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容
长期以来,“名校情结”“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等思想影响了很多人,有些地方、有些人总是喜欢用考试成绩来评价学校和学生,以至于捧热了毛坦厂中学、衡水中学等“高考工厂”,殊不知,考试成绩只是教育评价中的一项内容。如果仅仅以考试成绩作为标准来评价学生的学业优劣甚至品德高低,那么必然会忽视“德体美劳”等方面的教育,甚至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指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其中的“四个评价”,明确告诉我们:在教育评价体系中,除了结果评价,还有过程评价;除了分数排名,还要综合考虑增值评价。除了基于考试分数的“单一评价”,还有综合考虑学生能力素质、平时表现的“综合评价”,这为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指明了方向,对我国今后的教育发展具有非常强的现实意义。下面我就结合语文教学,简单谈一谈自己对“四个评价”的理解和认识。
一、改进结果评价
对学生的评价,大多数语文老师采取考试和分数评定的量化评价方式,这种评定学生学习结果的教育评价方式,有精确的测量指标作为评价的依据,往往能快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测评,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可信度。我国的高考,作为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目前主要是通过笔试的方式来评价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对学生某一阶段学习结果的量化评价。语文高考成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出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和解题能力,但是仅仅依靠一个分数,很难反映出学生的语文学习水平和语文素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情感态度、道德、价值观等方面更无从测量。而对于具有独立思想和丰富情感的学生而言,那些笔试无法测评的品性,诸如自信心、好奇心、同情心、责任感、意志力、求知欲、诚实守信品质、团结合作精神等,却是教育评价中更需要关注的内容。因此,语文教育要改进结果评价,在原有评价的基础上进行改进,以适应新时代的育人要求,例如,提高语文学科的命题水平,努力设计出更科学的笔试来测评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取向,更有效地评定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近年来,高考语文试题增加了许多情境性和应用性的题目,如让学生写书信、演讲稿、公益广告、新闻评论等,收到了一定成效。另外,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在结果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质性评价的方式,例如用“成长记录袋”收集学生语文学习过程中的优秀作业、活动记录、照片录像、实验报告等材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合作交流能力、语文实践能力等的依据,把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学生的语文学习能力。
二、强化过程评价
强化过程评价,可以通过观察记录与搜集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行为和作品进行评价,因此,高中语文课堂教学评价在内容上除了要关注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之外,更应该重视对学生语文核心素养的评价,关注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行为表现。在平时教学中,语文教师可以搜集反映学生语文学习的各种材料,如作文、周记、读书笔记、课堂问答、讨论、研究性学习成果、调查报告、考试试卷、活动记录以及表彰等等,从中了解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品性和态度,建立学生的语文学习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语文核心素养发展情况,从而对学生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另外,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还可以通过开展辩论、演讲、讨论、朗诵、课本剧表演等多种活动,实施表现性评价,利用考核表、评分规则等评价工具,对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和评价,有效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提高。
三、探索增值评价
教育评价领域中,增值评价是测评学生进步幅度的一种评价方法,与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不同,增值评价能够持续关注后进生的进步程度和努力程度,不仅能帮助学生获得学习的内在动力,而且还能树立学生的自信心,磨练他们的意志。因此,教师要从多个角度评价不同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取得的进步,使每一名学生都能体验到语文学习进步的快乐,从而切實达到以评促学的效果。为此,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语文学习态度、学习成效,以便发现其进步和闪光点,及时做出评价。例如,每次批改完作业或者评卷结束后,我都会大力表扬有进步的学生,有时候可能是仅仅因为他的书写比以前漂亮了,也可能是仅仅因为他做题的速度比以前快了,总之,目的就是要让学生感到语文有趣,学习快乐,从而获得学习自信,产生学习语文的兴趣。
四、健全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重在对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非智力因素等进行全面考查,是破除“唯分数”论、落实立德树人教育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在语文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程度,如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主动性、参与活动的广度与深度、学习效果等,以此对学生的语文学习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另外,从评价主体来看,综合评价鼓励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因此,作为语文教师,我们可以邀请学校、学生、家长、社会、企业等外部评价主体对学生的语文学习进行综合评价。例如,可以邀请学生家长参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方面的评价,让家长反馈学生在家的语文学习表现,报告学生每天是否能主动听、说、读、写,按时完成语文作业等。另外,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对自己的语文课堂学习表现或语文作业、语文测试、语文活动、语文学习态度等进行自我评价,以此用评价促进反思,帮助学生发现自己的优点与不足。除此之外,教师还可以采用同伴互评的模式,引导学生对同桌同学或同组同学的学习态度、学习成果等进行评价,以此调动学生语文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总之,以上“四个评价”是一个整体的评价体系,是互相联系、互相配合的。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探索,认真落实,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导向,切实对学生的语文学习做出科学、客观、公平、合理的评价,以教育评价促进语文教育教学的发展,真正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