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科 姜宇航 朱天宇 刘彦 李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体育工作方针经过了形成、转变与内隐的演化过程。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4个历史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和曲折发展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体育工作方针的演变历程,并探讨其内在表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的体育工作方针经历了从“普及和经常化”到“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再从“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到 “体育全面统筹发展”的演变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建设体育强国成为中国体育发展的战略主题,这时的体育工作方针也蕴涵了各类体育协调发展的思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体育工作方针的演化历程来看,不同历史时期形成的体育工作方针体现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同阶段的体育工作的侧重点、体育功能的变化和体育的发展变化。
关键词:中国;体育工作方针;体育政策;竞技体育;群众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
中图分类号:G 80-05 学科代码:04030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policy of sports work has undergone a process of formation, transformation and implicit evolution. This paper reviews the four historical period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period, the exploration of socialist construction and the tortuous development period, new period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new era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 the sports work principle of evolution, and its internal representation.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CPCs policy on sports has undergone a process of evolution from “popularization and normalization” to “combination of popularization and improvement”, and then from“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and competitive sports” to “comprehensive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sports”. Since the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entered the new era, building a sports power has become the strategic theme of Chinas sports development. At this time, the policy of sports work contains the thought of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all kinds of spor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volution of the sports policies after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sports policies formed in different historical periods reflect the emphasis of sports, the changes of sports function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in different stages of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Keywords:China; sports work policy; sports policy; competitive sports; mass sports; national fitness; sports industry
1 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工作方针的演变历程
1.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体育工作方针(1949—195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临着由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转折。要完成党和国家的总任务,就必须按照“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体育工作方针,广泛地开展体育运动,使之为人民的健康、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服务。1953年,党中央制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提出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时的体育工作方针是: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使体育运动普及和经常化[1]5。为了贯彻体育运动普及与经常化的方针,中央体委最先在各厂矿推行劳动前后或工作间隙的体操。在全国中等以上学校学生中,有准备有计划地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的预备级,并选择其中条件最好的学校重点试行劳卫制。全国各部队,除加强体育训练外,也在有重点地试行劳卫制。在农村中,主要结合民兵训练,利用农闲季节,重点试行一定的运动项目[1]6。据《关于全国第一次职工体育工作会议的报告》显示,当时职工体育运动的具体工作方针是“积极领导,逐步发展” [1]275。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我国迈进了社会主义社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56年,我国体育事业即明确地服务于人民健康、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并且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人民体育事业中的资产阶级观点[1]9。
1.2 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和曲折发展期的体育工作方针(1956—1978年)
1956年是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遍及全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为体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根据党中央要求的各项工作又多、又快、又好、又省的精神,以及我国体育运动发展的基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我国体育工作方针调整为“加速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在广泛的群众运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运动技术”[2]。
1958年,我国进入了第二个五年计划实施阶段,党的八大二次会议通过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原国家体委的体育工作方针也随之进行了调整,要求“鼓起革命干劲,继续贯彻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和加速提高运动水平的方针,争取更多运动项目的成绩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1]30。围绕这一工作方针,我国体育工作除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群众性的运动竞赛,还开办了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并大量训练青少年运动员。1958年,《中央批转国家体委党组关于体育运动十年规划的报告》中明确地提出了体育运动的方针,即“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在体育运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地创造新纪录[1]33”。
