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兆良,朱 军
(安徽大学 经济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随着全球化发展水平的不断加深以及移动互联网和现代数字经济技术的应用,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型的国际贸易业态,在全球得到了迅猛发展。全球跨境电商国际交易额规模预计将从2016年的4 000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12 500亿美元,同比上年同期增长26%①。在全球跨境电商飞速发展的大格局下,全球跨境电商发展呈现出地区分布不平衡的特点。传统强国依然处于主导地位,美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市场规模大约为全球的1/3。北美地区的移动互联网客户数量所占的人群比重是最多。欧盟在欧洲的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相当于美国,其中英国、德国和法国三个成员国分别占到了欧洲所有电子商务市场贸易总量的61%。目前亚太地区则被认为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潜力最大,其中,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包括日本、韩国、中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这些国家在2018年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85%、96%、54%、88%、87%、91%②。目前,我国跨境服务贸易商品进口的70%~80%主要来自美国、欧盟、中国香港、东盟、日本、韩国、印度和俄罗斯等8个发达国家或经济地区,其中来自美国和欧盟所在国占的进口比重相对较大[1]。与此同时,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为沿线国家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正在重塑全球贸易体系,促使国际贸易中的市场格局、贸易规则、产业分工等发生重大变化。跨境电商在全球各个国家之间已经架起了一座实用、经济、高效的沟通“桥梁”。通过搭建这样一座“桥梁”能否弱化贸易地理距离效应,促进我国与世界各个国家之间贸易的发展,需要我们做进一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大多认为贸易距离尤其是地理距离会阻碍两国之间的贸易发展[2-4]。然而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商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对地理距离效应的影响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ANDERSON et al认为跨境电商通过降低搜寻成本、交流成本,规避文化风险以及减少信息不对称等方式促进贸易发展[5]。TERZI认为,跨境电商会让所有国家在贸易中受益,并且从长期来看,利益将更多地集中在发展中国家[6]。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一个大型国家的互联网服务主机或者网民的数量增加10%将有可能会直接使该国商品出口总额同比增长0.2%[7-8]。MEIJERS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互联网普及率的上升会直接影响贸易规模,从而间接促进国家的经济增长[9]。李柏杏等通过长期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进出口跨境电商的贸易总额每年增加1%,相应地会直接使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提升0.033%[10]。张奕芳等认为互联网普及率是影响我国出口贸易效率的关键因素,尤其有利于我国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贸易发展[11]。王喜荣等分别在推动力和拉动力两个方面对于跨境电商推动经济贸易规模增长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进行了深入系统研究,发现跨境电商的规模和贸易规模之间有着相互影响和因果联系,我国的跨境电商规模每年增长1%,传统的贸易总量就会比上年增加0.401%[12]。
HORTAÇSU et al基于 ebay 和 mercadolibre 这两个平台的对外贸易信息系统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在开展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线上贸易的开展受到地理位置这一因素的限制,但是线上贸易所受到的限制程度明显远远低于线下贸易[13]。LENDLE et al通过对比ebay交易平台与传统贸易的交易数据得知,地理距离效应对于线上交易的限制与影响要远低于传统贸易[14]。GOMEZ-HERRERA et al从欧盟27个地区和国家针对线上消费者的调查研究入手,得出相关的研究结论,线上交易通过网络进行交流,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了物流运输以及线上支付等全方面的服务,相比线下交易来说,大大地减少了交易时间以及交易成本[15]。马述忠等通过分析与研究2017年深圳市顺友物流有限公司的跨境电商出口数据并得出结论,跨境电商的出口相比传统贸易的出口来说,受到的地理距离效应的限制与影响较小[16]。
梳理以上文献,可以发现现有研究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国内学者在进行跨境电商对贸易发展影响的研究时,样本国家的选取大多集中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这些国家大多位于中亚、东亚以及中东欧地区,属于跨境电商发展的新兴市场,且地理距离与我国较近,因此在进行相关研究时,样本的主要观测特征比较接近。另外,一些学者采取互联网普及率、跨境电商快递数量等单个指标描述各国跨境电商水平,而一个指标难以较为全面地描述跨境电商的发展水平;部分学者采用A.T. Kearney 公司以及阿里巴巴研究院等一些机构公布的指数来对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描述,但不同机构所公开的指数的数值差距较大。
