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字的分化与“贡”字的起源

2021-09-30 01:34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朝贡甲骨文词义

李 文

(北京语言大学 汉语学院,北京 100083)

“朝贡”①注:本文对“朝贡”和“贡”的统计均依据汉籍电子文献资料库(Scripta Sinica),网址是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hanji.htm。一词在《汉书》中首次出现,共有两例。《王莽传》载:“如使子女诚能奉称圣德,臣莽国邑足以共朝贡,不须复加益地之宠。”《叙传》载:“昭、宣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贡,各以其职。”《后汉书》中“朝贡”一词开始较为频繁地使用,共出现9 次,如《南蛮西南夷列传》记载:“及楚子称霸,朝贡百越”。朝即朝见,贡即贡纳,两字义有所别,本文专门讨论“贡”字的起源。

贡纳制度起源很早,甲骨文显示在商代就已形成,根据意义的差别,其用字可以分为三组:第一组是下对上的纳贡;第二组是上对下的征收;还有一组表示上对下的赏赐。“贡”字当属第一组,不过,在已识别的甲骨文中,“贡”字还没有出现,在殷周金文中也未见。因此,“贡”字溯源就成了朝贡制度起源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据研究,第一组由这样一些字组成。除胡厚宣先生在《武丁时五种记事刻辞考》中总结出的“入、来、氏”三字[1](54),杨升南、章秀霞、武振玉、周晓凤、徐红等都对此做过专门研究,并总结出一批甲骨文相关用字。

本文以此为基础,又做了进一步的分类,将“入、来、献/见、以/氏、工”等字仍归于第一组(本文称之为“工”组字),而将“共、蒸、尊、将、羞、爯”等字暂时排除。此六字的甲骨文分别为字形都包含特征明显,多与祭祀时进献祭品等具体动作或程序有关,这里将它们与表示一般性贡纳行为的字暂作区别。下面分两部分探讨“贡”字的起源。首先讨论“工”组字的基本构成,并与“共”字稍做比较,从而进一步明确“贡”字的初文。第二部分利用传世文献揭示从“工”到“贡”的发展线索。

一、甲骨文“工”组字与“贡”

“贡”的初文是哪个字,存在多种可能。“工”组字中的每个字都有一个义项含有贡纳的意思,“贡”的初文就在其中。

①“110反(1)”表示该卜辞为第110片甲骨反面第1条。②“490.8”为书中该卜辞的甲骨编号和辞序号。③“364(1)”为书中该卜辞甲骨编号和辞序号。此例各家在字序及字形隶定方面均有较大分歧,此处从《殷墟小屯村中村南甲骨》。④“725(2)”为书中该卜辞甲骨编号和辞序号。

“工”组字都有贡纳意,并且作为语素,一直保留到现代汉语中。不过,探求“贡”的来源,除了词义,还要考虑字音、字形等因素。综合来看,后世“贡”的初文应该是“工”,而非组内其他字,也非“共”[9](13)。诚如姚孝遂先生所说:“于先生论‘工’字之用法甚详,其读‘工’为‘贡’,确不可易,于辞例皆可区分。”[7](册4,2918)

①该卜辞来自《甲骨文合集释文》第2册第998页,甲骨编号为19933。句中“”即“禦”,一种祭祀方法。“歺”,于省吾认为是“列”的初文,参见《甲骨文字释林》第370页。该句中的“歺”,徐中舒疑为陈列之意,参见《甲骨文字典》第461页。②贡、共(表“供”“恭”二意之“共”)的上古音,郭锡良分别拟定为koŋ、kǐwoŋ。表“共同”之“共”,上古音拟为gǐwoŋ。贡、共拟音不同。参见郭锡良《汉字古音手册》(增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445~446页。在郑张尚芳的上古音系统中,贡拟音为kooŋs,共(表“供”之意,“供”中古有平、去两读)拟音分别为kloŋ、kloŋs。“共同”之“共”拟音为gloŋs。贡、共拟音也不同。参见郑张尚芳《上古音系》(第二版),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33页、335~336页。共、供二字的中古音韵地位,参见余迺永《新校互注宋本广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0年,第38页、344~345页。

