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关于加强高校纪检监察与审计联动机制的研究

2021-09-12 07:17颜海洋石金楼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1年31期
关键词:审计工作纪检监察机关

颜海洋 石金楼

[摘           要]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高校要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高校治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通过梳理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履职的困境,提出针对性的举措,构建纪检监察与审计的联动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为高校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关    键   词]  高校;紀检监察;审计;联动机制

[中图分类号]  F239.4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1)31-0136-02

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惩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履职过程中要摆脱困境,相互协作、相互促进,不断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高校治理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新形势下高校纪检监察与内部审计的现实困境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困境

1.监督职责不够清晰,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政治监督,深化“三转”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督工作职责不清晰,部分工作领域监督虚化、弱化的问题普遍存在。一方面一些高校对纪委的职责定位不准确,未能明确哪些事项应该监督,哪些事项不应该监督,导致监督不精准,甚至是存在监督缺位等问题。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凡是涉及监督方面的工作,都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参与,过多地参与具体工作的监督,消耗了纪检监察机关大量的精力,也弱化了监督的效果。另一方面为制约权力的运行,保障监督效果有效发挥,各高校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但高校事务繁杂、规模庞大,监督机制的建设难免缺位、滞后。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协调,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承担起来,学校整体的内控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2.纪检监察工作队伍配置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当前,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入,但纪检监察队伍的配置却未能及时跟上。现有的专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且配置大多为管理人员,缺少纪检监察相关专业背景。在开展巡视巡查或进行案件查办时,人员紧缺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另外,纪检监察工作不仅开展政治监督,还涉及高校选人用人、职称评定、科研管理等方面监督,更包括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等更专业的经济监督。在工作中,由于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缺少相关的专业背景,缺少针对相关业务的培训,无法准确把握重点领域监督的切入点,不能有效抓住关键环节开展工作,导致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影响了监督实效。

3.纪检监督方法单一

由于岗位人员配置及专业技能的限制,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多采用现场督查、看台账等形式,监督的方法单一,且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无法鉴别。面对日渐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存在监督事项出现的问题吃不透、拿不准的情况,缺少针对性、时效性做法,无法做到对问题精准分析研判,导致监督效果难以有效发挥。

(二)审计工作的现实困境

1.审计人员紧缺,专业胜任能力不足

一方面高校提高治理能力,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业务也逐渐增多,高校审计人员数量普遍配备不足,大多数高校借助社会审计机构的力量,将审计业务外包,缓解人员紧张的压力。另一方面高校审计人员多是财务、财会专业背景,缺乏绩效、管理审计的知识,更难承担相关专业的项目跟踪、竣工结算等审计业务。人员的紧缺与专业的能力不足限制了审计工作的开展,也限制了审计效果的发挥。

2.审计意见和建议不落实

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由于审计部门没有相关权限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往往被审计单位消极对待,选择性开展整改或者故意拖延整改工作,有的甚至是拒绝整改。被审计单位不能有效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部门没有处罚惩戒权力,导致审计资源浪费,审计作用无法发挥。

3.审计结果作用未能有效运用

审计部门完成审计工作后,会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不重视审计报告,不能针对审计报告中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审计建议不能有效利用,导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纠正,每年审计共性或类似的问题屡审屡犯。审计报告能直接反映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和内控体系是否健全、合理、有效。

二、新形势下加强纪检监察与审计联动的重要性

(一)推动实现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优势互补、互为支撑

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部门二者工作重点不同,工作方法也有所不同。开展监督工作时,审计能针对具体业务开展监督,通过常规审计或专项审计,能深入调查发现问题线索,但由于审计职能受限,无法保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纪检监察机关有处理惩治权能,但开展监督时不能深入具体业务,无法有效发现深层次问题。纪检监察与审计两部门相互协作,能起到很好的互补效果。二者相互协作,使纪检监察的监督更有纵深,尤其在经济活动中监督更有针对性和威慑力;审计部门也借助纪检监察的力量,加大审计力度,促进审计问题的落实整改。

猜你喜欢
审计工作纪检监察机关
沪检“未保”以案说法
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审计工作思考
零陵区:学校纪检监察员“充电”
当前高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中央机关有多少辆公车?
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机关党建共建联建 结对帮扶精准发力
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纪检监察工作如何突破
做好企业审计工作的几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