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歌鸿
( 宝鸡民俗博物馆,陕西 宝鸡 721000)
北首岭遗址是渭河流域一处大型的新石器时代聚落遗址,位于宝鸡市区渭河北岸的二级阶地上,东临南流入渭的金陵河,遗址高出河床约30米,南面俯视渭河。1958年8月至1960年12月与1977年10月至1978年6月,在这里进行过两个阶段7次发掘,发现了大量遗迹和遗物,系统地反映了北首岭遗址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的文化面貌①。
在第一阶段的发掘工作中,考古工作者即发现北首岭遗址存在一种比半坡类型更早的遗存。不过,为保护遗迹与弄清遗址建筑群之间的关系,该阶段的发掘清理到房址就停下来,未挖到生土。所以对于这种遗存只有些零碎的认识[1]。早在20世纪60年代,苏秉琦先生就指出“北首岭、元君庙两遗址材料的文化分期还有待研究。但我们只要略加分析,便可以看出,两遗址的下层文化遗存基本一致,而与其余部分之间风格的截然不同,也同整个仰韶文化面貌相异。以北首岭、元君庙下层等为代表的文化遗存,应和半坡类型划分开来。”[2]
1977年,北首岭遗址进行了第六次发掘,在下层获得了比较丰富的遗迹和遗物,这是与仰韶文化不同的文化遗存。并发现了它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地层叠压关系,从地层学上证实了该类遗存早于仰韶文化。碳14数据也证明北首岭早期遗存的绝对年代早于半坡类型。
北首岭遗址早期遗存的发现是北首岭遗址发掘最大的收获。由于早期遗存本身具有较为复杂的文化面貌,又处于仰韶文化起源的重要环节,引起了考古界的极大关注。学者们纷纷发表不同的看法,讨论持续至今。正确认识北首岭遗址早期遗存的文化内涵和性质,对研究仰韶文化的起源有重要帮助。因此,有必要对北首岭早期遗存进行梳理和分析。
北首岭遗址面积60 000平方米,实际发掘面积4 727平方米,共开方178个。发现墓葬451座、房址50座、灰坑75个、陶窑4座。发掘分为六个区域,其中Ⅰ、Ⅱ、Ⅴ区主要是房址,Ⅲ区主要是路土和窖穴,Ⅳ、Ⅵ区主要是墓葬。(见图1)
图1 北首岭遗址发掘区坑位图
北首岭遗址中哪些单位属于早期遗存,曾是学术界分歧的焦点。北首岭发掘报告中划定的属于下层的墓葬有77M9、77M10、77M12、77M13、77M14、77M18、77M19共7座,都位于Ⅳ区。同时将北首岭的下层归为仰韶文化,称为北首岭下层类型遗存,是半坡类型的前身。持这一观点的有北首岭的发掘者梁星彭。[3][4]很多学者对此提出不同意见,北首岭遗址下层的内涵并不单纯,它包含着两种性质不同的文化,其中一部分属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只有一部分是较早的,属于前仰韶文化。严文明先生认为只有77M10、77M13、77M14三座墓葬中的器物彼此共存,而不与其他墓葬中的器物共存,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器物群,应列为北首岭最早的墓葬。[5]77M19无随葬品,77M12、77M9、77M18所出器物具有明显的半坡类型特点,是半坡类型的墓葬。郭引强[6]、吴耀利[7]、郭京宁[8]等持相同的观点。
77M10为5人合葬墓,其中3女2男,墓向314度,甲、丁、戊为仰身直肢葬,乙、丙为二次葬,每人都有一份随葬品。77M13为男性仰身直肢葬,墓向306度。77M14为女性仰身直肢葬,墓向306度。77M10、77 M13、77M14 三座墓葬都是头向西北,葬式相同,随葬品较为丰富。随葬的陶器也大致相同,代表性器物为圜底钵、平底碗、圆腹罐、三足鼎。需要说明的是三足鼎的形制很小,应当是明器,而非实用器。在早期墓葬中还发现了骨镞、牙饰、榧螺和红颜料等随葬品。经过实验,77M10、77 M13中的红颜料,烧出来的彩绘呈红色。这与北首岭半坡类型彩陶上的黑色彩绘是不一样的,说明彩陶所用颜料的原料来源不同。
