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筝曲《姜女泪》之音乐美学思想探究

2021-09-10 07:22段廉
乐器 2021年6期
关键词:音乐美学

段廉

摘要:《姜女泪》是由周延甲先生于1984年创作,是陕西筝曲的代表作品之一。该部作品从演奏、技术风格,以及包含的内在思想,无一不渗透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气息。本文从理论性和感知性两个角度出发,结合理论与实践,从“音声之合”“人琴合一”两个方面对《姜女泪》进行音乐美学的探究,同时对筝这一古老的民族乐器得到再次认识。

关键词:筝 《姜女泪》 音乐美学  陕西筝曲

一、陕西筝曲《姜女泪》与古筝音乐美学起源

在当代社会中,筝已经成为了一件被广大音乐爱好者喜爱的民族乐器。在陕西秦筝发展过程中,周延甲、曲云、饶余燕等作曲家创作出了多首具有浓郁陕西地域风格的作品,为推动秦筝艺术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演奏家们在创作过程中,擅长将陕西地域音乐素材进行器乐化融入作品当中,使得作品能直观地表现出秦地音乐特色。其中,陕西筝曲《姜女泪》是由周延甲先生于1984年创作的一部代表性作品,他将陕西地方戏曲剧种之一——郿鄠①的音乐融入其中,讲述流传于民间“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全曲分为四个部分,由引子、慢板、哭诉的快板和悲愤的快板构成,均运用苦音调式音阶,演奏技法中多使用夹弹。发展至今,该作品已成为中国音乐界综合性专业大奖“金钟奖”的规定曲目之一,为音乐界带来地道的陕西地域音乐特色。

谈及古筝这一中国汉民族传统弹拨乐器音乐美学,今较为流行的说法便要从古筝的起源——“二女争瑟”说起,从这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传说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体现的是秦朝民间百姓的生活,因而古筝自起源是便带有强烈的民间色彩。进入战国时期,受到当时历史文化、社会环境的影响,古筝得以广泛传播。截止目前为止,根据学者、前辈的考证发现,无一文献表现先秦时期宫廷乐队有筝的存在,也没有文献证明筝是士级阶层的特有乐器,所以它从民间起源并且发展,抒发的是草根之情。根据文献记载,从汉魏起筝才进入宫廷,成为汉代清商乐队的一份子。所以筝,正是基于民间的社会功能属性,有着民间特有的音乐形态,才会形成古筝音乐的独特的气质、丰富的表现内容和艺术风格。而陕西筝曲《姜女泪》正是对古代民间爱情故事的诉说,基于古筝中流露出来的音乐美感,笔者对此曲实践、理论经验相结合,将其体现的音乐美学思想进行探究。

二、陕西筝曲《姜女泪》的音乐美学思想探究

(一)《姜女泪》与“音声之合”

唐代诗人张牯在诗《筝》中写到:“夜风生壁柱,春水咽红弦。”诗句描绘了古筝音色如水的特点,也表现出了古筝的优美动听。确实,无论筝曲是表现悲哀的、激昂或是愉悦的情感,仅在听觉上就给人一种和谐动听的感受。“音声之合”即试图达到音与声相互和谐的关系,所谓“音”,在古筝中的“音”指的是古筝拥有的自然音响,“声”可理解为古筝被演奏者加以技巧和理论而发出的声音。究其音色和谐的原因,首先与古筝本身采用的中国民族调式体系“五声音阶”关系最大,音阶由“1、2、3、5、6”组成,没有偏音“4”“7”的使用可以让乐曲中的音程关系变的简单,乐曲整体的风格比较清新,听觉上也较为舒适②。陕西筝曲《姜女泪》中将偏音稍作变化后,“4”介乎于“4”、“♯4”之间,“7”介乎于“7”“♭7”之间 ,即陕西地方戏曲特有的苦音音阶的特性音“微♯4”“微♭7”,它们常用于表现凄凉、悲痛的情感,在演奏时不能以律学标准曲衡量,而应该通过作品独特的韵味来自然流露。《姜女泪》虽与“4”“7”频频接触,但稍加变化后便避免出现增四度、减五度音程的出现,减少出现带来刺激感的增减音程,使作品在听感方面依旧处于和谐的状态,正如民间百姓一般生活简单,虽无法达到完全和谐的状态,但面对悲情、苦难也节制有度,勇于面对。

其次,筝曲对于左手的运用也使得“音声相和”进一步体现。若仅有右手旋律的演奏左手在琴码左侧的“按、滑、吟、揉、缠”等演奏技法将乐曲的情感表现的更加丰富,使筝曲旋律更加连贯、更富韵味,即“左手做韵”。《姜女泪》的对于左手技法的运用也值得一提,例如贯穿全曲的左手“大颤”与“微颤”(谱例1、2),这一技法并不是单独使用,而是与左手按滑缠带有戏曲声腔感觉的技法来同时使用来表现悲情之美,再有颤音给予“微♯4”“微♭7”带来过渡的和谐感,同时使滑音演奏更加自然,更使得整首作品更具有悲情情绪(谱例3)。在演奏作品的过程中,十分考验演奏者对于左手的控制,轻、重、急、緩如若缺少一分,孟姜女对丈夫的期盼,以及得知丈夫为修长城劳苦累死后的苦痛和愤懑将无法表现出来,达不到“热耳酸心”般的感受。

