效承担履行参与现代学徒制的责任,推进现代学徒制持续深入和优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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