本文在对跨境电商通过影响地理距离效应进而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机制进行实证研究时,拟作如下改进:第一,在样本的选取方面,考虑到近几年跨境电商发展态势,北美和西欧是跨境电商最成熟的市场,并且也是我国跨境电商的重要市场,而拉美地区是全球跨境电商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因此,选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G20国家作为样本,从而使样本选取更加合理。第二,在描述各国跨境电商水平时,选取了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官网公布的电商指数③,该指数综合考虑了一国网上购物的市场规模、互联网发展水平、互联网安全状况以及物流状况,在描述一国跨境电商水平时更加科学。
本文第三部分对跨境电商通过抑制地理距离效应从而促进贸易的理论基础和机制进行分析。第四部分进行模型的构建,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以及稳健性检验。第五部分是结论与建议。
1.传统贸易理论
从传统贸易理论中可知,由于各国间明显的比较优势,促使国际间经济往来频繁,这也是形成国际贸易的主要因素。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和H-O的要素禀赋比较优势理论都强调了比较优势对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性。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变革与发展,产生了跨境电商,不仅从新的角度扩展了比较优势的概念,而且也进一步扩展了比较优势的生产要素范围,从传统的土地、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到知识、信息等新兴要素[17]。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契机,尤其国际市场上对于知识密集型产品的需求加大,而知识密集型产品,例如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往往由于其体积和重量相较于传统贸易中的大宗商品上的优势,在运输环节所受地理距离的影响也更少,因此利于两国贸易发展。
2.新贸易理论
在新贸易理论中,规模经济主要是指通过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来有效地提升经济效益。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同样采用B2B和B2C两种商业模式来提供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有效地推进国际贸易的开展,这两种商业模式通过批量化生产和销售建立起规模经济。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最大的区别就是打破了时空距离,通过建立互联网平台,并使用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技术为来自全世界各地的用户提供全面化的商品服务,并通过平台反馈的用户需求可以加快推动企业建立标准化的产品生产线,促使企业快速占据国际市场,并有效地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地理距离效应主要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各个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地理距离越小,就越会有利于其贸易行为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就是“近邻效应”。开展跨境电商对地理距离效应的弱化,进而对贸易的促进主要通过以下机制来实现。
1.跨境电商减少了搜索成本
在传统的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都处于世界各地,地理距离成为影响交易双方的贸易合作因素,而跨境电商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贸易的开展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在移动互联网平台上,汇集与整合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产品,在这里买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挑选商品,这就极大地降低了搜索成本。同时,为了更好地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互联网平台为用户提供了多语言的业务服务,这样有助于减少沟通的成本,并有效地降低了国际贸易活动过程中的业务和交流成本。通过调查阿里巴巴速卖通和敦煌网这两大出口跨境电商平台可以得知,通过采用用户动态图像等先进的技术来为用户提供搜索服务,可以根据用户的喜好与需求来为其提供同类产品,不仅可以为客户提供精准服务,还有效地减少了用户搜索产品所使用的时间,并促成交易量的增加。
2.跨境电商增加了贸易主体
在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下,由于地理位置和距离导致运输成本及风险加大,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参与国际贸易所需的规模和成本较为高昂,而且还得依托专业的外贸公司,成为其开拓国际市场的难题。对于个人来说,参与国际贸易的难度较大,同时不能够完成规模化参与。而在目前我国的传统跨境电商中,中小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都可以通过我国跨境电商交易平台进行直接参与并以较低的交易信息、交换成本直接参与整个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的活动主体也由此大幅度地扩展。