再者,古筝从最初汉晋时期的十二弦到现代的二十一弦,古筝的音域一直在不断的扩大,演奏手法“刮奏,扫弦”等技巧也能更好的运用,使古筝如水的音色得到更好的发挥,表现力亦不断丰富。纵观,古筝在多个方面都达到了音与声和谐的状态,因此达到了“音声之合”的境界。

(二)《姜女泪》与“人琴合一”

清代琴家徐上瀛在《溪山琴况》中提出:“弦与指和,指与音和,音与意和,而和至矣。”的概念,其意为演奏者做到以上三者合一则是演奏者将作品诠释最高水平,其中“音与意和”是乐曲的灵魂所在,所以最难做到。“意”的本意指心愿,心里的想法,那陕西筝曲《姜女泪》当中的“意”便是将心里所思所想与琴声相互统一,即如何做到“人琴合一”。而我国从汉代开始“以悲为美”的美学观念以在音乐中出现,魏晋之后更为突出,因此就更需要演奏者的演奏技法与心意相通来表现作品的真正含义。

孟姜女的故事作为中国古代四大爱情故事之一千百年来一直流传于民间,筝曲《姜女泪》通过引子、慢长城、哭长城和结尾四个部分来讲述孟姜女哭长城的故事,此时演奏者内心则需要清晰的出现“孟姜女哭长城”这一民间传说所发生的时代与社会环境,将自己作为主人公本身,做到如诉说故事一样去演奏它,表达民间凄美爱情故事。演奏者要重视音乐外部显现的美,即重视作品中技法对情感的表达,如第三部分“哭长城”中右手大指快速托形成的摇指(谱例4),第四部分右手的扫摇(谱例5)以及全曲左手“微♯4、微♭7”的按音,还要重视音乐美的内在动力,这便是演奏者作为“人”,即演奏者在弹奏之前需对乐曲进行的许多方面解读,聆听不同版本的演奏,分析最为准确的演绎方式,细心体会乐曲之意,旨在探寻孟姜女的内心,将她的情感充分的表现出来,否则音乐失去了情感支撑,就像失去了生命力,仅仅是技法的展现会让音乐失去了情感,听众会理解趋向盲目,从而不能产生历史共鸣。在古筝演奏艺术中,它们发挥着“气韵”,各自具有的特征,内外相承,合而一体,孟姜女因气而活,因韵而美。在此基础上,才能得心应手的演奏作品,从而做到“人琴合一”。

小结

古筝是一件能表达多重情感的乐器,既可以表达山水风景的如梦如画,又可以表达民间百姓的细微生活,激昂的、愤慨的、哀伤的,绝望的都能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每一部作品都蕴含了时代背景和作曲家想表达的情感,作曲家的创作是一度创作,演奏者的表演则是筝曲的二度创作,不同演奏者演绎同一个作品会出现各不相同的版本,形成各自的风格。但如果演奏者对我国的历史文化没有很好的认识,对作品本身的情感也理解不到位,那么二度创作将会变得很艰难。古筝自古被称为“仁智之器”,便不仅仅是一件乐器,更体现一种文化,它的音乐美学也可称之为其独具的艺术表现力,因此我们不仅要学习乐曲,更重要的是要兼修中国文化,扩大自己的胸怀和知识面,不断增加自己的文化底蕴,来更好的在音乐中找到一种认识世界、认识人生的独特视角,恰如进入高山流水,湖光山色般物我两忘的境界,此乃“人琴合一”。

注释:

①陕西地方戏曲剧种之一,由郿县(今眉县),鄠县(今户县)的民歌小调发展而成,流行于陕西和山西,甘肃一带。

②崔潇然.《美学意蕴下的中国筝曲》.[D].西安音乐学院.2010-5-24

③周延甲《姜女泪》曲谱

参考文献:

[1]张前.《音乐美学教程》.[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2]贺双.《关于中国古筝音乐美学的研究》.[J].中国培训,2016.8.10,(08).

[3]陈静.《论古筝演奏艺术中的气与韵》.[D].南京师范大学,2007.

[4]崔潇然.《美学意蕴下的中国筝曲》.[D].西安音乐学院,2010.

[5]丁润今.《浅谈古筝演奏中“和”的音乐美学思想》.[J].北方音乐,2016.2.29,(04)

[6]刘沙路.《大音希声,以和为美——“美”之意韵以言筝》.[J].黄河之声.2017.0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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