灰坑通常被认为是史前时期的窖藏,在北首岭遗址发掘报告确认的35 个早期灰坑中,吴耀利先生认为只有77H1、77H9、77H10、77H11、77H12、77H13、78H31、78H32等8 个灰坑是真正属于北首岭下层的灰坑。除了77H1、77H10、77H12 这3 个灰坑没有出土器物以外,其它5 个灰坑均有陶器出土。[7]这些灰坑都位于遗址的Ⅲ区、Ⅳ区,出土的陶器多为三足罐、圈足碗、假圈足碗、圆腹平底罐和圜底钵等。在77H13还发现有四件叠压在一起的石铲,应当是有意放在灰坑中的。该灰坑应是当时储藏生产工具的窖穴。
北首岭早期没有发现房屋遗址,在遗址Ⅱ区内发现了陶窑78Y1,窑室内填土有较多的陶器,有深腹碗、三足罐等器形,有的三足罐已被烧得变形并呈浅蓝色。由此判断陶窑78Y1应属北首岭早期遗存。
在北首岭地层中有一件1977年采集的假圈足碗,在口沿附近有一周戳刺纹,陶碗的内壁有对合的几组弧线形黑色彩绘,是陶器烧好后再绘画花纹的。这是北首岭发现的唯一一件彩绘陶器,这种陶器内彩绘的装饰手法曾见于大地湾一期文化的遗存。[9]说明这件陶碗属于北首岭早期遗存。
从目前的情况看,北首岭早期遗存主要分布在Ⅲ、Ⅳ区,包括3座墓葬、8个灰坑和Ⅱ区的1座陶窑。陈雍先生认为北首岭Ⅳ区基本是聚落中心广场所在,Ⅳ区的墓葬不同于居址外面(Ⅵ区) 的墓葬,具有特殊的含义。应属于居址的一部分。[10]这样来看,北首岭早期遗存分布都在中心广场的附近,属于居址区的范围内。
北首岭早期遗存的陶器器形主要有鼎、三足罐、圜底钵、圈足碗、圆腹平底罐等。一般陶胎较薄、呈色不均匀,有些器物出现外红里黑的情况。许多器物在口部附近有各种附加堆纹、戳刺纹、划压纹等装饰,有些陶器通体饰满绳纹。彩陶很少,少数圜底钵、陶碗口沿上一道红宽带纹。三足罐和圆腹平底罐是老官台文化的典型器物。而仰韶文化的典型器物尖底瓶、蒜头壶、葫芦瓶等也都没有出现在北首岭早期遗存中。从文化特征判断,北首岭早期遗存明显有别于仰韶文化,而应属于前仰韶文化。有的学者将北首岭早期遗存归类为老官台文化、大地湾一期文化等。为了避免误解,引起争议,目前将北首岭早期遗存称为前仰韶文化是最为合适的。北首岭发掘报告命名的北首岭下层类型,属于早于半坡类型的仰韶文化,实际包含了多种性质的文化遗存,被认为不存在。但是学术界一般认为“北首岭类型”的称谓依然可以保留,当然它的内涵已经发生变化,只代表77M10、77M13、77M14和77H9等8个灰坑等单位的遗存。可称作“北首岭早期类型”或直接称作“北首岭类型”。
需要指出的是,在北首岭早期遗存中,灰坑和墓葬中出土的器物有相似之处,也有不一样的地方。其中区别最大的是出自墓葬的鼎和出自灰坑的三足罐。三足罐的足为三个横长扁矮的疙瘩状小足(见图2),其器型只见于灰坑而不见于墓葬。鼎的足为三条外叉的圆锥状足(见图3),其器型只见于墓葬而不见于灰坑。这就不由得让人考虑其中的原因,是不是器物时间早晚差异造成的。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北首岭早期墓葬在时间上虽然较早期灰坑的年代晚, 但它们出土的器物器形相近,而与仰韶文化截然不同,应属于同一文化类型,它们分别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北首岭早期遗存的文化特征。
图2 北首岭三足罐 图3 北首岭陶鼎
根据碳14年代数据测定, 属于下层,出于北首岭Ⅳ区的77T4(7)木炭为公元前5340-5083;属于下层,出于Ⅲ区的77Tl:H5木炭为公元前5240-4908[11](P251-252)。上列数值均为树轮校正年代。可以认为,北首岭早期遗存的上限为距今7300年,下限为距今6900年,这个文化遗存持续存在大概有100多年。
北首岭早期遗存不是孤立的,在周边的渭水流域和汉水上游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同类遗址,许多遗址出土的遗物非常丰富,遗迹间存在叠压打破关系,对进一步认识北首岭早期遗存的发展演变和文化特征,都有重要的帮助。