3.跨境电商扩大了贸易范围
在我国传统贸易中,参与国际贸易的多数是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由于我国传统贸易中存在地理条件限制以及人为壁垒,致使第三产业很少能够直接参与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天然地契合了无形商品和服务性质,增加了其国际贸易的数量和品类。例如在美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地区,游戏、音乐、电子图书等无形商品以及互联网金融、线上教育等服务行业在我国的跨境贸易中都已经占据了重要份额。
可以看出,在跨境电商参与国际贸易后,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能给买卖双方提供丰富的信息渠道以及有效的沟通环境,减少了交易成本,扩大了贸易主体,从而提高了贸易总量。此外,无形产品和服务则可以通过跨境电商完美地融入国际贸易当中,这些都是在传统贸易中受限于贸易国家间的地理距离难以实现的,因此,跨境电商的加入会打破地理距离所带来的限制,促进贸易的发展。
对此本文提出假设:在国际贸易活动中,跨境电商的发展能通过削弱贸易距离效应,间接地刺激贸易增长。
本文参考 KIM et al(2017)[18]构建的计量模型,构造了扩展引力模型以进行实证分析,计量模型构建如下:
lntradeit=α0+α1lncbeit+α2lndistit+
α3ftait+α4lngdpit+α5lntariffit+εit
其中,i表示与中国进行贸易的某伙伴国,t表示年份;trade表示两国之间的贸易总额;cbe表示跨境电商发展水平;dist表示贸易两国的地理距离;fta,gdp和tariff分别表示是否签订自贸协议、国内生产总值和平均关税水平。αi(i=1,2,…,5) 为每个变量的系数,ε为模型的残差项。变量的具体说明如下:
lntrade:表示我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双边贸易总量(单位为十亿美元)的对数值,为本文的被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
lncbe:取自跨境电商英文词组(cross-border e-commerce),表示贸易伙伴国i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为本文的解释变量,本文选取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所公开发布的电商指数的对数值来反映一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lndist:表示中国与贸易伙伴国i国空间加权地理距离 (单位:km)的对数值,同样是本文的解释变量,数据来源于法国CEPII数据库中的DIST数据库。
fta:表示中国与i国是否签订自由贸易协议,是一个虚拟变量 (签订取1,否则取0),数据来源于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
lngdp:表示贸易伙伴国i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单位为美元)的对数值,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
lntariff:表示贸易伙伴国i的平均关税水平的对数值,数据来自世界银行数据库。
以上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本文选取的样本范围是2015-2018年的G20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共59个国家的数据组成面板数据④。由于2016年UNCTAD官网开始公布全球共计137个国家或地区的电商指数,最新一次数据公布是2019年公布的数据,而UNCTAD所公布的电商指数均为前一年的数据所测算。限于数据统计进程,样本范围最终决定为2015-2018年。
为了防止变量之间的共线性关系导致的计量模型评估失真,因此需要变量之间的多重共线性检验,对除了被解释变量lntrade之外的变量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如表2。
由表2可以看出,各个变量的相关系数的绝对值都在0.5以下,不存在高度相关。因此模型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的问题。
表2 多重共线性检验
本文运用软件STATA15.0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3。
模型(1)是以双边贸易总量为被解释变量,以跨境电商发展程度作为解释变量的基础模型;模型(2)-(5)是依次加入控制变量地理距离的对数值lndist、是否自由贸易协定fta、东道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对数值lngdp、东道国平均关税税率的对数值lntariff的模型;模型(6)在模型(5)的基础上加入了跨境电商发展程度对数值lncbe与地理距离对数值lndist的交互项(建立交互项之前已经对lndist与lncbe完成了去中心化处理),以对假设进行验证。
从模型(1)-(5)中可以看出跨境电商发展程度的变量系数显著为正,并且除了模型(4)以外均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其中两个模型通过1%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这说明我国贸易伙伴国跨境电商发展水平与两国贸易总量之间具有正相关关系,即贸易伙伴国跨境电商的发展能够增进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在地理距离这一变量上,可以看出变量系数显著为负,除模型(3)以外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检验,说明地理距离与两国贸易总量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即贸易伙伴国地理位置越近,越有利于两国贸易的开展。