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管理;实践;《南通文艺界》
【作者单位】陈霞,南通市文联文学艺术研究院《三角洲》编辑部。
【基金项目】江苏省期刊协会2020年度研究课题(2020JSQKB38)。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1.16.011
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属性变化及质量管理的缺失
2015年公布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分为一次性的和连续性的两大类,本文所讨论的是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2015年的《办法》是在1997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出台的,“进一步明确了内部资料和正式出版物的区别,即内部资料仅在单位内部传播、不能对外发送的性质”[1],其中新出现的“编印”一词强调了内部资料的非正式出版性。但是从两方面来看:其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组织传播媒介,其形式、内容、功能都属于出版物,出版是其客观属性;其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被规定为印刷品,印刷是其法规属性。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客观属性被忽视,法规属性被强调,两者的错位或者说不一致,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管理缺失的原因。
从发展历史来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内部报刊发展演变而来,其客观属性和法规属性是一致的,均为正式出版物,质量管理与正式报刊相同。1987年,新闻出版署颁发《关于报纸、期刊和出版社重新登记注册的通知》对我国现有的报纸、期刊和出版社要求重新登记注册。在此基础上,《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把期刊、报纸分为正式的和非正式的两大类,其中持有“内部报刊准印证”,用于本系统、本单位指导工作、交流经验、交换信息,并在行业内部进行交换的资料性、非商品性内部期刊、报纸称为“非正式报刊”。“非正式报刊”属于报刊系列,但由于发证机关、出版作用、发行范围和“不得公开发行、陈列,不准销售,不得进行任何经营活动”等方面的限制,其出版属性中的兩大基本属性发生变化:经济属性被法规限制至最低临界点(这里的最低临界点是指文化属性达到最高,而经济属性低到没有能力出版出版物或者是经济属性达到最高,文化属性低到出现文化负价值,出版物危害社会),剩下的只有文化属性。
经济属性的规制使得“非正式报刊”失去了生存根基,导致其在发行、传播和经营活动等方面不停地越“界”,追逐经济利益。1990年《内部报刊管理原则》把“非正式报刊”改称为内部报刊,在经济属性上放开了一点: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但不准营利。这仍然不能满足内部报刊的生存发展需要,于是一些单位开始公开征订、摆卖、定价销售内部报刊,利用内部报刊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或组织公开的社会活动。针对这种情况,1994年《关于加强内部报刊管理的通知》进行了有效的清理。但是内部报刊公开征订、刊登广告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屡禁不止。1995年《关于内部报刊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报刊的出版管理规范:一律由主办单位财政补贴,全部赠送,不得在报刊上印定价、工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工本费。至此,内部报刊的办刊经费得到保障,出版的经济属性因主办单位财政补贴被法规抑制至最低临界点。在出版中,“当文化价值高而经济价值达不到呈现出版物的状态及达不到呈现出版物的最低临界点时,则需要政府或社会对其进行经济补偿,使出版物达到能够呈现的程度即出版,此时的出版就带有公益性”[2]。
20世纪90年代末,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法规上被定性为印刷品,出版属性被淡化。1996年《关于加强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业管理的通知》把部分质量一般、社会效益不好的内部报刊改为内部资料,不再列入报刊系列。之后,《关于报业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期刊业治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将内部报刊转为内部资料,不列入全国期刊管理体系,转而纳入机关文件资料管理范畴,并遵守印刷管理的有关规定。内部资料从报刊下降到机关文件资料,这是忽视了内部资料出版属性中的文化属性(意识形态属性),不符合其内在发展要求。1997年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制定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把内部资料命名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法规上定性为印刷品,不是机关文件资料。这一规定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客观属性和法规属性出现事实上的不一致。
法规属性的变化,带来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改变。“非正式报刊”、内部报刊的管理部门是省新闻出版部门的报纸期刊管理处,参照正式报刊的质量管理,有相对成熟的审读制度、核验制度、出版质量规制等。作为印刷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由省新闻出版部门的印刷业管理处管理,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处于该处工作职责的非主流位置[3],主要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侧重于形式规范、内容监管的负外部性,没有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制。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印刷品”的强调,决定了法规不可能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进行具体规制。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2015年《办法》进一步淡化了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属性,在重申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形式规范和禁止性内容的基础上,提出了其审读制度、质量检查制度和印刷质量应符合印刷质量标准等管理规定,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方面则笼统规定“编印单位应当对所编印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并未有具体的质量规制。
此外,随着2008年申办手续从省下放到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各级新闻出版部门的依法严格监管下日益规范发展,但是在质量管理方面尚无具体的评定标准,有惩罚性措施而无激励性机制。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管理的时代要求
时代的进步和内资的发展,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经济属性低至最低临界点时,从理论上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文化属性达到最高点,成为其唯一出版属性。而文化属性中,至关重要的当属意识形态属性。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作为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和意识形态阵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仅仅依靠《办法》就显得相对薄弱。
同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数量迅速增长。从1999年至2012年,内部报刊、个别确因指导工作需要保留的报刊,党政部门主管主办的用于指导本系统工作的非时政报刊,党政部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主管主办的用于指导工作、面向本系统发行的报刊,科研部门主要承担专业学术领域工作指导、情况交流任务的期刊和高等学校校报纷纷转化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随着申办手续的放开,2014年,我国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数量约2万种,之后每年以25%的速度在增加。作为特定的组织传播媒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政治、文化、社会功能对组织内成员影响非常大。庞大的数量和无法忽视的影响力也要求加强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在此背景下,如何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南通文艺界》的实践探索