1959年4月6日,中央在批转《国家体委党组关于一九五九年体育工作几个问题的报告》时提出:“今年的全国运动会,是我国解放后的第一次,必须开得好,开得精彩。运动会的目的,是推动群众体育运动的发展,是要团结全国体育工作者,和在若干运动项目中创造出优异的成绩,把体育运动的提高和普及密切结合起来”[1]34。这时的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运动与培养少数优秀运动队伍相结合,实行在普及基础上的提高和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这时的体育运动要为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因此,当时提倡和发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运动[1]35。1961年,原国家体委以“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1]79为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并强调在运动训练中必须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培养各种流派、风格,提倡不同技术观点的自由辩论,以促进运动技术的发展和训练方法的不断改进[1]75。1962年,原国家体委针对当年的体育工作明确提出了“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60。1965年,我国体育工作方针调整为“普及和提高相结合,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在体育运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水平,不断地创造新纪录” [1]100。
同时,党中央和国家最高领导人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也是中国体育工作的重要指向。从1958年到1960年,原国家体委遵循“党中央和毛主席指示的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劳动生产和国防建设服务的方针,大力开展了城乡群众体育活动” [1]65-66。原国家体委在1965年提出,“我国体育工作必须以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促进体育队伍和体育工作革命化。
20世纪70年代初,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日益广泛。竞技体育则是狠抓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训练,优秀运动队贯彻“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方针[1]114。在这一阶段,各省、市、自治区的体委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方针在保证重点、突出田径、照顾一般的原则下,迅速提高了运动技术水平[1]120。
1.3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体育工作方针(1978—2012年)
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我国在这一阶段的体育工作的重点实现了由“集中精力抓政治运动”向“抓体育业务工作”的转变,提出了“以竞技体育为先导,带动体育全面发展”的战略指导方针,以及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的新观念和新思路[3]158。1978年5月,国务院提出“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重点抓好关系两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学校体育工作,积极地有步骤地开展军事体育,大力加强专业和业余训练,增强人民体质,迅速赶超世界先进水平”[1]121。1979年3月6日,原国家体委在“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中提出,职工体育活动要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而以普及为主的方针”[1]371。1980年,我国体育工作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原国家体委提出,要使体育事业有一个新的发展,要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省一级以上体委继续在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前提下,侧重抓提高[1]141。
1983年,原国家体委提出,20世纪末要普及城乡体育运动,运动技术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拥有现代化的体育设施[4]5。农村体育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积极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为工作方针[4]263。1984年,原国家体委提出,县的體育工作“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4]267,体育院校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 [4]469的方针。该年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为了尽快缩小这个差距,党中央提出,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使体育运动不断向新的广度和高度发展[4]14-15。1985年,以“遵循中央 ‘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必求胜的方针,对各项体育工作进行改革”[4]47。此时,大力推进体育社会化成为开创体育新局面的5项任务之一。
“七五”期间,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坚持以改革为中心,贯彻开放、搞活的方针,积极推动体育社会化和科学化,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体育队伍建设,完成了各项重大比赛任务,特别是举办了1990年亚洲运动会,创造了优异的运动成绩,并不断改善了体育设施[4]61。1986年5月,原国家体委对“七五”期间的业余训练工作提出了坚持“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方针[4]64。1986年,原国家体委明确提出了民族传统体育工作的方针是“积极提倡,加强领导,改革提高,稳步发展” [4]74,体育教育改革“执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4]75,“发展竞技体校,坚持‘亦读亦训的方针”[4]76。1987年,在“全国第二届体育战略发展研讨会”上,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战略与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战略协调发展”的战略发展方针[3]168。1989年,我国体育工作的方针仍然是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5]。
1993年5月24日发布的《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贯彻“奥运战略”,坚决实行“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的方针[6]13,并且原国家体委针对训练体制改革提出了“以奥运会为最高目标,贯彻缩短战线、突出重点、集中优势、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方针,在稳定发展优势项目的前提下,逐步放开其他项目”[6]25。1995 年 3 月5日, 国务院提出:“体育工作要坚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把发展群众体育,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普遍增强国民体质作为重点”[7]。 1995年6月20日发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提出“把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以普遍增强人民体质为重点,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切实抓出成效”[6]76。1995年8月29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第二条中规定:“体育工作坚持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为基础,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6]4。1997年,伍绍祖对“促进各类体育协调发展”作了进一步阐释,明确了我国90年代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就是在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基础上,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8]。伍绍祖在1998年发表的相关文章中再次提到: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是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9]。
2000年12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其中提出的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国民素质作为体育的根本任务。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努力探索群众性体育的发展规律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规律,全面提高我国体育的整体水平。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努力推进体育体制的改革和运行机制的转变,重视体育制度的创新,切实把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式从行政型转为社会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体,保障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地运行”[10]。2002年7月22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了新时期发展体育事业要“坚持体育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实现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强化体育制度创新,努力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增强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依法行政,加强体育工作的法制建设,依靠科技力量,保障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11]。2004年发布的《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意见》中提出了繁荣发展体育社会科学的指导方针,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12]。
