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虹英
习近平总书记说,新时代是需要英雄并一定能够产生英雄的时代。英雄,是民族的脊梁,是家国的精魂,他们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思想感情,标注着民族精神的高地。一直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表彰英雄模范,旨在弘扬英雄忠诚、执着、朴实的鲜明品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崇尚先进,砥砺前行。中华民族向来不缺英雄,新时代向来不缺英雄。
今天,我想讲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在生态文明战线上为保护国家财产,与盗伐树木的犯罪分子英勇搏斗、壮烈牺牲的青年英雄保善德的故事。保善德1975年9月生于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镇甘树湾村,1993年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在84506部队服役,1996年12月退役,1997年4月到大通县宝库林场五间房营林点工作,从事以林业生产、种苗、护林为主的资源管护工作。1998年6月27日,保善德在资源巡护过程中,为保护国家财产被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杀害,献出了年仅23岁的宝贵生命。2018年9月22日,犯罪嫌疑人劉满德在外潜逃20年后,投案自首。2019年5月21日,经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结。年轻的保善德匆匆走完短暂却又绚烂的一生,保善德用青春韶华、宝贵生命,保护了国家财产,捍卫了国家法律,谱写了一曲舍己为公、可歌可泣的英雄赞歌。保善德牺牲时年仅23岁。1998年6月27日,保善德巡山护林时,发现犯罪分子刘满德盗伐林木,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他立即上前制止,刘满德在逃跑时为了阻止保善德追赶,用手中长斧残忍地砍向保善德的头部、颈部和左肩,保善德倒在血泊里,刘满德迅速逃离。一息尚存、浑身鲜血的保善德从山腰处一直爬到沟口,爬出一条长达300米的“血路”,他的鲜血将草丛、枝叶和石头染红,他时刻带在身边的小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也浸透了殷殷鲜血。回忆烈士往事,追思英雄大义。时任宝库林场场长的陈永国和同事们无不为烈士的惨死痛彻心扉、深深惋惜、热泪长流:“我们的同志,我们的战友,我们的亲人,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与穷凶极恶的盗伐者进行英勇搏斗,血染沟谷300米……”大家回忆,保善德舍身为公的精神,对凶残歹徒时的奋不顾身是在长期的生活工作中淬砺和积淀出来的。在部队,他曾荣获集体三等功和优秀士兵称号,转业分配到林场工作的短短一年两个月中,他以场为家、任劳任怨,坚守护林岗位,曾为抓捕盗伐者与同事们一起冒严寒、守长夜,直到翌日黎明终于将盗伐者抓获。
保善德牺牲3周年之际,宝库林场与森林派出所的同志们为纪念他的英雄事迹,在他殉职的地方敬立石碑一座,上书“善护绿树献身捐躯,德润青山舍生取义”,静默的石碑矗立了20年,守候了20年。在保善德烈士精神的感召下,他的同事们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团结、更加努力、更加勤奋,用实际行动保护着这片山川草木,努力践行着守绿护绿的忠诚使命。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他们在加强宣传保护的同时,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者,积极响应国家禁伐天然林、加大绿化造林力度,为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为民、生态富民播撒辛勤汗水。如今,保善德牺牲的地方一派生机盎然,林木更加茂盛葱茏。护林员职责重大、使命光荣,是战斗在反盗猎、反盗伐、反破坏自然最前线的卫士,他们经常与危险的盗猎者正面对抗,甚至面临死亡的威胁。
2007年7月31日,是国际护林员基金会倡导成立的“世界护林员日”,纪念在保护野生动植物前线牺牲的护林员。保善德从此不再孤单,有了属于他的纪念日,我们缅怀烈士、传承精神也有了一个寄托。正义始终不会缺席。2021年8月18日,青海省政府评定保善德同志为烈士,并号召要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缅怀烈士、崇敬烈士、学习烈士的良好风尚。
(作者单位:大通县委党校)责任编辑:王冬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