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审计行业内对主板、中小板等板块的IPO审计都有大量研究,针对独角兽企业在科创板IPO审计的研究相对较少,相关理论尚处探索初期。本文从科创板和独角兽企业自身特征入手,分析对拟登陆科创板的独角兽企业进行IPO审计时的重要风险关注点,希望为独角兽企业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审计工作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科创板;独角兽企业;IPO审计
一、研究背景
“独角兽”企业是指成立约10年、市场估值在10亿美元以上、深受投资者认可、发展速度较快、市场稀缺的创业实体。如市场估值在100亿美元以上,则称为超级“独角兽”。
随着此概念的诞生与发展,全球知名研究机构CB Insights、TechCrunch、《财富》等纷纷推出自己的独角兽企业榜单。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汽车交通、医疗健康及物流等领域都出现了大量独角兽企业,经《中国独角兽研究报告2021》、《中国潜在独角兽企业研究报告2021》披露,2021年我国独角兽公司与潜在独角兽公司分别有251家和425家,其中超级独角兽9家,字节跳动、蚂蚁集团、滴滴出行位列超级独角兽榜单前3名。
在我国目前的相关规定中,独角兽公司主要可以通过IPO、借壳、发行CDR三种路径在A股上市融资。其中IPO是最传统最普遍的上市路径,该路径适用于所有独角兽公司,包括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和境内未上市的新经济企业。
2018年起,证监会先后修改或发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符合试点范围的独角兽进行上市将不再设置硬性赢利指标。2019年6月我国正式启动科创板市场,相较于主板、中小板较为严苛的IPO财务指标、较长的审批时长,科创板试行注册制及灵活的5套上市标准,为成长性高、技术含量高的独角兽企业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但也为拟上市企业利用新制度的灵活性进行“闯关竞技”提供了可能,有必要加强对独角兽企业IPO审计的研究与关注。
二、文献综述
Cowboy Ventures创始人Aileen Lee于2013年首次提出“独角兽”概念,指代39家在2003年创办并且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公司。袁晓辉,高建(2016)全球216家独角兽企业的发展过程中提炼出识别潜在独角兽企业的五项关键特征,即呈现指数增长、所在行业快速发展、位于创新创业中心、成长年数4-8年、创始团队水平较高。Jiang S等(2018)通过研究2017年的独角兽企业,发现独角兽公司非常重视科研创新,具备较髙的科技起点,不同行业和地区的独角兽公司对技术创新有不同的要求。周辰(2018)认为各行各业独角兽企业的增多,不仅是科技的进步,还与我国经济形势和国家战略密不可分。曹中铭(2018)指出我国改革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欢迎境外上市独角兽企业回归的同时,也要为国内创新型企业提供便利。在独角兽企业上市后的绩效评价方面,周兰亦(2011)对创业板36家企业上市效果进行评价,发现其盈利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等指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说明注册制存在着IPO效应。杨洁等(2017)以2004—2015年我国地级市数据为研究样本,运用非平衡面板模型方法检验地方IPO上市潮与当地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发现无论是上市数量还是上市募集资金量,都对区域经济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
独角兽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又饱受质疑,Bill Gurley(2016),Josh Kopelman(2017)认为独角兽企业存在大量风险,它们从大规模融资中获得巨额资金后易开启烧钱模式,为长期发展埋下隐患。王玉梅(2020)指出注册会计师在对科创板企业进行IPO审计时面临企业研发投入比例较大从而审计风险增加。李真真(2018)基于独角兽企业成长速度快、无可比公司、无形资产量大而实物资产占比较小、公司成立时间较短、风险高、历史数据缺乏等特点分析独角兽企业估值存在的泡沫风险,提出传统估值方法不适用,建议采取实物期权理论对独角兽企业进行估值。
三、独角兽企业科创板IPO审计的主要风险点
(一)企业的“三高”问题
独角兽企业普遍存在着高风险与高负债率现象,而且在科创板IPO中对盈利指标的门槛较低,一些独角兽企业自成立之初盈利状况便不乐观。但从已在主板上市的独角兽企业来看,市场普遍给予了它们远超同行业的高市盈率,而支撑高市盈率的正是那些独角兽企业所拥有的渠道、市场占有率、商业模式以及企业增长的超高速度,但渠道和市场占有率并不稳定,商业模式如果不能实现盈利也无异于一纸空谈,一旦企业增速不及預期甚至下降,对企业自身及市盈率的估值打击将是毁灭性的。因此针对独角兽企业的“三高”问题,在对其IPO审计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审慎评估。
(二)企业的科技成长性