汉水上游的西乡李家村遗址,曾作为早于仰韶文化的一个典型,经常与北首岭遗址放在一起讨论。李家村遗址出土遗物中三足器、圈足碗等典型器物和北首岭早期遗存的特征相近,表明两者之间有一定联系。不过,两个遗址的器物在风格上也有明显的差别。李家村出土三足罐的足部有高有矮,有三角形、乳头形、圆形、圆锥形等多种形状,北首岭早期灰坑出土三足罐的足部均为横长扁矮的疙瘩状小足。李家村多见圈足碗,北首岭则有相当数量的假圈足碗。夏鼐先生1964 年撰文指出李家村遗址“是探索仰韶文化前身的一个较可靠的新线索”[12]。现在,一般认为它与渭河流城的仰韶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归入“前仰韶文化”的范畴。
同样地处汉水上游的南郑龙岗寺遗址第四层遗存和北首岭早期遗存的年代大致相当,都在距今七千年左右,从时代、出土器物的器形和墓葬等方面看,都较为接近,同时又有一定的差别。龙岗寺遗址的发掘者认为龙岗寺第四层遗存属于老官台文化李家村类型,与北首岭下层遗存属同时代、同考古学文化,又因地域不同而有着文化差异。[13](P173)可以理解为两者都属于前仰韶文化,分属不同的类型。
渭河流域是前仰韶文化遗址分布密集的区域,经过考古发掘的有华县老官台、元君庙、渭南北刘、白庙、临潼白家村、宝鸡北首岭、关桃园遗址、天水师赵村、西山坪、秦安大地湾等遗址。从这些遗址出土的三足罐、三足钵、圜底钵、圈足碗、平底碗、平底筒形罐、小口鼓腹罐等器物说明它们具有共同的文化属性,都是前仰韶文化。根据碳14的测定可以知道, 前仰韶文化距今年代为8000-7000年,大约延续了一千年的时间。现在学术界的共识是大地湾一期、临潼白家村、西山坪一期和渭南北刘下层文化特征相同,属于前仰韶文化的早期阶段。北首岭早期、西山坪二期、师赵村一期等遗存属于前仰韶文化的晚期阶段。早晚两段是前后承袭的两个独立的发展阶段。
北首岭早期遗存与邻近的天水西山坪二期、师赵村一期出土陶器的陶质、陶色比较接近,圜底钵、三足罐、圈足碗均为典型陶器,西山坪遗址的发掘者认为西山坪二期与北首岭早期某些器物完全相同,装饰风格接近,是同一文化类型的遗存,可称为北首岭类型或西山坪二期类型。[14]在西山坪的地层中,发现了大地湾一期类型叠压在北首岭早期类型之下,为确定北首岭早期遗存的性质和前仰韶文化遗存的分期提供了地层依据。近年来,研究者发现除了与西山坪二期的卵形鼓腹三足罐相似外, 北首岭早期的平底碗等不见于西山坪二期和师赵村一期, 陶器上绳纹的特点也不一样,西山坪二期以交错绳纹为主,北首岭早期以斜行绳纹为主,各有特色。张宏彦先生根据这些不同的特点将西山坪二期与北首岭早期类型分别命名。[15]
在宝鸡福临堡下层、眉县第二坡遗址、陇县原子头前仰韶文化遗存[16](P12)(见图4)中都发现有与北首岭早期类型基本特征一致的器物。说明北首岭早期类型在分布上也有一定的空间范围,其影响力已达百里之外。
图4 原子头前仰韶三足罐
关桃园遗址距离北首岭遗址75千米,其第二期前仰韶文化遗存出土的直口高领三足罐、直口高领平底罐、高领三足瓮(见图5)等具有自身的特点,与其他文化类型均有不小差别,关桃园遗址的发掘者称之为“关桃园类型”,同时认为北首岭类型是关桃园类型的前身。[17](P324)
图5 关桃园前仰韶二期高领三足瓮
北首岭早期遗存在前仰韶文化中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坐标,从已知的考古资料来看,时间上比它早的是大地湾一期类型,与其时间大抵相当的有李家村类型、西山坪二期类型等,年代稍晚的有关桃园类型。我们建议将作为前仰韶文化晚期的一个文化类型,命名为“北首岭类型”。
北首岭遗址中期出土的陶器以小直口尖底瓶、直腹小平底罐、蒜头壶等为代表。根据碳14的测定,北首岭遗址中期年代与半坡遗址下层、姜寨第一期文化遗存所测的几个数值基本吻合。[18](P346)北首岭中期和半坡下层、姜寨一期出土的器物、彩陶纹饰的特点大多相同或相似,墓葬葬式和随葬品等葬俗的基本特征是一致的。北首岭中期遗存属于较为典型的仰韶文化半坡类型。
北首岭早期遗存的文化面貌与中期遗存有很大差别。早期的三足罐、圈足碗等典型器物在中期没有发现。北首岭早期墓葬随葬陶器的都包含三足鼎一类的三足器,随葬的陶器内往往有红颜料。中期墓葬随葬陶器的基本组合则为尖底瓶、直腹弦纹罐、圜底钵等。
北首岭早期和中期之间又明显地存在着联系。圜底钵是早、中期都能见到的器形,早期的平底碗和圆腹平底罐在中期都能找到类似的器物,有些器物的锥刺纹和口沿部位的带状彩绘是两期都使用的装饰手法。这些共有的文化因素表明早、中期的器物和纹饰有着一定的渊源关系。