在上述实证分析的基础下,为了验证假设,模型(6)加入了地理距离对数值与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数值的交互项,若跨境电商水平对于地理距离能起到反向的调节作用,则要求lncbe与lndist系数符号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lndist×lncbe系数符号为负,否则就说明假设不成立。观察模型中的lncbe,lndist和lndist×lncbe的系数,lncbe和lndist系数符号未发生变化,且均通过了5%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交互项的变量系数为0.025 8,符号方向为正,在10%的水平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得出变量lncbe对于变量lndist起到反向调节作用,即跨境电商的发展会使地理距离在贸易产生的负面效应受到抑制,表明地理距离对于两国贸易规模的负面影响随着贸易伙伴国的跨境电商发展而减弱,从而更有利于两国贸易开展,文中假设得到验证。
下文通过替换变量、缩尾处理、按照收入分组、按照跨境电商发展指数分组以及按照互联网普及率大小分组五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
1.替换变量
本文中的核心解释变量是地理距离。除了表示两国人口最多城市之间距离的dist数据,GeoDist数据库还提供了两国首都的距离,考虑了两国各大城市人口比重的加权平均距离。本文使用以上两个变量替换文中的变量dist。在替换变量后,核心解释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都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2.缩尾处理
考虑到离群值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笔者对核心变量进行了双侧缩尾处理,将贸易总量、跨境电商水平、地理距离变量中小于其第一百分位的数值替换为其第一百分位的数值;将大于其第99百分位的数值替换为其第 99 百分位的数值。进行缩尾处理后,核心解释变量的正负号和显著性均没有实质性改变。
3.收入分组
考虑到贸易伙伴国经济发展水平对两国贸易的影响,本文按照各国人均国民总收入为依据对样本国家进行分组,分别为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两组。2019年世界银行公布的最新收入分类标准为:人均国民总收入低于99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在996至3 89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下收入国家,在3 896至12 055美元之间为中等偏上收入国家,高于12 055美元为高收入国家。然而在世界银行统计的218个经济体中,高收入国家81个,中等偏上收入国家56个,中等偏下收入国家47个,低收入国家34个;低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总共只有81个国家。本文所选取的55个样本国家中,属于低收入国家和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仅有9个国家,考虑到世界上以及所选样本中属于世界银行收入分类标准的前两类占大多数,后两类的国家占极少数,因此在收入分组时,本文以世界银行标准的高收入国家作为为高收入国家组,其余国家均作为低收入国家组。建立在这样的分组情况下加入跨境电商和地理距离的交互项进行基准回归,结果如表4。
表4 跨境电商水平、地理距离对贸易总量的影响:收入分组
综合来看,模型(3)和(4),回归结果均中主要观测变量lncbe,lndist以及交互项lncbe×lndist的符号和显著性均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再次验证了假设。此外,对比模型(3)、(4),高收入国家的变量lncbe和交互项lndist×lncbe的系数绝对值均大于低收入国家,即中国在与高收入国家的贸易中,跨境电商的发展对于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更加显著。对此分析,因为高收入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互联网、物流以及在线支付等一些跨境电商的配套行业更加先进,其国内也会存在更多的跨境电商平台,因此相比于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与高收入国家进行贸易时,所受到的来自于地理距离负面效应带来的信息成本、沟通成本以及合同成本更低,并且会有更多依赖于跨境电商平台的中小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之中,因而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在高收入国家组中对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更为显著。
4.贸易方向分组
为探究跨境电商对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分别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本文将被解释变量贸易流量分别替代为中国出口贸易流量和中国进口贸易流量两组再次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5。
表5 跨境电商水平、地理距离对贸易总量的影响:贸易方向分组
可以从变量lncbe以及交互项lncbe×lndist的系数中看出,出口贸易分组中这两个变量的系数明显大于其在进口贸易分组中的系数,即相较于中国的进口贸易来说,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于地理效应的抑制作用在中国出口贸易中体现的更为明显。原因在于,相对于多数贸易伙伴国,中国的跨境电商以及跨境电商的配套行业更为发达,国外买家购买中国产品要比中国买家购买国外产品时享受到更大的便利。因而对我出口贸易来说,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较之进口贸易更加显著。
综合上述稳健性检验可以得出,在替换地理距离变量,进行缩尾处理后,跨境电商的发展会弱化地理距离效应这一结论依然成立;另外,该抑制作用在高收入国家,出口方向贸易体现得更为明显。