“工”可以确定为“贡”的初文,不过,其分化轨迹还应根据文献提供的线索,从字形和词义两方面做深入探究。

二、从“工”到“贡”的分化

《说文解字》:“贡,献功也。从贝工声。”[11](130)从形声字的角度看,“贡”属贝部,意符“贝”表示与货币、宝物有关,“工”是声符。如果依据甲骨文,把“工”视作“贡”的来源,那么,“工”同时也应该是意符,也能决定“贡”的意义。但在《说文解字》中,“工”非意符,不过,以“献功”训“贡”,显示了“功”“贡”在词义上的密切关系。下面就借助“功”字来寻找“工”“贡”的语义关系。

(一)“工”与“功”的关系

《说文解字》:“功,以劳定国也。从力从工,工亦声。”[11](292)归于“力”部,但“工”也是意符。《说文解字》认为“力”的字形“象人筋之形”[11](291),不过从甲骨文来看,说“形”有误。徐中舒、于省吾认为,甲骨文“力”的字形像农具耒,裘锡圭则认为是农具耜的初文[7](册4,3303~3304)。到金文中,“力”已引申表示力量或功绩[10](下册,3223~3224)。《说文解字》中,“工”也被视为象形,“象人有规矩也”[11](100)。“规”和“矩”是校正圆形和方形的工具,这不仅与金文“工”的“工匠”“工程”“功绩”等多个义项存在联系,也与甲骨文“百工”之“工”遥相呼应。在金文中,“成工”意为“成功”。《中山王圆壶》铭文“休又成工”,意思是功绩辉煌。休,壮美。容庚注“工”:“功:不从力。”[12](901)又《中山王圆壶》铭文“以追庸先王之工剌”,“庸”被释为“诵”,“工剌”为“功烈”[10](中册,1096)。可以说,后起的“功”字分担了“工”的义项“功绩”,从“工”到“功”,词义上可以看成是引申,字形上可视作分化。

古代文献中也留下了“工”发展至“功”的大量线索。“工”的本义指工匠和工官。《礼记·曲礼》曰:“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13](上册,1261)六工指六种工匠或工官。《周礼·冬官考工·总叙》曰:“审曲面执,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13](上册,905)百工指掌管营建制造事务的官。“工”引申可表示职责、功效、成功,如《尚书·皋陶谟》:“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13](上册,139);又如《韩非子·五蠹》:“鄙谚曰:‘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此言多资之易为工也。”[14](496)在词义引申的基础上,“工”增加了意符“力”,形声字“功”便产生了。文献中有一部分“工”可能因此被替换为“功”。《周礼·肆师》在“凡师不功,则助牵主车”下,郑玄注:“助,助大司马也。故书‘功’为‘工’。郑司农:‘工读为功。’古者工与功同字”[13](上册,770)。王筠从文字发展的角度指出,两字并非同字,“功乃工之分别文”[15](557)。对于“工”“功”所体现出的文字演变规律,王力先生认为,王筠的“分别字、累增字”、徐灏的“古今字”概念,“其实都是同源字”[16](序)。不管使用哪一个概念来描述,“功”与“工”的关系都是“工”字在字形上进行繁化,通过增加意符,“力”产生出“功”,以新字分担“工”的部分词义。

(二)“贡”与“功”的关系

在古代文献中,“贡”与“功”也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以台湾开明书店断句的《十三经经文》来统计,共有92个“贡”字有效用例,分别出现在《尚书》(13例)、《周礼》(45例)、《礼记》(4例)、《春秋左传》(20 例)、《春秋穀梁传》(4 例)、《尔雅》(1 例)、《孟子》(5 例)等7 部著作中。这些“贡”字在用法上主要有两个特点。

