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致远
摘 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完善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对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准确梳理我国社会建设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准确把握我国七十多年来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探索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科学实践路径,要不断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建设、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顺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奋力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建设新征程。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实践路径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治理工作始终摆在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我国一直以来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坚持人民立场,加强社会治理力度,增强社会治理温度,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实践路径的研究探索,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有利条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道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一、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
社会治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管理活动,是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在现代文明社会中,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进步,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愈来愈明显。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大国,社会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现了从社会管理到新时代社会治理的伟大历史性飞跃。这既是我国社会发展观念的巨大变革,也是我国在新时代社会发展实践的巨大进步。
(一)新中国初期对社会治理的建设探索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同步进行的就是我国的社会建设。新生的人民政权,扫清了一切旧社会遗留的落后社会风气,为我国社会治理奠定根本的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把我国建设成社会和谐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党进行了长期的有益的积极探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统计全国人口,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就要建立人口信息卡片,虽然方式原始、工作量浩大,但这为新中国的社会管理提供了详实的人口户籍信息资料。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颁布,随之《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一系列法律的相继出台,建立了初步的社会治理运行系统和制度基础。经过一个时期的坚决奋战,党和政府大力革除旧社会留下的种种弊端,发挥了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强大优势,建立新的社会秩序,成功应对了一系列困难和考验,既巩固建设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要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我国经济制度、分配制度、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给我国的社会管理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增添了新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坚持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坚持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相结合,我国的社会管理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再到党的十七大强调健全社会管理格局和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管理的认识不断深化。在长期探索和实践中,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同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
(二)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出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着力推进社会管理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明确提出“社会治理”这一重大命题。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虽然是一字之差,却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政策思路在社会领域的一次全面提升,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反映的是党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新时代社会治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顺势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一环。
适应“社会治理”这一变革,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努力。在行动理念上,要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从治理到服务的转变,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在行动主体上,要从过去政府一元化管理体制转向政府与各类社会主体的多元化协同治理体制,推动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行动取向上,要从管控规制转向法治保障,顺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法治精神为引领,以法律手段破解难题,以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1]。这里的关键,是正确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一些基本关系。一是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要把广大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使人民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唯有如此才能从源头上实现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二是处理好社会活力和社会秩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又必须是有序的。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放得太開、波涛汹涌,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发动全社会共同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在更高层面上实现社会秩序与社会活力的相对均衡。三是处理好法治德治自治之间的关系。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在基层自治过程中,要重视道德对公民行为的规范作用,以法律为基准,发挥好乡规民约市民公约等的规范作用,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最终实现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
新时代社会治理具有过程性。社会治理是动态的、发展的,是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的,不是靠一套规章条例或一次运动来完成的。社会治理一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水平,准确把握、精准施策。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领域,面对不同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都会有不同参与主体,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使社会治理呈现明显的过程性。
新时代社会治理具有协调性。社会作为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自身就存在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社会治理不是用强力去破坏社会自身发展的功能,而是通过协调多方利益使其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的协调性,一是强调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要统筹协调好社会不同领域之间、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其能够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协同共进,从而激发出社会的共生效应;二是强调各系统之间、系统内部各要素间的相互协调、利益整合机制互补,激发出联动效益,促进社会有机体整体协调发展。
新时代社会治理具有互动性。社会治理的目的是协调社会利益,引导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因此,在社会利益主体多元的环境下,要使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形成共识,就必须建立一个适合社会多元主体参与、表达利益诉求、平等协商、相互配合的社会机制,使社会不同利益主体能够通过利益表达机制,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在沟通、交流、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形成上下配合、妥协包容、同心同德,建立利益共享的互动机制。
二、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
(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原则
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事业,没有亿万人民群众的充分发动、参与和创造性的实践,是不会取得成功的。人民群众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取得一系列辉煌历史性成就的最大依靠力量。追求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归根结底是不断满足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的实践过程,是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实践创造出来的。