早期和中期的墓葬之间关系更为紧密。两期的墓葬主要都是土坑葬,葬式均以仰身直肢葬为主,随葬品通常置于死者的足部或腿旁。早期墓葬死者的头向西北,中期墓葬死者的头向也大都朝向西北。早期墓葬都分布在遗址的Ⅳ区,随葬品较为丰富,有的墓葬的墓壁有板灰痕。中期分布在Ⅳ区的墓葬也较Ⅵ区的墓葬随葬品数量多。部分墓葬发现有葬具痕迹,有的墓葬墓廓经过加工,有的墓葬周壁抹有草拌泥,有的墓壁也发现有板灰痕。北首岭早、中期墓葬在形制、葬式和随葬品等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传承关系。
榧螺出产于我国的南海或东海南部②,在北首岭遗址的早期、中期墓葬中都有榧螺出土, 当时可能已经开始了原始的交换。北首岭的对外交流、特别是与东方的交流是长期持续的,贯穿了早期、中期。
北首岭中期的聚落由居住区和公共墓地组成,居住区和公共墓地彼此独立,住宅围绕中心广场而建,并且朝向中心广场,灰坑、陶窑等设施分布在住宅附近,总体布局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分布。早期遗存发现的少,从已知的分布情况看,Ⅳ区只有墓葬,Ⅲ区中心广场区域里只发现灰坑,没有发现墓葬和房址的存在。布局似乎也是有规律的。
北首岭遗址发现有早期和中期的地层叠压关系,两者的年代前后相继。可以认为,北首岭早期遗存的继承者是北首岭中期,也就是仰韶文化的半坡类型。
现在有学者认为半坡类型是渭河流域的前仰韶文化在吸收了部分裴李岗文化因素后蜕变的产物。从文化因素看,陶器上素面抹光是裴李岗文化的特点,绳纹是前仰韶文化的主要装饰手法(见图6)。正是受裴李岗文化的影响,属于前仰韶文化晚期的北首岭早期遗存出现了绳纹陶器数量下降,素面抹光陶器数量上升的情况。北首岭中期陶器纹饰则以素面抹光为最多(见图7),其次为绳纹、弦纹和附加堆纹等,受裴李岗文化影响的特点清晰显现。当然,考虑到墓葬习俗的相近和遗存地缘的相同等因素,北首岭早期遗存应是半坡类型的主要源头。
图6 北首岭早期细绳纹圆腹平底罐
图7 北首岭中期素面抹光陶盂
根据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已公布的考古资料对北首岭早期遗存进行初步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北首岭早期遗存属于前仰韶文化晚期,其文化特征具有自己的特色,可以称之为“前仰韶文化北首岭类型”。北首岭早期的主体文化因素被半坡类型所继承,是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主要源头。
北首岭遗址位于金陵河与渭河的交汇处。在北首岭遗址的周边附近,金陵河和渭河两岸都有丰富的史前文化遗存,有大量史前遗址存在。金陵河自北向南流,渭河自西向东流,可以推测,这两条河流及沿岸很可能是当时文化交流的重要交通线。北首岭遗址有这样的历史地理背景,其受外来文化因素影响应该是比较多也比较迅速的。
现在,北首岭早期遗存的文化面貌还不能说非常清晰。基础材料的不足,是限制研究开展的主要原因。目前已知,北首岭早期遗存主要分布在北首岭遗址的Ⅲ、Ⅳ区,也就是仅限于中心广场的位置,还没有发现早期的房址。在北首岭遗址的Ⅰ、Ⅱ、Ⅴ区,主要的房址区域,大部分都未发掘到生土。为了更多地了解北首岭早期的文化面貌,笔者认为有必要在Ⅰ、Ⅱ、Ⅴ区进行北首岭的第八次考古勘探,取得新的考古资料,检验已有的认识,拓展新的研究思路。相信随着前仰韶文化研究的深入,对北首岭早期遗存的认识也会进一步完善。
注释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宝鸡北首岭》,文物出版社1983年版,第122页。本文所引用的北首岭资料如无特别说明,均来自《宝鸡北首岭》发掘报告,后文不再另注。
② 《宝鸡北首岭》第130页“墓葬中发现有数十枚榧螺。此种软体动物只产于南海或东海,因此,它们很可能是经过辗转交换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