此后,在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相关文件中关于体育工作方针的描述日益减少,明确提出工作方针的有在2010年3月19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了以下基本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坚持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的体育产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进一步规范体育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13]。之后,在2011年和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仅提到了“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14]和“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15]。
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体育工作方针(2012年至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2014年12月25日,国家体育总局明确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根本方针和任务”[16]。2015年9月30日,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是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要以‘重在基层,面向全体为工作方针,鼓励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满足老年人的不同健身需要”[17]。从近几年中央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关于体育运动的文件内容来看,多数文件的内容主体结构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但是,“体育工作方针”这一词在文件内容中的表达逐渐发生了内隐。如果将引导体育发展而设定的目标视为“方针”,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的体育工作方针往往蕴涵在中央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中国体育发展的相关文件内容中的指导思想中,例如:2016年发布的《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定位,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育发展道路,创新体育发展方式”[18]。而从近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来看,开展全民健身、国际大赛的办赛和参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体育工作的重要任務,也可以视为是体育工作的方针。例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蓬勃开展;精心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综合性体育赛事,体育健儿在国际大赛上再创佳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体育工作方针变化的内在表征
2.1 体育工作方针的变化体现了体育工作侧重点的变化
从体育工作方针的演变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体育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这一主线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并且体育工作方针的演变能体现出这一时期我国体育工作中的侧重点的变化。从20世纪50年代的体育工作方针来看,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运动是我国体育工作的侧重点。新中国的体育工作方针从“普及和经常化”到 “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转变是与我国提高竞技体育水平的目标相适应的。1952年提出了“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但并没有作为工作方针确定下来。这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相当一部分人将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与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相对立有关,主要是片面地认为竞技体育是为少数人服务,是资产阶级锦标主义思想[19]。从1953年的体育工作实际情况来看,当时,体育场地与设施、体育运动技术指导人员、竞赛组织人员的数量不足,重运动竞赛和一些临时性工作[1]11,群众性的体育运动缺乏技术指导,体育运动不够深入基层和群众[1]17 。中央体委党组对此提出,1955年的体育工作“在群众体育运动发展的基础上,要逐步在厂矿、学校、机关、部队中建立群众体育协会”[1]22,“尤其是要注意开展基层的各种竞赛活动或举行单项竞赛,以便通过竞赛活动,使群众性的体育运动更加普及,在普及的基础上发现和培养优秀的运动员,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并逐步走向制度化”[1]23。
20世纪60年代,原国家体委的工作侧重点转向了运动训练工作,并关注竞技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这在此阶段原国家体委的相关文件中有所体现,主要体现为将以往置于文件内容开篇的群众体育移到了文件内容的最后,而将运动训练工作置于文件内容的开篇。1961年的体育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各项工作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54。1962年的体育工作继续贯彻这八字方针,并要求“调整运动队时,必须贯彻缩短战线、确保重点,猛攻尖端的精神[1]61”。1963年的体育工作要求“贯彻‘八字方针,在调整的基础上,着重提高质量,提高成績,总结经验,勤俭办事。工作重点仍然放在运动训练方面”[1]86。1964年4月,原国家体委提出:“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是我国体育运动的根本方针,前两年有意识地控制群众体育活动,是适合我国当时情况的正确措施,决不是放弃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方针” [1]95。这一时期的群众体育工作主要是加强领导,倡导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小型的、多样的体育活动。
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的发展出现了不协调。1981—1986年“群众体育活动还不够广泛,农村体育相当薄弱” [4]61。1986年3月6日至15日,全国各省区市体委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中提出了“积极推动体育社会化和科学化”[4]61。1987年,原国家体委提出了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全民健身战略与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战略协同发展的方针。1995年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同样提出了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方针。到2008年北京奥运周期,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到21世纪初期逐渐达到了顶峰。而与此同时,从20世纪80年代末直到21世纪初期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指引下,我国体育事业实现了群众体育工作与竞技体育工作并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在笔者看来,尽管由此开始至今一直在强化群众体育的发展,坚持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倡导形成全民健身的新风尚,并且从时代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而言,全民健身、全民健康已成为群众体育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竞技体育仍然也还是我国政府体育部门高度重视的工作。只是发展竞技体育的基础应该是全民健身,并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群众体育工作和竞技体育工作中有了新的侧重点,就是为人民强身健体服务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19]。
2.2 体育工作方针的变化体现了体育功能的变化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历程,体育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政治功能,服务于党和国家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体育事业发展的始终。