独角兽上市科创板相较于主板对财务指标的要求降低,更加关注企业的科技与创新属性及未来成长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较强成长性。如何证明其科技发展前景的好坏则成为了科创板IPO审计中的重点。而且相较于传统企业重资产运营模式不同,大多数独角兽企业不会将其资金和主要精力囤积于存货、固定资产中,而是专注于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变革及品牌宣传之上,这样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更加依赖企业科技性的成长。如果企业科创发展前景不乐观,将会影响自身的持续经营能力。当经营困难甚至退市的企业增多,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企业价值估值问题
独角兽企业大多属于创新型企业,具有颠覆性,市场上同类型可比企业较少,在估值时缺少可靠的标准和依据,市场炒作、投资者的狂热追捧与创业者的盲目乐观抬高了独角兽的估值。绝大多数独角兽现阶段尚未赢利,高估值缺少基本面支撑,估值泡沫总要破裂,缺少资金支持的独角兽面临衰落或被并购的风险,高位买入独角兽股票的投资者也将面临被套风险。当独角兽企业通过科创板上市之后,如何避免可能存在的高估值泡沫破裂问题?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宜的估值模型进行恰当评估,提前扫雷独角兽IPO的估值泡沫风险。
四、独角兽企业科创板IPO审计的风险防范与应对
针对独角兽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及不良影响,监管部门及注册会计师应协助A股市场针对性地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防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对于相关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应践行严格且持续的科创板信息披露标准与退市标准,辅以特殊的投资者保护安排,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
首先,践行从多、从严的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标准。无论是从海外市场回归的独角兽还是境内拟上市新经济企业,独角兽企业自身风险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在要求常规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的基础上,建议加大上市后信息披露的范围与频率。
其次,发挥交易所一线监管功能,严盯市场炒作。2018年以来独角兽概念股成为A股市场热炒的题材,伴有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建议对独角兽上市公司加大问询力度,要求其对相关事项予以合理解释,防止投机炒作,必要时采取风险警示、限制交易等监管举措。此外,可出台相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开通有效的投资者举报及诉讼通道。
最后,建议降低独角兽企业退市财务指标,或适当延长独角兽亏损期限,给予充足的成长等待期,降低其造假意愿,但如果独角兽企业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股票累計成交量过低,可严格执行强制退市制度,有助于淘汰“毒角兽”、伪独角兽,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优化市场环境,助力科创板独角兽IPO审计。
(二)对于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独角兽企业及其行业的科技性与成长性。一般科创板独角兽企业所处行业业务复杂,且大多处于初创时期,运营项目多以高新技术为基准点,此类的独特性让其拥有与常规企业不同的繁杂性与革新性,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企业及其所处行业的经营信息,尤其是科研水平、科研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任职及持股情况、科研投入等能够反映行业特征以及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和所处地位的信息,同时根据企业自身及其行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合理推断其科创性与成长性,并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经营成长能力的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注册会计师应明确独角兽企业估值方法,理性估值。可引入适用于独角兽企业的标准估值方法,有效避免虚高的估值泡沫,有助于控制独角兽企业的IPO审计风险。现阶段客户仍是驱动独角兽企业价值增长的主要因素,可将用户价值、数量、贡献值、活跃数量或市场份额等指标作为独角兽的估值要素;还可以外聘相关领域的专家根据企业的已有专利或资本化的无形资产等项目判断是否存在企业价值高估迹象,确保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金额真实合理。此外,针对不同新兴行业的特征,还可增添个性化的估值要素,确保估值考虑因素的全面性与准确性,降低其IPO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王玉梅,姚晓蓉,马宇杰.我国科创板试点注册制IPO审计风险研究[J].财务与会计,2020(01):43-46+50.
[2]徐阳,尹苑生.“独角兽”上市对A股的影响及对策[J].山东国资,2019(10):31-33.
[3]成颖,杨朝丹.创业板IPO审计风险研究——基于“当升科技”的案例分析[J].财会通讯,2013(34):78-80.
作者简介:
刘钊(1998-),女,汉族,山东临沂人,审计硕士,石河子大学(单位),主要从事审计实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