其一,开始与“赋”“职”“税”等字结合,以双音节词的形式出现。“赋”“职”“税”等字各有来源,意义有别。“赋”本侧重指征收军赋,后多指田赋。“税”本指按土地和工商业征收财物,后多指工商税。“职”本指职业、职务,后也表示职贡、贡纳。它们都是赋税系统重要用字,表示财政收入之不同来源。“贡”与它们结合使用,也显示出自身在初期所具有的赋税性质,如“赋贡/贡赋”“贡职/职贡”“贡税”。当然,每个词所表示的具体含义还需结合具体语境来判断。

其二,所“贡”之物种类繁多,或与地方出产有关,或与职业所产有关。下面主要结合《尚书·禹贡》《周礼》及《左传》中的例子,揭示“贡”与“功”的关系,以及在相应的时期“贡”在赋税系统中充当的角色。“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禹贡》中的这句话是理解“贡”的总纲。“任土作贡”,意指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制定贡品的种类和数量。这种“贡”显然具有稳定性和强制性,属于初期赋税。《史记·夏本纪》中说:“自虞夏时,贡赋备矣。”《禹贡》中出现的“贡”字,均与贡品相连。禹定九州,除冀州外,其他八州均有贡品,涉及丝、木、玉、漆、盐、金属、动物皮毛等各种特产。《周礼》有关“贡”最重要的概念是“九贡”“邦国之贡”和“万民之贡”。黄天华认为:“‘邦国之贡’属于田赋的雏形,而‘万民之贡’则处于演变之中,有可能形成田赋制度或工商税制度,也有可能形成贡献制度。”[17](卷一,38)显然,“贡”中即将孕育出财政收入的各种类型。《周礼·大宰》里的“九贡”属于邦国之贡,指诸侯国向王贡献的物品,包括祀贡、嫔贡、器贡、币贡、材贡、货贡、服贡、斿贡、物贡等9种不同用途的贡品。《闾师》中的“九贡”则属于万民之贡,指九职之民所贡财物,即九功。闾师任用民众,不同职业需贡纳不同的产品,原则是:“任农以耕事,贡九谷;任圃以树事,贡草木;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任商以市事,贡货贿;任牧以畜事,贡鸟兽;任嫔以女事,贡布帛;任衡以山事,贡其物;任虞以泽事,贡其物。凡无职者,出夫布”[13](上册,727)。有职必有贡,所贡即本职业的劳动成果,即功;没有职业则交人头税。贾公彦在疏中提到《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一句,并这样解释道:“任使万民各有职事,有职事必有功,有功即有贡。故此论贡之法也”[13](上册,727)。这里清楚地标明了职、功、贡的关系。

《周礼》和《礼记》的注疏中还有不少直接点明了“贡”和“功”的关系,有“功”才能有“贡”。如《大宰》:“以八则治都鄙。……五曰赋贡,以驭其用。”郑玄注云:“赋,口率出泉也。贡,功也,九职之功所税也。”[13](上册,646)《礼记·曲礼》:“五官致贡曰享。”郑玄注云:“贡,功也。享,献也。致其岁终之功于王谓之献也。”[13](上册,1261)

《说文解字》以“献功”释“贡”,在文献中也有“献功”一词,表示献军功或献五谷布帛,也具有“贡”的性质。前者如《左传·襄公八年》:“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13](下册,1940)其背景为城濮之战后的践土之盟,晋文公向周襄王献军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对此有较为详细的记载:“丁未,献楚俘于王,驷介百乘,徒兵千”[13](下册,1825)。从这里可以看出,军功就是战利品。周襄王也赏赐了很多宝物,其中就包括一张红色的弓。另一种情况的“献功”即献五谷布帛,也有不少例子。《周礼·染人》曰:“凡染,春暴练,夏纁玄,秋染夏,冬献功。”[13](上册,692“)献功”指进贡丝织品。又如《国语·鲁语下》:“社而赋事而献功。”韦昭注曰:“社,春分祭社也。事,农桑之属也。冬祭曰烝,烝而献五谷布帛之属也。”[18](280)田吴炤曰:“窃以贡、功以同音相训,《国语》‘而献功’,即谓贡也。”[19](2749)《广雅》释“贡”有几个义项,其中之一即为“贡,功也”[20](2176)。

