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滢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第二十小学,福建泉州 362400)
在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为了将教学目标落实到位,教师进行有效的评价必不可少。新课程标准强调,教师应以学生为对象开展课程评价,尽量不拘泥于形式,尝试多维度开展教学评价,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1]。本文基于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现状,浅谈如何从培养学生法治素养视角开展多元评价,以期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新课程标准强调,教师应规范教学与评价内容,促进每位学生道德素养的发展,提升其品德修养与生活能力。要真正落实这一目标,教师必须以人为本,基于学生视角设计和制订相关标准,用完善的课程评价推动学生的长远发展。在制订具体的课程评价目标时,教师要充分考虑教学实情与学生的个性化特征,以鼓励为主,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道德素养。
例如,一位教师在教学“吃饭有讲究”这一内容时,坚持以生为本,结合学生现阶段的个性特征及认知程度来设计多维度的教学与评价细化目标。教师精心设计,将课堂内容与评价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了解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在这一环节中,教师可以提出问题:“你吃饭前是否有洗手的习惯?你如何洗手?你最爱的食物是什么?最不喜欢的食物是什么?你是否挑食?”第二,给学生发放提前设计好的生活习惯自测表,从多维度引导学生进行个人习惯的自评。在这一环节中,教师一方面指导学生自评,让学生对自己的日常行为进行反思;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学生的自评结果更全面地了解学生,以便适当调整下一阶段的教学侧重点。与此同时,教师要及时对结果进行评价,针对良好的行为习惯要给予学生肯定,并鼓励他们继续保持;针对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则要让学生学会自我引导,让他们认识到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的危害。这样一来,学生便会学会自我反思,不断进行自我调整与改善。第三,开展学生互评。这就要求教师预留充足的评价空间,让学生留心观察,在交流讨论中明辨是非,明白哪些良好行为值得学习,哪些不良行为需要改正。第四,推动家校合作。最关心学生的莫过于家长,教师应争取家长的配合,在家校的共同监督下,更好地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纠正不良的行为习惯,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采用正向的评价语言往往更容易获得学生的信赖,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此,教师应善于挖掘不同学生的闪光点,及时给予其肯定,调动其学习积极性。
威廉姆·杰尔士曾说:“人性最深切的需求便是渴望得到他人欣赏。”由此可见,任何人都有得到赞扬或肯定的心理需求,小学生也不例外。因此,教师要认识到肯定和赞扬对学生的激励作用,善用肯定性评价来鼓励学生。
例如,一位教师在教学“我和我的家”一课中“我和弟弟”这部分内容时,就善于挖掘学生的闪光点,用肯定的语言鼓励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发现,学生常常忽略绘本中的细节,导致对绘本内容理解不透彻。于是,教师有意识地将细节放大,引导学生观察故事细节,寻找异同点。学生通过仔细观察发现,画面中的人物在穿着上一样,喜欢的游戏也一样。教师继续追问:“此外,画面中的人物还有哪些相同点呢?”学生陷入沉思。此时,一位学生说道:“他们长大了想一起去航海。”之后,教师及时肯定了这位学生的回答,又鼓励其他学生积极发言。教师对每位学生的回答都及时做出了以鼓励为主的评价,尽可能找到每位学生的发言闪光点。
当前教学活动往往强调让学生自主学习,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善于运用启发性评价语言来引导学生自主思考,让学生有足够的空间发散和训练其思维,进而达到“一石击起千层浪”的效果。
例如,教师在教学“课间十分钟”时,积极创设了问题情境,用启发性语言启发学生的思维。在问及“课间还要做什么”时,不少学生一边回忆自己的课间生活,一边说出如喝水、玩游戏、上厕所、和同学聊天等课间小事。接着,教师追问:“应如何有效安排课间时间?”学生纷纷提出不同意见,难以达成一致。此时,教师并未直接肯定或否定其中任何一个观点,而是让学生思考:“你们认为哪一件事更重要?事有轻重缓急,我们应抓紧时间先做重要的事情。”学生A 闻言立刻回答:“想上厕所时很难集中注意力听课,所以一下课应先上厕所。”学生B 答道:“我上课会很渴,所以要先喝水,再上厕所。为了便于下节课听课,还要提前准备好要用的书,如果还有时间就和同学玩游戏或者聊天。”学生C 说:“没错,我觉得玩游戏是次要的,先准备好下节课要用的书,安排好上厕所和喝水的时间比较重要。”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了学生的不同意见,没有直接评判,而是巧用启发性语言,引导学生分享自己的观点,让学生的思维在相互交流中得到激烈的碰撞,进而结出“智慧之果”。由此可见,启发性引导对学生而言是十分有利的,既有助于学生相互学习,完善自我,又能让学生的思维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教师应尊重个体之间的差异,关注每位学生在自身素质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基于原有的“品级性”评价模式,本文对教学评价进行了一定的创新,以“星级评价卡”为载体,设计了动态性评价模式。
过去,教师的评价往往基于“品级性”评价模式,按照一定的“等级”对学生的道德行为进行评价,而这种评价方式略显单一。在“星级评价卡”模式下,评价方式将更具有动态化特征,既关注对小学生道德的第一次评价,又关注后续的第二次、第三次评价。
例如,一位教师在教学完“交通安全每一天”后,设计了这样一份“星级评价卡”,见图1 所示。
图1
在课程结束后的第一次评价中,几乎所有学生至少得到一颗☆,回答优秀的会有两颗或三颗☆。但这次评价不意味着最终评价,教师还会根据其他活动对学生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评价。这样一来,第一次评价中自认为表现不佳的学生便会更加努力地提升自己,争取在之后的评价中获得更多☆。
要改变当前单一化“品级性”评价,学校必须从教师队伍着手,让教师认识到动态评价的重要意义。教师可以借助“以星换星,及时激励”的评价方式来展开动态性教学评价。例如,教师可以在教室布置评价排行榜,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及时奖励一颗☆,如果学生累积满30 颗☆,便在班级排行榜上其姓名后印一颗“法治智慧星”;如果学生累计满5 颗“法治智慧星”,便奖励其一枚奖章并向家长发放祝贺信,以此引起学生与家长的重视,在家校的共同配合下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与法治意识。
综上所述,在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学评价方面,教师应制订长远目标,用包容的心态去对待每位学生。为了保证教学活动质量,教师应创新多元评价策略,从教学现实与学生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尽可能地挖掘学生潜能,帮助他们正视自我,树立良好的自信心,在宽松的环境中得到个性化发展,进而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