我国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在当代中国的各项伟大事业中,必须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主动精神。加强和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的本质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力量。新时代社会治理,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这一坚持是分为两个方面来发展进行的。
首先在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中,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目标,正确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新时代社会治理中来,维护自身切身利益,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不能压制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破坏人民群众的创新精神,要是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既充满活力又有序运行,实现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其次,新时代社会治理必须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牢牢树立人民至上的思想观念,始终站在人民立场,维护人民利益。新时代社会治理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成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大事,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无小事,真正在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新时代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原则,努力营造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开创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二)要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发展原则
20世纪七十年代,邓小平同志作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两大主题的科学论断。新的时期呼唤新的作为,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开启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我们党率先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开创性政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稳定的发展环境和基础的物质保障。在市场经济方面,允许自由贸易,发展商业,搞活市场经济,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从试点到推广,从农业到国企,农村到城市,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开拓创新、艰苦奋斗,实现了中国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动力之源。在新时代开展社会治理工作,必须要继续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必须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跨越式向前发展。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明确改革开放伟大战略的重要意义,具有两方面的必要性。
首先,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水平大幅度提高,这就为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即将圆满收官,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坐标,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我国发展的根本动力之源,发展是解决好我国一切的问题的根本抓手。改革开放的伟大战略,对新时代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重要意义,是当前和今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社会的不竭动力之源。其次,加强和完善新时代社会治理,关键在于坚持推进我国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要坚持把新时代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与我国新时代背景下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相适应。不断推进我国新时代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加强体制完善和创新,增强新时代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协调性,建立健全充满生机活力、效率更高、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社会治理体制。
(三)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领导原则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2]。在新时代,只有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协调各方、总揽全局,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飞跃发展。
社会治理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一环。行中国成立七十多年来,特別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取得了一系列辉煌的历史性成就。如今,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交汇点上,要更加注重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关乎人民幸福和满意程度。发展成就由人民共创,发展成果理应与人民共享。
新时代加强社会治理,开创社会治理新格局,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就。坚持党的领导是贯穿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全面的,所以在新时代,加强社会治理必须要坚持和加强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可以牢牢把握住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思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坚持党的领导,是提高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增强社会创新发展活力,维护公平正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保证。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更是加速了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在极其复杂的国际局势下,只有中国共产党才具备驾驭各种复杂矛盾的能力,以坚强的政治核心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正确应对复杂的国际环境的挑战。在新时代,我国的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困难程度都大幅提升。在新时代社会治理过程中,不仅要对现存的利益关系、利益问题、社会矛盾进行协调治理,更加从我国发展实际的长远利益出发,统筹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社会治理实际和保障人民利益。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合理有效处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一系列问题,才能真正找出治理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方法,才能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开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
(一)实现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3],对我国的社会治理方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不断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创新,首先就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创新。
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创新,必须坚持系统治理。系统治理,就是实现治理主体由单一主体向多元主体的转变,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4]。实现社会治理方式改革创新,关键在于既发挥政府治理的功能,又要发挥社会自我调节的功能,要始终牢牢加强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加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
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创新,必须强化法治保障。就是在社会治理中要重视法律的作用,要牢牢树立法治观念,坚持用法治思维来进行社会治理,坚持用法治方式来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治理,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从管控规制向法治保障转变。
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创新,必须坚持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就是实现社会治理手段由单一向多种、综合运用的转变。要强化道德约束。社会治理的好坏与社会的道德风尚密切相关,在良好的社会道德规范下,人们的内心充满对道德的敬畏,自然受到道德的约束,这是社会治理成功的伦理基础。要规范社会行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目标就是规范社会行为,无论是政府行为、社会组织行为、还是公民个人行为,都应该有章可循,有律可规,社会治理就是要通过自律、互律、他律的方式,把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行为尽可能地纳入社会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行为的规范之内。
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方式的变革创新,必须坚持源头治理。源头治理,就是实现治理环节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的转移。要做到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社会治理中注意把维护当前利益与维护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在解决实际题时,把重心从治标向治本、从事后急救向事前源头治理转变,使社会治理的关口前移,尽可能地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网格化管理已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对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产生了重要作用。