首先,体育运动普及与经常化的提出,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对体育功能的定位密切相关。一方面体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政治运动和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教育手段,巩固了中国共产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和无产阶级的思想阵地;培养了大批新生体育力量,也团结、教育和改造了“旧体育工作者”。改变了旧中国体育运动的资本主义方向,使其向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大众的、为劳动生产及国防建设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转变[1]49。另一方面体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对体育功能的界定。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时期。要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就必须增强国防力量,巩固国防;还必须使广大工农群众,能更好地劳动、发展生产。这就需要人民具有健康的身体、强壮的体魄和社会主义的优良意志品质[1]12。因此,当时,中央体委将体育运动的功能界定为“体育运动正是促进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和充分发扬人体劳动能力的一种积极的科学方法;并能帮助培养人们的勇敢、坚毅、机敏、刻苦耐劳、守纪律、乐观和集体主义的优良品质。是向人们进行共产主义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一种充实人民的文化生活的健康的有益的活动”[1]12。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改造时期的体育运动是与劳动生产、国防建设紧密结合的,体育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这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情直接相关。
其次,到了20世纪80年代,对体育功能的认识又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体育事业为政治服务的功能更加凸显。例如当时提出“我国社会主义体育事业是在党的政治路线指导下发展的,通过自己的专业体现为政治服务。体育队伍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水平越高,越能为政治服务”[1]149。在这一背景下,优秀运动队参加奥运会为国争光成为一项政治任务,“争金夺银”、为国争光开始成为竞技体育的重要目标,同时,体育工作也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国家体委曾提出,体育是增强人民体质的积极有效的方法,同时是进行共产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的有力手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方面[2]3。另一方面,在1995年以后,体育的经济功能逐渐显现。20世纪80年代的体育社会化就与此有关。1980年的“全国体育工作会议”中提出,“体育的发展必须同经济建设的需要和生产发展的水平相适应,既受国民经济的制约,又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经济建设服务。体育事业的发展规模和速度,归根结底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发展”[1]149。1985年8月,在“全国体育发展战略讨论会”上再次提出,体育的发展取决于国民经济的发展,“但竞技体育等发展速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超过经济发展的速度,这已经国际国内的经验多次证实”[1]108。1992年,中国体育事业开始由社会化改革进入了职业化改革时期,职业体育开始逐步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体育产业成了朝阳产业,体育消费拉动内需的作用得以凸显,体育工作方针中开始提出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和政府对体育功能的定位是,体育在建设健康中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民族自豪感等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可以说,体育具有了多重功能,既具有举旗帜、聚民心的精神作用,又有着育人、兴文化、展现中国国家形象的重要使命。
2.3 体育工作方针的变化折射了体育的发展变化
新中国的体育工作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达,既有体育工作的总方针,也有体育各领域的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央体委党组提出:“改善人民的健康状况,增强人民体质,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1]3。因此,“新体育”建设就提出了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促进体育普及与经常化。可以说,全人群参与是这一时期体育发展的重要特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群众体育的发展发生了变化。首先是在全面开展县的体育工作中,开始着重抓经济较富裕的和体育基础较好的乡镇体育。这是当时我国农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发展我国体育事业的一项战略任务[4]266。其次是在“七五”期间,体育事业发展贯彻开放、搞活的方针,推动体育社会化和科学化,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发展城乡体育,重点抓好学校体育;完成好各项重大比赛任务,创造优异成绩;加强体育队伍建设;改善体育设施等[4]62。这些变化与体育工作方针的转变直接相关。
有学者认为“缩短战线、保证重点”是1961—1978年之间体育发展的战略方针[20]14,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缩短战线、突出重点”才明确成为体育工作的方针。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缩短战线、保证重点”体现了我国体育领域当时资源匮乏,并且是在贯彻“八字”方针时对体育工作进行调整而提出了此方针。而20世纪90年代的“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则是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而提出的。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同时期两者的内涵和体现出的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趋势是不一样的。
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体育工作方针来看,普及與提高的方针贯穿了体育事业发展的始终。这一方针是指导中国体育实践不断发展的政治智慧结晶,蕴含了深刻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内涵。2000年以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也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体育工作方针的延续。尤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竞技体育的价值与功能有了新的变化,其不再是国家软实力和民族精神的唯一体现。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们对健康的诉求日益强烈,人民政府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并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21]。这说明体育工作的目标、任务与指导思想在不断地变化,体育完全融入了社会发展中。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体育发展的主要方向。
3 结束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体育工作方针经过了形成、转变与内隐的演化过程。纵观这一过程中每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体育工作方针,体现了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同阶段的体育工作的侧重点、体育功能的变化和体育的发展变化。新中国成立之初以发展群众体育运动为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而新中国的竞技体育在经历了曲折建设、辉煌发展之后,当前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尽管新中国体育在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工作侧重点和工作方针不同,但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体育增强体质的功能性认识方面是一以贯之的,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也是中国体育发展历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当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我国的体育工作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于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并要实现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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