在两种属性相错位的现实情况中,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如何应对的?《南通文艺界》以自身实践探索了让两种属性共存共生、加强质量管理的现实路径。《南通文艺界》是创办于2011年的南通市文学艺术界唯一一本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全市文艺家和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南通文艺界》是南通市文联的组织传播媒介,传播范围为市文联20家团体会员和6000多名文艺家会员,承担着指导工作、交流信息、展示创作、介绍经验的职能。
首先,《南通文艺界》把自己定性为出版物。从形式、内容、周期、编辑出版来看,《南通文艺界》是一本面向南通文艺家的出版物,也是一本南通文艺家自己的出版物,以日常的形式记录南通文艺的繁荣和发展。《南通文艺界》在意识形态上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领导人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等开辟专题,全文转载、重点解读、畅谈学习感受,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引导全市文艺工作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描绘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南通文艺界》精心设置9个栏目,突出组织特色,展示江海大地人文风情,具有针对性、实用性、艺术性、可读性,深受全市文艺家好评。
其次,《南通文艺界》严格遵守《办法》的28条规定,把自己定性为印刷品,依靠财政拨款,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向市文联系统内的团体会员和文艺家会员免费赠送。无论是从创办到改版的审批流程,从稿件收取到上机开印的编辑出版流程,还是从年检到抽查的管理监督过程,《南通文艺界》都以极强的法规意识开展每一项工作,多次受到市新聞出版局表扬。
最后,《南通文艺界》多方并举确保出版质量。主办单位制定《〈南通文艺界〉出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设置编辑、编辑部主任、主编、市文联领导等多层核查把关,按时参加年检,开展不定期自查自纠。编辑为2位资深副编审,每年参加出版法规、继续教育培训,专业能力强,认真负责,保证了编校质量。承印单位为多年从事出版物印刷的公司,确保每一期印刷质量均符合印刷质量标准。南通市新闻出版局以《办法》为依据,通过审批、年检、专项整治、开会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读等形式对《南通文艺界》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了出版物的规范发展。
总体来看,《南通文艺界》以严格的法规意识实现了客观属性和法规属性的共存共生,但是因为缺少出版质量、激励性措施等方面的规定,至今没有参加过任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评奖、评比。
四、加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管理的对策
《南通文艺界》提供的启示是要提高出版质量,便无法绕过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客观属性,必须在正视出版属性的基础上,严格遵守《办法》规定,坚持两种属性的共生共存。参照报刊的出版质量管理,多方发力,严把“六关”,加强“五把控”,争先创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从外到内地推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高质量出版。
首先,监管单位严把“六关”。国家级、省级、市级新闻出版三级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制度,严把“六关”(审批关、人员资质关、内容审读关、质量评估关、印企资质关、换证审核关),做到查处一批、注销一批、规范一批、引导一批,使出版高质量、规范化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成为该领域的发展常态。笔者认为,重点是要制定一个统一的权威的质量标准,由省新闻出版局出台,参照《报纸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办法(试行)》《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提出内部资料的质量评估办法,划分内容质量、编印质量、印刷质量、形式规范四个部分,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四项均合格,为质量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质量不合格。其中,编校差错判断以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为依据。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的,其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的,其编校质量为不合格。差错率的计算按照《报纸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出版形式参照报纸出版形式,除《办法》规定的形式差错为零外,差错数不差过三个的,其出版形式质量为合格,差错数超过三个的,为不合格。差错数的计算参照《报纸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执行。
其次,出版单位加强“五把控”。出版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容把控、编校质量把控、出版规范把控、印刷质量把控、发送范围把控,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出版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弘扬主旋律、正能量作为宣传主线,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做到依法依规出版,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坚持既定的宗旨,在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不断强化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针对性、服务性、专业性、实效性和可读性,大力推进内容创新,办出特色和水平;鼓励编辑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会议、竞赛、职称评审,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提升编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实现零差错出版,在印刷前做好编辑、印刷管理工作,全面审核样稿,印刷后及时检查,坚决不让有印刷质量问题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通过“免费交流”的方式发送出去。
最后,行业争先创优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激发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提高出版质量的内在动力。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质量的关键在于编辑。争先创优活动,对出版规范、质量高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开展评优活动,是一种肯定,更是一种激励,能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从而调动编辑人员和出版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质量迈上新台阶。评比活动可由国家或省期刊协会下设的内刊委员会具体组织策划,从行业角度表彰先进、典型,以获得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为评选对象,采用自愿原则,可分为优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优秀工作者评比。评比表彰结果可作为编辑职称晋升、职级认定的参考依据,在法规上打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的职称晋升通道,允许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辑参评出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为编辑专心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工作解决后顾之忧。
|参考文献|
[1]范军. “十二五”时期中国出版业发展报告[M]. 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7.
[2]董中锋. 论出版的基本规律[J]. 出版发行研究,2010(11):30-34.
[3]蔡健. 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规制研究[M].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