(二)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建设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治理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和谐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社会”[5]。社会治理本质上是在现代法治精神下的社会治理活动,是为了建设一个有序的现代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国继续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践证明,以法治建设推动和规范社会治理创新,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根本要求。
创新发展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建设。就是要正确理解法治建设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充分认识法治既是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法治使社会治理体制更具科学性和规范性,按照法治规范建立起来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现了公正公平的法治精神,减少了人为因素的主观随意性,使社会治理制度向着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法治使社会治理活动更具合理性和有序性,以法治原则来规范社会治理活动,就是要求社会治理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所有的治理活动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超越法律的边界,必须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与此同时,政府、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参与社会治理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并在法律范围内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使社会治理在合法、合理和有序中进行;法治使社会治理方式更具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法治是持续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实践证明,在我国的社会治理实践中,法治使我国的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更加合理,更能有效地组织、协调、监督社会成员的行为,使社会治理进入法治轨道,确保社会治理既可操作又具实效。
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建设,要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立法建设。社会治理实践表明,随着我国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社会治理的支撑越显薄弱,社会治理中的立法远远落后于实践的发展。突出表现为:现行许多法律都带有明显的管理色彩,行政法理论中渗透着崇尚管理的思维;社会治理立法不足,无论是城市治理乡村治理、还是网络治理等领域的立法空缺都很大,社会组织自治公民自治等领域的相关立法也十分欠缺,不仅如此,在社会治理领域中各种法律法规的协调性、整体性和系统性也存在明显不足,呈现出社会治理法律的分散性、碎片化特点。因此,要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社会治理走向法治化,就必须重视和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立法建设,不断推陈出新,根据理论和实践发展,不断改法修法。
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建设,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群众权益。社会治理的有效性既取决于法治建设水平的高低,也取决于社会治理主体能否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实现社会治理。强调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化,就是要求社会治理主体必须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维护法律权威,按照法律规范履行职权,满足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要求,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
建设和谐有序的现代化国家,关键就在于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有效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是社会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既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重点,既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难点。
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必须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社会重大决策往往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相联系,要做到重大决策合民心、顺民意,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避免社会矛盾和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就必须“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6]。在我国的社会治理中,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都应该提前以各种方式征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以听证会、公示栏、网络信息等形式与人民群众见面,及时了解民心民意。对多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重大决策尽快出台,对多数群众不理解不支持的重大决策暂缓出台或不出台,对多数群众坚决反对的重大决策严禁出台,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构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必须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信访工作是我们党和政府关心、了解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7]。改革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改进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拓宽信访渠道,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健全干部接訪、下访、回访制度,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主动走进人民群众,对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回应,检查信访落实情况,切实解决代表群众和利益的信访题。
(四)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
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8]。建立健全社会的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与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生产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等,它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当前,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一定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正确观念。
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必须着力于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食品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就是要强化政府参与社会治理的公共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完善监管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就是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的信用体系,确保食品药品生产和销售的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产业的诚信认同,提高其产业的诚信水平强化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职责,理顺相关部门监管关系,提高监管水平;进一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形成社会监管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社会公共安全体系,必须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应急管理是以政府为主的多元治理主体对社会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防、应对、处置和善后的治理活动。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就是要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结构合理、保障有力、反应灵敏、指挥统一的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行动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及各个治理主体的应急管理协调能力,统筹物资管理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信网络安全,时刻保证国家信息安全通畅;要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统揽国家安全事务,确保国家安全。
结语:社会治理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在现代文明社会中,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进步,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愈来愈明显。在我国当前时代,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势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加强和推进社会治理显得尤其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探索完善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实际的治理道路,使得我国社会治理发展到新的历史方位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推进上海自贸区建设 加强和创新特大城市社会治理[N].人民日报,2014-03-06(001).
[2]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9:45.
[3]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47.
[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J].求是,2013,(22):3-18.
[5] 习近平.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7-07-19(002).
[6]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3.
[7] 毛佩瑾,李春艳.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完善路径——基于“四治一体”治理模式探析[J].云南社会科学,2020,(5):85-91.
[8] 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0,(20):1-6.