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新晖,宋 羽,虞诗蓓,吴文强
(福建农林大学 福建 福州 350002)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特别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创新,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推动力。利用闲置集体用地进行建设,发挥闲置集体用地蕴藏的潜能,既能缓解城镇土地供需矛盾,又能促进乡村发展和农民增收。集体用地增值收益的合理、有效分配是该政策落地的关键,特别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收益分配机制直接关系村民的切身利益。
既有文献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的研究主要围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问题的理论辨析[1-2]、试点地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模式[3-4]、构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公平分配机制[5]等方面,缺乏对村民这一主体切身利益和诉求的关注,对收益分配模式的适用条件匹配尚无系统研究。
基于上述认识,选取了福州、晋江两个集体用地入市试点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走访村集体和对村民开展问卷调查,梳理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具体方案,了解村民的满意度和集中诉求。通过构建多元logit回归模型,分析村民对收益分配模式的倾向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进一步完善,对试点方案的优化和模式推广提供借鉴意义。
通过对全国各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收益分配政策的分析,整理出各试点村集体与集体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模式主要有3 种。
一是集体留存一部分,剩余部分在集体成员间按固定比例一次性分配模式。不同地区在留存比例上有较大的区别,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村集体留存比例仅20%~40%,而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集体留存比例不低于80%[6]。
二是村集体统一留存支配。代表城市有海南省文昌市和甘肃省陇西县,增值收益主要用于集体成员社会保障、公益事业、发展集体经济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7]。
三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进行统一管理,实现投资再分红。代表试点地区有天津市蓟州区,入市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其中70%作为公积金,用于投资发展集体经济[8]。
目前,福州市联建村、战峰村以及晋江市桐林村、围头村4 个试点已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如表1 所示。从收益形式来看,项目均由第三方租赁运营,集体获取租金收益。从收益分配模式来看,收益分配以村集体为主导,主要采取集体留存支配或入股分红模式。
本研究于2020 年7—12 月,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结合的方式,对福州市的联建村、战峰村、竹榄村、洪光村、后山村以及晋江市的桐林村、围头村等7 个村的村民进行入户调查,同时对当地村干部和部分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累计调查7 个单位,共获得有效样本295 份。在调研中发现,福州市、晋江市7 个试点村的受访村民中,有93.9%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收益分配存在担忧,矛盾主要集中在对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在村集体以及村民之间的分配方式上。因此,实证分析时以村民对于村集体和个人之间的收益分配模式诉求作为被解释变量,重点研究影响村民收益分配倾向的因素。
在多元logit 回归模型中,假设被解释变量为k(k=1,2,…,K)类无序多分类变量,若将第k类选项设为参照组,则其他k-1 类选项发生的概率形式如下。
式中,i=1,2,…,n;k=1,2,…,K-1;y为被解释变量,即村集体与村民收益分配的3 种模式;xi为解释变量,包括村民的特征变量、村民参与度、村集体治理环境与村民对收益的预期等;αi为常数项,βki为解释变量的系数;p(y=k|x)表示村民选择被第k种增值收益分配模式的概率。
基于村民是理性人的假设和集体用地增值收益分配理论,将村民特征、村民参与度、村集体治理环境和收益的预期4 类共9 个变量作为影响村民收益分配倾向的因素。具体解释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如表2 所示。
表2 相关变量定义及描述性统计
应用Stata 软件对上述多元logit 回归模型进行估计,运用Hausman 检验方法进行独立性检验,结果显示3 种收益分配模式是独立的,故模型统计结果是有意义的。以收益一次性分成模式(y=1)作为参照,具体模型系数估计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多元logit 回归结果
3.3.1 村民特征变量对其收益分配模式倾向的影响
受访村民性别对选择集体统一留存支配模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表明女性受访者更倾向于选择成交价款一次性分成。受教育经历对选择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职业类型对选择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家庭收入情况对选择集体统一留存支配模式以及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可能的解释是低收入家庭对村集体的资产及福利的依赖度高,更愿意长期依靠集体去改善生活质量和提高待遇。
3.3.2 村民参与度对其收益分配模式倾向的影响
村民参与度对选择集体统一留存支配模式以及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表明村民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度越高,则更愿意由集体统一管理支配增值收益,以用于村内建设和发展。
3.3.3 村集体治理环境对村民收益分配模式倾向的影响
村集体召开代表大会进行决策的频率对选择集体统一留存支配模式产生显著正向影响,表明集体内民主决策程度越高,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越强,更愿意选择集体统一留存支配模式。村民个人对村集体事务的参与程度对选择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以及集体统一投资长期分红模式产生显著负向影响。
在调查访谈中发现,各种名目的开会和流于形式的投票太过频繁,反而让村民产生了反感情绪,对村集体治理环境存在不满。
针对调查结果与模型回归的结论,完善集体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的对策建议如下。首先,尽快出台市级集体用地管理细则,各村集体依据民主决策实行差别化收益分配方案。其次,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制度建设,规范收益分配方案,确保收益落到实处。再次,村集体可以成立村民监督小组,强化收益分配的信息监管,完善村集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最后,提升村集体的投资运作能力,引入有实力的第三方开展运营,合理利用收益实现村民增收与社会福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