基于我国与G20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贸易数据,对跨境电商与地理距离效应以及贸易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第一,贸易伙伴国跨境电商的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地理距离效应,并间接刺激我国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贸易发展。第二,相比于低收入国家,与高收入国家进行贸易时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于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更加明显。第三,我国在展开贸易活动时,以出口方式进行贸易时,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对于地理距离效应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这些结论在替换核心解释变量、进行缩尾处理、以及分组进行回归后依然稳健。
发展跨境电商有利于推动我国在新一轮国际贸易中发挥新的比较优势,扩大规模经济。虽然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已经取得了不错的发展,配套设施也在一步步地建立健全,也孵化出了世界顶尖水平的跨境电商企业。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影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问题,我国跨境电商本身的环境、基础设施和周边状况亟待改善。为此需要:
1.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鼓励我国大中型跨境电商平台积极地自建或者通过商业合作来打造一个综合、全面的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快速支付、物流运输、报关、金融、保险等高效服务,并打造“一站式”交易服务流程。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来发展国际贸易,使用平台为其提供的交易推广、物流运输、便捷支付、交易支持以及售后服务等有效服务,这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平台支持,并有效地减少其贸易成本。
2.加强物流配送设施建设
通过加大财政支出来推动和加快各类口岸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公路、机场、重要港口等口岸,从而促使我国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并积极建设完整有效的跨境电商物流支撑体系,为国际贸易的开展提供全球化的服务,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物流企业,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物流服务保障。
3.规范跨境电商基础信息
要加快完善跨境电商企业主体基础信息的步伐,通过规范经营主体和客体的基本信息,加快身份认定与诚信评级,可以有效地加强市场监管并维护市场秩序。同时也要积极地构建跨境电商服务体系,从而为用户提供综合性的服务,以此为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透明化、健康的市场环境。
4. 推动形成跨境电商国际贸易规则
积极参与跨境电商国际会议,促成跨境电商法律法规的制定,并与各国政府组织商议与构建在国际上适用的跨境电商框架。但事实上目前跨境电商国际会议只在少数国家之间开展。对此,我国在2018年的首届跨境电商海关大会上针对建立跨境电商国际框架与各国达成共识,在《跨境电商标准框架》这一文件中明确了关于跨境电商管理的八大重要原则。大会还发布了《北京宣言》,确立了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机制。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白皮书》,K Ganesh等, www.mckinsey.com.cn,等。
② 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③ 该指标从2016年在UNCTAD官网开始公布,计算了全球共计137个国家或地区的电商指数,到现在最新一次数据公布,也就是2019年公布的数据中,所统计国家已经达到152个。该指数是根据四个指标平均值计算得到(每个指标在计算中占有相同的权重)。四个指标如下:1.15岁以上在金融机构拥有银行账户或者享有移动支付服务的人口所占比例(数据来源:World Bank世界银行)。2.互联网普及率(数据来源: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国际电信联盟)。3.邮政安全指数(数据来源:Universal Postal Union 万国邮政联盟)。4.每百万人中维持互联网安全的工作者人数(数据来源:Netcraft)。
④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与科学性,本文最终选取的59个国家分别为俄罗斯、以色列、泰国、乌克兰、波兰、捷克、摩尔多瓦、土耳其、白俄罗斯、新加坡、匈牙利、沙特阿拉伯、拉脱维亚、斯洛伐克、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立陶宛、马来西亚、印度、印度尼西亚、哈萨克斯坦、爱沙尼亚、不丹、希腊、黎巴嫩、亚美尼亚、马其顿、斯洛文尼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塞浦路斯、菲律宾、马尔代夫、克罗地亚、科威特、阿曼、阿塞拜疆、卡塔尔、巴基斯坦、阿尔巴尼亚、巴林、黑山、越南、斯里兰卡、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文莱、柬埔寨、约旦、埃及、孟加拉、吉尔吉斯斯坦、波黑、缅甸、老挝、蒙古、塔吉克斯坦、尼泊尔、阿富汗、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