“贡”从赋税种类向处理国家关系的政治手段的变化,在东周时期已出现。《左传·宣公十四年》中,孟献子对鲁宣公解释“朝而献功”对于小国的重要性,这四个字对于理解朝贡的目的和“贡”的内涵变化都有重要的意义:

例(12) 臣闻小国之免于大国也,聘而献物,于是有庭实旅百。朝而献功,于是有容貌采章。嘉淑而有加货,谋其不免也。诛而荐贿,则无及也。[13](下册,1886)

这段话从内容上可视为对朝贡制度缘起和目的的描述,从语言上说,“朝而献功”就是“朝贡”一词的原始形态,是“朝贡”一词的源头,其中的“贡”已有国与国之间出于政治目的而进贡的含义。

综上,“功”“贡”二字不仅语音相近,词义也密切相关。虽然在《同源字典》中,王力先生未把两字列为同源字,但它们应该是同源关系,只是词性不同而已。前者是名词,后者多用作动词,引申也可表示名词“贡品”。在《ABC 上古汉语词源词典》中,Axel Schuessler(许思莱)把“贡”与“工”“功”“攻”“共”列为同源[21](257)。不过,本文认为“贡”与“共”不属同源关系。

(三)“工”与“贡”的关系

综合“工”与“功”、“功”与“贡”的关系来看,“贡”应该和“功”一样,是“工”的分化字,三字同源。

“功”的结构是“从力从工,工亦声”,同理,“贡”的结构也应该是“从贝从工,工亦声”。“工”既是声符,也是意符,决定“贡”的意义。“亦声”结构的字,即所谓的会意兼形声字,声符与形声字也有意义上的关联。王力先生曾说:“‘亦声’都是同源字。”[16](9)当然,有些字本属会意兼形声,但《说文解字》没有点出这种结构,“贡”就属于这种情况。

从汉字形体演变的角度来看,“贡”的出现属于形声字产生途径中的一种:为了明确引申义,而在已有的文字上加注意符。“工”分别为引申义“功劳、成果”和“献出成果”创造了两个新的形体。为名词创造的是“功”,为动词创造的是“贡”。“贡”在“工”的形体上增加了一个意符,被选中的意符为“贝”,既表示钱币,又表示宝物,能高度概括贡纳之物的特征。原字“工”保留了意义和声音,变成意符兼声符,一个会意兼形声字就这样产生了,只是“贝”作为意符高度契合“贡”的词义,“工”的意符性质反而渐渐隐没了。

从语音角度来看,“工”为平声,“贡”为去声。根据王力先生的理论,上古无去声,去声上古多为长入声调,魏晋时始出现。“阴声韵的去声字,多由长入字转来,少数由平上声转来;阳声韵的去声字由平上声转来。”[22](159~160)“贡”是阳声韵,上古应与平声或上声同音。按照郭锡良的拟音,“工”“功”“贡”上古同为koŋ[23](445~446)。而按照去声来自上古-s尾的理论,“贡”字分化出来之前,“工”应该有两个韵尾:一个是-ŋ,另一个是-ŋs。郑张尚芳把“工”“功”的古音拟为kooŋ,把“贡”的古音拟为kooŋs[24](333)。白一平、沙加尔把“工”拟为kʕoŋ,把“贡”拟为[k]ʕoŋ-s[25](339)。“贡”的韵尾均含-s。关于去声的产生,有不同的理论,各家拟音也不同。不过,“工”在形体演变的同时,其分化字同时分担语音的情况是非常清楚的。

“朝贡”之“贡”作为赋税系统最早的用字之一,从文献来看,其含义从赋税通称发展到历代财政收入的独立组成部分——贡纳收入,其内涵随时代而变化。其中,与国内各省“岁贡”“诸番贡纳”并列的“外邦贡纳”,还在后世几乎成为“贡”的代表形式。因此,讨论“贡”,需要结合朝代,其源头之意并非一成不变。然而,当我们回顾它的词义演变时不难发现,“献功”的“基因”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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