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2021-10-13 00:08兰措卓玛
党的生活·青海 2021年10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司法

兰措卓玛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蜕变,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飞跃,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建党100周年的历史节点上,回顾党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总结分析法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对我国未来法治建设进行深入的思考,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党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致胜法宝,党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了行动纲领、组织保障和政治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并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总目标和总蓝图。历史的经验表明,法治是迄今为止最优的治理方式。而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对法治的重视是一以贯之的。因此,只有不断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目标才能逐渐达到。

(二)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建设的坚固基石。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保障人民幸福安康为奋斗目标,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共产党人的初心和宗旨。从法治层面来讲,“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法治的核心和本质。可以说,“以人民为中心”与“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其精神实质是一脉相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确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准则,集中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治国理政的奋斗目标,充分彰显了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利的法治建设道路。

(三)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法治建设的制度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后,从第一部法律的出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再到法律体系的日趋成熟完善,共产党人始终强调法律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程,也是法律体系不断丰富完善并逐步走向完备的历史。法律制度建设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律体系不断丰富完善,不仅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我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社会建设之路,也为我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在我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以及经济调控都被视为政府的主要职能,行政机关也因此被赋予了大量关涉公民生活和国家事务的行政管理权。可以说,行政权力广泛而深远地影响着国家、社会各项事务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改革开放之初,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就已经意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提出了行政管理法制化的基本思想,要求各级政府、行政机关都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依法行政之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决策层面,顶层规划绘就发展蓝图,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各类纲要文件;实践层面,行政法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形成了由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政法为主体的行政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導人更是多次强调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法治建设的重点环节和关键任务。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及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逐步提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稳步前进提供了保障。

(五)促进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0世纪60年代我国司法改革拉开序幕,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推进司法改革”;1999年,两高分别制定出台《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和《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党的十六大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要求司法机关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从“一府两院”的成立到“司法体制”的改革,我国司法始终坚持和践行司法公平正义,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完善。

(六)重视普法工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制定下来,关键要贯彻落实。正如西方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所言:“法治应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有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制度;二是这些制定的完备且良好的法律制度获得普遍的服从和遵守。”法治建设的深入、持续推进有赖于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治文化的培育,而法治意识的欠缺恰恰是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最大的障碍。因此,我国从1986年到2020年,普法教育目标从“消灭法盲”到“法律知识的普及”再到“法治文化的形塑”,普法方式从“独导式漫灌”到“参与式滴灌”再到“浸润式培育”,全民法治意识逐年增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普法责任制的建立,对于推进常态化普法制度、强化普法主体责任意识、保证新时代普法工作的有效落实,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党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几点启示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在探索中不断前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必须坚定目标,固本强基,方能行稳致远。

(一)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回顾过去,我国法治建设离不开党的坚强领导;展望未来,法治中国需要党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推进党的领导法治化就显得至关重要。其一,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带领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也注重党内法规建设。国家治理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党内治理也基本做到有规可依。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均为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制度依据。但二者之间也存在不协调之处,因此,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加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发挥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积极作用,是为当务之急;其二,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章》明文规定的内容。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党员,要做知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先行者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基本道理——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衰。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无需讨论也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优越性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因此,在未来的法治建设进程中,我们依然要坚定制度自信,走中国特色的法治化道路。其一,尊重和弘扬中国传统法治文化;其二,把握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其三,学习和借鉴西方先进经验。

(三)培育全民法治信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只有唤起人们对法律的信仰,转化成行动上的自觉,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才能够保证各项法律制度的有效运行。为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在普法过程中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重点,树立守法模范,让人民群众在生活中感受到法的价值和作用,从而形成良好的守法氛围;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道德素质建设。法治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有了良好的道德建设,人们就会自觉地遵纪守法。这也是党和国家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

回望历史,我们充满自豪;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

责任编辑: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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